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纳税筹划方法有哪些
1、纳税筹划的基本方法有三个分别为选择正确的的企业身份、公司注册地的选择、通关过业务流程再造。
2、选择正确的的企业身份:通过不同的身份选择,纳税人所产生的税务费用也不尽相同,选择适合自己的纳税人身份是税收筹划重要的内容。
3、公司注册地的选择。通过运用税收政策,合理利用当地招商引资的减免优惠政策,各个地方的税务扶持的产业以及扶持的力度不尽相同,选择一个适合公司产业规模,给公司带来长远利益的地方显得尤为重要。
4、通关过业务流程再造。通过业务流程的拆分,运用税收优惠政策,进行业务流程再造,使得公司符合税收优惠条件,或者符合减免条件来减小企业的税负。
【拓展资料】
增值税的纳税筹划主要从以下三方面考虑:
一、企业设立的增值税筹划
1.企业身份选择
但如果你是高科技企业,增加值比较高,选择小规模纳税人更合算。
2.企业投资方向及地点
我国现行税法对投资方向不同的企业制定了不同的税收政策。投资者选择地点时,也应该充分利用国家对某些特定地区的税收优惠政策。
二、企业采购活动的增值税筹划
1.选择恰当的购货时间
在供大于求的情况下,容易使企业自身实现逆转型税负转嫁;如果市场上出现通货膨胀,尽早购进才是上策。
2.合理选择购货对象
对一般纳税人,在价格相同的前提下,应该选择从一般纳税人处购进货物,但如果小规模纳税人的销售价格比一般纳税人低,就需计算后选择。
三、企业销售活动的增值税筹划
1.选择恰当的销售方式
例如折扣销售、现金折扣、以旧换新、还本销售等等,利用不同销售方式进行纳税筹划提供了可能。
2.选择开票时间
销售方式的筹划可以与销售收入实现时间的筹划来结合起来,产品销售收入的实现时间决定了企业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早晚又为利用税收屏蔽、减轻税负提供了筹划机会。
3.巧妙处理兼营和混合销售
纳税人可以通过控制应税货物和应税劳务的所占比例,来达到选择缴纳增值税还是营业税的目的。
除了上述以外,延期开票、扎账、预付开票等非税务手段,也可以从时间上延缓纳税时间,也是企业融资的一种方式。
纳税筹划除了增值税筹划以外,还有所得税纳税筹划。所得税纳税筹划主要是通过关联方交易实现的,包括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利用不同地区的税收优惠政策,分立若干个子公司,分别为利润中心和成本中心,得到纳税优惠,减少税务成本。
② 个人税务筹划方法有哪些
1、差旅费补贴(差旅费津贴200元、误餐补助200元。超过部分并计“工资、薪金”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是因出差产生的,不计税,标准根据当地税务机关规定的
2、职工离职有个税法优惠,员工领取的离职补偿金在当地员工年平均工资三倍以内的免个所税;
3、通讯费:
单位因工作需要为个人负担的办公通讯费用,采取全额或限额实报实销的,暂按每人每月不超过300元标准,凭合法凭证,不计入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
单位为个人负担办公通讯费用以补贴及其他形式发放的,应计入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
4、职工夏季防暑降温清凉饮料费
报销形式可以不计税,随工资发要交税
5、发票冲抵(为不实开支不建议)
6、大笔收入分次拿
某高校教师业余在一家企业兼职做项目,项目完成后一次取得劳务报酬30000元整。他如果一次性申报纳税,则应纳税所得额30000-30000×20%=24000元,应纳税额24000×20%×(1+0.5)-2000=5200元
③ 个人所得税筹划思路(第一集 总述)
2019年1月1日,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正式实施,以下就个税法改革的主要内容及筹划思路做简单分析。
本次改革后,将个人经常发生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以及特许权使用费四项劳动性所得纳入综合所得征税范畴,实行统一的税收政策(每月预缴,年终汇算,类似企业所得税法);经营所得、财产性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等其他项目仍延用分类征税方式,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工资薪金个税起征点由原来的3500元/月调整为5000元/月,同时调整了七级超额累进税率(3%-45%)、中低档收入的税率区间,拓展了3%、10%、20%多个标准级距,25%级距适当缩小,高税率区间的30%、35%、45%三个级别税率保持不变。
本次改革最大的亮点是增加了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及赡养老人六项与生活息息相关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
