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会计凭证的保管要求
会计凭证的保管是指会计凭证记账后的整理、装订、归档和存查工作。会计凭证作为记账的依据,是重要的会计档案和经济资料。本单位以及其他有关单位,可能因为各种需要查阅会计凭证,特别是发生贪污、盗窃、违法乱纪行为时,会计凭证还是依法处理的有效证据。因此,任何单位在完成经济业务手续和记账后,必须将会计凭证按规定的立卷归档制度形成会计档案资料,妥善保管,防止丢失,不得任意销毁,以便日后随时查阅。
会计凭证的保管要求主要有:
1、会计凭证应定期装订成册,防止散失。会计部门在依据会计凭证记账以后,应定期(每天、每旬或每月)对各种会计凭证进行分类整理,将各种记账凭证按照编号顺序,连同所附的原始凭证一起加具封面和封底,装订成册,并在装订线上加贴封签,由装订人员在装订线封签处签名或盖章。
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遗失时,应取得原签发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并注明原始凭证的号码、金额、内容等,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才能代作原始凭证。若确实无法取得证明的,如车票丢失,则应由当事人写明详细情况,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负责人批准后,代作原始凭证。
2、会计凭证应加贴封条,防止抽换凭证。原始凭证不得外借,其他单位如有特殊原因确实需要使用时,经本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批准,可以复制。向外单位提供的原始凭证复制件,应在专设的登记簿上登记,并由提供人员和收取人员共同签名或者盖章。
3、原始凭证较多时,可单独装订,但应在凭证封面注明所属记账凭证的日期、编号和种类,同时在所属的记账凭证上应注明“附件另订”及原始凭证的各称和编号,以便查阅。对各种重要的原始凭证,如押金收据、提货单等,以及各种需要随时查阅和退回的单据,应另编目录,单独保管,并在有关的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上分别注明日期和编号。
4、每年装订成册的会计凭证,在年度终了时可暂由单位会计机构保管一年,期满后应当移交本单位档案机构统一保管;未设立档案机构的,应当在会计机构内部指定专人保管。出纳人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
5、严格遵守会计凭证的保管期限要求,期满前不得任意销毁。
㈡ 怎样才是保管会计资料的正确方法
为了确保会计资料的安全、完整,《规范》第五十四条和第五十五条分别对会计凭证的传递及保管作了具体规定。
(一)会计凭证的传递
《规范》第五十四条规定:"各单位会计凭证的传递程序应当科学、合理,具体办法由各单位根据会计业务需要自行规定。"会计凭证的传递是会计核算得以正常、有效进行的前提,科学合理的传递程序应能保证会计凭证在传递过程中的安全、及时、准确和完整。在确定传递程序时,应该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如核算工作量的大小、机构及职责设置的繁简、会计内部分工及职能分割的粗细,等等。要反对无序传递,也要注意防止形式化。只做点表面文章,对提高和保证会计核算的质量是不会有实际作用的。
(二)会计凭证的保管
《规范》第五十五条对会计凭证的保管,规定得十分具体。
1.传递。会计凭证应当及时传递,不得积压。及时是会计凭证传递中的要旨之一。及时传递不仅对及时进行会计核算是必要的,而且对会计凭证获得必要的保管也是十分关键的。传递不及时,会计凭证散失的可能性就会加大。
2.分类和编号。会计凭证登记完毕后,应当按照分类和编号顺序保管,不得散乱丢失。分类和编号是保管会计凭证的重要方法和手段,也是方便检索的有效措施,否则会计核算很难顺利进行。
3.装订。记帐凭证应当连同所附的原始凭证或者原始凭证汇总表,按照编号顺序折叠整齐,按期装订成册并加具封面,注明单位名称、年度、月份和起讫日期、凭证种类、起讫号码,由装订人在装订线封签处签名或者盖章。
对于数量过多的原始凭证,可以单独装订保管,在封面上注明记帐凭证日期、编号、种类,同时在记帐凭证上注明"附件另订"和原始凭证名称及编号。
各种经济合同、存出保证金收据以及涉外文件等重要原始凭证,应当另编目录,单独登记保管,并在有关的记帐凭证和原始凭证上相互注明日期和编号。
4.复制。原始凭证不得外借,其他单位如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原始凭证时,经本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批准,可以复制。向外单位提供的原始凭证复制件,应当在专设的登记簿上登记,并由提供人员和收取人员共同签名或者盖章。
5.遗证。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如有遗失,应当取得原开出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并注明原来凭证的号码、金额和内容等,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人批准后,才能代作原始凭证。如果确实无法取得证明的,如火车、轮船、飞机票等凭证,由当事人写出详细情况,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和单位领导人批准后,代作原始凭证。
㈢ 会计帐簿保管的方法
1. 怎样进行账簿更换?
