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结合材料,运用所学的政治生活知识,你认为如何处理管与放的关系
我认为如何处理管与放的关系:
1、一是放权不放责,放管相结合。
2、二是放要放到位、接要接得好。
3、三是加强权力监督制约,确保权责一致。
❷ 推行行政体制改革要深化什么放管结合优化服务
当前我国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点是:一、着力转变政府职能。二、优化政府组织结构。 三、强化责任,加强监督。
❸ 放管服12项措施的内容是什么
法律分析:放管服政策12条措施,是为了围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优化营商环境,推出“异地办”、“便捷办”、“网上办”等三个方面12项新措施。放管服,就是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简称。“放”即简政放权,降低准入门槛。 “管”即创新监管,促进公平竞争。 “服”即高效服务,营造便利环境。1、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面,包括:全面缩短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审批时限,简化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审批,推进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化,取消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首次检测费用等12项措施。2、全力支持国家重点发展战略方面,包括:出台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服务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粤港澳大湾区融合发展系列移民与出入境政策和便利措施,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复制促进服务自贸区建设移民与出入境便利政策,出台入境车辆人员出行便利措施等10项措施。3、全面提升公安政务服务质量和效率方面,包括:逐步实现公安政务服务事项“全国通办”、“一门通办”、“一网通办”、“一次性办”,推行户口迁移“一站式”办理,推进交通违法异地处理,试点接受教育减免交通违法记分奖励措施等13项措施。4、加快推进部门间数据共享方面,包括:推进人口信息共享和身份认证服务工作,全面推进出入境证件公共服务便利化应用,建设户籍电子证照、电子档案数据库提供公共服务,推行失效居民身份证信息联网核查提供部门间共享等5项措施。5、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方面,包括:大力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强对重要领域、重要事项的全程监管,推动公安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公安部“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等5项措施。6、依法保护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方面,包括:加大涉企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依法打击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犯罪,依法严格规范涉企执法行为,开设企业投诉受理互联网平台等6项措施。7、加快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方面,包括:推进公安改革创新成果的制度化、法治化,推进相关法规制度的“立改废”工作,修订完善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推动修订《道路交通安全法》等9项措施。
法律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第一条 第一款 直面市场主体需求,创新实施宏观政策和深化“放管服”改革 继续围绕市场主体关切,科学精准实施宏观政策,落实好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和货币政策直达工具,并强化全链条监控。(财政部、人民银行、审计署、税务总局等国务院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❹ 如何简政放权 放管结合 优化服务
2015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和转变政府职能工作,适应改革发展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从重数量向重实效转变,从重监管向重服务转变,从分头分层级推进向纵横联动、协同并进转变,统筹推进行政审批、投资审批、职业资格、收费管理、商事制度、教科文卫体等领域改革,着力解决跨领域、跨部门、跨层级的重大问题;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继续取消一批行政审批事项,通过清理,取消、调整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今后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这一审批类别;全面清理并取消一批收费项目和资质资格认定;进一步简化企业注册登记流程,实现“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紧紧围绕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的战略目标,不断创新监管、优化服务,为企业松绑减负和创业创新清障搭台,培育经济社会发展新动力。
❺ 多地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什么是放管服改革此举有何意义呢
多地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放管服改革就是简政放权,它的意义如下。
行政审批事项的压缩、新设许可的严格控制、清单制度的全面推行,有效地抑制了行政审批的路径依赖,在事中、事后监督的推动下,行政机关在履行监督职能时更加主动,强调政府的服务功能,有效地促进了政府职能的根本转变,更深入地贯彻了“利民”的执政理念。
它从根本上改变了政府的思维模式和行为模式,打破了由“官本位”的思想和由此引发的权力寻租和形式主义等各种问题。
❻ 公安放管服改革问题及建议
法律分析:(一)简政放权改革统筹性不够强。市级部门下放权限时,相关业务培训、政策指导不够及时到位,致使区审批部门对市级下放的一些审批事项不掌握,工作衔接不畅。
