Ⅰ 上海公积金基数调整具体怎么操作
方法一:网上业务系统网上基数调整
网站单位用户登录单位公积金网上业务办理系统。
点击“基数调整”,下载基数调整数据包,并在系统中修改或导入职工工资基数。
单位校验、保存并上传数据,网站将调整数据统一传到建行。
单位公积金网上业务办理系统查看调整结果(时间视网络繁忙情况与单位人数不同而定)。
通过后,重新进行数据下载并确认成功上传的基数更新后,打印《2015年度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汇总表》、2015年7月份《上海市公积金汇缴书》、《上海市公积金汇缴书附表》、《上海市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有人员变化的需要提供)和转帐支票交基数调整网点。
方法二:网页版本全程网上基数调整
进入网页版本全程网上基数调整。
输入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
点击上传数据,网站将调整数据统一传到建行。
即时查看调整结果。
通过后,重新进行数据下载并确认成功上传的基数更新后,打印《2015年度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汇总表》、2015年7月份《上海市公积金汇缴书》、《上海市公积金汇缴书附表》、《上海市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有人员变化的需要提供)和转帐支票交基数调整网点。
如果有帮助到您,望采纳,谢谢!
Ⅱ 上海公积金怎么提取
上海de 无房,且公积金没有用作公积金贷款的
I7б,=,9б〥,=,53I,=,Iб,可娶公积金,同薇。合法的,以下无用内容
员工调入当月给职工作增加汇缴,调出单位业务人员在职工调出当月给职工作封存业务。第二步、调出次月由调出单位业务人员带单位印鉴及本人调动手续原件、复印件到中心办理职工帐户转移、合并业务。建筑工程设计一般就是指的建筑结构设计。就是关系到房屋的安全,稳定,抗震等等。大学的建筑工程专业,或者建筑结构,工业与民用建筑都属于这个。建筑设计说的是建筑学专业,就是涉及到建筑的美观,艺术性,造型,使用功能的布置,平面规划,等等方面的内容。如果从广义的来说建筑设计,那就包含于建筑相关的各专业设计内容,都可以笼统的说是建筑设计了。分析:显示器颜色显示不正常或出现不固定位置的条纹,很可能是内存或显卡及连线接触不良或散热不良所致。处理:一般重启即可恢复,如无效则操作如下:1.关机(如果短按电源开关无效则长按开关直到电源指示灯熄灭或直接拔掉电源线)断电开机箱,重新插拔内存条,并用橡皮顺着一个方向擦拭金手指(大拇指手指甲背刮也行),如有条件还可安装到不同内存插槽,装好后再开机(操作之前,还要通过双手碰触墙壁释放自身静电或佩带防静电手套)。如果不会操作,那么简单一点:掌击或脚踢机箱一两下就可以了(注意位置:机箱左右侧外壳中后面没有接口的那侧外壳的正中央;注意力道:不要太用力当然也不能无力)。以上可能需要重复操作,如果无效,则需要替换内存条。如有两根以上内存条,则需要逐根测试。2.如果上述操作无效,则关机断电开机箱,重新插拔显卡,并插紧显示器与显卡之间的数据线。如果仍然无效,则考虑数据线或显卡损坏,那就替换新的数据线或显卡。
-------------------------------------------------------------
Ⅲ 上海住房公积金怎样提取
提取方式:
【1】职工申请提取首先应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2】单位在审核后出具《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和《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入管封存的职工应先到市公积金中心事务受理办公室或各区县公积金运用中心事务受理网点进行审核,由事务办或事务受理网点为职工出具《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和《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3】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指定的建行网点办理提取审核。
拓展资料:
(一)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提取条件
1.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个人及其配偶、直系血亲和同户成员,且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贷款委托的。
(二)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提取条件
1.购买本市经济适用住房的个人及其配偶、直系血亲、同户成员,且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的。
2.购买经济适用房贷款前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共同提取人仅限于经济适用住房产权人的配偶、直系血亲或同户成员中的共同借款人。
参考来源:上海本地宝网页链接
上海公积金个人账号查询地址:网页链接
上海公积金单位账户查询地址:网页链接
Ⅳ 上海公积金怎么全部提取出来
上海公积金全部提取方法
1、微信官方账号提取
关注“上海公积金”微信官方账号,在微信微信官方账号搜索“上海公积金”,然后点击菜单栏中的“我的帐户”,选择“在线业务处理”。登录公积金网上个人业务处理系统(如果没有一个账户,可以通过点击“注册”在线完成企业注册),首次提取时需要在线签名,并且同意协议、验证身份信息以及输入银行卡号。在提取业务中选择提取项目,按照流程完成提取,最后等待银行付款。
2、网站提取
登录官网上海公积金。选择个人业务,然后注册登录。登录后可以查看个人公积金余额、明细、贷款账户、贷款资格等信息,然后从提取业务中选择提取业务。如果没有网签,还需要先网签。
3、线下提取
职工申请提取应先携带相关研究证明材料向单位提出申请;公司审核后签发相关的文件证明和申请书,后到受理网点进行审核,办事处或者网点员工为职工出具相应的文件证明;最后将相关证明材料带到建行指定网点进行提取审核。
