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可以通过下列哪些方法来改善员工的绩效
1、用人所长。
员工绩效不好,经理常常从员工身上找原因,其实,还应该反省一下经理自己在人员的使用上是不是存在问题,有没有用其所长,发挥出员工的特长。如果用人不善,很难取得好的绩效。要取得好绩效,用人所长是第一。
2、加强培训。
通过培训可以改善员工的绩效,进而改善部门和整个组织的绩效。这里需要指出的是,并不是当公司出现问题的时候才安排培训,也不是只对那些公司认为有问题的员工实施培训。或者象有些公司那样只对优秀的员工才培训。其实,公司的培训应该是依据企业需求长期的、持续的、有计划的进行。
3、明确目标。
我们有没有清楚地告诉员工,他们的工作应该是销量第一?还是服务第一?还是利润优先?或者是三者兼顾。如果员工没有明确的工作目标,那么通常会比较迷惑、彷徨,没有方向感,当然工作效率会受到影响,同时,由于员工没有得到明确的目标指引,员工的努力方向同公司所希望达到的结果难免有所不同。
4、建立绩效标准。
清晰的绩效标准可以让高绩效的员工有成就感,知道自己已经达到或者超出了公司的要求,这种成就激励的效果对层次较高的管理人员或者专业人士非常明显。清晰的绩效标准可以使没达到标准的员工有一个努力的目标,知道自己同其他人的差距,从而激发工作干劲,努力完成工作指标。注意:清晰的绩效标准,必须成为公司薪酬发放的依据,才能保证激励的有效。
5、及时监控绩效考评。
考评周期可以是一个月、一个季度或者一年。但是,监控应该是随时随地进行的。监控不及时,当然不能获得全面、客观的第一手资料。很容易导致考评之前争表现的现象发生,使“聪明人”钻空子,考评不公平。
6、及时反馈考评结果。
在绩效考评刚刚出结果的时候,正是员工对绩效问题最关心的时候,也是思考最多的时候。这个时候反馈效率高,员工比较投入,效果好,并且利于对一些出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改进。
2. 若要使试管里的稀硫酸溶液ph升高,可以采取哪些方法和化学方程式
可以采用下列方法,是溶液的pH升猜枯衫高:
1、加入穗腔氢氧化钠溶液,发生中和反应;H2SO4 + 2NaOH = 2NaSO4 + 2H2O
2、加入氢氧化钠试剂,发生中和反应;H2SO4 + 2NaOH = 2NaSO4 + 2H2O
3、加入败悉金属 锌粒,H2SO4 + Zn = ZnSO4 + H2
4、加入氧化钙,H2SO4 + CaO = CaSO4 + H2O
3. 膜剂可以采用下列哪些制备方法
匀浆制膜法、热塑制膜法、复合制膜法。膜剂的制备方法主要有匀浆制膜法、热塑制膜法哗旦和复合制膜法。膜乱山扰剂没有凝聚制膜法、乳化唯森制膜法的制备方法。
4. 为提高化学反应法用于中药制剂鉴别的可靠性,可采用以下哪些方法
为提高化学反应法用于中药制剂鉴别的可靠性,可采用以下哪些方法
中药常用的鉴定方法有:来源(原植物、原动物和矿物)鉴定、性状鉴定、显微鉴定及理化鉴定等方法。
1、来源鉴定是应用植(动)物的分类学知识,对中药的来源进行鉴定,确定其正确的学名;应用矿物学的基本知识,确定矿物中药的来源。以保证在应用中品种准确无误。
2、性状鉴定是用眼观、手摸、鼻闻、口尝、水试、火试等十分简便的鉴定方法,来鉴别药材的外观性状。这些方法在我国医药学宝库中积累了丰富的传统鉴别经验,它具有简单、易行、迅速的特点。性状鉴定和来源鉴定一样,除仔细观察样品外,有时亦需核对标本和文献。对一些地区性强或新增的品种,鉴定时常缺乏有关资料和标准样品,可寄送少许样品到生产该药材的省、自治区中药材部门或药品检验所了解情况或请协助鉴定。必要时可到产地调查,采集实物标本,了解生产、加工、销售和使用等情况,以便进行鉴定研究。直观的性状鉴定是很重要的,也是中药鉴定工作者必备的基本功之一。
3、显微鉴定是利用显微镜来观察药材的组织构造、细胞形状以及内含物的特征,用以鉴定药材的真伪和纯度,显微鉴定常配合来源、性状及理化鉴定等方法解决实际问题。当药材的外形不易鉴定,或药材破碎或呈粉末状时,此法较为常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已将显微鉴定应用到很多中药和中成药制剂的鉴别中。进行显微鉴定,鉴定者必须具有植物(动物)解剖的基本知识,掌握制片的基本技术。显微鉴定的方法,因材料和要求的不同而不同。
4、理化鉴定是利用某些物理的、化学的或仪器分析方法,鉴定中药的真实性、纯度和品质优劣程度,统称为理化鉴定。通过理化鉴定分析中药中所含的主要化学成分或有效成分的有无和含量的多少,以及有害物质的有无等。