依据相关规定,以现金形式或随工资一起发放的通讯补贴、交通补贴、午餐费补助,视同工资薪金所得,计入工资总额缴纳个人所得税。实际发生并取得合法发票的,属于企业的正常经营费用,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因此,许多企业暗示员工可以拿发票进行报销冲抵工资。此非长久之计,听闻某非运输企业油费发票比正常开支还要高,税务局立即上门审查。
【 备注 :上述列入工资薪金的补助有一个特征,每月金额基本固定,具有工资性质。 区别 :出差(伙食)补助、误餐补助等,具有偶发或不确定性,不列入工资薪金。】
1、变雇佣关系为合作关系
直接与员工个人发生交易,或者与员工的个人独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发生交易。
主要通过如下两种方式节税:
方式一,将员工“工资、薪金所得”变更为其他税目,此步骤对于高薪员工效果更为有效。举个极端的例子,如,年收入超过96万元部分,若按“工资、薪金所得”税率为45%;若按“经营所得”税率为35%;若变更为“财产租赁所得”等,则税率更低。
【 备注 :这里隐含一个条件——从员工个人财产或行为中,找到标的,能为公司所用,从而夯实双方合作的基础!例如,公司向员工支付车辆租金,变相支付工资。】
方式二,将个人独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注册到税收洼地,参考税收洼地的财政返还力度,实际税负较低,可以为员工节省“经营所得”的个人所得税。
【 备注 :设置于税收洼地的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实际税负0.6%——1.5%(个体工商户月收入额低于3万元免增值税)。——提示:准确信息尚需实地考证!】
2、强行改变税目
实务中存在众多影视公司高溢价收购旗下艺人公司股权的案例,不排除是将艺人取得片酬收入转变为股权转让收入,个税影响如下:
【 备注 :上述行为利用了税收法规的一个漏洞:对于自然人转让股权,《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 年 第 67 号)规定,“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税务机关可以核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办法》也规定,“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无正当理由,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款”。高溢价转让股权成为收取片酬的潜在替代行为,并因变更税目而降低税负 ——至目前为止,税收法规对于转让价格明显偏高的行为,未提及,尚无约束措施 。——法规的本意,是对同一税目下经济行为刻意避税的约束,但疏漏了改变税目的行为。】
发放给员工的货币或非货币资产,是否计征个人所得税,分如下情况:
1、发放的资产归属于工资薪金项目
归属于工资薪金项目的,须计征个人所得税。
【 备注 :依据《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9]242号)的规定,按月按标准发放或支付的住房补贴、交通补贴或者车改补贴、通讯补贴,应当 纳入职工工资总额 ,不再纳入职工福利费管理。企业给职工发放的节日补助、 未统一供餐而按月发放的 午餐费补贴,应当 纳入工资总额 管理。】
2、发放的资产归属于福利费项目
《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9]242号)列举的、典型的可在福利费列支的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等发放或支付的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例如,自办职工食堂经费补贴或 未办职工食堂统一供应午餐支出 ,符合国家有关财务规定的供暖费补贴、防暑降温费等。
【 区别 :对于午餐支出:统一供应的,记入福利费; 未统一供餐而按月发放的 午餐费补贴, 纳入工资总额。 】
归属于福利费项目的,是否计征个人所得税,需从如下方面考量:
(1)归属于征税的福利费范围
《关于生活补助费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155号)规定的“不属于免税的福利费范围”,应并入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具体包括:
①从超出国家规定的比例或基数计提的福利费、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各种补贴、补助;②从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支付给本单位职工的人人有份的补贴、补助;③单位为个人购买 汽车 、住房、电子计算机等不属于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性质的支出。
(2)归属于免税的福利费范围
即上述(1)列举以外的项目,不计征个人所得税。
(3)例外事项-供暖费补贴
关于供暖费补贴是否计征个人所得税?
