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可逆性脑白质后部综合征的病因与发病机制
RPLS的病因较为复杂,绝大多数患者都具有严重的基础疾病,常见的包括:恶性高血压或妊娠子痫、各类严重肾脏疾病、恶性肿瘤化疗以及各种器官组织移植后接受免疫抑制治疗的患者等;也有个别报道一些少见病因如系统性红斑狼疮、白塞氏病、Wegener肉芽肿、结节性多动脉炎、急性间歇性血卟啉病、甲状旁腺功能亢进继发高钙血症等。尽管基础疾病的病因多种多样,病程中却出现了相似的神经系统症状和影像学表现,高度提示这一类综合征可能具有部分共同的发病机制。就受累部位而言,为何选择性累及大脑半球后部,目前多认为是由于大脑半球后部由椎基底动脉系统的后循环系统供血,相比较前循环的颈内动脉系统而言缺少丰富的交感神经支配,而交感神经可以在血压急骤升高时帮助维持脑血管的自我调节能力,因此后部白质更容易出现血管的渗透性增加引起血管源性的脑水肿。临床上患者的症状体征和影像学表现大多会随着血压的控制而较快消失,也高度提示病变性质是一个可逆性的血管源性脑水肿过程。早期高血压脑病的大鼠模型研究中曾发现神经系统症状和病理改变通常在高血压得到控制的数小时之内就会消失,可能属于类似的病理过程。对正在使用免疫抑制性药物的患者而言,本病的发生与多数免疫抑制药物的细胞毒性有关,这些药物可以直接作用于血管内皮细胞从而引起血脑屏障的通透性增加,常见的如环孢霉素、顺铂、α干扰素、他克莫司等,其结果同样可能是造成血脑屏障的通透性增加引起脑水肿。值得引起重视的是这种血管通透性的改变是可逆性的过程,数周内可以完全恢复正常,与常见的脑血管疾病有本质的不同。Uoshima N 利用SPECT灌注成像观察到RPLS患者的大脑半球后部同位素摄取对称性减低;Eichler FS等通过磁共振波谱技术分析了RPLS患者脑部病灶的代谢情况,发现病灶和周围正常脑组织均存在乙酰胆碱、肌酸水平的升高和N-乙酰天门冬胺酸水平的降低,2周后随着临床症状和影像学的改善这种代谢改变恢复正常。因此推测,这种血管源性的脑水肿只是造成了神经细胞功能的暂时紊乱,而并未引起严重的神经细胞的变性或死亡。
由于RPLS是一类预后相对良好的疾病,目前还缺乏细致的病理研究,多数研究都是通过现代影像学技术进行的,只有少数研究描述了部分高血压脑病和妊娠子痫病人尸检的病理检查结果,显示脑内病变部位出现裂隙状水肿、微出血灶以及动脉管壁的纤维蛋白样坏死病理研究结果也没有发现明确的梗死证据。
B. 可逆性胼胝体压部综合症
可逆性胼胝体压部病变综合征:是一种由各种病因引起的累计胼胝体压部的临床影像综合征。其特点为MRI上可见胼胝体压部(SCC)的卵圆形、非强化病灶,一段时间后可完全消失。本病临床症状缺乏特异性,对因治疗后大多预后良好,一般不遗留神经系统功能障碍。
C. 脑出血后遗症如何恢复
脑出血病人的饮食
病人神志清楚,能进食并无咳嗽,咽下无困难者应给软质消化,低糖、低脂、高蛋白性食物,多吃新鲜蔬菜、水果,因为新鲜蔬菜,尤其是绿叶蔬菜和水果不仅可以减少便秘,还含有丰富的维生素 C 和微量元素,避免进食过饱及对胃肠道的刺激性强的食物。
昏迷不能进食病人,鼻饲是一种十分重要的途径,一般在病后 2 — 3 天病情稳定后进行准备注射胃管的食物,先应该高温消毒,食物温度宜在 37 — 40 ℃ ,成人 24 小时的液体需要一般不低于 2000 毫升,推荐流质食物的配方:鲜牛奶 1000 毫升,鲜豆浆 400 毫升,米粉 200 克,鲜鸡蛋 6 个,砂糖 50 克,精盐 5 克、维生素 C300 毫克,维生素 B1 30 毫克, B6 30 毫克,配好的食物可分 4 — 6 次,每隔 4 — 6 小时注入 150 — 250 毫升。
??? 在注入时切忌太快,以免引起呕吐,特殊情况下,如夏天出汗多,高热,则每天增补液体 500 — 1000 毫升。
脑血管病
意外包括:脑出血、珠网膜下腔出血、脑血栓形成、脑栓塞。
症状: 突然发病,可有头晕、头痛、呕吐、失意、流涎、口角歪斜和半身瘫痪,重者可有昏迷、二便失禁。
自救措施: 就地侧卧、不搬动、如需搬动应平稳抬放;
去除义齿,清理口腔异物,保持呼吸道畅通。用冰袋或水毛巾置于病人前额,以利降低颅内压,注意保暖。
脑出血病人进补药膳
中医认为,脑出血是由于患者脏腑功能虚弱导致体质偏虚,又遇到外界因素作用,比如七情(喜、怒、哀、乐、悲、思、恐)或六淫(风、寒、暑、湿、燥、火),以及暴饮暴食等,导致外因引动内因而致痰浊淤血,经络淤阻,血液不循常道,上逆于头部导致。
鉴于脑出血的发病机理与体质偏虚有关,因此脑出血病人应适当进补。
但脑出血发作期,病人以痰浊淤血为主,所以不宜随意进补。住院期间,一般是由医院营养师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确定个体化营养处方。
处于恢复期的病人,痰浊淤血症状基本缓解,病人体质虚弱表现比较突出。此时,应注意饮食调理。饮食宜清淡,宜食易消化、维生素含量高的饮食,忌肥甘,戒烟酒,多食白菜、萝卜等粗纤维食物,保持大便通畅。由于膳食中的脂肪量下降,应适当增加蛋白质摄入量。可由瘦肉,去皮禽类提供,可多食鱼类,特别是海鱼,每日还要吃一定量的豆制品,如豆腐、豆干,对降低血液胆固醇及改善血液黏滞有利。每日食盐用量要小,大约3克左右,可于烹调后再加入盐拌匀即可。为了增加食欲,可以在炒菜时加一些醋、番茄酱、芝麻酱。食醋除可以调味外,还可加速脂肪的溶解,促进消化和吸收。芝麻酱含钙量高,经常食用可补充钙,对防止脑出血有一定好处。此外,要经常饮水,尤其在清晨和晚间,这样可以稀释血液。
药膳可与药物治疗相辅相成,减轻症状,促进机体功能的恢复,预防和减轻再度复发。在此推荐滋补药膳两款:
1.黄芪猪肉羹
黄芪20克,大枣6枚,当归10克,枸杞15克,瘦猪肉50~100克切成薄片,加生姜片、葱白段,大火煮沸改小火炖,煮至肉烂加精盐适量,味精少许,还可根据个人嗜好酌加麻油、花椒油等,端锅放温后即可食用。功效和服法:黄芪益气,枸杞填精,当归养血活血,大枣温中补气,瘦猪肉富含蛋白质,滋阴润燥。全方共达补益精气、活血化淤之功效。每剂分两次服用,每天两次。适用于肾虚精亏型脑出血患者。临床表现为:音喑失语,心悸气短,腰膝酸软,肢体痿废,手足麻木,半身不遂,舌体胖大边有齿痕,苔白,脉沉细无力者。禁用于头疼汗出,心烦口苦,动则易怒,面红目赤,腹胀嗳气者。糖尿病患者慎用。
2.醋蒸胡椒梨
陈醋、白胡椒粒适量,梨两个。将白胡椒研为细粉,把梨一劈两半,将白胡椒粉夹于其中,放入盘内,加醋上笼蒸至梨熟,即可食用。功效和服法:白胡椒又名玉椒,含胡椒辣脂碱、挥发油、蛋白质等,可解热、驱风、抗惊厥;梨又称快果、玉乳,含糖类、有机酸及维生素,能生津润燥、清热化痰;陈醋含高级醇类、琥珀酸等,能活血散淤,解毒杀虫。全方共达滋阴清热,活血化淤,驱风止厥之功效。每次吃一只梨,日服两次,久用有益无害。本方适用于肝阳上亢脉络淤阻型脑出血患者。临床表现为:半身不遂、患侧僵硬佝挛、头疼头晕、面赤耳鸣,口干咽燥、舌红绛、苔薄黄、脉弦硬有力。本方禁用于糖尿病并脑血管意外者。
D. 贝伐珠单抗注射液的注意事项
