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怎么快速反驳别人的话
怎么快速反驳别人,反驳的八个层次
美国人保罗.格雷厄姆(Paul Graham)是个 IT 天才,也是个成功的企业家。
不过他最为人熟知的贡献,是整理出一套“反驳的层次”(hierarchy of disagreement),把网络上常见的反对意见归纳为金字塔式的七层。
最等而下之的是谩骂(name-calling),比如中国网民最熟悉的“脑残”、“楼主该吃药了”之类。 稍有档次的论战,都不会出现这类言辞。 像李敖这样狂得没边的人,也必须要澄清说,别人是骂蒋介石是混蛋,而他则是“证明”蒋介石是混蛋,所以并不是在谩骂。 可见,“谩骂 = 不讲理”这个公式,是谁也不敢否认的。
阶层一 《谩骂》
甲:暴力电玩有可能会影响年轻人,导致偏差行为的产生,我建议政府应该多管管。
乙: 靠,脑残一个!
丙:呵呵,笑而不语(是的,贬讽也是一种谩骂)。
其次是人身攻击,也就是对人不对事,有个拉丁文专名叫 ad hominem,可见其源远流长。 最常见的是乱贴卷标,“五毛”、“公知”的帽子满天飞。 再高级点,则是指出由于存在利益相关,所以说话者的观点不足为信。 比如专家往往跟相关领域有利利益瓜葛,所以专家的话都不能信;医生开药是能拿回扣的,所以医生开的药不能吃。 这种辩风又被称为“污泉”,直译为“在井里投毒”(poison the well),确实是非常形象——直接污染这口井,当然最为省事;我才懒得反驳你的观点呢,直接把你这个人搞臭不就行了?
补充一点:在逻辑中,所谓“人身攻击的谬误”,与一般所理解的人格侮辱不同——人身攻击的关键,不在于有没有骂人,而在于有没有“借由评论对方的性格、动机、职业、地位或处境,当成是对其论点的反驳”。
换言之,说“小明是个猪脑,咱们揍他”,不算人身攻击(言者只想侮辱, 没想借此论证)。
但若说“小明是个猪脑,所以他的论点一定错”,则算人身攻击。
阶层二 《人身攻击》
甲:暴力电玩有可能会影响年轻人,导致偏差行为的产生,我建议政府应该多管管。
乙:你自己有没有打过电玩?你懂什么啊?
丙:对不起,关于这个问题,我们最好还是听听专家的意见吧(是的,这同样是人身攻击)。
再次,也就是第三个层级的反驳,叫做“针对语气”(responding to tone),也就是纠缠态度问题。古惑仔电影里小弟给大哥壮声势,从来都是指着对方的鼻子叫嚣“注意你的态度!”没见过谁真的反驳对方观点的。因为出来混面子比里子重要,就像吵架时气势比道理重要。一个观点让你不爽,如果满脑子都是“你怎麽说话的?”“我就是看不惯你那个德性”,那就是还停留在情绪层面,并没有真正进入有意义的反驳。
阶层三 《纠缠语气态度》
甲:暴力电玩有可能会影响年轻人,导致偏差行为的产生,我建议政府应该多管管。
乙:你这样说,让我们这些乖乖打电玩的人情何以堪?
丙:我觉得轻易批评别人的喜好,是一种很不尊重的行为。
严格来说,前三种反驳只是徒有其表,从第四个层也就是“提出异议”(contradiction)开始,慢慢进入正题。但是,如果单纯只是提出异议,那未免也太容易了。你说东,我就说西;你说打狗,我就说撵鸡。你说米饭里有沙子,我就说沙子里毕竟还有米饭。其实也怪无聊的。所以还需要再上一层,把单纯的异议变成一种“辩驳”(counterargument),也就是用论据和推理来支撑自己的异议,这是第五层。
阶层四 《提出缺乏论证的反例》
甲:暴力电玩有可能会影响年轻人,导致偏差行为的产生,我建议政府应该多管管。
乙:胡说,我从小就玩电动玩到大,照样是个好学生!