账簿更换是在会计年度末,将本年度旧账更换为下年度新账。
更换新账的方法是:在年终结账时,将需要更换账的各账户的年末余额直接过人新启用的有关账户中去,不需要编制记账凭证,也不必将余额再记人本年账户的借方或贷方,使本年有余额的账户的余额变为零。因为既然年末是有余额的账户,其余额应当如实地在账户中加以反映,否则容易混淆有余额的账户和没有余额的账户之间的区别。
更换新账时,要注明各账户的年份,然后在第一行日期栏内写明,“一月”,“一日”,在摘要栏注明“上年结转”,把账户余额写入“余额”栏内,在此基础上登记新年度的会计事项。
2. 旧账归入会计档案,在移交前应做哪些准备工作?
账簿在更换新账后除跨年使用的账簿外,其他账簿应按时整理归入会计档案保管。归档前应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l)账簿装订前的工作。首先按账簿启用表的使用页数核对账户是否相符,账页是否齐全,序号排列是否连续;然后,按会计账簿封面、账簿启用表、账户目录和排序整理好的账页顺序装订。
(2)活页账簿装订要求。将账页填写齐全,去除空白页和账夹,并加具封底封面;多栏式活页账、三栏式活页账、数量金额式活页账等不得混装,应按同类业务、同类账页装订在一起;在装订账页的封面上填写好账簿的种类,编好卷号,由会计主管人员、装订人或经办人签章。
(3)账簿装订后的其他要求。会计账簿应牢固、平整,不得有折角、缺角、错页、掉页、加空白纸的现象;会计账簿的封口要严密,封口处要加盖印章;封面应齐全、平整,并注明所属年度及账簿名称、编号,编号要一年一编,编号顺序是总账、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分类明细账;旧账装订完毕后,按规定要求进行保管。
3. 会计账簿的保管期限是怎样规定的?
会计账簿的保管期限如下:
总账(包括日记总账):15年;
明细账:15年;
日记账:15年;
(其中,现金及银行存款日记账25年)
固定资产卡片在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后:5年;
辅助账簿(备查簿):15年。
4. 需要调用旧账时,应当办理什么手续?
各单位保存的会计账簿归档后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提供查阅或者复制,并办理登记手续,查阅或者复制会计档案的人员,严禁在会计档案上涂画、拆封和抽换。
各单位应建立健全会计档案查阅、复制登记制度。
5. 账簿保管期满销毁时,应当办理什么手续?
账簿保管期满,可以按照下列程序销毁:
(l)由本单位档案机构会同会计机构提出销毁意见,编制账簿档案销毁清册,列明销毁档案的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和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销毁时间等内容。
(2)单位负责人在会计账簿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
(3)销毁会计账簿时,应当由档案机构和会计机构共同派员监销。国家机关销毁会计账簿时,应当由同级财政部门、审计部门派员参加监销。财政部门销毁会计账簿时应当由同级审计部门派员参加监销。
(4)监销人员在销毁会计账簿前应当按照会计账簿销毁清册所列内容清点核对所销毁的会计账簿;销毁后,应当在会计账簿销毁册上签名盖章,并将监销情况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㈣ 关于会计凭证保管正确的有
1、2、4 是正确的
关于3,不同会计凭证有不同的保存期限,不能在每年度终了时可暂由单位会计机构保管一年
有关凭证保存的年限:
一 会计凭证类
1 原始凭证 15年
2 记帐凭证 15年
3 汇总凭证 15年
二 会计帐簿类
4 总账 15年 包括日记总账
5 明细账 15年
6 日记账 15年 现金和银行日记账25年
7 固定资产卡片 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后5年
8 辅助帐簿
三 财务报告类 包括各级主管部门
9 月、季度财务报告 3年 包括文字分析
10 年度财务报告(决算) 永久 包括文字分析
四 其他类
11 会计移交清册 15年
12 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永久
13 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永久
14 银行余额调节表 5年
15 银行对账单 5年
㈤ 怎样保管会计电算化档案
会计电算化
档案的保管是重要的
会计基础工作
。计算机替代手工记账后,
会计档案
增加了新的内容。例如,存有
