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求煤矿井下放炮的详细资料
参考资料:《煤矿安全规程》专家解读:第450页有关内容。
第三节 井下 爆破
第三百一十五条 所有爆破人员,包括爆破、送药、装药人员,必须熟悉爆炸材料性
能和本规程规定。
第三百一十六条 井下爆破工作必须由专职爆破工担任。在煤(岩)与瓦斯(二氧化
碳)突出煤层中,专职爆破工必须固定在同一工作面工作。
爆破作业必须执行“一炮三检制”。
第三百一十七条爆破作业必须编制爆破作业说明书,说明书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炮眼布置图必须标明采煤工作面的高度和打眼范围或掘进工作面的巷道断面尺
寸,炮眼的位置、个数、深度、角度及炮眼编号,并用正面图、平面图和剖面图表示。
(二)炮眼说明表必须说明炮眼的名称、深度、角度,使用炸药、雷管的品种,装药
量,封泥长度,连线方法和起爆顺序。
(三)必须编入采掘作业规程,并及时修改补充。
爆破工必须依照说明书进行爆破作业。
第三百一十八条不得使用过期或严重变质的爆炸材料。不能使用的爆炸材料必须交
回爆炸材料库。
第三百一十九条爆炸材料新产品,经国家授权的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并取得煤矿矿
用产品安全标志后,方可在井下试用。
第三百二十条 井下爆破作业,必须使用煤矿许用炸药和煤矿许用电雷管。煤矿许用
炸药的选用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低瓦斯矿井的岩石掘进工作面必须使用安全等级不低于一级的煤矿许用炸药。
(二)低瓦斯矿井的煤层采掘工作面、半煤岩掘进工作面必须使用安全等级不低于二
级的煤矿许用炸药。
(三)高瓦斯矿井、低瓦斯矿井的高瓦斯区域,必须使用安全等级不低于三级的煤矿
许用炸药。有煤(岩)与瓦斯突出危险的工作面,必须使用安全等级不低于三级的煤矿许
用含水炸药。
严禁使用黑火药和冻结或半冻结的硝化甘油类炸药。同一工作面不得使用 2种不同品
种的炸药。
在采掘工作面,必须使用煤矿许用瞬发电雷管或煤矿许用毫秒延期电雷管。使用煤矿
许用毫秒延期电雷管时,最后一段的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30ms。不同厂家生产的或不同品
种的电雷管,不得掺混使用。不得使用导爆管或普通导爆索,严禁使用火雷管。
第三百二十一条 在有瓦斯或有煤尘爆炸危险的采掘工作面,应采用毫秒爆破。在掘
进工作面应全断面一次起爆,不能全断面一次起爆的,必须采取安全措施;在采煤工作面,
可分组装药,但一组装药必须一次起爆。
严禁在 1个采煤工作面使用2台发爆器同时进行爆破。
第三百二十二条 在高瓦斯矿井、低瓦斯矿井的高瓦斯区域的采掘工作面采用毫秒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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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时,若采用反向起爆,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第三百二十三条 在高瓦斯矿井和有煤(岩)与瓦斯突出危险的采掘工作面的实体煤
中,为增加煤体裂隙、松动煤体而进行的 10m以上的深孔预裂控制爆破,可使用二级煤矿
许用炸药,但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第三百二十四条爆破工必须把炸药、电雷管分开存放在专用的爆炸材料箱内,并加
锁;严禁乱扔、乱放。爆炸材料箱必须放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避开机械、电气设备的
地点。爆破时必须把爆炸材料箱放到警戒线以外的安全地点。
第三百二十五条 从成束的电雷管中抽取单个电雷管时,不得手拉脚线硬拽管体,也
不得手拉管体硬拽脚线,应将成束的电雷管顺好,拉住前端脚线将电雷管抽出。抽出单个
电雷管后,必须将其脚线扭结成短路。