胃肠道穿孔在采用贝伐珠单抗治疗时,患者发生胃肠道穿孔和胆囊穿孔的风险可能增加(参见不良反应)。在发生了胃肠道穿孔的患者中,应该永久性地停用贝伐珠单抗。瘘在采用贝伐珠单抗治疗时,患者发生瘘的风险可能增加(参见不良反应)。发生了气管食管(TE)瘘或任何一种4 级瘘的患者,应该永久性地停用贝伐珠单抗。发生了其它瘘而继续使用贝伐珠单抗的信息有限。对发生了胃肠道以外的内瘘的患者,应该考虑停用贝伐珠单抗。出血采用贝伐珠单抗治疗的患者出血的风险加大,特别是与肿瘤有关的出血(参见不良反应)。在采用贝伐珠单抗治疗过程中发生了3 级或4 级出血的患者,应该永久性地停用贝伐珠单抗。通常根据影像学或临床症状、体征判断有中枢神经系统转移的患者都为贝伐珠单抗临床试验的排除人群。因此,没有相关的前瞻性的随机试验评估在这类人群中发生中枢神经系统出血的风险。应该监测患者的中枢神经系统出血相关症状和体征, 如果一旦出现了颅内出血就应该中断贝伐珠单抗的治疗。在具有先天性出血素质和患有获得性凝血病的患者中,或者在开始采用贝伐珠单抗治疗之前服用全剂量抗凝血剂治疗血栓栓塞的患者中,还没有获得有关贝伐珠单抗安全性的信息,因为此类患者往往被排除在临床试验之外。因此,在此类患者中首次采用贝伐珠单抗进行治疗之前,应该进行慎重的考虑。但是,在接受贝伐珠单抗治疗中发生了静脉血栓的患者,同时采用全剂量华法令和贝伐珠单抗进行治疗时,3 级或3 级以上出血的发生率没有出现增高。因混合用于未经批准的玻璃体内使用而引起的严重眼部感染(参见不良反应)有报道将批准用于癌症患者静脉内给药的安维汀瓶装制剂混合用于未经批准的玻璃体内使用后引起个别及群体性严重眼部不良事件(包括感染性眼内炎和其他眼部感染情况)。其中某些事件导致不同程度的视力下降,包括永久性失明。贝伐珠单抗不可用于玻璃体内使用。肺出血/咯血(参见不良反应)采用贝伐珠单抗治疗的非小细胞肺癌患者可能面临着发生严重的、在某些病例中甚至是致命的肺出血/咯血的风险(参见出血)。最近发生过肺出血/咯血(>1/2 茶匙的鲜红血液)的患者不应该采用贝伐珠单抗进行治疗。高血压在采用贝伐珠单抗治疗的患者中,观察到高血压的发生率有所升高。临床安全性数据表明高血压的发生可能具有剂量依赖性。对于有高血压病史的患者,在开始贝伐珠单抗治疗之前,应该对先前所患有的高血压给予充分的控制。在开始贝伐珠单抗治疗时血压尚未控制的患者中,还没有贝伐珠单抗影响的信息。建议在采用贝伐珠单抗治疗的过程中,对血压进行监测(参见不良反应)。在大多数病例中,出现高血压的患者都可以根据个体情况采用标准的抗高血压治疗充分地控制血压。对于采用抗高血压治疗不能充分控制的明显高血压患者,或者发生了高血压危象或高血压脑病的患者,应该永久性地停用贝伐珠单抗(参见不良反应以及上市后经验)。可逆性后部白质脑病综合征(RPLS)贝伐珠单抗治疗患者产生可逆性后部白质脑病综合征(RPLS)样征候/症状的报告极少,RPLS是一种罕见的神经学疾患,表现为癫痫发作、头痛、精神状态改变、视觉障碍,或者皮层盲,伴有或者不伴有高血压。RPLS 的诊断需要由大脑影像学检查结果确认,首选核磁共振成像。在发生了RPLS 的患者中,建议采用包括控制高血压在内的特异性对症治疗,同时停用贝伐珠单抗。目前还不了解在先前发生过RPLS 的患者中,重新开始贝伐珠单抗治疗的安全性(参见上市后经验)。动脉血栓栓塞(参见不良反应)在临床试验中观察到在接受贝伐珠单抗联合化疗的患者中,包括脑血管意外、短暂性脑缺血发作(TIA)和心肌梗死(MI)在内的动脉血栓栓塞的发生率高于那些只接受化疗的患者。对于已经发生了动脉血栓栓塞的患者,应该永久性地停用贝伐珠单抗。有动脉血栓栓塞史或者年龄大于65 岁的接受贝伐珠单抗与化疗联合治疗的患者,在贝伐珠单抗治疗过程中发生动脉血栓栓塞的风险增高。在采用贝伐珠单抗对此类患者进行治疗时,应该慎重。静脉血栓栓塞(参见不良反应)在采用贝伐珠单抗治疗时,患者可能面临着发生包括肺栓塞在内的静脉血栓栓塞性事件的风险。如果患者发生了威胁生命(4 级)的静脉栓塞事件,包括肺栓塞,应该停用贝伐珠单抗。对于栓塞事件≤3 级的患者需要进行密切的监测。充血性心力衰竭(参见不良反应)在临床试验中曾经报告了符合充血性心力衰竭(CHF)诊断标准的事件。从无症状性的左心室射血分数下降到需要治疗或者住院的有症状性CHF。在使用本品治疗有临床重度心血管病的患者(如有冠心病史或充血性心力衰竭)时应谨慎。大部分发生CHF 的患者都患有转移性乳腺癌,并且在此之前接受过蒽环类药物的治疗,或者之前左胸壁接受过放射治疗,或者具有其它发生CHF 的危险因素。在患有临床明显心血管疾病或先前曾经患有充血性心力衰竭的患者中,采用贝伐珠单抗治疗时应该慎重。中性粒细胞减少症已经观察到与单独采用化疗的患者相比较,在某些骨髓毒性化疗方案联合贝伐珠单抗治疗的患者中,严重的中性粒细胞减少、中性粒细胞减少性发热或者伴有严重中性粒细胞减少的感染(其中某些病例甚至发生了死亡)的发生率有所增加。伤口愈合并发症贝伐珠单抗可能对伤口愈合产生不良影响。重大手术后至少28 天之内不应该开始贝伐珠单抗治疗,或者应该等到手术伤口完全愈合之后再开始贝伐珠单抗的治疗。贝伐珠单抗治疗过程中发生了伤口愈合并发症的患者,应该暂停贝伐珠单抗治疗,直到伤口完全愈合。需要进行择期手术的患者也应该暂停贝伐珠单抗治疗(参见不良反应)。蛋白尿(参见不良反应)临床试验结果显示在接受贝伐珠单抗与化疗联合治疗的患者中,蛋白尿的发生率高于那些只接受化疗的患者。在采用贝伐珠单抗进行治疗的患者中,4 级蛋白尿(肾病综合征)并不常见。如果出现了4 级蛋白尿,就应该永久性地终止贝伐珠单抗治疗。超敏反应,输液反应(参见不良反应)患者可能处于发生输液反应/超敏反应的高风险。建议应当与所有治疗用人源化单抗输注时一样,在贝伐珠单抗给药期间和给药后密切观察患者。如发生反应,应中止输注,并采取适当的治疗。全身性预防给药不能防止此类反应发生。卵巢衰竭/生育力(参见不良反应及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贝伐珠单抗可能损害女性生育力。因此,在使用贝伐珠单抗治疗前,应当与有潜在生育力的妇女讨论生育力的保护方法。驾驶和使用机器的能力有关贝伐珠单抗对驾驶和使用机器的能力的影响还没有进行过研究。但是,没有证据表明贝伐珠单抗治疗可能增加导致驾驶或机器操作能力削弱的或者导致心智能力下降的不良事件的发生率。
E. 患上马尾神经综合征怎么治疗
1、椎板切除减压术。马尾神经综合征发生以后,建议患者朋友应该要采用手术的方法来进行治疗,手术治疗能够帮助患者尽快的解除局部的压迫,避免发生粘连的现象,一般情况下,我们可以使用椎板切除减压术的方法来进行治疗,这一手术方式适应于骨折或骨折脱位的患者。
2、前方减压术。前方减压术主要用于治疗来自脊髓前部致压物的清除,具有直接减压的效果,在使用前方减压术的同时还可以给予不同方法进行内固定术,这样可以增强局部的稳定性,减少其他一些并发症的发生。
3、马尾神经吻合术。对于发生在第1、2腰段的马尾神经损伤患者,在神经根聚集的马尾排列紊乱的情况下,可以考虑使用马尾神经吻合术来进行治疗,这一方法可以明确损伤的部位,在使用生理盐水反复冲洗清除积血和血块以后,应用显微镜外科技术进行缝合治疗。
4、马尾神经松解术。马尾神经松解术这一手术适应于一些慢性损伤所造成的马尾神经粘连患者,马尾神经长期受压,在没有得到有效地减压的情况下,往往就可能会发生有继发性的蛛网膜炎,因此,患者朋友就应该考虑使用马尾神经松解术来进行辅助治疗。