(二)审批环节仍然较多。审批权虽然下放了,审批环节也减少了,有些审批环节中仍需要原主管部门出具相关要件或技术证明材料,存在上口不主动、下口很被动的问题。
(三)审批与监管结合不够紧密有效。“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执行不到位,行业主管部门对取消下放后的行政审批事项跟踪落实和后续监管不够,存在管理漏洞和安全隐患。
(四)对中介机构管理不到位。目前市场上的中介机构多而杂,服务水平良莠不齐。有些中介机构出具的服务报告时间长且与标准差距很大,甚至达不到审批的要求,导致反复修改,直接影响整体项目办理的效率。而对中介机构的管理体系尚不健全,缺乏惩罚措施和退出机制。
(五)“一网通办”进度缓慢。各单位自行掌握审批信息,业务专网与市行政审批网没有对接并联使用,导致审批所需的申请材料两网同录、重复提交,影响网上审批效率。
二、对策建议
(一)加强顶层设计,增强审批改革的统筹性和科学性。建立健全审批权限下放工作机制,由市审批办统筹协调市级各条口部门,组织好事项的下放工作,并牵头做好业务指导;市级部门下放权限应同时通知条口部门和审批部门。
(二)继续减少审批要件和环节。能够通过后期监管实现的,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交相关证明和技术说明。
(三)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加强监管信息共享,实现审批与监管的无缝衔接。改变重审批轻监管的行政管理方式,把更多行政资源从事前审批转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上来。加强网上办事全过程监控,做到监管标准互通、违法线索互联、处理结果互认,全程记录,全程可追溯。
(四)明确审批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管部门。引入对中介机构的服务的评价制度,强化对中介机构的考核、考评,实施中介机构退出机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留所执行刑罚罪犯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看守所对留所执行刑罚罪犯的管理,做好罪犯改造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看守所执行刑罚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成年和未成年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刑罚。被判处拘役的成年和未成年罪犯,由看守所执行刑罚。
第三条 看守所应当设置专门监区或者监室监管罪犯。监区和监室应当设在看守所警戒围墙内。
第四条 看守所管理罪犯应当坚持惩罚与改造相结合、教育和劳动相结合的原则,将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
第五条 罪犯的人格不受侮辱,人身安全和合法财产不受侵犯,罪犯享有辩护、申诉、控告、检举以及其他未被依法剥夺或者限制的权利。罪犯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看守所管理规定,服从管理,接受教育,按照规定参加劳动。
第六条 看守所应当保障罪犯的合法权益,为罪犯行使权利提供必要的条件。
第七条 看守所对提请罪犯减刑、假释,或者办理罪犯暂予监外执行,可能存在利用权力、钱财影响公正执法因素的,要依法从严审核、审批。
第八条 看守所对罪犯执行刑罚的活动依法接受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 第五十条 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的公安机关未设置看守所需要设置时,应报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备案道、交通、林业、民航系统相当于县级以上的公安机关未设置看守所需要设置时,应报各部 (局)公安局备案。 第三条 看守所干警配备:县 (旗、市)一般不得少于十二人,月平均人犯数超过一百人的,一般按百分之十五配备中城市看守所,一般按月平均人犯数的百分之二十配备。
❼ 怎么处理好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关系
1、要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坚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三管齐下”,在简政放权改革上提高协同性、系统性,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上转变观念、强化责任,在优化政府服务上拓展内涵、创新方式。
2、要自加压力、带头作为,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献计献策,齐心协力把简政放权推向纵深,为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贡献。
❽ 放管服是什么意思的方法
放管服,就是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简称。“放”即简政放权,降低准入门槛。 “管”即创新监管,促进公平竞争。 “服”即高效服务,营造便利环境。 2018年8月2日,公安部宣布9月1日前全面推行公安交管“放管服”。
放管服,就是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简称。
“放”中央政府下放行政权,减少没有法律依据和法律授权的行政权;理清多个部门重复管理的行政权。
“管”政府部门要创新和加强监管职能,利用新技术新体制加强监管体制创新。
“服”转变政府职能减少政府对市场进行干预,将市场的事推向市场来决定,减少对市场主体过多的行政审批等行为,降低市场主体的市场运行的行政成本,促进市场主体的活力和创新能力。简政放权是民之所望、施政所向。
“放”即简政放权,降低准入门槛。“管”即公正监管,促进公平竞争。“服”即高效服务,营造便利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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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窗口服务,推行审批服务集中办理,整合窗口资源,实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实现“一次办、马上办”,是广大群众的迫切期待,是公安部门的不懈追求。
利民之事,丝发必兴;厉民之事,毫末必去。着眼人民群众对公安交管服务的新期待、新要求,公安部日前公布的20项交通管理“放管服”改革新措施中,前4项便着眼改革窗口服务:申请材料“四个减免”、18类业务“一证即办”、普通业务“一窗通办”、个性服务“自助快办”,每一条改革措施都释放着公安机关的改革红利,不断给人民群众送上看得见的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