第三百二十六条 装配起爆药卷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必须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避开电气设备和导电体的爆破工作地点附近进行。
严禁坐在爆炸材料箱上装配起爆药卷。装配起爆药卷数量,以当时当地需要的数量为限。
(二)装配起爆药卷必须防止电雷管受震动、冲击,折断脚线和损坏脚线绝缘层。
(三)电雷管必须由药卷的顶部装入,严禁用电雷管代替竹、木棍扎眼。电雷管必须
全部插入药卷内。严禁将电雷管斜插在药卷的中部或捆在药卷上。
(四)电雷管插入药卷后,必须用脚线将药卷缠住,并将电雷管脚线扭结成短路。
第三百二十七条 装药前,首先必须清除炮眼内的煤粉或岩粉,再用木质或竹质炮棍
将药卷轻轻推入,不得冲撞或捣实。炮眼内的各药卷必须彼此密接。
有水的炮眼,应使用抗水型炸药。
装药后,必须把电雷管脚线悬空,严禁电雷管脚线、爆破母线与运输设备、电气设备
以及采掘机械等导电体相接触。
第三百二十八条炮眼封泥应用水炮泥,水炮泥外剩余的炮眼部分应用粘土炮泥或用
不燃性的、可塑性松散材料制成的炮泥封实。严禁用煤粉、块状材料或其他可燃性材料作
炮眼封泥。
无封泥、封泥不足或不实的炮眼严禁爆破。
严禁裸露爆破。
第三百二十九条炮眼深度和炮眼的封泥长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炮眼深度小于
0.6m时,不得装药、爆破;在特殊条件下,如挖底、刷帮、挑顶
确需浅眼爆破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炮眼深度可以小于
0.6m,但必须封满炮泥。
(二)炮眼深度为 0.6~1m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炮眼深度的 1 /2。
(三)炮眼深度超过1m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
0.5m。
(四)炮眼深度超过 2.5m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
1m。
(五)光面爆破时,周边光爆炮眼应用炮泥封实,且封泥长度不得小于
0.3m。
(六)工作面有2个或
2个以上自由面时,在煤层中最小抵抗线不得小于
0.5m,在岩
层中最小抵抗线不得小于
0.3m。浅眼装药爆破大岩块时,最小抵抗线和封泥长度都不得小
于
0.3m。
第三百三十条 处理卡在溜煤(矸)眼中的煤、矸时,如果确无爆破以外的办法,可
爆破处理,但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必须采用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用于溜煤(矸)眼的煤矿许用刚性被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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炸药或不低于该安全等级的煤矿许用炸药。
(二)每次爆破只准使用 1个煤矿许用电雷管,最大装药量不得超过 450g。
(三)爆破前必须检查溜煤(矸)眼内堵塞部位的上部和下部空间的瓦斯。
(四)爆破前必须洒水。
第三百三十一条 装药前和爆破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严禁装药、爆破:
(一)采掘工作面的控顶距离不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或者支架有损坏,或者伞檐超
过规定。
(二)爆破地点附近
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
(三)在爆破地点20m以内,矿车,未清除的煤、矸或其他物体堵塞巷道断面
1/3以
上。
(四)炮眼内发现异状、温度骤高骤低、有显着瓦斯涌出、煤岩松散、透老空等情况。
(五)采掘工作面风量不足。
第三百三十二条 在有煤尘爆炸危险的煤层中,掘进工作面爆破前后,附近
20m的巷
道内,必须洒水降尘。
第三百三十三条爆破前,必须加强对机器、液压支架和电缆等的保护或将其移出工
作面。