法规参考一:《关于生活补助费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155号)】规定,不属于免税的福利费范围包括……从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支付给本单位职工的人人有份的补贴、补助……
法规参考二:《辽宁省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采暖费随职工工资发放方案》(辽建发[2005]42号)进一步明确:职工的采暖费,按其所在地省辖市政府制定的采暖费标准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标准部分征收个人所得税。
如按对《关于生活补助费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155号)】规定的理解,供暖费补贴属于“支付给本单位职工的人人有份的补贴、补助”,应计征个人所得税,但“三北”地区实务中一般执行地方规定——供暖费补贴免征或限额内免征个人所得税。
本部分小结 :《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9]242号)规范了福利费的列支范围;《关于生活补助费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155号)明确了“不属于免税的福利费范围”。参照上述两个文件,出于节税的需要,可尝试适当减少工资薪金,同时增加免税的福利费项目金额作为补偿。但需在签订劳动合同时与员工充分沟通,同时注意福利费支付总额不得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14%,否则超出部分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1、增加专项扣除项目金额——提高五险一金缴付金额或比例
员工个人承担的社保、住房公积金属于专项扣除项目,可抵减应纳税所得额。进行此项操作时,需计算企业承担的社保、公积金统筹部分变化,整体考虑人工成本支出是否增长。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不得少于5%,并不得超出12%。如果能以更高的比例缴存公积金,可以在税前进行扣除,个税缴纳自然会相应减少。虽然个人到手的收入会有所减少,但是公积金账户里的可用余额会相应增加,即可以减少个税支出,也可以强制员工储蓄。
2、增加专项附加扣除项目金额
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可以自由选择任意一方作为扣除方。例如,以某一家庭为单位进行纳税筹划,其中住房贷款、子女教育等,尽量由夫妻双方中纳税较多的个人进行抵扣;如果有同时符合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的扣除标准的,那么就要考虑选择可以多扣除的项目作为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如果纳税人不是独生子女,就存在兄弟姐妹间分摊额度的问题,应尽量让纳税较多的个人进行抵扣,以期达到整体税收最少;如果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有符合大病医疗扣除标准的医药支出费用,即扣除医保个人报销负担超过15000元,且不超过80000元的部分,在次年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可以指定由夫妻一方纳税较多的纳税人扣除费用。
《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第五条第(一)款“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3倍数额的部分,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据传,某公司辞退部分员工,一次性发放较多补偿,之后陆续重签订合同。该补偿限额内免征个人所得税。
目前,居民全年一次性奖金的个税计算方法分为两种,一种是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另一种是单独计税,即年终一次性的奖金除以12个月,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月税率表计算个税。
根据《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规定,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假设员工小A,每月可税前扣除情况如下:五险一金1000元,子女教育1000元,住房贷款利息1000元,赡养老人2000元。上述项目全年合计6万元,加上每年可扣除的费用6万元,则全年合计税前扣除金额为12万元。
1、全年一次性奖金计入综合所得合并纳税
如该员工全年收入(含全年一次性奖金)为12万元,若选用全年一次性奖金与工资合并计入当年综合所得纳税的方式,则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2、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
如果员工全年收入(含全年一次性奖金)超过12万元,可尝试选择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 ,在选择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方法时,会有一个税率极点的问题,需要合理利用临界点,进行税收筹划——即全年一次性奖金与每月工资金额分配问题。
针对以上个税筹划方法的适用性,简要总结如下:
改变税目行为是培训机构最为倡导的个税筹划方法,普遍的做法是公司同税收洼地企业发生业务。这里的税收洼地可能是显性洼地,也可能是隐性洼地。
公司可能面对如下潜在风险:
一是来自主管税务机关针对异常发票、业务的稽查风险。
三是来自税收洼地企业其他客户的税收风险。【备注:可能面临着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潜在风险!】
此种税收筹划方法在不断试探法律边缘,相关行为与虚开发票区别是什么?很难界定!近期已引起监管部门的高度警觉!
