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何对病死鸡进行无害化处理
对于少量的零星发生的病死鸡的无害化处理,最简单的处理方式就是焚烧和深埋,并对焚烧点和深埋点进行消毒。而对批量的病死鸡,如一次大的疫情的扑灭中间所扑杀的病死鸡和可能染疫鸡的无害化处理,则应集中焚烧后挖坑深埋,或送无害化处理厂焚烧处理。目前,常见的无害化处理厂有两种类型:
(1)焚烧填埋型
①特点
此种类型使用较为普遍,有的地区有固定的场所,一般与当地的垃圾填埋厂结合在一起使用。使用时分两种形式:一种是挖坑深埋,另一种是将病害动物尸体或病害动物产品先在地面上焚烧,然后再填埋。有些地区没有固定的场所,而是随机找一个地方挖坑深埋,或是先焚烧后填埋。这种情况在农村十分常见。
②缺陷
如没有达到销毁中深埋的要求和标准,如埋的深度不够,消毒不彻底,或是焚烧不透、发酵不彻底、离水源不够远等,则病原体杀灭不彻底。如形成的细菌芽孢被洪水冲出来依然可以成为传染源,极有可能对地上和地下水源构成污染,也可因掩埋不深而被人畜扒出来造成病原扩散等,均可构成隐患。而且,在地面上或浅坑中暴露型焚烧,所形成的油烟及其中生成的3,4-苯并芘(致癌物质)给空气、环境等造成二次污染,不能做到完全的无害化。
(2)环保式无害化处理厂
①特点
在密闭式焚烧炉中喷油燃烧,生成的油烟经密闭管道排至二级焚烧炉中二次燃烧,生成的油烟中的毒素经密闭管道进入毒素吸收塔中,最后形成极少量的灰烬,烟囱冒出的仅似雾状的白烟。在场内及场周围均闻不到不良气味,运输病害动物尸体及病害产品的是经密闭包装后再装卸的厢式货车,装前卸后均经严格机械消毒。
②优缺点
优点是焚烧彻底,对环境无污染;缺点是设备要求高、费用较贵。目前各地这类特种焚烧处理厂尚未推广普及,且离处理场远的乡村病害动物尸体及产品很难能及时运输到厂里焚烧。
2. 发生重大动物疫情时应急处理的措施有哪些
第四章 应急处理第二十六条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后,国务院和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设立的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工作。
第二十七条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应当立即划定疫点、疫区和受威胁区,调查疫源,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启动好蠢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指挥系统、应急预案和对疫区实行封锁的建议,有关人民政府应当立即作出决定。
疫点、疫区和受威胁区的范围应当按照不同动物疫病病种及其流行特点和危害程度划定,具体划定标准由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制定。
第二十八条国家对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实行分级管理,按照应急预案确定的疫情等级,由有关人民政府采取相应的应急控制措施。
第二十九条对疫点应当采取下列措施:
(一)扑杀并销毁染疫动物和易感染的动物及其产品;
(二)对病死的动物、动物排泄物、被污染饲料、垫料、污水进行无害化处理;
(三)对被污染的物品、用具、动物圈舍、场地进行严格消毒。
第三十条对疫区应当采取下列措施:
(一)在疫区周围设置警示标志,在出入疫区的交通路口设置临时动物检疫消毒站,对出入的人员和车辆进行消毒;
(二)扑杀并销毁染疫和疑似染疫动物及其同群动物,销毁染疫和疑似染疫的动物产品,对其他易感染的动物实行圈养或者在指定地点放养,役用动物限制在疫区内使役;
(三)对易感染的动物进行监测,并按照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实施紧急免疫接种,必要时对易感染的动物进行扑杀;
(四)关闭动物及动物产品交易市场,禁止动物进出疫局滚区和动物产品运出疫区;
(五)对动物圈舍、动物排泄物、垫料、污水和其他可能受污染的物品、场地,进行消毒或者无害化处理。
第三十一条对受威胁区应当采取下列措施:
(一)对易感染的动物进行监测;
(二)对易感染的动物根据需要实施紧急免疫接种。
第三十二条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中设置临时动物检疫消毒站以及采取隔离、扑杀、销毁、消毒、紧急免疫接种等控制、扑灭措施的,由有关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决定,有关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拒不服从的,由公安机关协助执行。
第三十三条国家对疫区、受威胁区内易感染的动物免费实施紧急免疫接种;对因采取扑杀、销毁等措施给当事人造成的已经证实的损失,给予合理补偿。紧急免疫接种和补偿所需费用,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分担。
第三十四条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根据应急处理需要,有权紧急调集人员、物资、运输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
单位和个人的物资、运输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被征集使用的,有关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归还并给予合理补偿。
第三十五条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应当及时提出疫点、疫区、受威胁区的处理方案,加强疫情监测、流行病学调查、疫源追踪工作,对染疫和疑似染疫动物及其同群动物和其他易感染动物的扑杀、销毁进行技术指导,并组织实施检验检疫、消毒、无害化处理和紧急免疫接种。
第三十六条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中,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所需的物资紧急调度和运输、应急经费安排、疫区群众救济、人的疫病防治、肉食品供应、动物及其产品市场监管、出入境检验检疫和社会治安维护等工作。