爆破前,班组长必须亲自布置专人在警戒线和可能进入爆破地点的所有通路上担任警
戒工作。警戒人员必须在安全地点警戒。警戒线处应设置警戒牌、栏杆或拉绳。
第三百三十四条爆破母线和连接线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煤矿井下爆破母线必须符合标准。
(二)爆破母线和连接线、电雷管脚线和连接线、脚线和脚线之间的接头必须相互扭
紧并悬挂,不得与轨道、金属管、金属网、钢丝绳、刮板输送机等导电体相接触。
(三)巷道掘进时,爆破母线应随用随挂。不得使用固定爆破母线,特殊情况下,在
采取安全措施后,可不受此限。
(四)爆破母线与电缆、电线、信号线应分别挂在巷道的两侧。如果必须挂在同一侧,
爆破母线必须挂在电缆的下方,并应保持0.3m以上的距离。
(五)只准采用绝缘母线单回路爆破,严禁用轨道、金属管、金属网、水或大地等当
作回路。
(六)爆破前,爆破母线必须扭结成短路。
第三百三十五条 井下爆破必须使用发爆器。开凿或延深通达地面的井筒时,无瓦斯
的井底工作面中可使用其他电源起爆,但电压不得超过 380V,并必须有电力起爆接线盒。
发爆器或电力起爆接线盒必须采用矿用防爆型(矿用增安型除外)。
第三百三十六条 每次爆破作业前,爆破工必须做电爆网路全电阻检查。严禁用发爆
器打火放电检测电爆网路是否导通。
发爆器必须统一管理、发放。必须定期校验发爆器的各项性能参数,并进行防爆性能
检查,不符合规定的严禁使用。
第三百三十七条爆破工必须最后离开爆破地点,并必须在安全地点起爆。起爆地点
到爆破地点的距离必须在作业规程中具体规定。
第三百三十八条 发爆器的把手、钥匙或电力起爆接线盒的钥匙,必须由爆破工随身
携带,严禁转交他人。不到爆破通电时,不得将把手或钥匙插入发爆器或电力起爆接线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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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爆破后,必须立即将把手或钥匙拔出,摘掉母线并扭结成短路。
第三百三十九条爆破前,脚线的连接工作可由经过专门训练的班组长协助爆破工进
行。爆破母线连接脚线、检查线路和通电工作,只准爆破工一人操作。
爆破前,班组长必须清点人数,确认无误后,方准下达起爆命令。
爆破工接到起爆命令后,必须先发出爆破警号,至少再等 5s,方可起爆。
装药的炮眼应当班爆破完毕。特殊情况下,当班留有尚未爆破的装药的炮眼时,当班
爆破工必须在现场向下一班爆破工交接清楚。
第三百四十条爆破后,待工作面的炮烟被吹散,爆破工、瓦斯检查工和班组长必须
首先巡视爆破地点,检查通风、瓦斯、煤尘、顶板、支架、拒爆、残爆等情况。如有危险
情况,必须立即处理。
第三百四十一条通电以后拒爆时,爆破工必须先取下把手或钥匙,并将爆破母线从
电源上摘下,扭结成短路,再等一定时间(使用瞬发电雷管时,至少等 5min;使用延期电
雷管时,至少等 1 5min),才可沿线路检查,找出拒爆的原因。
第三百四十二条 处理拒爆、残爆时,必须在班组长指导下进行,并应在当班处理完
毕。如果当班未能处理完毕,当班爆破工必须在现场向下一班爆破工交接清楚。
处理拒爆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由于连线不良造成的拒爆,可重新连线起爆。
(二)在距拒爆炮眼
0.3m以外另打与拒爆炮眼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装药起爆。
(三)严禁用镐刨或从炮眼中取出原放置的起爆药卷或从起爆药卷中拉出电雷管。不
论有无残余炸药严禁将炮眼残底继续加深;严禁用打眼的方法往外掏药;严禁用压风吹拒
爆(残爆)炮眼。
(四)处理拒爆的炮眼爆炸后,爆破工必须详细检查炸落的煤、矸,收集未爆的电雷
管。
(五)在拒爆处理完毕以前,严禁在该地点进行与处理拒爆无关的工作。
第三百四十三条爆炸材料库和爆炸材料发放硐室附近
30m范围内,严禁爆破。
第三百四十四条开凿或延深立井井筒向井底工作面运送爆炸材料和在井筒内装药
时,除负责装药爆破的人员、信号工、看盘工和水泵司机外,其他人员必须撤到地面或上
水平巷道中。
第三百四十五条开凿或延深立井井筒的装配起爆药卷工作,可在地面专用的房间内