这里的福利费,仅指上文提及的“归属于免税的福利费范围”,即排除《关于生活补助费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155号)规定的“不属于免税的福利费范围”的部分。总体而言,可操作空间较小,例如限额内的供暖费补贴。
包括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其他扣除。
企业可主导的,主要是以“五险一金”为代表的专项扣除项目。总的指导思想是:参照综合所得年度税率表,在总体支出不发生显着增加的前提下,使扣除后的应纳税所得额能够降低至下一个税率期间为宜。
需要注意的是,个人所得税需 以员工个人为单位测算 ,不能汇总到一起算总账!应根据现有员工个人工资薪金年度应纳税所得分别考量,再汇总影响额。
专项附件扣除,主要在于员工个人(或家庭)扣除条件申报及夫妻双方的扣除对象选择问题。
坊间传闻确实存在该方法,利用上文提及的《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规定,利用一次性补偿收入限额内免税的规定,先辞退员工,之后再重新签订合同。此非常规做法,不可常用,不提倡!
个税法改革后,将劳动性所得(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以及特许权使用费)纳入综合所得征税。自2024年1月1日起,包含全年一次性奖金在内的工资薪金,全年汇总计算个人所得税,在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固定的情况下,几乎不存在区间分档导致的临界点附近税额巨大差异,筹划空间较小。
【备注:对于综合所得而言,税率表临界点的税率差异,已通过速算扣除数调节,例如,假设年度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为144000元,按上一档税率计算,应纳个税=144000*10%-2520=11880元;若按下一档税率计算,应纳个税=144000*20%-16920=11880元。两者相等!】
【备注:对于选择单独计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而言,若应纳税所得额恰好处于临界点附近,可能存在“差了1元其实是跨越了一个计税区间”的问题,导致应纳个税额差异较大。为何只有选择单独计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存在这个问题,原因在于:全年一次性奖金是用应纳税所得额的1/12去找对应的月税率,然后用全部应纳税所得额去乘以税率,但是速算扣除数却只扣了一倍,而没有扣除12倍。】
④ 个税筹划的方法有哪些
个人所得税税收筹划办法有以下这些:
一、用公积金抵税,选择用工资购买最高等级的公积金,以降低税前工资总额。
二、多进行公益项目捐赠,有些法律规定可以对某些多参与公益项目的人允许适用一定的税收优惠。
三、理财产品种类多选择免征个人所得税的债券投资或者选择正确的保险项目以获得税收优惠,减少扣税额。
四、多了解国家关于免征税收方面的优惠,积极利用国家给予的时间差合理避税。
五、积极利用通讯费、交通费、差旅费、误餐费发票等税收优惠来减少税前收入总额,以达到合理避税的目的。南宁市企业或个人税务筹划可找广西财多多财税。
⑤ 税务筹划六大方法有哪些
1、均衡法:削平收入起伏
白领们切记,工资收入尽量不要起伏太大,尽量分摊到每个月平均拿。一税通税务筹划师王先生介绍,我国个人所得税采用七级累进税率,纳税人的应税所得越多,其适用的最高边际税率也就越高,从而纳税人适用的平均税率和实际交税额都可能提高。
2、福利转化法:降低名义收入
由于对职工福利和工资收入的税务安排不同,善解人意的公司不妨在政策范围内多发放福利(需注意目前饭补、房补等福利费已纳入个税范围),通过福利工资来巧妙安排,从而帮助员工合理避税。
在各档税率不变的条件下,可以通过减少自己收入的方式使得自己适用较低的税率,同时计税的基数也变小了。可行的做法是和单位达成协议,改变自己的工资薪金的支付方法。
即由单位提供一些必要的福利,如企业提供住所、车辆保养使用费用等,这些是员工硬性支出,可在工资中将这些费用扣除。此外,企业还可以提供假期旅游津贴、员工福利设施等,以抵减个人的工资薪金收入。
3、公积金法:尽量多缴
公积金能多缴就多缴。按照税务部门的有关规定,公民每月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是从税前扣除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将单位和个人住房公积金免税比例确定为12%。
