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iOS中元类和类
元类和类的数据结构是同一个,只是运行时使用的字段不一样。
实例方法调用是通过objc_msgSend来调用,它的第一个入参就是实例对象,其流程是查找实例对象的isa指针,找到类对象,然后找到method_t的IMP,bl直接跳转调用。
类方法的调用和实例方法调用一致,它的第一个入参对象是类对象,类对象的isa指向的是元类。
所以,没有元类的话,类方法是没有办法调用的。objc_msgSend的调用流程是一定要isa指针的。
如果实例方法和类方法都放在类对象上,那类对象的isa指针只能指向自己了,那一旦类方法和实例方法重名,就没法搞了!
‘贰’ ios 怎么调用分类里面的方法
ios category类别的使用
Objective-C提供了一个非常灵活的类(Class)扩展机制-类别(Category)。类别用于对一个已经存在的类添加方法(Methods)。你只需要知道这个类的公开接口,不需要知道类的源代码。需要注意的是,类别不能为已存在的类添加实例变量(Instance Variables)。
类别的基本语法如下:
@interface ClassName(CategoryName)
//method declarations
@end
@interface 类名(类别名)
类别方法申明
@end
注意几点:
1.现有类的类名位于 @interface之后
2.括号中是类别的名称(只要名称唯一,可以添加任意多的类别)
3.类别没有实例变量部分
类别的语法与类的语法非常相似。类别的方法就是类的方法。类别的定义可以放在一个单独的文件中("类别名.h"), 也可以放在一个已存在的类的定义文件中(.h文件)。类别的实现则可放在一个单独的“类别名.m”文件中,或另一个类的实现文件中。这点也与类的定义相似。因为类别的方法就是类的方法,所以类别的方法可以自由引用类的实例变量(无论公有或私有)。
子类(subclassing)是进行类扩展的另一种常用方法。与子类相比,类别最主要的优点是:系统中已经存在的类可以不需修改就可使用类别的扩展功能。例如,假设系统中存在一个类A;另外一个类B中定义了一个类A类型的实例变量,并包含了类A的头文件“#import <A.h>"。假设一段时间后,需要对类A扩展几个新的方法。如果用子类,就需要创建一个子类A-1。如果类B想要使用类A的新方法,就要进行如下修改:1) 将包含的头文件改为"#import<A-1.h>"; 2)将所有用到的类A对象改为类A-1的对象。可以想象,如何有很多类需要用到类A的新功能(比如类A是iOS中的类UIViewController),随着系统的升级(iOS从1.0到5.0),你的程序需要不停地进行这种繁琐地修改。如果使用类别,即使类A升级了,系统中其它的类可以不需任何修改,直接就可以调用类A的新方法。
类别的第二大优点是实现了功能的局部化封装。类别定义可以放在一个已存在的类(类A)的定义文件中(.h)。这意味着这个类别只有在类A被引用的前提下才会被外部看到。如果另一个类(类B)不需要用到类A的功能(没有包含类A的.h文件),也就不会看到依附类A存在的类别。iOS SDK中广泛运用这种类别定义法来封装功能。例如,在 UINavigationController.h中定义了专为UINavigationController扩展的UIViewController类别:
@interface UIViewController (UINavigationControllerItem)
@property(nonatomic,readonly,retain) UINavigationItem *navigationItem;
@property(nonatomic,readonly,retain) UINavigationController *navigationController;
......