丙:专业的电竞选手,每周都要打上几十个小时的电玩,难道他们多半都有暴力倾向?
阶层五 《自说自话的反驳》
甲:暴力电玩有可能会影响年轻人,导致偏差行为的产生,我建议政府应该多管管。
乙:照你这麽说,谈恋爱更有可能导致年轻人的偏差行为,所以是不是也要禁止?
丙:电玩也是有好处的!研究显示打电玩可以增进手眼协调、训练大脑反应。
做到这一层已经很不容易,但是别忘了,就算你的反驳有理有据,也未必是有的放矢。着名的“稻草人谬误”,就是指这种树立一个错误的假想敌,驳得很热闹但却完全放空炮的情况。所以,辩驳思路本身没问题,只是保证了子弹的质量,真要打倒目标,还得瞄得够淮才行。这就是第六层级的“针锋相对的辩驳”(refutation),必须要援引对方的原话,找出其中的错误,并且解释清楚为甚麽是错的。
阶层六 《针锋相对的反驳》
甲:暴力电玩有可能会影响年轻人,导致偏差行为的产生,我建议政府应该多管管。
乙:所谓“有可能影响年轻人”,究竟程度是多少?
丙:所谓的“偏差行为”,与“犯罪行为”,在研究中是同一个概念吗?
不过,对方的错误可能会有很多,归根到底的关键问题却往往只是某一点。就像一个人病症可能很多,病因却只是一个。所以比针锋相对更高级的,是“正中要害的辩驳”(refuting the central point)。正如高明的医生,一定不会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而是要在不同的疼痛中找到统一的病因,并且对症下药。根据我的经验,一场辩论听下来,最关键的问题其实也就那麽一两个,谁能最准确地发现并且予以澄清,谁就是赢家。
正中要害,听来神奇,说白了,其实就是质疑对方的“核心论点”——在政策辩论中,选手最耳熟能详的四大核心论点,即“需要、根属、解决、损益”是也。
不过,懂归懂,又有多少人能看出,下面案例中的乙、丙两位是在质疑需要性?
阶层七 《正中要害的反驳》
甲:暴力电玩有可能会影响年轻人,导致偏差行为的产生,我建议政府应该多管管。
乙:说要政府“多管管”……但你怎麽证明目前政府的管制(如分级制)是“不足的”?
丙:所有事物的管制(如毒品、枪械),是不是都要严格到“无人因此犯罪”后,才能叫足够?
格雷厄姆认为,这个第七层次,就是最高境界的反驳。不过事实上,还有一种比这还要高级的反驳,那就是发掘对方的真实关切,并以此出发来证明对方本不应该如此。前七层都是在挑刺,而这一层则有质的不同——根本就不抬槓,以全心全意为对方着想的态度证明对方是错的。说白了,不是我想反对你,而是为了你自己好,你自己也应该反对自己。
道理其实很简单:只要对方不是完全无脑,你想要反驳的过错里,就一定存在某种正确的东西,因此一味的反驳难免遇到反弹,倒不如充分承认对方的某种合理性,顺势而为地推翻对方的主张。比如说,不道德的行为之所以是错,最硬的理由,其实是它也会最终损害你自己的利益;这比劈头盖脸一通骂,逼着人家承认自己就是胎里坏,说服力要大得多。
最后这一层,乃周帅神来之笔——至此,已经不是在谈逻辑上,论证与反驳的效力高低,而开始进入到修辞学(rhetoric,亦译为论辩)的领域了。
关于修辞论辩之学,亚里斯多德有句名言,将之界定的最妙。
“一种能在任何一个问题上,找出可能的说服方式的艺术。”
这句话的重音,我认为,要放在“艺术”两字上头。
对某甲来说,想要保护青少年,想要降低偏差行为,那本心,是没错的。
反驳这种人,就算能驳倒他的烂论点,也驳不倒他的好心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