马尾神经损伤发生以后,希望患者朋友应该要引起足够的重视,及时的到医院进行全面的检查,根据检查结果进行有针对性的治疗方案,只有这样才能够帮助患者尽快的摆脱这一疾病所带来的困扰,减少其他一些后遗症的发生。
F. 可逆性脑白质后部综合征的概述
可逆性脑后部白质病变综合征(reversible posterior leukoencephalopathy syndrome,RPLS)的概念最早于1996年由Judy Hinchey提出,多见于恶性高血压或妊娠子痫、严重肾脏疾病、恶性肿瘤化疗以及各种器官组织移植后接受免疫抑制治疗的患者。临床主要表现为急性或亚急性起病,症状包括头痛、精神行为异常、癫痫、皮质盲或其他视觉改变、小脑性共济失调等,预后较好,绝大多数病人神经系统症状能够完全恢复。颅脑影像学检查具有鲜明的特征性,即主要累及大脑半球枕叶、后顶颞叶的皮质下白质以及小脑、脑干等部位,CT显示为低信号,MRI为长T1长T2信号。大多数患者影像学所显示病灶与临床表现相一致,为可逆性病变,Hinchey等认为此病的发病机制是由于大脑后顶枕部局部脑水肿,命名为可逆性脑后部白质病变综合征。此外,也有学者提出高血压白质脑病、高灌注白质脑病、可逆性白质脑病以及枕顶白质脑病等概念来描述这类临床综合征。
G. 脑白质病变
脑白质病变
脑白质病是一种大脑的结构性改变,以中枢神经细胞的髓鞘损害为主要特征,病变累及专门发挥高级大脑功能的白质束。其临床表现从注意力不集中、健忘和个性改变,到痴呆、昏迷,甚至死亡。
而中毒性脑白质病(也叫弥漫脑白质病变)是由多种毒性因素引起脑白质病:颅脑照射;药物治疗,如某些抗肿瘤药、抗生素及免疫制剂;滥用药物,如甲苯、乙醇、海洛因等;还有环境毒素等。在这些因素中,颅脑照射和抗肿瘤化疗是中毒性脑白质病非常确定的病因。随着肿瘤患者放、化疗的广泛应用,出现医源性脑白质损害的肿瘤患者越来越多。为了更好地认识这一病症,笔者就肿瘤放、化疗引起中毒性脑白质病的临床及其研究进行综述。
中毒性脑白质病的表现
症状与临床分度:脑白质病最显着的临床表现是精神状态的改变,即在没有失语的情况下有注意力、记忆力、视觉空间技能、执行功能和情感状态等其中至少一项缺陷。轻度病例表现为慢性意识模糊状态,伴注意力不集中、记忆力丧失和情感功能障碍;更为严重的病例则产生痴呆、意识缺失、木僵和昏迷等严重后遗症。而灰质的疾病则相反,是以累及语言、行为或感觉功能为主。如果脑白质发生了局灶性坏死,则精神状态改变比一般体征如偏瘫、感觉障碍和视力丧失突出。中毒性脑白质病的病变分布通常是弥漫性的,其临床分度总体上与白质损害的严重程度相平行。
实验室检查:初步精神状态检查,包括评价注意力不集中的试验、鉴定记忆力障碍的三词延迟回忆试验、评价视觉功能障碍的时钟绘画和评价脑功能的交替运动序列。如果精神状态检查结果可疑,可进一步进行神经精神学测试。如果初步精神状态检查的前两类试验未发现任何缺陷,则可确定无可察觉的大脑损害;如果前两类试验发现异常,可进行大脑神经影像学检查。加权磁共振成像是首选检查手段,是鉴别早期或轻微脑白质病与精神疾病的重要手段,而CT仅能显示重度脑白质损害。
诊断:确实有脑白质毒素接触史,如放、化疗和免疫治疗等,并排除其他脑白质损害原因,如遗传性脱髓鞘病等;接触毒源后发生精神状态改变,以及可能的剂量症状反应关系;有确凿的神经放射学证据,或典型神经病理结果。
要重视肿瘤放化疗性脑白质病的研究
为什么说颅脑照射和抗肿瘤化疗是中毒性脑白质病的非常确定病因?因为,随着肿瘤发病率的上升,以及肿瘤放、化疗和免疫治疗等广泛的应用,抗肿瘤治疗所致的脑白质病越来越多,所以,我们进一步认识肿瘤放化疗引起的脑白质病有着重要的临床意义。
放疗性脑白质病:颅脑照射引起的神经毒性程度与接受照射的总剂量、时间、剂量—分割方案及受照容积有关。照射产生的脑白质病分为3期,即急性反应期、较持久的延迟反应期及严重的延迟反应期。急性反应期,脑白质呈斑点状可逆水肿;较持久的延迟反应期,脑白质广泛水肿及发生脱髓鞘病变;而严重的延迟反应期则发生脑血管坏死和血栓形成,进而造成髓鞘轴突消失。国外有学者对1980~1994年因颅脑放疗引起的脑白质病患者进行了统计,并通过29个项目对748例接受全颅治疗性照射的患者进行了研究;通过18个项目对368例接受预防性照射的患者进行了研究。结果发现,213例接受全颅治疗性照射和100例接受预防性照射的患者发生了脑白质病,而且神经行为障碍的发生与患者年龄、放疗总剂量、受照容积以及选择放疗的时机有关,同时发现脑白质病主要因全颅照射所致,局部照射较少发生。还有国外学者研究了100例进行过局部放疗照射的恶性星形细胞瘤患者,发现则很少有发生神经行为障碍的患者,但是在治疗后,生存期达1年以上的患者中,脑白质病患者逐年增多。一项对低度恶性脑胶质细胞瘤颅脑放疗的远期疗效研究发现,术后放疗可明显增加脑白质病的危险,使得患者生存质量明显下降,因此在选择放疗时应予以多方面的权衡。
化疗性脑白质病:抗肿瘤药物引起的神经系统毒性早巳受到医学界关注。随着化疗强度的提高、药物剂量的增强,化疗所致的脑白质病报道亦逐渐增多。有研究发现,顺铂、阿糖胞苷、氟尿嘧啶、卡莫氟、左旋咪唑、甲氨蝶呤、氟达拉宾、塞替派、卡莫司丁、异环磷酰胺等均可引起脑白质病,其中以甲氨蝶呤、卡莫司丁和顺铂最为常见。化疗所致的神经毒性与给药途径、剂量及给药方法有关,化疗药物与颅脑照射联合应用更为有害,如顺铂加甲氨蝶呤与放疗联合应用。国外有学者研究了1304例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患者采取静脉注射甲氨蝶呤,每平方米体表面积1000mg剂量治疗后的情况。其结果在可评价的1218例患者中。仅有95例即7.8%,发生了急性神经毒性。而另一位国外研究者则报道了16例急性淋巴细胞性白血病和4例恶性淋巴瘤患者,在诱导——强化治疗阶段进行鞘内注射甲氨蝶呤预防脑膜白血病,治疗前后分别以磁共振成像进行检查评估,发现有8例,即40%,在治疗后出现脑白质病,其中有6例顺利完成化疗,病情缓解;另2例则出现精神状态失常并呈进行性发展。有研究发现,5-氟尿嘧啶的神经毒性可能与组织缺乏二氢嘧啶脱氢酶有关。此外,患者在应用卡莫氟过程中亦有发生脑白质病的报道,因此研究者建议为减少患病风险可采取分次口服给药。国外研究者发现,1例大剂量化疗后骨髓移植并给予α干扰素进行免疫治疗的患者,1年后出现了典型的脑白质病,采用白细胞介素2每天皮下注射及阿糖胞苷鞘内注射每周1次,共4周,8个月后患者的临床症状改善,磁共振成像检查也显着好转。虽然有关化疗引起脑白质病的报道越来越多,但尚缺乏不同化疗药物致病率的资料,人们对其病理生理学机制的认识也有待进一步深入。
脑白质病的防治