5. 41.[2]发生 B 类火灾时,可采取下面哪些方法( ) A.铺黄砂 B.使用干冰 C.干粉灭
你好,ABC都可以,B类火灾指液体
火灾和可熔化的固体物质火灾。所以
ABC三种腔孙方铅码法都可以槐圆哪。
6. 巡视巡察组可以采取以下哪些方式开展工作
巡视巡察组可以采取的方式开展工作:
1、根据《中国共产轿烂党巡视工作条例丛好》第十七条规定,听取被巡视党组织的工作汇报和有关部门的专题汇报。
2、2)与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干部群众进行个别谈话。
3、受理反映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
4、抽查核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情况。
5、向有关知情人询问情况。调阅、复制有关文件、档案、会议记录等资料。召开座谈会。列席被巡视地区(单位)的有关会议。进行民主测评、问卷审查。
6、以适当方式到被巡视地区的闭郑漏下属地方、单位或者部门了解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提请有关单位予以协助。派出巡视组的党组织批准的其他方式。
7. 解决经济外部性的负效应可采取以下哪些办法
明晰产权,减少技术外部性区域经济活动外部性意味着经济主体收益或橡李耐成本与社会收益或社会成本不一致,经济活动缺乏效率。
要减少区际外部性,需要根据外部性的不同类型采取不同措施。
科斯认为,市场存在外部性主要是因为市场机制的作用未能得到充分的发挥,或者是因为没有明确界定产权,或者是由于政府人为的干预,使资源定价太低或存在补贴。
因此,问题的解决要依靠完善市场、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功能,也就是说,要明确产权,产权所有人可以通过私人谈判或法律诉讼来解决外部性问题,而无需政府的人为干预。
经济活动外部性的产生也是由众多经济个体行为造成的,因此,减少该外部性首先要减少个体的外部性,明确各种“商品”的所有权。
通过有效界定产权,消除经济活动外部性和经济行为主体的机会主义行为(或“搭便车”行为) 。
但一切私有产权都不是完全和绝对有效的,从而都在产权的边界处留下了一块公共区域。
虽然界定产权有成本,但是着眼减少外部性,必须加强对“公地”的管理,而完善经营管理制度是其中的必要内容。
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管理科学需要各经济体之间通力合作,以协调利益冲突,提供一种持续性、制度化的激励机制,把人们的最大化活动直接融入到促进经济增长的生产性活动中去。
比如,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建设过程中,需要明确长江上中下游的管理权责利,通过中下游地区对上游的对口支援、财政转移支付,以及上游以生态资本入股中下游受益区域的经济建设等方式,使上中下游地区都成为长江上游经济带和生态屏障的共建主体。
协调区域经济发展,减少资金外部性从竞争角度来说,适度的资金外部性有利于提高经济体的创新能力,提升经济发展水平;然而过度的资金外部性,往往是恶性竞争的反梁春应,是对经济体资源的浪费。
实际上,在经济体生产领域的冲突中,资金外部性是一个极其关键的原因,因此有必要通过经济政策减少经济活动的资金外部性。
资金外部性是市场交换的“副产品”,其作用是通过价格机制传导到其他区域。
经济发展的关联性是经济重要规律之一。
在生产要素可以自由流动的今天,各经济体之间发展的关联性越来越强、关联程度越来越高,价格传导作用越来越广泛。
价格形成依赖供求关系,而后者又依扰橡赖于各个经济体,经济体之间的有效合作因而成为供求结构合理降低资金外部性的前提。
因此,克服资金外部性一方面要求各经济体之间加强横向联系,充分了解其他经济体的发展战略及产业政策,自觉避免经济发展战略趋同与产业同构,围绕自身优势,着力发展区域特色经济;;另一方面要求各经济体的政府部门,必须统筹发展,指导、督促制定经济发展规划和战略,协调经济发展的矛盾,减少资金外部性。
8. 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哪些方法处理
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下列方法处理:
1、折价。将不宜分割的遗产实物变卖等折为现款,由各继承人接应继份额的比例,分配现款;
2、适当补偿。将租源旦不宜分割的遗产由最需要该遗产的一名继承人继承,对其他继承人的损失,由此人按各自应继份额的比例,给予适当补偿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六条
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
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
第一裂局千一百六十三条
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的,由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法定继承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弊扰人按比例以所得遗产清偿。
9.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哪些方式处理
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下列方式处理:
1、折价,是指将遗产实物通过变卖等方式折为现款由各继承人按应继份额分配现款;
2、适当补偿,是指将遗产由最需要遗产的一名继承人继承,对其他继承人的损失;
3、共有,是指对遗产中各继承人均坚持继承则不分割遗产由各继承人共同继承,按各自应继份额对该物享有同比例的所有权。
处理遗产需要遵循的原则有什么
1、继承开始后,知道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应当及时通知其他继承人和遗嘱执行人;
2、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如果要接受或放弃遗产的,应该作出相应的意思表示;
3、夫妻之间共有财产或者家庭共有财产在分割时需要分出其他人的财产,只能对被继承人个人财产部分进行分割;
4、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5、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陪辩制组织所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六条
遗岩乱启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粗如的效用。
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
10. 下列各项中,企业可以采用的发出存货成本计价方法有() 多选
企业可以采用的发出存货成本计价方法有先进先出法、移动加权平均法、个别计价法。
选择存货计价方法的标准:
存货计价方法的不同是由于存货成本流转与实物流转不一致和同质的存货实际取得的成本不同而产生的。存货流转包括实物流转和成本流转两方面。在通常情况下,外购存货或自制存货与出售商品的成本流转是不一致的,因此产生了存货成本在库存与销售之间的分配问题。为了恰当反映存货流转,在确定存货计价的方法时,要坚持以下标准:
①以历史成本为基础;
②坚持客观性原则,如实反映销售成本与期末存货价值;
③坚持谨慎性原则,保证企业所有者和潜在投资者作出决策时,尽可能规避风险,使风险收益最大化。
同时,存货计价方法的选择还受客观经济环境的影响,在选择存货计价方法时必须综合考虑,统筹安排,科学决策。
先进先出法:
先进先出法是假定先收到的存货先发出或先收到的存货先耗用,并根据这种假定的存货流转次序对发出存货和期末存货进行计价的一种方法。
采用这种方法,先购入的存货成本在后购入存货成本之前转出,据此确定发出存货和期末存货的成本。具体方法是:收入存货时,逐笔登记收入存货的数量、单价和金额;发出存货时,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逐笔登记存货的发出成本和结存金额。
先进先出法可以随时结转存货发出成本,但较繁琐;如果存货收发业务较多、且存货单价不稳定时,其工作量较大。
在物价持续上升时,期末存货成本接近于市价,而发出成本偏低,会高估企业当期利润和库存存货价值;反之,会低估企业存货价值和当期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