上海公积金可以一次性提取,一般满足条件后大家只需要携带提取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外省市户籍证明、职工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去上海各区公积金办事中心办理提取就可以了,具体条件如下:
1、购买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的;
2、建造、翻建、大修本市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的;
3、偿还本市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4、本市无房且依法承租本市住房用于自住的;
5、低收入经济困难职工家庭支付本市自住住房物业服务费;
6、家庭生活困难用于支付房租、物业服务费、售后公房物业维修费等住房消费费用的。
Ⅳ 上海公积金贷款的使用条件是什么
个人公积金可以贷款五十万,加上补充公积金可以贷款十万,一个人可以公积金贷款六十万。
公积金使用条件:必须在沪建立公积金账户一年以上,且购房前六个月是连续正常缴纳的,没有断缴和补缴的状态。
Ⅵ 上海公积金使用规则
下面的资料你看看,是否有帮助:
1、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应符合哪些基本条件?
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职工,可以经申请成为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
(1) 具有城镇常住户口;
(2) 申请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6个月;
(3) 购房首期付款的金额不低于规定比例;
(4) 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
(5) 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债务。
2、公积金贷款中“第一套自住住房”是如何认定的?
答: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中的“第一次购买自住住房”是指在上海市正常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包括夫妇双方),从未在市场上购买过自住住房,或没有因购买自住住房办理过住房公积金贷款。
【举例1】小马家有一套住房,产证上有父母和小马的名字,但未使用过公积金贷款.如今小马打算购置婚房,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这算第一套房吗?首付比例是怎样的?
答:小马这种情况属于购买第一套自住住房。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为,一手房不低于房价的20%,二手房为30%以上。
【举例2】张先生婚前买过一套房,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结婚后准备和妻子再购置一套新房,但之前那套房的公积金贷款尚未还清,请问张先生或其妻子可以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吗?
答:不可以。根据《上海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
3、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的利率是多少?
答:根据国家建设部《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的通知》精神,并按中国人民银行(银发《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的通知》的规定,对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利率作如下调整:
一、从2007年9月15日起,提高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利率,5年(含)以下贷款由现行年利率4.59%调整为4.77%;5年以上贷款由现行年利率5.04%调整为5.22%。
二、2007年9月14日(含9月14日)前受理并签订合同的按调整前利率执行,2007年9月14日以后受理并签订合同的贷款,执行建设部和人民银行通知的规定。2007年9月15日前发放的未到期贷款,从2008年1月1日起按上述通知的规定执行。
【举例】小张买房选择组合贷款,其中公积金30万元,商业贷款20万元,贷款期限20年,他该享受何种利率?
答:目前住房公积金贷款年利率为5.22%,商业贷款利率按其贷款银行的相关规定确定。
4、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最高限额是多少?
答:根据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自2007年9月1日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额度上限调整为:
对第一次购买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从以户为单位计算贷款额度,改为以户为基础,配偶(或参贷人)分别计算额度的办法,且每户家庭最高贷款限额为40万元;若有补充住房公积金的,每户另增加补充住房公积金贷款限额10万元。调整分两种情况:
(1)有两个人及以上参与贷款的家庭:首先分别计算每个符合贷款条件的借款人的可贷额度,每个人的基本公积金可贷款额度不超过20万元,补充公积金可贷款额度不超过10万元;然后将所有借款人的基本公积金可贷款额度累加,合计不超过40万元,补充公积金可贷款额度累加,合计不超过10万元。一户家庭总贷款额度不超过50万元。
(2)只有一个人参与贷款的家庭:仍按现有计算规则,基本公积金可贷款额度不超过20万元,补充公积金可贷款额度不超过10万元。总计不超过30万元。
5、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额度是如何计算的?