多数脑白质病患者的病情可逆,但有少部分是不可逆的。所以,如果采取适当的预防措施,患者的症状可明显改善。而脑白质病的治疗方法有一定的局限性,目前也无统一的治疗方案,因此,预防非常重要。治疗大多采用大量糖皮质类固醇,亦可用抗凝治疗。曾有6例因5-氟尿嘧啶化疗引起脑白质病的乳腺癌患者,其中5例在出现症状早期经糖皮质类固醇治疗临床症状改善。此外,临床证实,这些患者的脑白质病出现与其年龄、性别、病理及乳腺癌分期无关。因此,研究者认为,5-氟尿嘧啶一旦诱发脑白质病,应采取大剂量糖皮质激素治疗。对甲氨蝶呤毒性引起的脑白质病可采用甲酰四氢叶酸钙治疗。对于脑白质病特异性治疗的开展,需要确定哪些抗肿瘤药物可致脑白质损伤,以及化疗对脑白质损伤的部位,如髓鞘、轴突、少突胶质细胞、星形胶质细胞以及脑白质脉管系统等。未来非特异性治疗包括诱导完好少突胶质细胞对脱髓鞘轴突重新进行修复,形成新的髓鞘;或行胚胎干细胞移植。后者可分化成有功能的,成髓鞘的少突胶质细胞。
回答者: jackie200030 - 见习魔法师 二级 6-30 20:19
脑白质病是一种大脑的结构性改变,以中枢神经细胞的髓鞘损害为主要特征,病变累及专门发挥高级大脑功能的白质束。其临床表现从注意力不集中、健忘和个性改变,到痴呆、昏迷,甚至死亡。
而中毒性脑白质病(也叫弥漫脑白质病变)是由多种毒性因素引起脑白质病:颅脑照射;药物治疗,如某些抗肿瘤药、抗生素及免疫制剂;滥用药物,如甲苯、乙醇、海洛因等;还有环境毒素等。在这些因素中,颅脑照射和抗肿瘤化疗是中毒性脑白质病非常确定的病因。随着肿瘤患者放、化疗的广泛应用,出现医源性脑白质损害的肿瘤患者越来越多。为了更好地认识这一病症,笔者就肿瘤放、化疗引起中毒性脑白质病的临床及其研究进行综述。
中毒性脑白质病的表现
症状与临床分度:脑白质病最显着的临床表现是精神状态的改变,即在没有失语的情况下有注意力、记忆力、视觉空间技能、执行功能和情感状态等其中至少一项缺陷。轻度病例表现为慢性意识模糊状态,伴注意力不集中、记忆力丧失和情感功能障碍;更为严重的病例则产生痴呆、意识缺失、木僵和昏迷等严重后遗症。而灰质的疾病则相反,是以累及语言、行为或感觉功能为主。如果脑白质发生了局灶性坏死,则精神状态改变比一般体征如偏瘫、感觉障碍和视力丧失突出。中毒性脑白质病的病变分布通常是弥漫性的,其临床分度总体上与白质损害的严重程度相平行。
实验室检查:初步精神状态检查,包括评价注意力不集中的试验、鉴定记忆力障碍的三词延迟回忆试验、评价视觉功能障碍的时钟绘画和评价脑功能的交替运动序列。如果精神状态检查结果可疑,可进一步进行神经精神学测试。如果初步精神状态检查的前两类试验未发现任何缺陷,则可确定无可察觉的大脑损害;如果前两类试验发现异常,可进行大脑神经影像学检查。加权磁共振成像是首选检查手段,是鉴别早期或轻微脑白质病与精神疾病的重要手段,而CT仅能显示重度脑白质损害。
诊断:确实有脑白质毒素接触史,如放、化疗和免疫治疗等,并排除其他脑白质损害原因,如遗传性脱髓鞘病等;接触毒源后发生精神状态改变,以及可能的剂量症状反应关系;有确凿的神经放射学证据,或典型神经病理结果。
要重视肿瘤放化疗性脑白质病的研究
为什么说颅脑照射和抗肿瘤化疗是中毒性脑白质病的非常确定病因?因为,随着肿瘤发病率的上升,以及肿瘤放、化疗和免疫治疗等广泛的应用,抗肿瘤治疗所致的脑白质病越来越多,所以,我们进一步认识肿瘤放化疗引起的脑白质病有着重要的临床意义。
放疗性脑白质病:颅脑照射引起的神经毒性程度与接受照射的总剂量、时间、剂量—分割方案及受照容积有关。照射产生的脑白质病分为3期,即急性反应期、较持久的延迟反应期及严重的延迟反应期。急性反应期,脑白质呈斑点状可逆水肿;较持久的延迟反应期,脑白质广泛水肿及发生脱髓鞘病变;而严重的延迟反应期则发生脑血管坏死和血栓形成,进而造成髓鞘轴突消失。国外有学者对1980~1994年因颅脑放疗引起的脑白质病患者进行了统计,并通过29个项目对748例接受全颅治疗性照射的患者进行了研究;通过18个项目对368例接受预防性照射的患者进行了研究。结果发现,213例接受全颅治疗性照射和100例接受预防性照射的患者发生了脑白质病,而且神经行为障碍的发生与患者年龄、放疗总剂量、受照容积以及选择放疗的时机有关,同时发现脑白质病主要因全颅照射所致,局部照射较少发生。还有国外学者研究了100例进行过局部放疗照射的恶性星形细胞瘤患者,发现则很少有发生神经行为障碍的患者,但是在治疗后,生存期达1年以上的患者中,脑白质病患者逐年增多。一项对低度恶性脑胶质细胞瘤颅脑放疗的远期疗效研究发现,术后放疗可明显增加脑白质病的危险,使得患者生存质量明显下降,因此在选择放疗时应予以多方面的权衡。
化疗性脑白质病:抗肿瘤药物引起的神经系统毒性早巳受到医学界关注。随着化疗强度的提高、药物剂量的增强,化疗所致的脑白质病报道亦逐渐增多。有研究发现,顺铂、阿糖胞苷、氟尿嘧啶、卡莫氟、左旋咪唑、甲氨蝶呤、氟达拉宾、塞替派、卡莫司丁、异环磷酰胺等均可引起脑白质病,其中以甲氨蝶呤、卡莫司丁和顺铂最为常见。化疗所致的神经毒性与给药途径、剂量及给药方法有关,化疗药物与颅脑照射联合应用更为有害,如顺铂加甲氨蝶呤与放疗联合应用。国外有学者研究了1304例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患者采取静脉注射甲氨蝶呤,每平方米体表面积1000mg剂量治疗后的情况。其结果在可评价的1218例患者中。仅有95例即7.8%,发生了急性神经毒性。而另一位国外研究者则报道了16例急性淋巴细胞性白血病和4例恶性淋巴瘤患者,在诱导——强化治疗阶段进行鞘内注射甲氨蝶呤预防脑膜白血病,治疗前后分别以磁共振成像进行检查评估,发现有8例,即40%,在治疗后出现脑白质病,其中有6例顺利完成化疗,病情缓解;另2例则出现精神状态失常并呈进行性发展。有研究发现,5-氟尿嘧啶的神经毒性可能与组织缺乏二氢嘧啶脱氢酶有关。此外,患者在应用卡莫氟过程中亦有发生脑白质病的报道,因此研究者建议为减少患病风险可采取分次口服给药。国外研究者发现,1例大剂量化疗后骨髓移植并给予α干扰素进行免疫治疗的患者,1年后出现了典型的脑白质病,采用白细胞介素2每天皮下注射及阿糖胞苷鞘内注射每周1次,共4周,8个月后患者的临床症状改善,磁共振成像检查也显着好转。虽然有关化疗引起脑白质病的报道越来越多,但尚缺乏不同化疗药物致病率的资料,人们对其病理生理学机制的认识也有待进一步深入。
脑白质病的防治
多数脑白质病患者的病情可逆,但有少部分是不可逆的。所以,如果采取适当的预防措施,患者的症状可明显改善。而脑白质病的治疗方法有一定的局限性,目前也无统一的治疗方案,因此,预防非常重要。治疗大多采用大量糖皮质类固醇,亦可用抗凝治疗。曾有6例因5-氟尿嘧啶化疗引起脑白质病的乳腺癌患者,其中5例在出现症状早期经糖皮质类固醇治疗临床症状改善。此外,临床证实,这些患者的脑白质病出现与其年龄、性别、病理及乳腺癌分期无关。因此,研究者认为,5-氟尿嘧啶一旦诱发脑白质病,应采取大剂量糖皮质激素治疗。对甲氨蝶呤毒性引起的脑白质病可采用甲酰四氢叶酸钙治疗。对于脑白质病特异性治疗的开展,需要确定哪些抗肿瘤药物可致脑白质损伤,以及化疗对脑白质损伤的部位,如髓鞘、轴突、少突胶质细胞、星形胶质细胞以及脑白质脉管系统等。未来非特异性治疗包括诱导完好少突胶质细胞对脱髓鞘轴突重新进行修复,形成新的髓鞘;或行胚胎干细胞移植。后者可分化成有功能的,成髓鞘的少突胶质细胞。医学院教师(简称'师'):当前由于神经影像学检查技术的不断进步,大脑白质疾病已经明确了许多不同的类型。大体上来说,就可以区分为脱髓鞘病类、髓鞘发育不良疾病类、线粒体脑病类和脑白质血循障碍所引起的疾病类等。
生:首先,什么是脱髓鞘病?它们有些什么诊断方面的特点呢?