进行。
专用房间距井筒、厂房、建筑物和主要通路的安全距离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且距
离井筒不得小于
50m。
严禁将起爆药卷与炸药装在同一爆炸材料容器内运往井底工作面。
第三百四十六条 在开凿或延深立井井筒时,必须在地面或在生产水平巷道内进行爆
破。
在爆破母线与电力起爆接线盒引线接通之前,井筒内所有电气设备必须断电。
只有在爆破人员完成装药和连线工作,将所有井盖门打开,井筒、井口房内的人员全
部撤出,设备、工具提升到安全高度以后,方可爆破。
爆破通风后,必须仔细检查井筒,清除崩落在井圈上、吊盘上或其他设备上的矸石。
爆破后乘吊桶检查井底工作面时,吊桶不得蹾撞工作面。
2. 为什么毫秒爆破必须采用串联法起爆
起爆顺序为:主炮孔-缓冲孔-光爆孔,其中光爆孔延后缓冲孔100ms左右起爆。
若是隧道或井巷爆破开挖,则起爆顺序为:掏槽孔-主炮孔-辅助孔-光爆孔。
3. 查找爆破网络问题时严禁用大串联的方式爆破
原因;
一、爆破母线和连接线的连接工作,只能由爆破工一人独立完成。连接线和雷管脚线、脚线和脚线之间的连接可以由班组长协助爆破工连接,与连线无关人员不准在爆破地点停留。
二、爆破网络一般采用串联方法连接。若工作面炮眼超过70个,制定专项措施后可采用串并联方法连接。
三、爆破母线和连接线、连接线和雷管脚线、脚线和脚线之间的接头必须相互扭紧,并悬空,不得虚接,不得与岩面、轨道、金属网、金属管、钢丝绳、刮板输送机等相接触。连线质量由爆破工负责。
四、连接爆破网路时,雷管脚线的接头方式应采用并头绕鼻连接。
五、接头有锈或污物必须清除掉。
六、眼深大于雷管脚线长度需延长脚线时,接头要错开,并用绝缘胶布包好。
4. 爆破工正确连线方法
爆破工正确连线方法:爆破母线与连接线、连接线与雷管脚线、脚线与脚线之间的接头须拧紧并悬挂。严禁与轨道、金属网、钢丝绳、刮板输送机等导电体触摸。
隧道开挖过程中,爆破线随用随挂,不允许使用固定爆破线。特殊情况下,在采取安全措施后,可以免除这一限制。爆破线绝缘损坏时,应及时包扎,防止漏电、短路或接触放电,造成事故。爆破线、电缆、电线和信号线应分别悬挂在巷道两侧。如需同侧悬挂,则需将母线悬挂在缆绳下方,并坚持悬挂间隔30厘米以上。
爆破母线选择技巧
爆破母线应选用铜芯或铁芯绝缘线,禁止使用铝芯线和裸电线。只允许绝缘母线单回路爆破,回路不允许采用轨道、金属管、水或土。母线不得使用原材料和标准不同的两根导线,禁止使用四芯多芯或多根导线作为母线。根据操作规程,母线长度应大于爆破安全间隔。
母线接头不宜过多,以免增加电阻、断线或短路,各接头应除锈,连接牢固,并用绝缘胶带包裹。在爆破之前,有必要把汇流条扭成短路。母线使用后,应将其升井枯燥;应放置在井下枯燥、安全的地方,并应定期对母线进行电阻测量和绝缘功能检查。
5. 煤矿炮眼如何布置
这要看炮采还是炮掘,
1、炮采工作面。一般常用的炮眼布置有以下三种:1、单排眼,一般用于薄煤层或煤质软、节理发育的煤层。2、双排眼,其布置形式有对眼、三花眼和三角眼等,一般适用于采高较小的中厚煤层。煤质中硬时可用对眼,煤质软时可用三花眼,煤层上部煤质软或顶板破碎时可用三角眼。3、三排眼,亦称五花眼,用于煤质坚硬或采高较大的中厚煤层。
炮眼角度应满足下列要求:(1)、炮眼与煤壁的水平夹角一般为50度至80度,软煤取大值,硬煤取小值。为了不崩倒支架,应使水平方向的最小抵抗线朝向两柱之间的空档。(2)、顶眼在垂直面上向顶板方向仰起5度至10度,要视煤质软硬和煤层粘顶情况而定,应保证不破坏顶板的完整性;(3)、底眼在垂直面上向底板方向保持10度至20度的俯角,眼底接近底板,以不丢底煤为原则。
炮眼深度根据每次的进度而定。一般每次进度有0.8米、1米、1.2米三种。每个炮眼的装药量根据煤质软硬、炮眼位置和深度以及爆破次序而定,通常为150至600克。
爆破采用串联法联线。每次起爆的炮眼数目,应根据顶板稳定性、工作面安全情况而定。条件好时,可同时起爆数十个眼;如果条件差,顶板不稳定,每次只能爆破几个眼,甚至采用留煤垛间隔爆破的办法。
2、炮掘工作面
掘进工作面的炮眼,按其用途和位置可分为掏槽眼、辅助眼和周边眼三类。各类炮眼在工作面上的位置不同,爆破顺序不同,因而在爆破工作中所起的作用不同,布置原则也不同。
