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写书的稿费怎么算
书稿稿酬计算方式三种计算方式 1. 基本稿酬加印数稿酬。公式是:〔XX元/千字×千字〕+〔印数×基本稿酬的XX%〕目前,按每千字以元计算是:原创作品:30-100;演绎作品:(1) 改编10-50;(2) 汇编3-10;(3) 翻译20-60;(4) 注释30-100。 2. 版税。公式是:XX元(图书定价)×XX%(版税率)×发行数;版税率标准为:原创作品3%-10%;演绎作品1%-7%; 3. 一次性付酬。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不同的出版社,不同的合同约定,要自己算
2. 稿酬稿酬计算方法
稿酬的计算方法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首先,采用版税方式的稿酬计算公式是:稿酬 = 图书定价 * 发行量 * 版税率。这里的“图书定价”可以替换为“图书批发价”,而“发行量”则可以表示为“印数”或“实际销售的数量”。通常情况下,版税率约为8%。
其次,基本稿酬加上印数稿酬的方式则为:稿酬 = 稿费标准 * 字数 + (稿费标准 * 字数) * 1% * (印数 / 1000)。这种方式在考虑了基本稿酬的基础上,还会根据印刷数量进行额外的计算。
最后,一次性付酬的计算方式大致参照基本稿酬,但有个特殊情况:如果字数不足500字,稿酬将按照500字的标准计算;如果字数超过500字但少于1000字,稿酬则按照1000字的标准来发放。
稿酬是指作品发表后交付给作者的稿费,它是出版机构发表作品后给付作者的报酬。稿酬是作者的一项重要经济权利,是对作者创造性劳动的物质补偿,是着作权人所享有的一项重要经济权利,任何人不能随意剥夺。我国目前实行的稿酬制度是基本稿酬加印数稿酬制度。
3. 稿酬所得怎么计算
计算公式为:
(1)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800)×20%×(1-30%)
(2)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1-20%)×20%×(1-30%)
稿酬所得以个人每次取得的收入,定额或定率减除规定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定额减除费用800元;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定率减除20%的费用。适用20%的比例税率,并按规定对应纳税额减征30%,故其实际税率为11.20%
每次取得的收入按如下规定确定:
1、个人每次以图书,报刊方式出版,发表同一作品(文字作品、书画作品、摄影作品以及其他作品),不论出版单位是预付还是分笔支付稿酬,或者加印该作品后再付稿酬,均应合并其稿酬所得按一次计征个人所得税。在两处或两处以上出版,发表或再版(改版)同一作品而取得稿酬所得,则可分别各处取得的所得或再版(改版)所得按分次(两处或两处以上)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2、个人的同一作品在报刊上连载,应合并其因连载而取得的所有稿酬所得为一次,按税法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在其连载之后又出书取得稿酬所得,或先出书后连载取得稿酬所得,应视同再版稿酬分次计征个人所得税。
3、作者去世后,对取得其遗作稿酬的个人,按稿酬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法律依据
《使用文字作品支付报酬办法》
第一条 为保护文字作品着作权人的着作权,规范使用文字作品的行为,促进文字作品的创作与传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着作权法》及相关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使用文字作品支付报酬由当事人约定;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适用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