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规定品名的方法有哪些
品名的规定方法:
1、在合同中单列标题,然后填写商品品名。
2、将品名与品质条款结合。
3、无条款标题,直接写入商品品名。
4、将品名写在合同名称中。
明确规定标的物及其品质要求,是买卖双方签订合同时必须首先解决的问题之一。买卖合同中的品名条款,一般比较简单。通常都是在“商品名称”或“品名”的标题下,列明缔约双方同意交易的商品的名称,故又称之为“标的物条款”。
有的商品只列明双方意欲买卖的商品名称,例如大豆、苹果、小麦等。但为明确起见,亦可把有关品种或品质产地或型号的概括性描述包括进去作进一步的限定。
规定品名应注意的问题:
1、必须做到内容明确、具体,应能确切反映商品的用途、性能和特点。切忌空泛、笼统或含糊。
2、商品品名必须实事求是,切实反映商品的实际情况。
3、为避免误解,在签订合同时应尽可能使用国际上通行的称呼。
4、如果某种商品具有不同名称,那么在确定品名时,必须注意有关国家的海关税则和进口限制的有关规定,尽量选择有利于降低关税和方便进口的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