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个人合理避税12种方法
个人合理避税的12种方法具体如下:
1、合理利用交通费、差旅费、误餐补助、通信费的发放;
2、职工离职的税法优惠;
3、职工夏季防暑降温清凉饮料费的报销;
4、发票冲抵;
5、大笔收入分次拿;
6、提高福利减工资;
7、劳动务工报酬公资化;
8、高工资月分部分到后面的低收入月;
9、提高三险一金的额度;
10、利用好专项附加扣除;
11、避开“年终奖”雷区;
12、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
合理避税是合法的,通过合理避税可以提高个人可以支配收入,减轻个人或家庭财政负担。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十五条 公安、人民银行、金融监督管理等相关部门应当协助税务机关确认纳税人的身份、金融账户信息。教育、卫生、医疗保障、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公安、人民银行、金融监督管理等相关部门应当向税务机关提供纳税人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个人转让不动产的,税务机关应当根据不动产登记等相关信息核验应缴的个人所得税,登记机构办理转移登记时,应当查验与该不动产转让相关的个人所得税的完税凭证。个人转让股权办理变更登记的,市场主体登记机关应当查验与该股权交易相关的个人所得税的完税凭证。
有关部门依法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遵守本法的情况纳入信用信息系统,并实施联合激励或者惩戒。第十四条 扣缴义务人每月或者每次预扣、代扣的税款,应当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表。
纳税人办理汇算清缴退税或者扣缴义务人为纳税人办理汇算清缴退税的,税务机关审核后,按照国库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退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