师:髓鞘是包裹在神经纤维外面的一层膜,是防止神经纤维在传导过程中相互干扰一种绝缘组织。它由一层层的脂肪和蛋白质互相像同心圆样
组成的结构。脱髓鞘病类是一类大脑白质髓鞘已经发育生成以后,而又因感染或免疫缺陷等病理过程而致髓鞘脱落的后果。常见的脱髓鞘病有
以下几种类型:
第一是多发性硬化,以往被认为是欧美高加索人种常见的疾病,但是近来发现东方人也并不少见。它的临床特点是大脑白质中出现多个病灶,而且在病程中易于反复发作多次,在病人的脑脊液 中免疫球蛋白IgG及合成率增高,而且经常出现寡克隆区带,检查髓鞘碱性蛋白(MBP)的含量常增多,这些是诊断多发性硬化的特点。
其次是急性播散性脑脊髓炎。这种病常是急性起病,多半有急性全身感染或注射疫苗的历史,常出现神志不清和广泛神经系统损害的症状。CT片上见到有广泛的病灶,脑脊液中的细胞/蛋白常增多,也是能协助诊断的要点。
此外,还有比较少见的同心圆硬化,是一种较慢性进展性的脱随鞘病,CT片上也能见到有散发的病灶,往往被误诊为'散发性脑炎'。在病人的脑脊液中细胞/蛋白也可以增多,但诊断比较困难,在必要时需要用脑活检才能确诊。
生:那么,髓鞘发育不良疾病又是些什么疾病呢?
师:髓鞘发育不良疾病类又叫做 '白质营养不良',是由于大脑白质髓鞘本身没有能正常地发育而发病,因此大多数是发生在婴儿、儿童或少年时期。而且往往是有遗传因素存在。常见的白质营养不良有以下几种:
最常见的一种叫肾上腺脑白质营养不良(ALD),它是一种伴X染色体遗传病,多发生在男孩(7.5岁和12岁是两个高峰),多从视力和听力受损开始,提示大脑后半部起病,临床症状基本上左右对称,而且还可伴有肾上腺受损的迹象,如皮肤变黑、血压下降等。CT或磁共振片上可见到有大片融合性的病损,而且多在后脑部,在血浆中如能检测出极长链脂肪酸(C 20以上的脂肪酸)增高,或C26/C20的比值增大,具有明确诊断的价值。
其次是称为异染性白质营养不良(MLD),是大多发生在婴、幼儿或儿童的隐性遗传病(在询问病史时常问不出上代有类似的疾病),临床表现从一、二岁左右就可出现易于激动、肢体活动不灵,此后全身肌张力逐渐先减低而后增高,并且有抽风、肢体瘫痪等分期性运动障碍,晚期出现角弓反张、全身肌肉僵直。在检查血和尿中的芳基硫酯酶活性明显地减少,从尿的离心沉渣中有时能发现有异染性颗粒(意思是用蓝色的碱性染料反而能染出异常红色酸性的颗粒),是诊断本病的可靠证据。
另一种球样细胞型白质营养不良(GLD)的隐性遗传病,也是婴幼儿发病,有时也可见于成人,临床的症状也表现为分期性的运动障碍,和MLD相似,从血、尿的检查完全正常,CT或磁共振片上所见也和MLD相同,因此在必要时需要用脑组织的活检(能发现白质中的球体样细胞),才能鉴别。
至于嗜苏丹红型(或正染色性)白质营养不良(SLD),是另一种非常少见的显性遗传病,就是上代人往往有类似的病史。多在青、少年或成人发病,男女都有,表现的分期性运动障碍和磁共振的影像与以上几种白质营养不良大体上相同,而且脑脊液的检查也完全正常,只在必要时用脑活检才能区别。
海绵样脑变性,是婴幼儿发病的隐性遗传病,经常出现婴儿期抽风、视神经萎缩,而且经常头部增大,CT或磁共振片上可见有散在的低密度病灶等特点,用磁共振频谱仪(MRS)检查可见乙酰天冬氨酸(NAA)增多,用皮肤成纤细胞培养能见天冬氨酸酰化酶活性的缺乏。有时不得不在必要时做脑活检才能得到确诊。
还有戊二酸尿症,是一种少见的隐性遗传性有机酸尿症,它起因于一种酶(戊二酰辅酶A脱氢酶)的活性缺乏。此病多见于儿童,可以逐渐发生有全身肌肉张力增高,或是出现运动失调等锥体外系统症状,在应用色谱分析中发现病儿尿中戊二酸增多,是本病诊断的主要根据。
系统性肉碱缺乏症是另一类脂肪酸代谢障碍的疾病。由于全身脏器中缺少促进脂肪酸氧化的肉碱,而可能出现脑、肝、肾和肌肉等多脏器病损,病人的血氨多增高,血中肉碱减少,如能进行肌肉的活检,可以发现有脂肪颗粒沉积。
此外,还有一些罕见的其他遗传代谢病,例如婴儿型神经轴索营养不良,Cockayne综合征,脑-肝-肾综合征(另一种过氧化体病,也可见到血中极长链脂肪酸增多)等,都可伴发脑白质营养不良的临床症状和神经影像学的表现。限于时间,这次我们就不必一一加以介绍了。
生:关于髓鞘的疾病,我们已经懂得不少了,至于线粒体脑病又是怎么一回事呢?
师:你们应该知道,线粒体是细胞浆里面的亚器官,是维持细胞能量代谢的工厂。而这一类疾病是由于线粒体结构或功能的缺陷而导致了大脑白质、有时还合并有肌肉或内脏器官等的病变。
具体地说,可以出现大脑白质损害的类型有:①线粒体脑病伴乳酸中毒与卒中(MELAS),特点有偏瘫、半身麻木或抽风等类似大脑卒中样发作,同时血中的乳酸和丙酮酸增多。②线粒体神经胃肠脑病(MNGIE),脑白质病变,并且伴有有巨结肠等肠胃道功能失调的症状。③急性坏死性脑脊髓炎,或被称作Leigh综合征,常见于儿童或少年,可以出现急性昏迷、肢体瘫痪、抽风,同时血中氨的水平增高。以上几种类型度可以出现不同的神经系统临床表现、血中乳酸/丙酮酸增高、CT或磁共振片上可见脑白质病变,肌肉活检能见有线粒体形态方面的病损。
生:除此以外,还有那些疾病可以出现大脑白质损害的表现呢?