答:每项公积金贷款金额应当同时符合下列限额标准:
(1)不高于按照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储存余额的倍数确定的贷款限额(目前基本公积金余额的40倍,补充公积金余额的20倍);
(2)不高于按照房屋总价款的比例确定的贷款限额(目前一手房为80%,二手房为70%);
(3)不高于按照还款能力确定的贷款限额,其计算公式为:
借款人计算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的工资基数×规定比例(目前为50%)×12个月×贷款期限;
(4)不高于最高贷款限额(见问题3)。
【举例1】小孙工作5年,未婚,准备买一套总价100万元的二手房,目前公积金账户余额12000元,补充公积金账户余额8000元,请问他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是多少?
答:一般情况下可以申请到最高30万元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具体以实际通过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受理查询系统计算的结果为准。
6、住房公积金个贷采用怎样的还款方式?
答:住房公积金个贷的还款方式有:每月等额本息还款法和每月等额本金还款法两种。“每月等额本息还款法”是指借款人每月偿还的贷款本金和利息总额不变,但每月还款额中贷款本金逐月增加,贷款利息逐月减少的还款方式。“每月等额本金还款法” 是指借款人每月偿还的本金固定不变,贷款利息逐月递减的还款方式。
需要说明的是,一年期以内的公积金个贷,应当于到期时一次还本付息;一年期以上的公积金个贷,应当按月偿还贷款本息。“等额本金法”前期还款压力相对大一些,但总利息支出相对少一些;“等额本息法”,每期还款额都一样,但总利息支出相对等额本金法稍多一些,各借款人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选择。
7、借款人可否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
答:借款人自放款之日起满一年可提前归还部分公积金个贷本息,部分提前还款不必支付违约金。借款人申请提前归还全部贷款的,不受时间限制。
【举例】老张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总额20万元,分15年还清,1年后他进行了部分提前还款,请问他在后面的还款中,享受怎样的利率?
答:受托银行应在借款人履行原贷款合同1年以后,方可接受借款人部分提前还款的申请,与借款人以书面形式变更借款合同,借款人提前归还的金额不得少于原贷款合同约定的6个月的还款额。
受托银行应与借款人商定部分提前还款后剩余贷款余额的还款期限,此还款期限应短于原贷款合同约定期限的剩余期限,贷款利率按借款人已履行的还贷期限加上确定的剩余期限所对应的期限档次的公积金贷款利率确定;部分提前还款后的剩余贷款本金余额仍采取与原借款合同约定的相同的归还方式归还,受托银行应重新为借款人计算每月还款额。
8 、什么时候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答: 根据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储存余额:
(1)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时。
(2)在离休、退休或到达离休、退休年龄时。
(3)完全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
(4)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时。
(5)非沪籍职工调离上海时。
(6)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抵冲。
其中(2)、(3)、(4)、(5)情形,职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应以销户形式全额提取,所提取的金额为职工所有。另外,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职工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储存余额,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同时作销户处理。
Ⅶ 根据最新政策,上海公积金如何使用
在原单位缴纳五险一金,离职后,五险一金的处理方式是: 一、养老保险有个人账户,身份证号就是帐号,辞职后可以有三种处理方式: 1,停止交费,形成缴费年限中断,个人账户积累停止,但只要时间不长对今后影响不大; 2,由于个人全额缴纳,即不中断缴费把过去连同企业缴纳的部分一并自己缴纳,但这样个人负担较重不太合算; 二、如果到外地谋职可以办理保险转移手续,到新的就业地区。不管哪种方法,找到新的工作单位按原帐号继续缴费即可,不用补交,但就是不能退。 三、医疗保险,也有个人账户,辞职后处理方法基本同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里的钱可以在当地继续使用。 四、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都没有个人账户,辞职后保险自动解除,但失业保险只要缴费满一年,不是个人原因造成的失业,就可以领取。 五、住房公积金,有个人账户,企业和个人缴纳的费用,全部形成个人账户总额,就如同银行的零存整取所有权属个人,辞职后只不过停止了存钱,但账户的钱还是劳动者的,只要符合公积金提取规定,随时可以提取,以后也可以续交,永远不会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