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应当支持配合驻地人民政府做好重大动物疫情的应急工作。
第三十七条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中,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组织力量,向村民、居民宣传动物疫病防治的相关知识,协助做好疫情信息的收集、报告和各项应急处理措施的落实工作。
第三十八条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地的人民政府和毗邻地区的人民政府应当通力合作,相互配合,做好重大动物疫情的控制、扑灭工作。
第三十九条有关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参加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的人员,应当采取必要桐袜余的卫生防护和技术指导等措施。
第四十条自疫区内最后一头(只)发病动物及其同群动物处理完毕起,经过一个潜伏期以上的监测,未出现新的病例的,彻底消毒后,经上一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验收合格,由原发布封锁令的人民政府宣布解除封锁,撤销疫区;由原批准机关撤销在该疫区设立的临时动物检疫消毒站。
第四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重大动物疫情确认、疫区封锁、扑杀及其补偿、消毒、无害化处理、疫源追踪、疫情监测以及应急物资储备等应急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3.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深埋法的特点
深埋法比较孝凯简单、费用低,且不易巧岩唤产生气味,但因其无害化过程缓慢,某些病原微生物能长期生存,如果做不好防渗工作,有可能污染土壤或地下水。另外,本法不适用于枣散患有炭疽等芽孢杆菌类疫病,以及牛海绵状脑病、痒病的染疫动物及产品、组织的处理。在发生疫情时,为迅速控制与扑灭疫情,防止疫情传播扩散,或一次性处理病死动物数量较大,最好采用深埋的方法
4. 如何对病害动物及其产品、污染物等进行无害化处理
对所有病死动物、被扑杀动物及其产品谈散李(包括肉、蛋、精液、羽、毛、绒、内脏、骨、血等)均按照GB 16548《畜禽病害肉尸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规程》规定执行含迟;对于动物排泄物、垫料和被污染或可能被污染的饲料等物品均须进行无害化处理。
对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和动物产品,包括染疫或者疑似染疫动物和动物产品,病死或死因不明的掘穗动物及其产品,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监督下进行无害化处理;无法作无害化处理的,予以销毁。
5. 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管理,防控动物疫病,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保障公共卫生安全和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以下简称《动物防疫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畜禽饲养、屠宰、经营、隔离、运输等过程中如困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的收集、无害化处理及其监督管理活动。
发生重大动物疫情时,应当根据动物疫病防控要求开展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第三条下列畜禽和畜禽产品应当进行无害化处理:
(一)染疫或者疑似染疫死亡、因病死亡或者死因不明的;
(二)经检疫、检验可能危害人体或者动物健康的;
(三)因自然灾害、应激反应、物理挤压等因素死亡的;
(四)屠宰过程中经肉品品质检验确认为不可食用的;
(五)死胎、木乃伊胎等;
(六)因动物疫病防控需要被扑杀或销毁的;
(七)其他应当进行无害化处理的。第四条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坚持统筹规划与属地负责相结合、政府监管与市场运作相结合、财政补助与保险联动相结合、集中处理与自行处理相结合的原则。第五条从事畜禽饲养、屠宰、经营、隔离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承担主体责任,按照本办法对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或者委托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场处理。
运输过程中发生畜禽死亡或者因检疫不合格需要进行无害化处理的,承运人应当立即通知货主,配合做好无害化处理,不得擅自弃置和处理。第六条在江河、湖泊、水库等水域发现的死亡畜禽,依法由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组织收集、处理并溯源。
在城市公共场所和乡村发现的死亡畜禽,依法由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级人民政府组织收集、处理并溯源。第七条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收集、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应当符合农业农村部相关技术规范, 并采取必要的防疫措施,防止传播动物疫病。第八条农业农村部主管全国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的监督管理工作。第九条省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结合本行政区域畜牧业发展规划和畜禽养殖、疫病发生、畜禽死亡等情况,编制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集中无害化处理场所建设规划,合理布局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场,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报农业农村部备案。
