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民法典是在怎样规定法的适用顺序
民法典适用顺序:
1、原则高于法条;
2、特别法优于普通法;
3、高位阶法优于低位阶法;
4、新法优于旧法。
民法典是指在采用成文法的国家中,用以规范平等主体之间私法关系的法典。民法典以条文的方式,以抽象的规则来规范各式法律行为、身份行为。
有的民法典会酌采习惯法作为补充规范的方式,此外也多半规定以当事人间私法自治的方式弥补各种法规的不足。
(1)民法抽象的正确方法扩展阅读:
民法典在国家法律体系中的地位仅次于宪法。民法典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市民生活的基本行为准则,法官裁判民商事案件的基本依据。
中国曾于1954年、1962年、1979年三次启动民法典的制定,均无果。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为了保障公民、法人的合法的民事权益,正确调整民事关系,
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发展的需要,根据宪法和我国实际情况,总结民事活动的实践经验,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该法于1986年4月颁布,被学者称为“准法典”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民法典
B. 民法的原理是什么
民法所遵循的基本原理叫意思自治。所谓意思自治,指经济生活和家庭生活中的一切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设立、变更和消灭,均取决于当事人自己的意思,原则上国家不作干预。只在当事人之间发生纠纷不能通过协商解决时,国家才以仲裁者的身份出面予以裁决。意思自治的实质,就是由平等的当事人通过协商决定人相互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一、民法的作用
1、民法可以为现代化市场经济提供一般规则和市场活动的行为规范,使市场参与者在这些规则允许的范围内各显神通,开拓进取,创造最佳业绩,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2、民法可以为人权提供基本保障。人权是人按其本质属性享有和应当享有的权利。民法实质上是权利法。它首先给人的人格权、人身权、财产权等基本权利以规定和保护,为其他权利包括政治权利和经济、社会、文化权利的保护提供基础。
3、民法可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民法体现着社会公平和社会正义。它调节着各种利益,保护人们合法地谋求自己的利益,不允许侵害社会和他人的弱肉强食,谋取非法利益。
4、民法可以促进民主政治。民法是私法。它要求私法与公法、民事生活和政治生活区分开来。私法自治原则不仅有利于抑制行政专横和行政过度干预,而且有利于经济基础的发展。这必将从客观上推动民主政治的发展。
二、学习民法学的方法大致有两种:
1、是从抽象到具体、从一般到特殊的学习方法。及基本上按照民法典的结构顺序进行学习。
2、是从具体到抽象、从特殊到一般的学习方法。即从具体的事例(实有的或者假设的案例)入手学习民法。
三、学习民法时须注意两个问题。
1、要遵循循序渐进的规律,先学好民法总论部分的内容,再顺序学习物权、债权、亲属、继承。民法总论部分,不仅使整个民法的基础,而且是整个现代法制的基础。学好这部分内容,再学习其他部分就比较容易。当学习其他部分时,也应当遵循同样的规律,先着重学好该部分的基础知识,例如学习债权部分,应先着重掌握债权总论部分,然后再学习各种合同。
2、遵循“阅读、记忆、理解、运用”的规律。民法是一套概念、原则、制度和理论的体系,其基础是一套有严密逻辑关系的概念,掌握了这套概念,就掌握了民法的思维框架。经验表明,法官在裁判中、律师在处理案件中、学者在分析案例中如果出现失误,往往源于没有掌握好这套概念或者发生概念混淆。因此,学习民法首先强调记忆。但民法概念有专门含义,相互间有其逻辑关系,因此不能但凭死记硬背,在记忆的同时应强调对概念的理解。特别是初学者,一定延着重记忆和理解这两个环节,边阅读、边记忆、边理解,在理解的前提下增强记忆,在记忆的基础上加深理解。再就是在初步掌握了民法概念、原则、制度和理论的体系和方法的基础上,要强调联系实际,即运用所掌握的民法知识和方法分析实有的或者假设的案例,针对具体的案例解释、适用民法规则,然后得出对案例的处理(判决)意见。在这样的运用中,不仅可以加深理解和记忆,而且可以使所学民法知识逐渐转化成自己的民法素养和民法实务能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条 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C. 为什么民法是抽象化的法律
有很多人都对法学专业感兴趣,那么,什么人适合学习法学专业呢?法学就业方向有哪些呢?下面小编整理了一些相关信息,供大家参考!