即职工每月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只要在其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的幅度内,就可以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因此,高收入者可以充分利用公积金、补充公积金来免税。
根据有关规定,住房公积金规定缴存比例仍为8%,有条件的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可以为10%。而单位职工缴存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
交纳的住房公积金可以用于购买、大修自住房屋等用途。在职职工离休、退休、出境定居等情况下,可以销户将住房公积金余额全部提出。
此外,企业还可以按工资总额的14%计提福利费,按2%计提培训费,按1.5%计提工会经费,这些都可用于职工福利开支,而不必缴纳个人工资性收入所得税。
4、次数筹划法
这主要适用于劳务所得。现在,不少白领在外兼职或者提供一定的劳务,获得工资之外的劳务报酬。这部分收入也需要好好筹划。
与工资薪金所得不同,劳务报酬所得征税是以次数为标准的,而不是以月计算。所以,次数的确定对于交纳多少所得税款至关重要,这也是对于劳务报酬所得税进行筹划时首先考虑的一个因素。
劳务报酬以次数为标准,每次都要扣除一定的费用,在一个月内劳务报酬支付的次数越多,扣除的费用也就越多,其应交纳的税款就越少。
所以,纳税人在提供劳务时,合理安排纳税时间内每月收取劳务报酬的数量,可以多次扣除法定的费用,减少每月的应纳税所得额,避免适用较高的税率,使自己的净收益增加。
5、投资避税
除了尽可能合理安排工资收入外,还可以利用我国对个人投资的各种税收优惠政策来合理避税,主要可利用的投资工具有国债、教育储蓄、保险产品与股票等。
教育储蓄巧免税:这主要是对于那些家有儿女,要供给读书郎的家庭。相比普通的银行储蓄,教育储蓄是国家为了鼓励居民积累教育资金而设立的。
其最大的特点就是免征利息税。而教育储蓄的实得收益比同档次普通储蓄高出20%。但教育储蓄并非人人都可办理,其对象仅仅针对在校学生。
6、慈善捐赠免税
捐赠不仅是善事,还可以免税。我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以及遭受严重的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只要捐赠额未超过其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的30%的部分。
就可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即个人捐赠时,只要其捐赠方式、捐赠款投向、捐赠额度符合法律规定,就可使这部分捐赠款免缴个人所得税。当然,企业也可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免税。
(5)嘉定个税筹划有哪些方法扩展阅读:
合法性
合法性指的是税务筹划只能在税收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进行。这里有两层含义:一是遵守税法。二是不违反税法。合法是税务筹划的前提,当存在多种可选择的纳税方案时。
纳税人可以利用对税法的熟识、对实践技术的掌握,做出纳税最优化选择,从而降低税负。.对于违反税收法律规定,逃避纳税责任,以降低税收负担的行为,属于偷逃税,要坚决加以反对和制止。
筹划性
筹划性,是指在纳税行为发生之前,对经济事项进行规划、设计、安排,达到减轻税收负担的目的。在经济活动中,纳税义务通常具有滞后性。企业交易行为发生后才缴纳流转税;收益实现或分配之后,才缴纳所得税;财产取得之后,才缴纳财产税。这在客观上提供了对纳税事先做出筹划的可能性。
⑥ 个人税务筹划的常见方法有哪些
1、逐项抵扣
大多数人可通过标准抵扣减少应税收入。
But!高收入者,尤其高收入且高花销群体,
往往在一项项检点需要抵扣的条目后,
发现逐项抵扣比标准抵扣省税多。
2、扣除生意支出
小生意也可以扣除生意支出。
这类小生意可能会用到家庭办公室,
或把家里用作商品仓库,
这都可以抵税;
此外,电话费、办公用品、广告费等
都可考虑算作生意支出。
3、合理设置工资比例
个人所得税的原则是实行累进税率。
应纳税所得额超过规定的等级时,
应将超额所得税列为纳税线的最高点。
因此,“月薪”或“年终奖金”非常高的话,
不节税会导致更高的税率(高达45%)。
另外要小心税率变化“临界点”,
每增加1元,就会带来额外的个人所得税。
4、利用地区税收优惠
目前我国很多地区都出台了税收优惠政策,
将企业注册到有税收政策的低税区,
不仅最节税而且合理合法。
个人独资企业模式
也能很好的解决个税问题。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到您,有不明白的可以再问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