鼓励跨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建设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场。第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落实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财政补助政策和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协调有关部门优先保障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场用地、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推动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和保险联动机制,将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作为保险理赔的前提条件。第二章收集第十一条畜禽养殖场、养殖户、屠宰厂(场)、隔离场应当及时对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进行贮存和清运。
畜禽养殖场、屠宰厂(场)、隔离场委托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场处理的,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采取必要的冷藏冷冻、清洗消毒等措施;
(二)具有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输出通道;
(三)及时通知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场进行收集,或自行送至指定地点。第十二条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集中暂存点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独立封闭的贮存区域,并且防渗、防漏、防鼠、防盗,易于清洗消毒;
(二)有冷藏冷冻、清洗消毒等设施设备;
(三)设置显着警示标识;
(四)有符合动物防疫需要的其他设施设备。第十三条专业从事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收集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备专用运输车辆渣液念,并向承运人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备案。备案时应当通过农业农村部指定的信息系统提交车辆所有权人的营业执照、运输车辆行驶证、运输车辆照片。
县级人埋毕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核实相关材料信息,备案材料符合要求的,及时予以备案;不符合要求的,应当一次性告知备案人补充相关材料。第十四条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专用运输车辆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不得运输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以外的其他物品;
(二)车厢密闭、防水、防渗、耐腐蚀,易于清洗和消毒;
(三)配备能够接入国家监管监控平台的车辆定位跟踪系统、车载终端;
(四)配备人员防护、清洗消毒等应急防疫用品;
(五)有符合动物防疫需要的其他设施设备。
6. 动物尸体处理怎样无害化
畜禽无害芹羡化处理四方法:
1、焚烧法,把禽畜尸体放到焚烧沟或焚烧炉内,直至烧至焦炭状为止。一般具有传染性的疫病在高温下可灭绝。这也是目前大型现代化的养殖场常采用的方法,场内建有焚烧炉,专门进行处理。
2、填埋法,是在养殖厂500米以外,挖填埋井。填埋井深两米以上,不得接近地下水源。填埋井内部是由混凝土制成,不会渗露。死亡禽畜封入塑料袋内装入填埋井,井中撒入消毒药剂。一个填埋井装满后加盖封闭不再启用,再挖下一个填埋井。
如果处理得当,深埋是安全的,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但由于土壤面积有限,激磨深埋不是长久之计,环境的承载能力也有限。
3、高温熬煮法,主要用于小体型的禽畜以及部分肉制品。需高温熬煮30分钟以上来灭菌。
4、堆肥法,是一种生物处理方式。尸体放入专明首斗门的动物尸体发酵池内,利用微生物发酵产热的方法将尸体发酵分解,以达到无害化处理的目的。
(6)染疫畜禽无害处理方法是哪些扩展阅读:
《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不按照规定处置染疫动物和动物产品、病死或者死因不明动物尸体,以及经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动物产品的,责令无害化处理,同时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要移交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2011年7月,国家出台政策,对年出栏50头以上生猪规模养殖场无害化处理的病死猪给予每头80元的无害化处理补助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