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Js创建对象额几种方式
第一种模式:工厂方式
说明:
1.在函数中定义对象,并定义对象的各种属性,,虽然属性可以为方法,但是建议将属性为方法的属性定义到函数之外,这样可以避免重复创建该方法
2.引用该对象的时候,这里使用的是 var x = Parent()而不是 var x = new Parent();因为后者会可能出现很多问题(前者也成为工厂经典方式,后者称之为混合工厂方式),不推荐使用new的方式使用该对象
3.在函数的最后返回该对象
4.不推荐使用这种方式创建对象,但应该了解。
缺点:①无法确定对象的类型(因为都是Object)。
②创建的多个对象之间没有关联。
第二种模式:构造函数方式
说明:
1.与工厂方式相比,使用构造函数方式创建对象,无需再函数内部重建创建对象,而使用this指代,并而函数无需明确return
2.同工厂模式一样,虽然属性的值可以为方法,扔建议将该方法定义在函数之外
3..同样的,不推荐使用这种方式创建对象,但仍需要了解。
缺点:①多个实例重复创建方法,无法共享。
②多个实例均不是同一个Function的实例。
第三种模式:原型模式
说明:
1.函数中不对属性进行定义
2.利用prototype属性对属性进行定义
3.同样的,不推荐使用这样方式创建对象
缺点:①无法传入参数,不能初始化属性值。
②如果包含引用类型的值时,改变其中一个实例的值,则会在所有实例中体现。
第四种模式:混合的构造函数,原型方式(推荐)
说明:
1.该模式是指混合搭配使用构造函数方式和原型方式
2.将所有属性不是方法的属性定义在函数中(构造函数方式)
将所有属性值为方法的属性利用prototype在函数之外定义(原型方式)
3.推荐使用这样方式创建对象
优点:构造函数共享实例属性,原型共享方法和想要共享的属性。可传递参数,初始化属性值。
第五种模式:动态原型方式
说明:
1.动态原型方式可以理解为混合构造函数,原型方式的一个特例
2.该模式中,属性为方法的属性直接在函数中进行了定义,但是因为
从而保证创建该对象的实例时,属性的方法不会被重复创建
3.推荐使用这种模式。
附:JS中多种方式创建对象详解
2. Js中什么是对象,什么是方法
什么是对象
JavaScript 中的所有事物都是对象,如:字符串、数值、数组、函数等,每个对象带有属性和方法。
对象的属性:反映该对象某些特定的性质的,如:字符串的长度、图像的长宽等;
对象的方法:能够在对象上执行的动作。例如,表单的“提交”(Submit),时间的“获取”(getYear)等;
JavaScript 提供多个内建对象,比如 String、Date、Array 等等,使用对象前先定义,如下使用数组对象:
varobjectName=newArray();//使用new关键字定义对象
或者
varobjectName=[];
访问对象属性的语法:
objectName.propertyName
如使用 Array 对象的 length 属性来获得数组的长度:
varmyarray=newArray(6);//定义数组对象
varmyl=myarray.length;//访问数组长度length属性
以上代码执行后,myl的值将是:6
访问对象的方法:
objectName.methodName()
如使用string 对象的 toUpperCase() 方法来将文本转换为大写:
varmystr="Helloworld!";//创建一个字符串
varrequest=mystr.toUpperCase();//使用字符串对象方法
以上代码执行后,request的值是:HELLO WORLD!
3. 对JS关于对象创建的几种方式总结
最近一直在看JS高级程序设计这本书,有空来梳理一下几种创建对象的方式。话不多说,直接步入正题。
第一种:Object构造函数创建
Person = Object();这行代码创建了Object引用类型的一个新实例,然后把实例保存在变量Person中。
第二种:使用对象字面量表示法
Person ='Nike'29对象字面量是对象定义的一种简写形式,目的在于简化创建包含大量属性的对象的过程。也就是说,第一种和第二种方式创建对象的方法其实都是一样的,只是写法上的区别不同
在介绍第三种的创建方法之前,我们应该要明白为什么还要用别的方法来创建对象,也就是第一种,第二种方法的缺点所在:它们都是用了同一个接口创建很多对象,会产生大量的重复代码,就是如果你有100个对象,那你要输入100次很多相同的代码。那我们有什么方法来避免过多的重复代码呢,就是把创建对象的过程封装在函数体内,通过函数的调用直接生成对象。
第三种:使用工厂模式创建对象
function createPerson(name,age,job){
var o = new Object();
o.name = name;
o.age = age;
o.job = job;
o.sayName = function(){
alert(this.name);
}; return o;
}var person1 = createPerson('Nike',29,'teacher');var person2 = createPerson('Arvin',20,'student');在使用工厂模式创建对象的时候,我们都可以注意到,在createPerson函数中,返回的是一个对象。那么我们就无法判断返回的对象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类型。于是就出现了第四种创建对象的模式。
第四种:使用构造函数创建对象
.name =.age =.job =.sayName = person1 = Person('Nike',29,'teacher');
var person2 = new Person('Arvin',20,'student');对比工厂模式,我们可以发现以下区别:
1.没有显示地创建对象
2.直接将属性和方法赋给了this对象
3.没有return语句
4.终于可以识别的对象的类型。对于检测对象类型,我们应该使用instanceof操作符,我们来进行自主检测:
alert(person1 instanceof Object);//ture
alert(person1 instanceof Person);//ture
alert(person2 instanceof Object);//ture
alert(person2 instanceof Object);//ture同时我们也应该明白,按照惯例,构造函数始终要应该以一个大写字母开头,而非构造函数则应该以一个小写字母开头。
那么构造函数确实挺好用的,但是它也有它的缺点:
就是每个方法都要在每个实例上重新创建一遍,方法指的就是我们在对象里面定义的函数。如果方法的数量很多,就会占用很多不必要的内存。于是出现了第五种创建对象的
方法
第五种:原型创建对象模式
function Person(){}
Person.prototype.name = 'Nike';
Person.prototype.age = 20;
Person.prototype.jbo = 'teacher';
Person.prototype.sayName = function(){
alert(this.name);
};var person1 = new Person();
person1.sayName();使用原型创建对象的方式,可以让所有对象实例共享它所包含的属性和方法。
如果是使用原型创建对象模式,请看下面代码:
function Person(){}
Person.prototype.name = 'Nike';
Person.prototype.age = 20;
Person.prototype.jbo = 'teacher';
Person.prototype.sayName = function(){
alert(this.name);
};
var person1 = new Person();
var person2 = new Person();
person1.name ='Greg';
alert(person1.name); //'Greg' --来自实例
alert(person2.name); //'Nike' --来自原型当为对象实例添加一个属性时,这个属性就会屏蔽原型对象中保存的同名属性。
这时候我们就可以使用构造函数模式与原型模式结合的方式,构造函数模式用于定义实例属性,而原型模式用于定义方法和共享的属性
第八种:组合使用构造函数模式和原型模式
function Person(name,age,job){
this.name =name;
this.age = age;
this.job = job;
}
Person.prototype = {
constructor:Person,
sayName: function(){
alert(this.name);
};
}var person1 = new Person('Nike',20,'teach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