会计数据
的磁性介质,与
源程序
有关的文件资料等。因此,在电算
档案管理制度
中,对电算化
会计资料
的范围、存贮方式、存放环境、借阅会计档案等都有相应的管理制度。实施电算化后应加强对会计电算化档案的管理。基本方法是:(l)确定管理范围
。电算会计档案内容主要包括本单位各种
会计凭证
、
会计账簿
、会计报表、
财务计划
、
单位预算
和重要的
经济合同
、开发设计说明书,以及源程序文件、用户操作规程及使用手册、电算化会计科目及科目代码表、
会计报表格式
、报表
取数
公式、
自动转账
公式及其他计算公式、检验公式等,存贮于磁性介质上的会计数据、程序文件及其他会计资料。
(2)制定管理措施
。与手工方式一致,电算化方式生成的证、账、表等会计档案,应按规定立卷归档保管。其保存期限应按照《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1998
[财会字]132号),"会计
档案保管期限表
"中所列的保存期限进行管理。会计相关职能部门应紧密配合,确认合法的会计档案内容,制定严格管理措施。
(3)磁性介质的管理
。存贮于磁性介质上的会计资料,在未打印成书面资料前要妥善保管,并制定科学合理的单位内部会计电算化会计资料保存期限。在单位内部电算档案管理制度中,必须明确备份数据的时间间隔。备份盘也要定期复制,以防止磁性介质老化等技术问题导致数据损坏或丢失,提高电算化会计资料保存的
安全系数
。
(4)会计档案存放要求
。电算化会计资料存在于磁性介质中,所以对电算化会计档案资料的存放,要求做到防火、防潮、防尘、防热、防磁、防冻。重要的会计数据应双备份,并分别存于两个以上不同的地点。会计数据的备份盘,应对标号方法进行统一规定,列入档案管理制度的书面文件。备份盘应贴写好保护标签,存放于铁皮保存柜中。按财政部要求,大中型企业应采用磁带、光盘、微缩胶片等介质存储数据,尽量少用软盘存储会计档案。
(5)开发资料管理
。
会计电算化系统
开发的全套文档资料视同会计档案进行管理。其保存期限截至该系统停止使用或有重大更改后的第五年。
此外,电算化档案的借阅、书面资料的装订、病毒检测间隔周期等,也应根据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
㈥ 会计凭证的传递与保管
1.明确会计凭证传递的重要性
正确、合理地组织凭证的传递,对于及时处理和登记经济业务,协调单位内部各部门、各环节的工作,加强经营管理的岗位责任制,实行会计监督,具有重要的作用。
2.合理确定会计凭证的传递要素
会计凭证的传递主要包括凭证的传递路线、传递时间和传递手续三方面的要素。
各单位应根据经济业务的特点、机构设置、人员分工情况,以及经营管理上的需要,明确规定会计凭证的联次及其流程。既要使会计凭证经过必要的环节进行审核和处理,又要避免会计凭证在不必要的环节停留,从而保证会计凭证沿着最简捷、最合理的路线传递。
会计凭证的传递时间是指各种凭证在各经办部门、环节所停留的最长时间。它应考虑各部门和有关人员,在正常情况下办理经济业务所需时间来合理确定。明确会计凭证的传递时间,能防止拖延处理和积压凭证,保证会计工作的正常秩序,提高工作效率。一切会计凭证的传递和处理,都应在报告期内完成。否则,将会影响会计核算的及时性。
会计凭证的传递手续是指在凭证传递过程中的衔接手续。应该做到既完备严密,又简便易行。凭证的收发、交接都应按一定的手续制度办理,以保证会计凭证的安全和完整。
会计凭证的传递路线、传递时间和传递手续,还应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修改,以确保会计凭证传递的科学化、制度化。
会计凭证的传递的意义编辑
1:通过会计传递,有利于及时的反映各项经济业务的发生或完成情况,通过会计传递程序和时间就能把有关经纪业务完成情况,及时的反映有关部门和人员,以保证会计凭证按时送到财务会计部门,及时记账,结账,按规定编制会计报表。
2:通过会计传递,有利于正确的组织经济活动,贯彻经济责任制,通过正确的组织会计凭证的传递,能把本单位各有关部门和人员的活动紧密联系起来,明确分工协作关系,强化各工作的监督和制约作用,体现经济责任制度的执行情况。
3:通过会计凭证的传递,能加强会计监督。会计凭证实际上起着相互牵制、监督的作用可以督促各有关部门和人员、及时正确的完成各项经济业务,并按规定办理好各种凭证手续,从而加强各部门岗位责任制有立法会会计的监督作用。
会计凭证的传递的要求编辑
1.要根据经济业务的特点,企业内部机构的设置和人员分工的情况,以及经营管理上的需要,恰当地规定各种会计凭证的联数和所流经的必要环节。做到既要使各有关部门和人员能利用凭证了解经济业务情况,并按照规定手续进行处理和审核;又要避免凭证传递通过不必要的环节,影响传递速度。
2.要根据有关部门和人员对经济业务办理必要手续(如计量、检验、审核、登记等)的需要,确定凭证在各个环节停留的时间,保证业务手续的完成。但又要防止不必要的耽搁,从而使会计凭证以最快速度传递,以充分发挥它及时传递经济信息的作用。