师:其他少见的皮层下脑白质病类,或者叫'可逆性后脑白质病综合征' (RPLS),大多数是可能由于血压剧烈变动或肾功能不全、导致脑血管收缩和舒张功能损害、血脑屏障破坏而液体渗出,或是内外毒素损伤了血管舒缩功能。其他的彬因还有电解质紊乱、免疫功能异常、药物中毒等、比如:
①急性高血压脑病或孕妇的子痫:多有高血压病史,急性头痛、呕吐、视力障碍、抽风、精神症状。磁共振影像中多可见到大脑后半部出现异常信号。
②大脑白质疏松症:慢性脑动脉硬化,进行性多灶性脑缺血-腔隙梗塞,病人可出现认知能力减退,磁共振片上可见皮层下广泛性地密度减低。
③血液高凝集状态:可见于全身感染后弥漫性血管内凝血(DIC),血栓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等疾病。
④血液中电解质异常:如低钠血症、高钙血症等。
⑤颈动脉内膜剥脱手术后:病人有颈动脉手术史。
⑥肾功能不全或肾衰竭:慢性肾病、水肿、血尿素氮增高,MRI同上。
⑦结缔组织病:系统性红斑性狼疮、Wegener肉芽肿病、系统性硬化:血沉加快,血免疫球蛋白异常,各种免疫因子试验阳性,CT/ MRI见大脑后部白质病变。
⑧急性间歇性卟啉症(AIP):急性腹痛,呕吐,腹泻,四肢无力,尿色深,可伴发头痛、视力障碍、抽风、精神症状,MRI检查有白质病变。
⑨药物中毒性脑病:见于环胞霉素、抗肿瘤药(如Tamoxifen)、免疫抑制药物、麻黄素过量等,CT或磁共振检查时也可出现脑白质损害。
H. 瑞戈非尼、瑞戈菲尼、瑞格菲尼中文说明书哪里有
瑞格非尼说明书:
【主要成份】瑞格非尼。
【性 状】40 mg薄膜包衣片。
【适应症/功能主治】Stivarga 是一种激酶抑制剂适用于既往曾用基于氟嘧啶fluoropyrimidine]-,奥沙利铂[oxaliplatin]-和伊立替康 [irinotecan]-化疗,一种抗-VEGF治疗,和,如KRAS野生型,一种抗-EGFR治疗过的转移结肠直肠癌(CRC)患者的治疗。
【规格型号】40mg*28s
【用法用量】(1)推荐剂量:160 mg口服,每天1次每28天疗程的头21天。 (2)与食物服用Stivarga(一种低脂肪早餐)。
【不良反应】最常见不良反应(≥30%)是乏力/疲乏,减低食欲和食物摄入量,手足皮肤反应(HFSR) [掌足红肿(PPE)],腹泻,口腔粘膜炎,体重减轻,感染,高血压,和发音困难。
【禁 忌】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1)出血:对严重或威胁生命出血永久终止Stivarga。 (2)皮肤学毒性:瑞格非尼片价格中断和然后减低或终止Stivarga取决于皮肤学毒性的严重程度和持久性。 (3)高血压:对严重或不能控制的高血压暂时或永久终止Stivarga。 (4)心脏缺血和梗死:拒给Stivarga对新或急性心脏缺血/梗死和只有急性缺血事件解决后恢复。 (5)可逆性后部白质脑病综合征(RPLS):终止Stivarga。 (6)胃肠道穿孔或瘘管:终止Stivarga。 (7)伤口愈合并发症:瑞格非尼片哪里卖术前停止Stivarga。在伤口裂开患者中终止。 (8)胚胎胎儿毒性:可能致胎儿危害。劝告妇女对胎儿潜在风险。
【贮 藏】遮光,密封保存。
I. 贝伐珠单抗注射液的不良反应
临床试验中的不良反应已经开展了多个贝伐珠单抗治疗不同恶性肿瘤的临床试验,其中绝大多数是与化疗联合应用。本节中对从超过3,500 多名患者的临床试验人群中获得的安全性结果进行了描述。最严重的药物不良反应是:· 胃肠道穿孔[参见注意事项]· 出血,包括较多见于 NSCLC(非小细胞肺癌)患者的肺出血/咯血[参见注意事项]· 动脉血栓栓塞[参见注意事项]临床安全性数据的分析结果提示接受贝伐珠单抗治疗时高血压和蛋白尿的发生可能具有剂量依赖性。在各项临床试验中接受贝伐珠单抗治疗的患者,发生频率最高的药物不良反应包括高血压、疲劳或乏力、腹泻和腹痛。表1 中列举了贝伐珠单抗联合不同化疗方案治疗多种适应症时,与治疗相关的药物不良反应。这些反应在至少一项主要临床试验中的发生率与对照组相差≥2%(NCI-CTC 3-5 级反应),或者与对照组相差≥10%(NCI-CTC 1-5 级反应)。在这份表格中列出的药物不良反应分别属于下列分类(非常常见(≥10%)和常见(≥1%-<10%))。根据在各项主要临床试验中观察到的最高发生率将药物不良反应归入到下面表格的适当分类中。在每个频率分组中,按照严重性降序排列。虽然某些不良反应是化疗中常见的反应(例如采用卡培他滨治疗时发生的手足综合征,以及采用紫杉醇或奥沙利铂治疗时发生的外周感觉神经病变),但是,不能排除贝伐珠单抗治疗使反应加重的可能性。表1. 非常常见的和常见的药物不良反应 更多关于某些严重不良反应的信息在接受贝伐珠单抗治疗的患者中,观察到下列采用NCI-CTC 毒性评价标准(常见毒性评价标准)报告的药物不良反应。胃肠道穿孔有一些接受贝伐珠单抗治疗的患者发生严重的胃肠道穿孔。根据临床试验报告,在转移性乳腺癌或非鳞状细胞型非小细胞肺癌患者中,胃肠道穿孔的发生率仅为1%,而在转移性结直肠癌或者转移性肾细胞癌患者,或在接受一线治疗卵巢癌的患者中最高达2%。在复发性胶质母细胞瘤患者中也观察到胃肠穿孔的病例。严重胃肠道穿孔病例中大约有三分之一是致命性的,占所有贝伐珠单抗治疗患者的0.2%-1%。这些胃肠道穿孔的类型和严重性各有不同,从腹部X 平片上观察到的游离气体(不需要治疗即可缓解)到伴有腹腔脓肿和致命结局的肠道穿孔。某些病例中存在潜在的腹腔内炎症,可能来源于胃溃疡、肿瘤坏死、憩室炎或者化疗引起的结肠炎。腹腔内炎症过程和胃肠道穿孔与贝伐珠单抗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尚未确定。瘘有一些接受贝伐珠单抗治疗的患者发生严重的瘘,其中包括导致死亡的病例。在贝伐珠单抗临床试验中, 转移性结直肠癌和卵巢癌患者的胃肠瘘发生率为2%,其它类型癌症患者中胃肠瘘的发生则不常见。在其它适应症中,胃肠道以外的其它部位发生瘘(如,支气管胸膜,泌尿生殖管和胆管瘘)很少报告(≥0.1%至[1%)。在上市后经验中也有瘘的报告。瘘的发生在治疗过程中的不同时间,从开始贝伐珠单抗治疗后一周到超过一年,大多数都发生在治疗的前6 个月。出血在所有适应症的临床试验中,接受贝伐珠单抗治疗的患者NCI-CTC 3-5 级出血事件的总发生率为0.4%-6.5%,接受化疗的对照组患者中发生率为0-2.9%。在贝伐珠单抗临床试验中观察到的出血类型主要是与肿瘤相关的出血(见下文),其次是粘膜与皮肤的出血(例如鼻出血)。-与肿瘤相关的出血主要是在非小细胞肺癌(NSCLC)患者进行的研究中观察到了严重的或者大量的肺出血/咯血。可能的危险因素包括肿瘤组织学类型为鳞状细胞组织、采用抗风湿/抗炎药物治疗、采用抗凝血剂治疗、先前接受过放射治疗、贝伐珠单抗治疗、先前具有动脉硬化症的病史、中心型肺癌以及在治疗之前或治疗过程中肿瘤形成空洞。与出血具有统计学显着相关性的变量是贝伐珠单抗治疗和鳞状细胞组织。在后来进行的研究中,那些已知鳞状细胞组织或者混合细胞类型以鳞状细胞为主的NSCLC 患者被排除在外,但是有肿瘤组织学类型未知的患者被纳入了研究。在除外主要组织学类型为鳞癌的NSCLC 患者中,采用贝伐珠单抗联合化疗治疗时,观察到的各级不良事件的发生率为9%,在只采用化疗的患者中发生率为5%。在贝伐珠单抗联合化疗的患者中,3-5 级不良事件的发生率为2.3%,在只采用化疗的患者中发生率<1%。重症或大量的肺出血/咯血可以突然发生,而且三分之二的严重肺出血是致死性的(参见注意事项)。在结直肠癌患者中已经报告了包括直肠出血和黑便在内的胃肠道出血,这些出血事件被评价为肿瘤相关性出血。在极少数情况下,在其它类型和部位的肿瘤患者中也可以观察到肿瘤相关出血,例如有中枢神经系统(CNS)转移的患者和胶质母细胞瘤患者出现的CNS 出血。对于有中枢神经系统转移但未曾治疗过的患者接受贝伐珠单抗治疗后发生中枢神经系统出血的几率还没有在随机临床试验中进行前瞻性的评估。