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有哪些
1、合理安排工业布局和城镇功能分区
应结合城镇规划,全面考虑工业的合理布局。工业区一般应配置在城市的边缘或郊区,位置应当在当地最大频率风向的下风侧,使得废气吹响居住区的次数最少。居住区不得修建有害工业企业。
2、加强绿化
植物除美化环境外,还具有调节气候、阻挡、滤除和吸附灰尘,吸收大气中的有害气体等功能。
3、控制燃煤污染
采用原煤脱硫技术,可以除去燃煤中大约40%一60%的无机硫。优先使用低硫燃料,如含硫较低的低硫煤和天然气等。
开发新能源,如太阳能,风能,核能,可燃冰等,但是目前技术不够成熟,如果使用会造成新污染,且消耗费用十分高。
4、区域集中供暖供热
区域集中供暖供热设立大的电热厂和供热站,实行区域集中供暖供热,尤其是将热电厂、供热站设在郊外,对于矮烟囱密集、冬天供暖的北方城市来说,是消除烟尘的十分有效的措施。
5、交通运输工具废气的治理
减少汽车废气排放。主要是改时发动机的燃烧设计和提高油的燃烧质量,加强交通管理。解决汽车尾气问题一般常采用安装汽车催化转化器,使燃料充分燃烧,减少有害物质的排放。
6、烟囱除尘
烟气中二氧化硫控制技术分干法(以固体粉末或颗粒为吸收剂)和湿法(以液体为吸收剂)两大类。高烟囱排烟烟囱越高越有利于烟气的扩散和稀释。
(1)最有效防止大气污染的方法有哪些扩展阅读
大气污染物一般分为两类:
一级(原生)污染物,即由污染源直接排入大气的;
二级(次生)污染物,是由一级污染物在大气中进行热或光化学反应后的产物。
大气污染的危害:
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直接危害人体健康、影响植物生长质量、使天气和气候异常。空气污染必须得到合理有效的治理,否则将会对人类社会造成巨大的伤害。
㈡ 防止空气污染的措施有哪些
第一、减少污染排放量。 改革能源结构,多采用无污染能源(如太阳能、风能、水力发电)。和低污染能源(如天然气),对燃料进行预处理(如烧煤前先进行脱硫),改进燃烧技术等均可减少排污量。另外,在污染物未进入大气之前,使用除尘消...
第二、做好工业布局。 工业厂址选择、烟囱设计、城区与工业区规划等要合理,不要排放大气过度集中,不要造成重复迭加污染,形成局部地区严重污染事件发生。对于风力大、通风好、湍流盛、对流强的地区和时段,大气扩散稀释能力强,可接受...
第三、绿化造林。 茂密的林丛能降低风速,使空气中携带的大粒灰尘下降。树叶表面粗糙不平,有的有绒毛,有的能分泌粘液和油脂,因此能吸附大量飘尘。蒙尘的叶子经雨水冲洗后,能继续吸附飘尘。如此往复拦阻和吸附尘埃,能使空气得到净化...
第四、改变燃料构成。 实行由煤向燃气的转换。同时,加紧研究和开辟其他新型的能源,如太阳能、氢燃料、地热等。这样也可以大大减轻烟尘的污染。
第五、全民参与保护环境。 不要乱扔废弃物;出行尽量乘坐公交车、地铁,减少私家车使用;多参加植树等绿化活动;私家车安装尾气处理装置,使用润滑油使燃油充分燃烧,减少有害气体排放。
㈢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有哪些
一,减少污染气体的排放,如工厂上脱硫工艺,减少粉尘排放等等;
二,采取集中供热等措施,节约能源的同时,减少污染物的排放;
三,多植树造林,改善下垫面,减少风吹尘;
四,鼓励多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减少能源浪费的同时减少温室气体等的排放;
五,区域协同控制,大气污染不是一个城市的问题,在特定的天气条件下污染物会输送到其周边。
等等。
(3)最有效防止大气污染的方法有哪些扩展阅读:
通常所说的大气污染源是指由人类活动向大气输送污染物的发生源。大气的人为污染源可以概括为以下四方面:
1 燃料燃烧:燃料(煤、石油、天然气等)的燃烧过程是向大气输送污染物的重要发生源。煤炭的主要成分是碳,并含氢、氧、氮、硫及金属化合物。燃料燃烧时除产生大量烟尘外,在燃烧过程中还会形成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有机化合物及烟尘等物质。
2 工业生产过程的排放:如石化企业排放硫化氢、二氧化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有色金属冶炼工业排放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及含重金属元素的烟尘;磷肥厂排放的氟化物等。其污染物组成与工业企业性质密切相关。
3 交通运输过程的排放:汽车、船舶、飞机等排放的尾气是造成大气污染的主要来源。内燃机燃烧排放的废气中含有一氧化碳、氮氧化物、碳氢化合物、含氧有机化合物、硫氧化物和铅的化合物等物质。
4 农业活动排放:田间施用农药时,一部分农药会以粉尘等颗粒物形式逸散到大气中,残留在作物体上或粘附在作物表面的仍可挥发到大气中。进入大气的农药可以被悬浮的颗粒物吸收,并随气流向各地输送,造成大气农药污染。此外还有秸秆焚烧等。
㈣ 大气污染的防治措施
大气污染的防治措施具体安排如下:
1、减少污染物排放。全面整治燃煤小锅炉,加快重点行业脱硫脱硝除尘改造。整治城市扬尘。提升燃油品质,限期淘汰黄标车;
2、严控高耗能、高污染行业新增产能,提前一年完成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重点行业“十二五”落后产能淘汰任务;
3、大力推行清洁生产,重点行业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强度下降30%以上。大力发展公共交通;
4、加快调整能源结构,加大天然气、煤制甲烷等清洁能源供应;
5、强化节能环保指标约束,对未通过能评、环评的项目,不得批准开工建设,不得提供土地,不得提供贷款支持,不得供电供水;
6、推行激励与约束并举的节能减排新机制,加大排污费征收力度。加大对大气污染防治的信贷支持。加强国际合作,大力培育环保、新能源产业;
7、用法律、标准“倒逼”产业转型升级。制定、修订重点行业排放标准,建议修订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强制公开重污染行业企业环境信息。公布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排名。加大违法行为处罚力度;
8、建立环渤海包括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联防联控机制,加强人口密集地区和重点大城市PM2.5治理,构建对各省(区、市)的大气环境整治目标责任考核体系;
9、将重污染天气纳入地方政府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根据污染等级及时采取重污染企业限产限排、机动车限行等措施;
10、树立全社会“同呼吸、共奋斗”的行为准则,地方政府对当地空气质量负总责,落实企业治污主体责任,国务院有关部门协调联动,倡导节约、绿色消费方式和生活习惯,动员全民参与环境保护和监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第七十八条 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大气污染物对公众健康和生态环境的危害和影响程度,公布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实行风险管理。
排放前款规定名录中所列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设环境风险预警体系,对排放口和周边环境进行定期监测,评估环境风险,排查环境安全隐患,并采取有效措施防范环境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