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热烧伤烧伤的面积和深度
烧伤的面积和深度对病情的评估至关重要。面积通常以占体表面积的百分比来衡量,国内常用的评估方法有中国新九分法和手掌法。新九分法适用于成人,根据人体各部位划分,对于儿童则需要适当调整。手掌法则以手掌大小作为1%的参照,区分热力损伤的层次,将烧伤分为I°、浅Ⅱ°、深Ⅱ°和Ⅲ°四类。
I°烧伤仅伤及表皮,表现在局部红肿,称为红斑性烧伤,有疼痛和烧灼感,皮温稍升。一般3-5天内可恢复,不留疤痕。
II°烧伤分为浅和深两种。浅Ⅱ°伤及真皮浅层,有水泡,疼痛剧烈,愈合后无疤痕,但可能有色素沉着。深Ⅱ°则深入真皮深层,感觉迟钝,愈合后有瘢痕,但基本保持皮肤功能。
III°烧伤最严重,伤及皮肤全层甚至更深,形成焦痂,感觉和皮温降低,愈合过程慢,可能造成严重畸形和功能丧失。初期难以识别烧伤深度,如热力不均或并发感染,可能加重损伤程度。
识别烧伤类型时,需注意烧伤区的均匀性,以及可能的移行部和感染影响。对于I°、浅Ⅱ°和深Ⅱ°、Ⅲ°之间的区分,早期可能并不明显,需要密切观察和专业判断。
热烧伤是指 由热水、蒸气、火焰、电流等高温所造成的。热烧伤的病理改变,取决于热源温度和受热时间。此外,烧伤的发生和发展还与病人机体条件相关。例如:某些衰弱的病人用40~50℃的热水袋时,不慎即可造成Ⅱ度烧伤,与组织对热力的传导良不有关。又如:小儿烧伤的全身反应,常比成人受相同面积(占体表%)和浓度的烧伤后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