对13 项已经完成的包括各种类型肿瘤的随机试验结果进行了探索性的回顾性分析:91 例脑转移患者接受贝伐珠单抗治疗后其中有3例 (3.3%) 出现了中枢神经系统出血 (均为4 级) ,相比而言,没有暴露于贝伐珠单抗的96例患者中仅有1 例(1%)患者出现出血( 5 级)。在两项治疗脑转移的后续研究中(约有800 例患者),有一例出现2 级中枢神经系统出血。胶质母细胞瘤患者复发时可以出现颅内出血。在研究AVF3708g 中, 报道了在单用贝伐珠单抗治疗组CNS 出血发生率为2.4% (2/84) ( 1 级出血),接受贝伐珠单抗联合伊立替康治疗组CNS出血发生率为3.8% (3/79) (1 级, 2 级和 4 级)。在所有各项贝伐珠单抗临床试验中观察到采用贝伐珠单抗治疗的患者粘膜与皮肤出血的发生率为50%。其中最常见的就是NCI-CTC 1 级鼻出血,持续少于5 分钟,不需要医疗干预即可缓解,而且不需要对贝伐珠单抗治疗方案做出任何改动。临床安全性数据提示轻度粘膜与皮肤出血(例如鼻出血)的发生可能具有剂量依赖性。在其它部位发生的轻度粘膜与皮肤出血,例如牙龈出血或阴道出血等并不常见。高血压(参见注意事项)在采用贝伐珠单抗治疗的患者中,已经观察到高血压(各级高血压)的发生率为42.1%,明显高于对照组的14%。在针对各种适应症的临床试验中,接受贝伐珠单抗治疗的患者中NCI-CTC 3级和4 级高血压的总发生率在0.4%-17.9%之间。采用贝伐珠单抗治疗的患者4 级高血压(高血压危象)的发生率为1.0%,在只采用与试验组相同的化疗的患者中,4 级高血压的发生率不超过0.2%。通常情况下,通过口服抗高血压药物,例如血管紧张素转化酶抑制剂、利尿剂和钙通道阻滞剂,就可以对高血压进行充分的控制。鲜有病例因为高血压而导致贝伐珠单抗治疗中断或住院。极少数病例报告发生了高血压脑病,其中某些人出现了致死性结局(也可以参见注意事项)。贝伐珠单抗引发高血压的风险与患者的基线特征、潜在疾病或者伴随治疗都没有关系。可逆性后部白质脑病综合征(RPLS)在一项临床研究中报导了两例确诊RPLS 的患者(0.8%)。虽然某些患者遗留神经系统后遗症,但RPLS 症状通常在几天内消失或缓解。血栓栓塞- 动脉血栓栓塞在采用贝伐珠单抗治疗各种适应症的患者中观察到动脉血栓栓塞事件的发生率有所增高,其中包括脑血管意外、心肌梗死、短暂性脑缺血发作、以及其它动脉血栓栓塞事件。在不同临床试验中,贝伐珠单抗组动脉血栓栓塞的总发生率为3.8%,与之相比较的是在化疗对照组为1.7%。在接受贝伐珠单抗和化疗联合治疗的患者中,有0.8%的人出现了致死性结局,在只接受化疗的患者中,这一比率为0.5%。在采用贝伐珠单抗治疗的患者中,2.3%的患者发生了脑血管意外(包括短暂性脑缺血发作),而对照组患者的发生率为0.5%;贝伐珠单抗治疗组中有1.4%的人发生了心肌梗死,在对照组中这一比率为0.7%。临床试验AVF2192g 包括了不适合接受伊立替康治疗的转移性结直肠癌患者。在此项试验中观察到贝伐珠单抗组患者的动脉血栓栓塞的发生率为11%(11/100),在化疗对照组中为5.8%(6/104)。- 静脉血栓栓塞(参见注意事项)在针对各种适应症的临床试验中,贝伐珠单抗组静脉血栓栓塞的总发生率为2.8%-17.3%,在化疗对照组为3.2%-15.6%。静脉血栓栓塞事件包括深静脉血栓和肺栓塞。在采用化疗加贝伐珠单抗治疗的患者中,3-5 级静脉血栓栓塞事件的发生率最高为7.8%,在仅采用化疗的患者中最高为4.9%。与单独采用化疗的患者相比较,曾经出现过静脉血栓栓塞的患者接受贝伐珠单抗和化疗联合治疗后,可能具有较高的复发风险。充血性心力衰竭到目前为止,在贝伐珠单抗临床试验中,所有肿瘤适应症中都观察到了充血性心力衰竭(CHF),但是主要发生在转移性乳腺癌患者中。在对转移性乳腺癌患者进行的5 项III 期研究(AVF2119g、E2100、BO17708、AVF3694g 和AVF3693g)中,采用贝伐珠单抗联合化疗的患者中3 级或3 级以上CHF 的发生率高达3.5%,而对照组的发生率不超过0.9%。在转移性乳腺癌试验中发生CHF 的大多数患者在经过适当的治疗之后,其症状和/或左心室功能都有所改善。在大多数贝伐珠单抗临床试验中,都将先前患有NYHA II-IV 级CHF 的患者作为排除对象,因此,无法获得有关这个人群中CHF 风险的信息。以前接受过蒽环类药物和/或者以前胸壁接受过放射治疗都可能是发生CHF 的危险因素(参见注意事项)。在一项治疗弥漫性大B 细胞淋巴瘤的临床研究中,当患者接受贝伐珠单抗和累计剂量超过300mg/m2 的多柔比星联合治疗时,观察到CHF 的发生率增加。该Ⅲ期临床试验将利妥昔单抗/环磷酞胺/多柔比星/长春新碱/泼尼松(R-CHOP)和贝伐珠单抗联用的治疗与R-CHOP 不和贝伐珠单抗联用的治疗进行了对比。虽然两组的CHF 发生率都高于之前在多柔比星治疗中观察到的结果, 但是R-CHOP 与贝伐珠单抗联用治疗组的发生率更高。伤口愈合(参见注意事项)因为贝伐珠单抗可能对伤口愈合产生不良影响,因此在III 期试验中,没有纳入在贝伐珠单抗治疗开始前28 天之内接受过重大手术的患者。转移性结直肠癌临床试验结果显示,在贝伐珠单抗治疗开始前28-60 天接受过重大手术的患者中,术后出血或伤口愈合并发症的风险未见增加。但是在研究中观察到如果患者在手术同时采用贝伐珠单抗治疗,那么在重大手术后的60 天之内术后出血或伤口愈合并发症的发生率就会升高。发生率在10%(4/40)和20%(3/15)之间。在局部复发和转移性乳腺癌患者临床试验中,接受贝伐珠单抗治疗的患者3-5 级的伤口愈合并发症的发生率为1.1%,对照组患者为0.9%。在胶质瘤复发患者的研究(AVF3708g), 术后伤口愈合并发症发生率 (颅骨切开处伤口裂开和脑脊液漏) 在单用贝伐珠单抗治疗组为 3.6% ,在贝伐珠单抗联合伊立替康治疗组为1.3%。蛋白尿(参见注意事项)临床试验结果显示在接受贝伐珠单抗治疗的患者中,蛋白尿的发生率在0.7%-38%之间。蛋白尿的严重性从临床上无症状、一过性、微量蛋白尿到肾病综合征。在治疗组患者中,有多达8.1%的人出现了3 级蛋白尿。在治疗组患者中观察到4 级蛋白尿(肾病综合征)的发生率为1.4%。在贝伐珠单抗临床试验中观察到的蛋白尿与肾脏损伤无关,而且很少有人需要永久性地终止贝伐珠单抗治疗。在采用贝伐珠单抗治疗时,具有高血压病史的患者发生蛋白尿的风险可能加大。有证据表明1 级蛋白尿的发生可能与贝伐珠单抗的剂量相关。建议在开始采用贝伐珠单抗治疗之前检测尿蛋白。在大多数临床试验中,当尿蛋白水平≥2g/24 小时时,需要推迟贝伐珠单抗治疗,直到尿蛋白水平恢复到<2 g/24 小时,再开始治疗。超敏反应,输液反应(参见注意事项)某些临床试验中,与单独化疗相比,使用贝伐珠单抗联合化疗治疗的患者较常发生过敏反应和过敏样反应。这些反应的发生在贝伐珠单抗的某些试验中常见(约5%贝伐珠单抗治疗患者)。卵巢衰竭/生育力(参见注意事项及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对卵巢衰竭的评估发现(这里采用的卵巢衰竭的标准为持续 3 个月或以上的闭经,FSH 水平≥30mIU/mL,以及β-HCG 妊娠检测阴性):在接受贝伐珠单抗治疗的患者中卵巢衰竭不良事件的新发报告更为多见。在中止贝伐珠单抗治疗后,大部分女性的卵巢功能可以恢复。接受贝伐珠单抗治疗对生育力的长期影响尚未明确。老年患者在随机临床试验中,年龄>65 岁的患者采用贝伐珠单抗治疗时,发生脑血管意外、短暂性脑缺血发作和心肌梗死等动脉血栓栓塞事件的风险可能大于那些年龄≤65 岁的患者(参见注意事项和不良反应,血栓栓塞)。在65 岁以上患者中观察到的其它发生率较高的不良反应包括3-4 级的白细胞减少和血小板减少,以及各级别的中性粒细胞减少、腹泻、恶心、头痛和疲劳。在接受贝伐珠单抗治疗的老年患者(>65 岁)中,包括胃肠道穿孔、伤口愈合并发症、高血压、蛋白尿、充血性心力衰竭和出血在内的其它不良反应的发生率并不高于那些采用贝伐珠单抗治疗的年龄≤65 岁的患者。