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审计的技术方法有哪些
常用的审计方法,有一般方法和技术方法。审计的一般方法是就审计工作的先后顺序和审计工作的范围或详简程度而进行划分的某种方法。审计的技术方法是指收集审计证据时应用的技术手段。
审计的一般方法:
一、顺查法与逆查法
审计的一般方法,按照审计工作的顺序和会计业务处理程序的关系,有顺查法和逆查法之分。
(一) 顺查法。又叫正查法,它是按照会计业务处理程序进行分类审查的一种方法,即按照所有原始凭证的发生时间顺序进行检查,逐一核对。首先检查原始凭证,核对并检查记账凭证,再根据凭证核对,对日记账、总分类账、明细分类账进行检查,最后以总账和明细账核对会计报表和进行报表分析,沿着“制证—过账—结账—试算”的账务处理程序,从头到尾进行的普遍检查。
此法由于审果工作细致、全面、完整,一步一个脚印地进行审阅核对,不易发生疏忽、遗漏等弊病。所以,对于内部控制制度不够健全,账目比较混乱,存在问题较多的被审计单位,采用顺查法较为适宜。其缺点是工作量大,费时费力,不利于提高审计工作效率,降低审计成本。
(二) 逆查法。又叫倒查法,它是按照会计业务处理的相反程序既在检查过程中逆着记账程序进行检查的方法。通常先从记账程序的终端检查,从会计报表或账簿上发现线索、寻找疑点,然后逆着记账程序追根求源进行检查。如从会计报表查到会计账簿,再查到记账凭证,最后查到原始凭证,即从审阅、分析会计报表着手,根据发现的总是和疑点,确定审计重点,再来审查核对有关的账册和凭证,而不必对报表中所有项目,一个一个地进行审查的一种审计方法。
一般说来,查帐伊始,宜先运用逆查法,通过反映全面、综合情况的会计报表的检查抓住会计错弊存在的重点环节,然后,根据确定的重点环节确定需要检查的会计帐簿并对其进行详查。在检查会计凭证和帐簿时,若为了证实某处记录是否存在会计错弊或错弊线索,可运用顺查法开始,从中再结合运用逆查法。总之,顺查和逆查可变换运用,顺查中有逆查,逆查中有顺查,顺查与逆查相互结合、相互渗透。
二、 详查法与抽样法
审计方法按照审查经济业务资料的规模大小和收集审计证据的范围的大小不同,又有详查法和抽样法之分。
(一)详查法。又称详细审计,是指被审计单位一定时期内的全部会计资料(包括凭证、账簿和报表)进行详细的审核检查,以判断评价被审单位经济活动的合法性、真实性和效益性的一种审计方法。此法的优点是容易查出问题,审计风险较小,审计结果比较正确。缺点是工作量较大,审计成本较高。所以,在实际工作中,只对有严重问题的,非彻底检查不呆的专案审计,以及经济活动很少的小型企事业单位采用此法外,一般是不常采用的。
(二) 抽样法。又称抽样审计,是指从被审计单位一定时期内的会计资料(包括凭证、账簿和报表)按照一定的方法抽出其中的一部分进行审查,借以推断总体有无错误和舞弊的一种方法,进而判断评价被审单位经济活动的合法性、真实性的效益性的一种审计方法。运用抽样审计,若在所抽查的样本中没有发现明显的错弊,则对未抽取的会计资料可不再进行审查。反之,则应扩大抽样的范围,或改用详查法。此法的优点是可以减少审计的工作量,降低审计成本。缺点是有较大的局限性,如果样本选择不当,就会使审计人员作出错误的结论,审计风险较大。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采用这种方法时审计人员通常要对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评价,使审计结论有较大的可靠性。
审计的技术方法:
一、 检查
检查是审计人员对审计记录和其他书面文件可靠程度的审阅与核对。
(一) 会计记录和书面文件的审阅
审计人员要对被审计单位的凭证、账簿、报表以及其他的书面文件进行审阅。通过审阅,找出问题和疑点,作为审计线索,据以进一步确定审计的重点和审计程序。具体来说包括以下几方面:
1、 会计凭证的审阅。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其中以审阅原始凭证为重点。
