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业一直以来都是农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今年也是相对比较困难的一年,先是受到疫情的影响,不少养殖“野味”的养殖户纷纷被勒令整改,再者去年受到“猪瘟”的影响,养殖猪也是一项挑战,再加上疫情的影响,很多人开始养殖鸡鸭,现在的鸡肉价格也在持续下降。那么,养殖业还有利可图吗?在养殖过程中的防疫用药又有哪些禁忌呢?
药物是否过期
相信很多养殖户家中都备有兽药,但是由于长时间没有使用,或者是使用了还有剩下的,没有密封好,等到再次发生疾病症状的时候直接用药,而没有查看药物是否过期这种做法也是会在一定程度上加大养殖的成本。
㈡ 兽药使用中应注意哪些问题
在使用兽药过程中,应坚持科学合理地用药,才能达到预期目的。
正确选择:在兽药使用过程中,应根据当地或本猪场的猪病流行情况,有针对性地选择饲养过程中的预防用药,在选择治疗用药时,一般应按兽医处方购买,无论是预防用药还是治疗用药,都应按规定剂量和方法使用,以避免因盲目用药而造成的不良后果。
合理使用:有些药物的药理作用相似,联合使用时可提高疗效,减少药物用量,起到协同治疗的作用。如在使用磺胺类药物时,同时给予抗菌增效剂,抗菌作用可提高数倍至数十倍,并可出现强大的杀菌作用,甚至对磺胺药有耐药性的菌株如:大肠杆菌、变形杆菌等亦能增加疗效。
有些药物在使用时则必须重复持续给药,疗程应充足,剂量要适当,使猪血液中的药物浓度在一定时间内保持一定水平,才能达到防治效果,如各种抗生素与磺胺类药物的使用就应如此。一般情况下,开始的治疗剂量应稍大,以便给病原菌以决定性打击,然后根据病情适当减少剂量。一般传染病及感染应连续用药3~5天,症状消失后,应再坚持用药1~2天,以达到彻底治愈的目的。对慢性病或有些特殊疾病则应根据病情延长治疗的时间。
有些药物在使用时如配合不当,会出现结块、沉淀,甚至产生毒性等现象而失去疗效,如四环素与多种抗菌药物有配伍禁忌(如青霉素、磺胺药、多黏菌素等);青霉素G钾盐不宜与四环素、磺胺药、卡那霉素、庆大霉素、新霉素等并用。配合应用时,应熟悉各种药物的性质,防止配伍时发生禁忌情况。
㈢ 兽药使用过程中有哪些注意事项
(1)对症用药 每种药物都有适应证,应对症用药,切勿滥用,以免贻误病情,引起不良后果。
(2)选择适宜的给药方式 应根据家禽的病情、用药目的、药物理化性质确定适宜的给药方式。
(3)剂量准确并按疗程给药 为了达到理想的治疗效果,减少不良反应,防止耐药性产生,用药剂量应当准确,严格按疗程给药,不得随意缩短或延长用药时间。
(4)注意配伍禁忌 两种以上的药物在同一时间联合使用,能产生协同作用,增强药效。但应注意配伍禁忌。如果配伍不当,可能降低疗效或产生毒性。
㈣ 请问兽药怎样正确进行使用呢
我们在养殖生产过程中经常会遇到动物生病的情况,为了减少损失,我们要对动物进行治疗,这就需要我们正确使用兽药,那么兽药应该如何正确使用呢?接下来我和大家分享一下我对观点?
1、对疫病要做出正确诊断
对症下药 正确和明确的诊断是正确选择用药的前提。不能在畜禽发病还没有确诊的情况下,仅凭想当然就随意、盲目地用药。当发生疾病时,必须仔细观察其症状,必要时还要进行剖检或采集病料送有关部门进行实验室诊断。只有在准确诊断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选择用药,才能获得应有的疗效。不同的疾病用药不同,同一种疾病也不能长期使用一种药物治疗,因为有的病菌会产生抗药性。临床上,根据病因和症状选择药物是减少浪费、降低成本的有效方法。一般来说,用药越早效果越好。特别是微生物感染性疾病,及早用药能迅速控制病情。但细菌性痢疾却不宜早止泻,因为这样会使病菌无法及时排除,使其在体内大量繁殖,反而会引起更为严重的腹泻。
6、合理控制用药疗程
药物连续使用时间,必须达到一个疗程以上。疗程不够,致使药物不能维持有效的浓度和作用时间,有的病原体只能暂时被抑制,并没有被杀灭。一旦停止用药,受到抑制的病原体会重新生长、繁殖,使疫病复发,最终造成治疗失败。因此,不可使用1~2次无疗效就停药,或急于调换药物品种。因为很多药物,需使用一个疗程后才显示出疗效。用药时,应按照使用说明书或遵医嘱,严格控制用药疗程。
以上就是一些关于如和正确使用兽药的方法,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㈤ 怎么使用兽药甲磺酸培氟沙星
1、混饮,畜禽每100L水5-10g,每日2次,连用3-5天。采用集中给药法,(把全天用药量分成两份,每份用全天饮水量的20%溶解)分上、下午各一次2小时饮完即可,连用3-5天。内服,每kg体重10mg,每日两次。 2、海、淡水鱼100kg体重加2-4g,或每100kg饵料加5-10g。每日两次,连用3-5天。药浴:每立方米水体加5-10g,浸泡30-60分钟。