贝伐珠单抗在中国进行的临床研究中的严重不良事件截止到 2009 年1 月5 日,在中国共收到77 名患者86 例严重不良事件(SAEs)报告,这些SAE来自于在中国进行的7 个贝伐珠单抗的临床研究,估计625 名患者接受了贝伐珠单抗的治疗,其中发生SAE 的患者为接受贝伐珠单抗治疗患者的12.3%(77/625)。严重不良事件中,29.1%(25/86)的SAE(包括2 例死亡事件)被研究者评估为可能与贝伐珠单抗有相关性。对这些SAE 报告的医学回顾显示,这些SAE 反映了在本说明书中列出的已知安全性问题,或者考虑为这些研究中各种晚期或者转移性肿瘤患者的病史和伴随用药情况的预期事件。实验室检查异常贝伐珠单抗治疗可能导致中性粒细胞计数减少、白细胞计数减少,以及出现尿蛋白。各项临床试验结果显示与那些对照组的患者相比较,在采用贝伐珠单抗治疗的患者中,下列3 级和4 级实验室检查异常的发生率有所增加(≥2%):血糖升高、血红蛋白降低、血钾升高、血钾降低、白细胞计数减少、PT(凝血时间)延长、标准化比值升高等。免疫原性与所有治疗性蛋白质一样,本品也存在着潜在的免疫原性。由于检测的滴度较低时检测方法的灵敏度不够,因此还未能有足够的方法检测接受贝伐珠单抗治疗的患者中抗体产生的情况。使用了酶联免疫吸附法(ELISAs)对约 500 名接受贝伐珠单抗治疗(主要是联合化疗)的患者进行了抗体检测,未能检测到高滴度的人抗-贝伐珠单抗抗体。免疫原性结果主要依赖于检测方法的敏感性和特异性。另外,检测抗体的阳性也受以下因素影响:包括血样的处理、取样的时间、合并用药以及合并的疾病等。由于上述原因,比较贝伐珠单抗引起的抗体发生率和其它药物抗体发生率可能会有误解。上市后经验贝伐珠单抗在国外上市后使用过程中报告了以下不良反应。由于这些不良反应报告均为来自样本量不确定人群中的自发性报告,因此无法真实可靠地估计其发生率和确立其与药物使用之间的因果关系。全身:多(发性)浆膜炎心血管:肺动脉高压,可逆性后部白质脑病综合征(RPLS),高血压性脑病消化:肠坏死、肠系膜静脉闭塞、吻合口溃疡血液以及淋巴:全血细胞减少肾脏:肾血栓性微血管病(表现为严重的蛋白尿)呼吸:鼻中隔穿孔、发声困难胃肠功能紊乱:胃肠溃疡肝胆功能紊乱:胆囊穿孔(发生率未知)免疫系统障碍:超敏反应、输液反应;伴下列共同表现:呼吸困难、潮红/发红/皮疹、低血压或高血压、氧气饱和度下降、胸痛、僵直和恶心/呕吐。(参见注意事项)眼部疾病(报告来源于未经批准的玻璃体内使用):感染性眼内炎(某些情况导致永久性失明)(发生率未知);眼内炎症(某些情况导致永久性失明)例如:无菌性眼内炎,葡萄膜炎和玻璃体炎;视网膜脱落(发生率未知);视网膜色素上皮撕裂(发生率未知);眼内压增加(发生率未知);眼内出血,如玻璃体出血或视网膜出血(发生率未知);结膜出血(发生率未知)一项基于美国医疗保险资料库的观察性研究,在湿性年龄相关性黄斑变性的治疗中将未经批准的玻璃体内注射贝伐珠单抗与已批准的治疗进行对比,发现贝伐珠单抗组感染眼内炎的风险增加(调整的HR: 1.82;99% CI:1.20,2.76)(发生率为0.46 件不良事件/100 病人年;对照组为0.26 件不良事件/100 病人年),且白内障手术的风险也增加 (调整的 HR: 1.11;99% CI: 1.01, 1.23)(发生率为 6.33 件不良事件/ 100 病人年;对照组为 5.64 件不良事件/100 病人年)。有报道由于贝伐珠单抗的混合、贮藏和处置方法不统一且不正确,导致大量患者出现严重眼部不良事件(包括感染性眼内炎和其他眼部感染情况)。全身性事件(数据来源于未经批准的玻璃体内使用的报告):一项基于美国医疗保险资料库的观察性研究,在湿性年龄相关性黄斑变性的治疗中将未批准的玻璃体内注射贝伐珠单抗与已批准的治疗进行对比,发现贝伐珠单抗组发生出血性脑卒中的风险增加(调整的HR: 1.57;99% CI:1.04,2.37)(发生率为0.41 件不良事件/100 病人年;对照组为0.26 件不良事件/100 病人年),且总体死亡率的风险亦增加(调整的HR: 1.11;99% CI:1.01,1.23)(发生率为6.03 件不良事件/100 病人年;对照组为5.51 件不良事件/100 病人年)。第二个观察性研究发现在全因死亡率方面有类似的结果。一项随机对照临床试验在湿性年龄相关性黄斑变性的治疗中将未批准的贝伐珠单抗与已批准的治疗进行对比,发现贝伐珠单抗组发生严重全身性不良事件的风险增加,其中大部分导致住院治疗(调整后风险比: 1.29;95% CI:1.01,1.66)(发生率为24.1%;对照组为19.0%)。肌肉/骨骼疾病:在接受贝伐珠单抗治疗的患者中,观察到有下颌骨坏死(ONJ)的情况,主要与其之前接受过二膦酸盐治疗或伴随使用二膦酸盐治疗有关。
J. 贝伐珠单抗副作用
最严重的药物不良反应是:
胃肠道穿孔、出血,包括较多见于NSCLC(非小细胞肺癌) 患者的肺出血、咯血、动脉血栓栓塞、高血压、疲劳或乏力、腹泻和腹痛。
下面说的比较详细,有兴趣看看。
贝伐珠单抗在国外上市后使用过程中报告了以下不良反应。由于这些不良反应报告均为来自样本量不确定人群中的自发性报告,因此无法真实可靠地估计其发生率和确立其与药物使用之间的因果关系。
全身:多(发性) 浆膜炎
心血管:肺动脉高压,可逆性后部白质脑病综合征(RPLS),高血压性脑病
消化:肠坏死、肠系膜静脉闭塞、吻合口溃疡
血液以及淋巴:全血细胞减少
肾脏:肾血栓性微血管病(表现为严重的蛋白尿)
呼吸:鼻中隔穿孔、发声困难
胃肠功能紊乱:胃肠溃疡
肝胆功能紊乱:胆囊穿孔(发生率未知)
免疫系统障碍:超敏反应、输液反应;伴下列共同表现:呼吸困难、潮红/发红/皮疹、低血压或高血压、氧气饱和度下降、胸痛、僵直和恶心/呕吐。(参见注意事项)
眼部疾病(报告来源于未经批准的玻璃体内使用) :感染性眼内炎(某些情况导致永久性失明) (发生率未知) ;眼内炎症(某些情况导致永久性失明) 例如:无菌性眼内炎,葡萄膜炎和玻璃体炎;视网膜脱落(发生率未知) ;视网膜色素上皮撕裂(发生率未知) ;眼内压增加(发生率未知) ;眼内出血,如玻璃体出血或视网膜出血(发生率未知) ;结膜出血(发生率未知) 。
一项基于美国医疗保险资料库的观察性研究,在湿性年龄相关性黄斑变性的治疗中将未经批准的玻璃体内注射贝伐珠单抗与已批准的治疗进行对比,发现贝伐珠单抗组感染眼内炎的风险增加(调整的HR:1.82;99% CI:1.20,2.76) (发生率为0.46件不良事件/100病人年;对照组为0.26件不良事件/100病人年) ,且白内障手术的风险也增加(调整的HR:1.11;99% CI:1.01,1.23)(发生率为6.33件不良事件/100病人年;对照组为5.64件不良事件/100病人年) 。
有报道由于贝伐珠单抗的混合、贮藏和处置方法不统一且不正确,导致大量患者出现严重眼部不良事件(包括感染性眼内炎和其他眼部感染情况) 。
全身性事件(数据来源于未经批准的玻璃体内使用的报告) :一项基于美国医疗保险资料库的观察性研究,在湿性年龄相关性黄斑变性的治疗中将未批准的玻璃体内注射贝伐珠单抗与已批准的治疗进行对比,发现贝伐珠单抗组发生出血性脑卒中的风险增加(调整的HR:1.57;99% CI:1.04,2.37)(发生率为0.41件不良事件/100病人年;对照组为0.26件不良事件/100病人年) ,且总体死亡率的风险亦增加(调整的HR:1.11;99% CI:1.01,1.23) (发生率为6.03件不良事件/100病人年;对照组为5.51件不良事件/100病人年) 。第二个观察性研究发现在全因死亡率方面有类似的结果。一项随机对照临床试验在湿性年龄相关性黄斑变性的治疗中将未批准的贝伐珠单抗与已批准的治疗进行对比,发现贝伐珠单抗组发生严重全身性不良事件的风险增加,其中大部分导致住院治疗(调整后风险比:1.29;95% CI:1.01,1.66) (发生率为24.1%;对照组为19.0%)。
肌肉/骨骼疾病:在接受贝伐珠单抗治疗的患者中,观察到有下颌骨坏死(ONJ)的情况,主要与其之前接受过二膦酸盐治疗或伴随使用二膦酸盐治疗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