一、哪些人适合学习法学
基本上混得好的,在圈内有点名气的,都是比较稳重,踏实的.具备稳重,踏实,正直,正义感强的人是比较适合读法学的。
有人说律师是跟人打交道,内向不爱说话的人一定不适合做律师。事实上,内向的人可以从事律师,但会遇到瓶颈。律师是属于服务业。
当然,内向不代表不善沟通,沟通是一种能力,与性格无关。如果打算从事律师行业,就不可避免地要和人沟通——甚至在有的岗位,主要的工作内容就是沟通。所以,如果难以从他人处获得有效信息,那就真的需要锻炼。
无论是诉讼律师还是非诉律师,交流能力都是非常关键的能力,甚至比法律分析能力还重要。性格过于内向的人,往往喜欢闷头干活,但是和客户、同事沟通的不充分、不顺畅,容易出现一些问题。如果性格比较内向又对法学专业比较感兴趣的同学可以适当锻炼一下自己与人沟通的能力。
二、法学专业就业方向有哪些
一般情况下,法学专业毕业生会有以下4种就业方向:
1、公务员 对法学毕业生来讲,进入公安机关、检察院或法院是传统意义上的“专业对口”。但是,如果想进入公检法机关至少要通过公务员考试,需要说明的是司法考试、注册会计师考试、报关员资格考试和公务员考试被公认为是中国最难的四大考试。
2、律师 律师是一个对经验要切比较高的行业,基于此,律师之间的的收入也会有非常大的差别。在最初的三至五年,因缺乏专业经验和业务积累,律师收入一般会比较低。我国对律师采取了严格的准入制度,即必须通过全国统一司法考试。
3、公司法务人员 大多数法学毕业生选择了去公司做法务人员,他们在公司的法律咨询部或法律事务部专门处理公司运作所涉及到的一些法律事务。公司法务人员以普通本科生居多。
4、其他相关领域除了以上的主要就业方向,社会其他领域,如企业中的文秘、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等岗位具有“复合型知识结构”的法律人才也具有较大的需求,很多法学专业毕业生也会做会计师、审计师、证券业务员、环境评估、司法鉴定、职业中介、房地产咨询、法制宣传等工作。当然,还是有相当多的法学毕业生毕业选择了转行。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师资力量雄厚,拥有一支结构良好的教师队伍,其中既有一批在国内外享有盛誉的资深法学家,更有一大批在全国法律界和相关学科有影响的中青年法学家,先后有9名教授13次为中共中央政治局和全国人大常委会作过法制讲座。中国人民大学网络教育(网上人大)法学专业依托中国人民大学优质的教师资源,其教学体系的专业度可想而知。
中国人民大学网络教育(网上人大)创办于1998年,是我国最早的网上大学之一,中国人民大学网络教育以优质的教育资源和完善的教学服务成为众多学子心目中网络教育的优秀品牌,成就了20多万学子的求学梦想,也证明了名校学历的魅力和价值。
目前,网上人大有在读学生六万余名,分布在全国29个省、市、自治区,报名网上人大,可以在任何时间进行学习,完全不耽误正常的工作和生活,非常适合在职学生选择。选择一个好的专业,选择一所好的学校,都将真正开启你通过职业发展成功的大门。
D. 怎么学民法
一点是要知道学习目标,也就是说作为一名法学专业的学生,你究竟要获得什么。
我国许多重点大学中,本科生都是过五关斩六将考进来的,高考考分非常高,进来时都是优秀人才。
是不是很多优秀人才在四年本科被造就成了中等人才?同学们一定要自己造就自己。
民法学习的两种方法
学习民法学的方法大致有两种:
其一,是从抽象到具体、从一般到特殊的学习方法,即基本上按照民法典的结构顺序进行学习;
其二,是从具体到抽象、从特殊到一般的学习方法,即从具体的事例实有的或者假设的案例入手学习民法;
第一种方法,可以使我们对民法有一个整体的把握,即掌握民法的概念、原则、制度和理论体系,为进一步学习、研究民法或者从事民法实务奠定扎实的知识基础。但这种学习方法,对初学者来说,要理解、记忆许多专业概念术语,有相当的难度。
第二种学习方法,从具体案例入手,可以唤起对民法理论的兴趣,但仅靠这种学习方法不大可能准确理解和掌握整个民法的基本结构和整个概念、原则、制度、理论体系。
因此,现在提倡交替采用上述两种学习方法:
1、即为了掌握民法的基本结构和整个概念、原则、制度和理论体系,须采用第一种学习方法,精读一、二种较好的民法教材或者体系书;
2、在此基础上再采用第二种方法,阅读一些民法实例研习着作,使我们结合实例对民法各项概念、原则、制度获得正确的理解和把握;
3、然后再阅读一些具有较高学术水准的专题研究着作、相关专题论文,以进一步提高我们的民法理论素养;
4、在具有比较扎实的民法知识的基础上,应阅读民法方法论着作和民法判例研究论文,以掌握解时适用民法的方法、规则和理论,提高运用民法和研究民法的能力。在采用第一种方法学习时,须注意两个问题:
E. 民法应该怎么学啊
民法的内容包罗万千,内容相较于刑法而言要复杂很多,对于初学者来说,民法像一盘散沙,无从下手。如何学习好民法呢?相信这是很多备考考生的问题,下面就为大家解答一下。
学习民法大致有2种方法:
1、从抽象到具体、从一般到特殊的学习方法,即基本上按照民法典的结构顺序进行学习;
2、从具体到抽象、从特殊到一般的学习方法,即从具体的事例实有的或者假设的案例入手学习民法。
现在,我们提倡交替采用以上两种学习方法,能够“鱼”和“熊掌”同时兼得,就是下面这本书↓↓↓
作为学法人,想要通过2022年法考,一定要掌握正确的学习方法和技巧,扎实基础。仰望星空,脚踏实地!