2、 账簿的审阅。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和各种辅助账簿等。其中以审阅明细账和日记账为重点。总账除具有与明细账、日记账核对的作用外,其本身一般发现不了问题。因为总账的登记依据,主要是各种记账凭证汇总表,它所反映的是汇总数字,不容易发现问题。
3、报表的审阅。审阅报表应以审阅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为重点。
4、其他记录的审阅。其他记录虽然不是会计资料的重要部分,但有时也可从中发现一些问题,供作审计线索。例如,产品出厂证、质量检验记录,以及合同、协议等。
(二) 会计记录的核对
审计人员还要对账证、账账、账实和账表之间进行相互核对。通过核对证实双方记录是否相符,账实是否一致。如果发现有不符情况,应进一步采用其他审计方法进行跟踪审计。核对的内容如下:
1、账表核对。是指以报表项目与有关账簿记录进行核对,以查证报表指标的真实性和正确性。
2、账账核对。是指以各种有关的账簿记录进行相互核对。如总账与明细账、日记账之间的核对。通过账账核对,查证双方记录是否一致。如不一致,则应进一步抽查凭证,进行凭证核对。有些账簿记录的本身也应进行核对。如核对总账各账户的借方余额合计与贷方余额合计是否相等。如果不符,说明登账有错误,应进一步核对账证。
3、账证核对。是指以明细账和日记账的记录同记账凭证相核对。通过核对,证明所有凭证是否都已记入有关账簿,有关重记或漏记情况,以及账簿记录的内容、金额等是否与其作为记账依据的记账凭证相一致。一般说来,账账核对结果如属正常,可以不再进行账证核对。
4、账实核对。是指以明细账记录与实物相核对,以查明账存数与实存数是否相符。如果不符,应以实存数为准,来调整账面记录。核对时,可以由两人配合进行,即由一人读账,另一人对账。这样,可以发现重登、漏登和差错等情况。对于已经核对无误的账目,审计人员应在原记录的右方作出一定的标记,以免以后重复核对。对于核对不符的账目也应作成标记,以便今后原审计人员或其他接替人员进一步加以审查。
二、 监盘
监盘是审计人员现场监督被审计单位各种实物资产及现金、有价证券等的盘点,并进行适当的抽查。对资产进行盘点是验证账实是否相符的一种重要方法。
盘点的方式有突击盘点和通知盘点。前者一般适用于现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等的盘点。后者适用于固定资产、在产品、产成品和其他财产物资等的盘点。盘点对象如果散放在几个地方的,应同时进行盘点,以防被审单位有足够的时间移东补西。对已经清点的对象应作好标记,以免重复盘点。
三、 观察
观察是审计人咒对被审计单位的经营场所、实物资产和有关业务活动及其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等所进行的实地察看。
四、 查询及函证
查询是审计人员对有关人员进行的书面或口头询问.
函证是审计人员为印证被审计单位会计记录所载事项而向第三者发函询证。如果没有回函或审计人员对回函结果不满意,审计人员应实施替代审计程序,以获取必要的审计证据。
五、 计算
计算是审计人员对被审计单位原始凭证及会计记录中的数据所进行的验算或另行计算。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往往需要对凭证、账簿和报表的数字重新计算,以验证其是否准确无误。计算工作虽较机械、繁琐,但意义重大,不可等闲视之,因为数字计算错误,或故意歪曲计算结果,将对会计资料的正确性产生重大的影响。
六、 分析性程序
分析性程序是审计人员对被审计单位重要的比率或趋势进行的分析,包括调查异常变动以及这些重要比率或趋势与预期数额和相关信息的差异。一般而言,在整个审计过程中,审计人员都将运用分析性复核的方法。对于异常变动项目,审计人员应重新考虑其所采用的审计程序是否恰当,必要时应当追加审计程序,以获得必要的审计证据。
2. 审计方法包括哪些
审计方法包括:
1、“因果分析法”与“果因分析法”
2.、窗帘中间拉开式”审计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