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税务筹划有哪些方法
税务筹划的方法:
1、纳税人筹划法,进行纳税人身份的合理界定和转化,使纳税人承担的税负尽量降低到最小程度;
2、税基筹划法,通过分解税基,使税基从税负较重的形式转化为税负较轻的形式;
3、税率筹划法,具体分为比例税率筹划法、累进税率筹划法;
4、税收优惠筹划法,税收优惠具体包括特殊行业、特定区域、特定行为、特殊时期的税收优惠;
5、会计政策筹划法,具体包括分摊筹划法和会计估计筹划法;
6、税负转嫁筹划法,其操作平台是价格,其基本操作原理是利用价格浮动、价格分解来转移或规避税收负担;
7、递延纳税筹划法,通过推迟确认收入、提前支付费用等方式;
8、规避平台筹划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一条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预扣预缴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居民个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按月预扣预缴税款时应当按照规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绝。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不办理汇算清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