F. 民法的基本原则及如何运用
民法的基本原则
(一)平等原则
民法上的平等原则,是指在民事活动中,民事主体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任何一方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于另一方。
平等原则集中反映了民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的本质特征,尤其是集中表现了作为民法主要调整对象的商品经济关系的客观要求。从民事活动的角度看,平等原则要求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必须遵循自愿协商的原则。从立法的角度来看,平等原则要求立法者必须奉行“行为立法”的原则(即以主体的行为为制定法律规范的出发点),而不能采用“主体立法”(即以主体的不同身份为制定法律规范的出发点),亦即一切民事主体,无论其经济能力如何(大公司或小企业),所有制性质如何(国有企业或私营企业),其行为均应遵循同样的准则,其权利在法律上应得到同样的保护。
(二)意思自治原则
意思自治原则指民事主体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自由地创设其权利义务,任何机关、组织或个人均不得非法干涉。意思自治原则在合同制度中的表现即合同自由原则,其赋予合同当事人以订立合同的自由、决定合同内容的自由以及选择合同形式及合同相对方的自由。
意思自治原则是市场经济客观要求的法律表现,它反映和保护了市场主体人格的独立、财产和责任的独立,是对民事关系(尤其是合同关系)一般法律准则的高度概括。我国民法确立这一原则,有利于清除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权力本位”、“官本位”的法律观念,有利于弥扬尊重民事主体合法权利之风,促进我国具有充分开放度和自由度的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
意思自治原则表现了民事主体的个人意志在经济活动领域内依法获得的最大限度的自由,而法律有关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称“公序良俗”)的规定,则是对这一自由的法律限制。
意思自治排除了他人对当事人自由意志的不法干预,也排除了不当行使的国家权力对民事权利的侵犯,集中反映了民法之私法的性质。
(三)诚实信用原则
我国《民法通则》和《合同法》都分别对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必须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作出了规定。
对于“诚实信用”一词,不能仅从其字义去理解,认为它仅指“恪受信用,不搞欺诈、胁迫”。历史上,“诚实信用”作为法律用语,是根据德文翻译的。作为外来语,诚实信用本身的含义是以维持法律秩序(即利益平衡)为目的,以抽象的公平要求为内容的规则。因此,民法上的诚实信用原则的目的是维持民事主体双方利益的平衡,维持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的平衡。
诚实信用原则确定了民事主体的一般行为标准。诚实信用原则要求民事主体必须“善意”地实施民事行为,在民事活动中应尊重他人利益,不得进行欺诈、胁迫,不得恶意地损害他人利益或者放任他人合法利益遭受损害,以诚实的态度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民法上的“善意”与“无过错”不同。一般情况下,“过错”是当事人承担民事责任的根据。但过错是指当事人实施不法行为(如侵权行为)时的一种主观心理状态(包括故意和过失),以当事人实施某种违法行为为前提。而“恶意”则与当事人是否实施违法行为无必然联系,其指的是其实施民事行为的动机不正当以及对于影响其民事行为效力的因素知情或应当知情(例如,明知是赃物仍然予以购买)。因此,善意是指行为人行为动机正当以及对于他人利益有可能受损之事实不知情的一种主观心理状态。
(四)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权利不得滥用原则指当事人在行使民事权利时,必须尊重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不得破坏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的平衡,不得损害他人依法享有的正当利益,否则,当事人的权利将依法被限制、剥夺或承担民事责任。
权利不得滥用原则是诚实信用原则派生出来的一项原则,主要用于解决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的冲突和失衡,其适用范围主要是对于权利(特别是所有权)不当行使的必要矫正,是对所谓“私权绝对性”的一种必要限制。
G. 如何构建我国的民法体系
构建我国的民法体系,需要处理好以下几个问题:
一、认清民法典制定的目标。
