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针对“因病致贫的贫困户”应采取什么帮扶措施
针对“因病致贫的贫困户”应采取什么帮扶措施的回答如下:
大病保险和医疗保险都是防止民众因疾病而致贫的社会帮扶体系,事后的话直接的可以通过补助,间接的可以提供技术培训帮助找到工作等,也可以向当地民政局申请救助领取救助金。
相关内容:国家对贫困户的界定,有其严格的划分标准:即绝对贫困人口(年人均纯收入低于627元),相对贫困人口(年人均纯收入628—865元),低收入人口(年人均纯收入866—1205元)。
一般收入和高收入(年人均纯收入1205元以上)。
通常把年人均纯收入低于1205元的家庭人口统称为弱势群体,贫困户可以领取相应的救助。
国际标准:购买力平价计算1 天1 美元收入 。
(1)牵挂贫困户的最佳方法扩展阅读:
第一步:精准扶持。县、乡、村以及“连心”工作队、帮扶责任人要对照贫困户退出条件和需求,因户施策,制定扶持计划,并加大扶持力度,进行重点扶持。
第二步:摸底调查。年终,对“预退出”的贫困人口进行摸底调查,调查人员应包括村委会干部、村民小组长、驻村工作队干部、贫困户帮扶干部等,填写贫困户退出摸底调查表(附后)。
第三步:民主评议。摸底调查之后,由村委会组织召集相关人员召开民主评议会,对摸底情况进行逐户讨论,拟定退出贫困户名单,并在行政村所在地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不少于七天。参加民主评议的村民代表必须是作风正派、责任心强,对贫困户家庭较了解的村民、村小组干部或村干部。
村民代表大会对年度拟退出对象的初选要综合考虑贫困户的收入、家庭经济状况、致贫原因的缓解、住房、家庭成员的上学和就医等情况,历年来得到扶持的贫困户应先列为拟退出对象。
第四步:入户核实。公示无异议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乡(镇)人民政府组织相关人员(不得少于3人),对拟退出贫困户进行逐户核实,确定全乡(镇)贫困户退出名单,在各行政村进行第二次公示。
第五步:批准退出。
公示无异议后,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县审核后,报设区市、省备案,待设区市、省联合委托的第三方评估核查后,由县批准并在各行政村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