配伍:不宜与利福平、大环内酯类、氯霉素类等联合应用;慎与氨茶碱类合用。可与TMP及大多数抗菌药物配伍。如青霉素类、氨基糖苷类、四环素类、洁霉素类、磺胺类等。
㈥ 兽药在使用过程中应注意哪些事项
(1)坚持对症用药 每种药物都有适应症。应在确定鸭病后对症用药,切勿滥用,以免贻误病情,引起不良后果。
(2)选择适宜的给药方式 养鸭场应根据鸭群的病情、用药目的、药物的理化性质确定适宜的给药方式。例如,给鸭群用药时,要搅拌均匀,载体由少到多,分多次拌匀;饲喂时要细心监护,防止强壮者多食中毒,弱小者食少不治病。也可采用分组给药等方法。
(3)剂量准确并按疗程给药 为了达到理想的治疗效果,减少不良反应,防止耐药性产生,用药剂量应当准确,严格按疗程给药,不得随意缩短或延长用药时间。
(4)兽药质量可靠 养鸭场应在有“兽药经营许可证”的药店购买兽药,并留心察看使用说明、批号、产地、有效期及使用方法。包装不应乱扔,待药用完一定时期无异常作用后再作处理。切不可购买假冒伪劣兽药,否则会造成事故。
(5)注意药物对鸭肉、蛋产品安全性的影响 在用药时,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操作,给鸭群使用国家允许使用的药物。在治疗鸭病时,应严格执行停药期制度,严禁鸭肉、蛋中药物残留超标。如果定向出口鸭肉、蛋产品,必须参照进口国的有关标准用药。同时,还要注意药物对鸭肉、蛋产品质量的直接影响。例如,给病鸭使用磺胺类药物,可导致鸭产软壳蛋和薄壳蛋。
(6)注意配伍禁忌及所用药物的毒副作用 两种以上的药物在同一时间联合使用,能产生协同作用,增强药效。但应注意配伍禁忌。如果配伍不当,可能降低疗效或产生毒性。在表28中,同一栏内两种或两种以上药物品种不能同时使用。
表28 兽药的配伍禁忌注:表中同一栏内两种或两种以上药物品种不能同时使用。
第一类 盐酸氨丙啉,盐酸氨丙啉+乙氧酰胺苯甲酯,氯羟吡啶,莫能菌素钠,拉沙洛西钠,甲基盐霉素钠,甲基盐霉素钠+尼卡巴嗪,马杜拉霉素第二类 越霉素A,潮霉素B 第三类 杆菌肽锌,恩拉霉素,维吉尼霉素,黄霉素,硫酸泰乐菌素,金霉素,土霉素,杆菌肽锌+硫酸黏杆菌素 第四类 硫酸黏杆菌素,金霉素,土霉素,杆菌肽锌+硫酸黏杆菌素
㈦ 牛兽药使用原则是什么
在临床上,兽药的使用非常重要,怎样合理用药是关键问题。
1.当奶牛发病时,要对症下药,不可滥用。要在诊断正确的情况下,选择合适的药物。
2.在奶牛用药时,要注意奶牛的大小、年龄和该牛以前是否有过敏反应。
3.选择合适的给药方法,要根据病情、奶牛本身的情况来给药。
4.注意药物的剂量,根据兽药说明的用量给药,防止过量引起不良反应。
5.在给奶牛用药时,要根据说明或该药的半衰期来合理安排用药的时间和次数。
6.注意配伍禁忌,合理联合用药,联合用药可增加药物疗效,如青霉素和链霉素合用,具有协同作用,但联合时应注意配伍禁忌。
7.注意药物及时轮换,防止产生耐药性,当一药物使用时间太长,应合理用其他类型的药物替换,防止产生耐药性。
8.应注意综合治疗,通过提高机体抵抗力来克服疾病。
㈧ 如何安全使用兽药
(1)禁止使用未取得批准文号的兽药。
(2)禁止在饲料及饲料产品中添加未经农业部批准用于饲料添加剂使用的兽药品种。
(3)有休药期规定的兽药用于食用动物时,饲养者应向购买者或屠宰者提供准确、真实的用药记录;购买者或屠宰者应确保动物及产品在用药期、休药期不被用于食品消费。
㈨ 几种头孢菌素类兽药如何具体使用
(1)头孢噻吩钠(噻孢霉素钠、先锋霉素Ⅰ):本品为白色晶粉,久置后色变暗,但不失效。能溶于水。本品对革兰氏阳性菌如金黄色葡萄球菌、耐青霉素金黄色葡萄球菌、链球菌及革兰氏阴性菌如大肠杆菌等都有抗菌作用,但对绿脓杆菌、结核杆菌无效。主要用于家畜的乳腺炎、呼吸道、泌尿道感染。本品内服吸收不良,只供注射用。制剂为注射用头孢噻吩钠,肌内注射,一次量每1公斤体重,马、牛、猪、羊10~20毫克,一日1~2次;犬、猫35毫克,一日3次。因本品对肝、肾功能有轻度影响,不宜与庆大霉素合用。
(2)头孢噻啶(先锋霉素Ⅱ):本品为白色晶粉,能溶于水。水溶液微酸性,在低温与pH4.5~5.0时很稳定,20%的溶液在4℃暗处保存4周不减效。作用与用途基本与头孢噻吩钠相似,但抗革兰氏阳性菌的作用较强,用法用量也同头孢噻吩钠。本品不宜与氨基甙类抗生素联用。
(3)头孢氨苄(先锋霉素Ⅳ、头孢菌素Ⅳ、头孢力新):本品为白色或淡黄色结晶性粉末,能溶于水。作用与用途同头孢噻吩钠。主要用于革兰氏阳性和阴性菌所引起的牛乳腺炎,也适用于尿路感染。可制成注射用头孢氨苄混悬液和内服用头孢氨苄胶囊。具体的用法用量为:头孢氨苄混悬液,用乳管注入每乳室每次200毫克,一日2次,连用2日。应注意停药后48小时内的乳及其制品不得供人食用。头孢氨苄胶囊,内服一次量,每1公斤体重,犬、猫33毫克,一日2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