民事立法的混乱会导致民事司法实践的标准不统一,使民法无法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而民法典的制定,可以消弭立法上的混乱,填补立法空白。这正是民法典的优越性所在。当前,我国已经初步形成了统一的立法体系。
在接下来的立法工作中,我国民法的体系化要围绕民法典制定而进行。制定民法典应适合我国国情、体现时代要求,更好地促进我国的民事立法以及民事司法的完善,保障与促进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
二、加强民法理念研究。
民法的体系化是对民法典的体系、编纂技术、所采用的指导思想、法律原则甚至法律适用的总结。民法典不能涵盖所有的民事生活,而不断发展的民事法律关系也需要不断进行规范调整。
因此,民法典的制定不单纯是为立法而立法,而是为了调整民事生活。为了使民法更好地体系化,制定出合乎需要的民法典,应加强对民法典编章结构、立法技术、法律概念以及司法技术等方面的研究。
三、正确区分法典编纂与法典汇编的关系。
制定民法典,有汇编式与编纂式两种法典方案。就我国而言,编纂式法典具有一些汇编式法典不具备的优点。编纂式法典具有紧密的体系,能够克服体系的漏洞,有利于制度之间的协调,更能彰显民法典的形式理性,体现民法典的价值。
而法典编纂存在的缺陷,可以通过法律解释的方案来弥补。当前比较可行的方式是,在我国《合同法》、《侵权责任法》制定之后,应紧接着进行人格权法以及债法总则的制定。在此基础上,对这些法律进行全面体系化,从而编纂出我们时代的民法典。
(7)民法抽象的正确方法扩展阅读:
探究民法的体系化,根本目的在于形成一个法典化的完备体系,从而在该体系的支撑下建立起一部具有高度逻辑性与系统性的民法典。我国民法的体系化,对我国民法典的制定及实施具有重大意义。
民法体系化是制定民法典的内在要求。民法典就是以体系性以及由之决定的逻辑性为重要特征的,体系是民法典的生命。民法的体系化可以将涉及民众生活的私法关系在既定原则的指导下进行通盘规划,从而确立起民法典的支柱与骨架,发挥其预先规划、提纲挈领的作用。
民法体系化是制定民法典的保障。在民法典的制定过程中确立民法体系,有助于消除现行民事法律法规中的冲突,将各项法律制度整合为有机的整体,从而实现我国民事法律的统一,建立起内在和谐一致的民事规范体系。
民法体系化有助于民法规范的遵守与适用。民法的体系化,就是将市民社会生活中最基本的规则抽象出来,在民法典中加以规定,从而为法官和其他法律工作者适用民法提供便利。体系化有助于通过保证民事法律规范的稳定性,最终实现社会生活关系的稳定和人们在社会生活中的可预期性。
H. 民法典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1、平等原则: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2、自愿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3、公平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4、诚信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5、守法与公序良俗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6、绿色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8)民法抽象的正确方法扩展阅读
民法基本原则,是贯穿于整个民事立法,对各项民法制度和民法规范起统率和指导作用的立法方针。它是中国社会主义经济政治制度、经济管理体制和经济政策在法律上的集中反映,是中国民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本质特征的集中反映。
民法基本原则之内涵,集中体现了民法区别于其他法律的特征,在民法与其他法律如行政法、经济法之间画了一条界线。
I. 怎么学好民法啊,愁死了,觉得很抽象,很是不理解。
学习民法得慢慢来。别急躁。不要以为文科的东西无非就是语言文字,读得懂文字就能领会文义。毕竟这是一门来自西方的学科。毕竟这是几千年人类关于公平正义思想的结晶,你想一下子学得多精通是不可能的。哥学了十二年,尚不敢称精通。所以首先得摆正心态,不要想一口吃个胖子。
其次,提几点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1.从教材着手,而不是从法条着手。
很多人以为学法律就是学法条,于是一头扎进诸多法条、司法解释中,思维越来越迷茫、混乱。事实上,如果没有法学知识,你就是将民法通则倒背如流,我敢保证你仍然没有入门。所以从法学教材(大中专民法学教材)入手。
2.精读。民法学属于理论性很强,体系也很成熟的一门法律学科,是全球数千年民法实践的沉淀,是学界智慧的凝聚。所以每一章节都值得你狠狠地咀嚼,领悟,不要用看小说或者读者文摘的方式去学。书不在多,一本就够,重要的是反复钻研。
3.民法跟现实生活非常贴近,你在学习过程中要多结合生活中一些现象进行思考,有助于领悟一些基本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