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结核病如何治疗
1、早期。早发现、早治疗,对治愈肺结核病人不仅有利,而且非常重要。因为肺结核病的早期病变,是肺泡内结核菌开始繁殖,导致炎性细胞浸润和渗出,肺泡壁充血,肺组织尚未被破坏。因此,应用抗结核化疗后,由于病灶内血液供应比较好,有利于药物渗透进入病灶内,直接杀死病灶中的结核菌。同时,病变早期,巨噬细胞活跃,能吞噬大量结核菌,有利于促进炎性物质吸收和组织修复。
2、联合。联合用药是合理化疗的基础。采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药物同时应用,可利用多种抗结核药物的交叉杀菌作用,增加药物的协同作用,避免和减少耐药性的产生。有人报道,链霉素与氨柳酸联合,链霉素的抗菌力增加2~4倍,将氨柳酸的抗菌力提高6~10倍。
3、适量。每一种抗结核药物都能发挥最大效果、病人的身体又能接受、不引起毒副反应的剂量为适量。剂量过小,不能抑制、杀死结核菌,并且容易产生耐药性,影响疗效;剂量过大,会增加药物毒副反应发生的频率。为此,在治疗过程中,必须根据病人年龄、体重,参照抗结核药物的剂量表,在医生的指导下,给予适当的治疗剂量。
4、规律。按照《全国结核病防治工作手册》上规定的化疗方案,在疗程规定的时间里,坚持有规律地用药,是化疗成功的关键。按规定的化疗方案,规律用药,可保持稳定、有效的血浓度,以达到杀灭结核菌的作用。不规律用药,时服时断,导致血浓度高低不一,在药物低浓度下,达不到杀菌抑菌作用,反而会诱发细菌的耐药性。
5、全程。病人应用抗结核药物,是否能按规定的疗程坚持用药,与结核病的复发率有密切关系。病人应用抗结核药物后,许多症状如咳嗽、咳痰等可在短期内消失,用药2个月左右大部分结核菌被杀灭。但此时尚有部分结核菌和藏在病人细胞内的结核菌仍然存活,只有坚持全疗程的用药才能最终杀灭所有结核菌,达到减少复发的目的。
6、督导。在医务人员督导下短程化疗(简称DOTS),是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是全世界结核病化疗中行之有效的方法。督导的核心就是发现和治愈涂片结核菌阳性的病人,特别是初治涂片阳性病人,他们是传播肺结核病的传染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