3.建立凭证交接的签收制度。为了确保会计凭证的安全和完整,在各个环节中都应指定专人办理交接手续,做到责任明确,手续完备、严密、简便易行。
会计凭证的传递的程序和方法编辑
1.定传递路线
各单位应根据经纪业务的特点,结合内部机构和人员分工情况以及满足经营管理和会计核算的需要,规定会计凭证的传递程序,并据此规定会计凭证的份数,使经办业务的部门和人员能够及时的办理各种凭证手续,既符合内部牵制原则,又能加速业务处理过程,提高工作效率。
2.定传递时间。
各单位要根据有关部门和人员办理经济业务的情况,恰当地规定凭证在各环节的停留时间和交接时间。
总之,会计凭证的传递既要能够满足内部控制制度的要求,使传递程序合理有效,同时又要尽量节约传递时间,减少传递的工作量。
会计凭证的保管编辑
会计凭证保管是指将办理完毕的会计凭证进行整理、归档和保存的整个工作。会计凭证保管是保证会计资料完整与安全的重要环节。会计凭证的保管内容主要包括:
1.在平时,应将装订成册的会计凭证交专人负责保管,年终决算后,则须将全年凭证移交档案室造册登记,归档集中保管。
2.查阅档案室保管的凭证,应履行一定的审批手续,详细登记调阅凭证的名称、调阅日期、调阅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及调阅理由等,一般就地查阅。
原始凭证不得外借,其他单位如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原始凭证时,经本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批准,可以复制。向外单位提供的原始凭证复制件,应当在专设的登记簿上登记,并由提供人员和收取人员共同签名或者盖章。
3.会计凭证的保管期限,应按会计制度规定执行。会计凭证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和定期保管两种。除年度会计报表及某些涉外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属于永久保管,其他属于定期保管,期限为3年、5年、10年、15年和25年五种。
4.会计凭证保管期满销毁时,必须严格按制度规定执行,登记造册,报单位领导审批后,方可销毁。
㈦ 会计档案借阅和保管规定
1、 会计档案为本公司提供利用,原则上不得外借。如有特殊需要,须经公司负责人或集团相关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批准方可借阅。
2、 公司以外的部门借阅会计档案时,借阅人应持有所属单位正式介绍信,经被借阅单位会计主管人员和公司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办理借阅手续。集团总部部门因工作需要须借阅各分子公司会计档案时,应经集团财务总监和被借阅单位财务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办理借阅手续。
3、 财务部应建立借阅登记清册,所有借阅人应认真填写档案借阅登记簿,将借阅人姓名、单位、日期、数量、内容、归期等情况登记清楚。
4、 借阅会计档案人员不得在案卷中乱画、标记,不得拆散原卷册,也不得涂改抽换、携带外出或复制原件。如有特殊情况,须经本单位领导和财务主管批准后方能携带外出或复制原件。
5、 借出的会计档案,会计档案管理人员要按期如数收回,并办理注销借阅手续。
6、 所有内外部会计档案借阅,一律须被借阅单位财务部档案管理员全程陪同,借阅地点仅限本单位档案室或财务部。
会计档案保管规定:
(一)会计凭证类
1、原始凭证,记帐凭证15年。其中涉及外来和对私改造的会计凭证永久。
2.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3年,学会计论坛。
(二)会计帐簿类
1、日记帐15年。其中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 25年
2、明细帐;总帐;辅助帐15年。
3.涉及外来和对私改造的会计帐簿永久。
(三)会计报表类
1、主要财务指标报表 3年;
2、月季度会报表15年;
3、年度会计报表永久。
(四)其它类
1、会计档案保管清册及销毁清册25。
2、财务成本计划3年。
3、主要财务会计文件;合同协议永久。
㈧ 会计档案的保管方式
一、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和定期两类。定期保管期限分为3年、5年、10年、15年、25年5类。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