(1)掏槽眼。掏槽眼的作用是首先在工作面上将某一部分岩石破碎并抛出,在第一个自由面的基础上崩出第二个自由面,为其他炮眼的爆破创造有利条件。掏槽效果的好坏对循环进尺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因此,掏槽眼的布置最为关键。
掏槽眼一般布置在巷道断面中央偏下靠近底板处,这样便于钻眼时掌握方向,并有利于其他多数炮眼能借助岩石的自重崩落。在掘进断面中如果存在有显着易爆的软弱岩层时,则应将掏槽眼布置在这些软弱岩层中。掏槽眼应比其他炮眼加深150~200mm,装药量加大15%~20%;如果是相向偏斜的炮眼,眼底间距应相距100~200mm。
(2)辅助眼。辅助眼又称崩落眼,是大量崩落岩石和继续扩大掏槽的炮眼。辅助眼要均匀布置在掏槽眼与周边眼之间,其眼距一般为500~700mm,炮眼方向一般垂直于工作面,装药系数(装药长度与炮眼深度的比值)一般为0.45~0.60。如采用光面爆破,则紧邻周边眼的辅助眼要为周边眼创造一个理想的光爆层。
(3)周边眼。周边眼是爆落巷道周边岩石最后形成巷道断面设计轮廓的炮眼。周边眼布置合理与否,直接影响巷道成型是否规整。周边眼可分为顶眼、帮眼和底眼。顶眼和帮眼应布置在设计轮廓线上,但为了便于钻眼,通常向外偏斜一定的角度,这个角度根据炮眼深度来调整,眼底落在设计轮廓线外不超过100mm。现场操作时,角度的把握以钎肩和轮廓线作为参照物,控制眼底距轮廓线的距离。
底眼的最小抵抗线和炮眼间距通常与辅助眼相同,为避免爆破后在巷道底板留下根底,并为铺轨创造有利条件,底眼眼底应底于底板150mm,为利于钻眼和避免炮眼积水,眼口应比巷道底板高150~200mm。水沟眼可同底眼一同打出。
6. 煤矿瓦斯监控探头和分站的接线方法。知道的交流交流,我刚干监测电工不懂得很多。
监控分站与传感器之间的连接,模拟量的大多数是三线制开关量的有三线制的也有两线制的。还有串行通讯的。
这要具体到系统来看。
12V弱电。是直流的,220先进变压器变成12V的。
注意是直流分正负极红色是电源正极
黄色是视频信号线,黑色是公共端
(6)煤矿爆破串连连线方法图片扩展阅读:
说明:
1、低瓦斯矿井回采工作面井总共安装两个瓦斯探头。
2、安装位置为采面上隅角一个,采区回风口10—15米处安装一个。请各位瓦斯检查员人员按以上位置将探头合理悬挂。
甲烷传感器的吊挂位置规定:
(1)掘进工作面:吊挂在风筒的对侧,距离工作面迎头不超过5m。耙矸机作业时将甲烷传感器移至耙矸机导向轮上方;
(2)采煤工作面:距离工作面回风侧煤壁不超过10m;
(3)采煤工作面回风隅角:距老塘、切顶柱不大于800mm;
(4)采掘工作面回风侧吊挂位置:距回风口10~15m处(有车场的距车场交叉口10~15m处)、有新鲜风流汇入处必须在风流交叉口前10~15m处增加瓦斯传感器;
(5)甲烷传感器的吊挂距离顶板不超过300mm,距离巷帮不小于200mm,拱形巷道吊挂在巷道拱基线上方不少于1m的位置。
7. 爆破时串联和并联的区别
串联时如果有一处连接不好,就不会响,再说电压会平均分配到每个雷管,如果串联过多,也容易哑炮,但对放炮器的电流要求比较小,如果并联,对电流的要求就比较大,如果并联过多,放炮器电流不够,也会出现哑炮,就是不全响
8. 放炮串联怎么连线
煤矿放炮连线一般有两种;一种是并连法,一种是串连法。我们在井下一般都用串连法。就是一个炮眼装炸药和雷管后,用黄土封实炮眼,然后把伸出炮眼的两根雷管引线分别连接相邻炮眼两根线上各一根,而另一根再和邻近炮眼两根线中一根相连,最后两炮眼各剩下一根线,把这两根线连母线上,把母线拉入百米开外躲避洞连上放炮器就可以放炮了。并连法是在串连法失败(哪儿短路)才用。方法是先把每个炮眼两根线相连,然后再把这些独立相连的再互相连起来就好了。
9. 煤矿爆破时把药装好没有爆炸应该怎么处理 在线等啊 急急急···
1、把没有爆炸的炮眼先进行封堵,封炮泥深度不得低于0.6m。
2、在没有爆炸的炮眼附近(小于等于300mm)处重新进行打眼。
3、连线放炮,可以通过殉爆方式将没有爆炸的炸药进行爆破。
10. 爆破中串联和并联有什么关系会怎样影响爆破效果
据此猜测你所用的应该是电雷管,会出现个别拒爆的现象,比如跳炮,主要是因为网路设计连接不合理,造成并联支路电阻不均等,了解传爆机理以后,合理的设计可避免这种情况,建议你学习一下有关电爆网路的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