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方法能申请专利吗
方法专利属于只能申请发明专利。
发明专利满足专利法第二条第二款、第二十二条规定及不属于专利法第第二十五条规定的不授权专利权的内容,便可以申请专利。
第二条第二款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第二十二条 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着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⑵ 专利方法与方法专利的区别麻烦请说详细点,50分
方法专利就是有关方法的技术方案。对于方法专利进行定义,目前在我国还不多见,不少专家学者都是通过对方法专利的描述和概括来介绍方法专利的。如有的学者认为,专利法上的方法可以是由一系列步骤构成的一个完整的过程,也可以是一个步骤;而且指出,就一般而言,方法和产品的一个主要区别在于方法作为一种技术方案在其构成上包含着时间因素,具体体现在方法通常是由多个行为或若干现象按一定规则在时间上逐步展开的,这其中包含着时间延续的因素需要进一步明确的是,在现实中,方法的种类很多,所涉及的内容也很广,当然并不是所有的方法都能申请专利的。方法专利中的方法是有条件要求的,具体的说,这些条件就是对构成这些方法的技术特征及其组合的要求,这些技术特征以及由其组成的技术方案应当符合产品专利中有关技术方案的基本规定和要求。这样就把现实中许多方法排除在了方法专利之外。
方法专利的特征可以概括为以下两部分:
1、方法类型的多样性
按照一般的理解,方法专利往往是指制造产品的方法,实际上,这只是方法专利中所涉及的方法类型的一部分。按照我国《专利审查指南》(2001)实质审查部分第二章3.1.1中的解释,涉及方法专利的方法主要包括制造方法、使用方法、通讯方法、处理方法,以及将产品用于特定用途的方法等。
有的学者在概括专利涉及的化学方法时,把化学方法概括为生产或者制备化学物质的方法,对化学物质的处理、使用和测试方法等;而且认为这里所说的化学方法并不局限于实际使用化学手段本身,还应该包括物理方法、生物方法、微生物方法等能够使物质发生变化的各种手段[12].
对于方法专利中方法的概括,笔者认为还是我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在有关材料中阐述的观点比较全面。其概括的内容是把方法划分为三种类型:
第一是制造加工方法,它的方式是作用于一定的物品上,使这些物品在形状、结构或者物理化学性质上发生变化,产生出新物品。
第二是作业方法,这种方法不在于改变已有物品本身的形状、结构和物理化学性质,而是借助这些物品来达到某些技术上的效果。例如,测量方法、检测方法、采掘方法、分析方法等;另外还包括发电方法、制冷方法、照明方法、通讯方法、广播方法等用于获得某些技术效果的方法。
第三是使用方法,也叫用途发明。这是对已知物品的一种新的应用方式,在不改变产品本身的情况下,通过对该物品的特殊的使用而获得新的技术效果。这种情况又包括对专利产品的新的使用方法和对非专利产品的新的使用方法[13].
2、对产品的依赖性
在现有的知识产权国际公约以及国内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中都把方法专利作为了一种独立的专利类型与产品专利相对应,但是,如果仔细分析就会发现,方法专利是不能离开产品而存在的。从逻辑上来说,产品既是方法专利的起点,又是其落脚点。这一特点可以从以下两点加以说明:
A、制造方法使用的原料本身就是一定的物品,有的甚至可能还是专利产品,而使用制造方法的结果也是获得一定的物品,这些物品本身可能符合专利法的条件,通过申请可以成为专利产品;也可能这些物品本身的特征并不能符合专利法的要求,甚至是按照《专利法》的规定不能授予专利权的产品,因此不能成为专利产品[14];还有一种可能是所得产品本身就是一种已知的产品,但是,此时使用这种方法能够提高效率、节约成本,就这种方法来说其工艺是先进的,可实用的,效果也是积极有益的,因为这种方法所具有的技术特征构成的技术方案能够满足专利法的要求,因此该方法能够获得方法专利。由此看出,虽然说方法专利是以产品作为基础的,但是其自身的可专利性问题并不受产品的影响。
B、对于作业方法和使用方法来说,也都离不开一定的物品做基础或者工具,当然,这里的物品本身与该方法是否具有可专利性,或者能否获得专利权都没有必然的联系。
专利方法,是指在产品生产过程中,应用到了已经取得专利的方法和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