@end
如果一个类不引用UINavigationController.h,也就不会看到navigationItem和navigationController这两个性质申明(declared property)。
类别的另一个优点是轻巧(light-weight)。很多时候,对已存在的类所需的扩展仅仅是几个新方法。这时,用类别避免了在系统中留下很多非常短小的“微”子类,使程序更加紧凑。
归纳:
1、实现类别
同实现类相似,实现方法即可
2、 类别的局限性
1.类别不能添加新的实例变量
2.命名冲突,如果类别中方法和类中已有方法同名,则类别具有更高优先级
3 类别的作用
1.将类的实现分散到多个不同文件或多个不同框架中
2.创建私有方法的前向引用
3.向对象添加非正式协议
4 利用类别分散实现
利用类别可以将类的方法分散到多个源文件中
特别指出的是:类别可以访问其继承的类的实例变量
在使用一个方法时,对象的方法是在接口中声明、父类中声明、还是类别中声明并不重要
类别不仅可以分散实现到不同源文件,也可跨框架
5、 使用类别创建前向引用
虽然可以实现未声明的方法,但是编译器会提出警告
通过类别可以提供声明,而且,声明的方法不必要一定在类别的实现中实现,也可以在类的实现中实现
6、 非正式协议和委托类别
委托(delegage)是一种对象,另一个类的对象会要求委托对象执行它的某些操作
委托对象接受其它对象对它的特定方法的调用
其实就是委托对象必须实现别的对象调用的方法,与接口类似
7、 ITunesFinder项目
8 、委托和类别
委托和类别有什么关系?委托强调类别的另一种应用:被发送给委托对象的方法可以声明为一个NSObject的类别
创建一个NSObject的类别称为“创建一个非正式协议”
9、 响应选择器
选择器只是一个方法名称,可以使用@selector()预编译指令指定选择器,其中方法名位于圆括号中,但它以OC运行时使用的特殊方式编码,以快速执行查询
NSObject提供了一个respondsToSelector的方法,询问对象以确定其是否实现某个特定消息
10、 选择器的其他应用
选择器可以被传递,可以作为方法参数,甚至可以作为实例变量存储
‘叁’ ios类方法中怎么调用实例方法
实例方法是建立实例才有的方法类方法是直接可以使用类引用,不需要实例化就可以使用的方法,一般在项目中类方法都是设置为工具类使用的
‘肆’ iOS中 类方法和实例方法及self和super
1、类方法 :Class Method 有时被称为静态方法,类方法可以独立于实例对象而执行。在使用类方法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2、实例方法: 必须由类的实例对象调用,可以访问属性,实例变量,同样可以访问类对象,使用限制相对于类方法较少。
总的来说: self 会优先调用本类中的方法, super 会优先调用父类方法。但是, self 是指向本类的指针,是类的隐藏参数,指向当前调用方法的对象(类对象或者实例对象), super 却不是指向父类的指针,只是一个编译器标识符,其在运行时中与self相同,指向 同一个消息接受者 ,只是 self 会优先在当前类的methodLists中查找方法,而 super 则是优先从父类中查找, 向super发送消息是一种调用继承链上的超类定义的 方法实现 的方法。
结果分析:
经过上面的例子再回来看self和super的实现原理可能更加好理解:
这样结合上述例子和self和super的原理就会很容易明白为什么 [self class] 和 [super class] 输出结果会是一样的,同时在 BaseViewController 的 viewDidLoad 中 [self class] 和 [super class] 输出都是子类类对象了
iOS中关于类方法和实例方法及self和super
‘伍’ iOS分类中调用主类原实例、类方法
看到里面有一个 struct objc_method_list ** methodLists ,这就是存储该类所有方法的地方了。查找方法的时候并不是每次都去遍历methodList的,而是先去cache中查,cache中存储了最近常用的方法。
看一下objc_method_list这个结构体
它有一个指向存储废弃方法列表的指针struct objc_method_list *obsolete,还有方法的个数int method_count,还有一个用于存储方法的数组struct objc_method method_list[1]。其中数组的长度是可变的。
看一下objc_method这个结构体,
SEL method_name表示方法名,char *method_types表示参数及返回值类型,IMP method_imp表示指向方法实现的指针。
导入:
协议方法的获取
类属性的获取
实例方法的获取
类方法的获取
方法交换 method swizzled
‘陆’ ios 类方法和实例方法的区别
类方法: 也被称为静态方法,指 static关键字修饰的方法。此类方法属于类本身的方法,不属于类的某一个实例(对象)。在类方法中不可以直接使用实例变量。其调用方式有三种,可直接调用、类名、方法名、对象名。
实例方法:指的是不用static关键字修饰的方法,每个实例对象都有自身的实例方法,互相独立,不共享。其调用方式只能是对象名,方法名。
何时用静态方法,何时用类方法?
实例方法: 当你给一个类写一个方法,如果该方法需要访问某个实例的成员变量时,那么方法该被定义为实例方法。 一个类的实例通常有一些成员变量,其中含有该实例的状态信息。而该方法需要改变这些状态,那么该方法需要声明成实例方法。
类方法(静态方法):它不需要访问某个实例的成员变量,不需要改变某个实例的状态,我们把该方法定义为静态方法。
类方法和实例方法的误区:
静态方法常驻内存,实例方法不是。所以静态方法效率更高,但占内存。。(错误的)
事实上,方法都是一样,在加载时机和占用内存上,静态方法和实例方法是一样的。在类型第一次被使用时加载,调用的速度基本没有差别
静态方法在堆上分配内存,实例方法在栈上(错误)
事实上,所有的方法都不可能在堆上或者栈上分配内存,方法作为代码是被分配到特使的代码内存区域,这个代码内存区域是不可写的。
实例方法需要先创建实例才可以调用,比较麻烦,静态方法不用,比较简单。(错误)
事实上,如果一个方法不访问某实例成员变量或者不改变实例状态,那么就应该写成静态方法。
常用实例和类
第一种方式:声明实,调用实例方法
当一个类有多个实例,例如学生这个类,实例可以有学生甲乙丙丁。etc 我们就用第一种方式,在多线程的情况下,只要每个线程创建自己的实例,那么第一种方法通常是线程安全的
第二种:通过静态的实例去调用实例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