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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内部矛盾处理方法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2-12-15 12:31:33

❶ 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方法是

在政治思想领域,实行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
在物质利益、分配方面,实行统筹兼顾、适当安排的方针;
对科学文化领域里的矛盾,实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

❷ 怎样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

第一,从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群体性利益矛盾改进群众工作,必须真正解决好乐于去做的问题

是否乐于做群众工作,并在与人民群众的接触中充满感情、倾注真情,是一个立场问题。感人心者,莫先乎情。人都是有感情的,共产党人感情的最高体现就是对人民群众怀有一颗赤诚之心。

只有首先在思想上与人民群众融为一体、打成一片,才会真正站在人民群众利益的基点上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充满了感情,与群众的结合就会自觉,由衷产生解决矛盾和问题的责任感、使命感;就会时刻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挂在心上,倾全力解决群众的困难,切实维护广大群众最现实、最直接的利益。

当前因土地征用、房屋拆迁以及企业改制等引发的群体性利益矛盾,直接关系着群众的切身利益,这是解决群体性利益矛盾最基础、最需要做的工作。而要做好这些工作,就要乐于去做群众工作,就需要与群众多接触、多沟通,与实际多接触、多了解,与民情多接触、多体验,只有在这些方面接触多了、沟通到位、了解加深、体验真切,官僚主义、主观主义、形式主义才会减少,改进群众工作才有抓手,人民内部群体性利益矛盾才能真正得以解决。

第二,从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群体性利益矛盾改进群众工作,必须切实解决好敢于去做的问题

当前,我国的社会生活正发生着深刻变化,各种思想异常活跃,诸多矛盾交织一起,群众工作的任务重、头绪多,一些干部往往感到“老办法不管用,新办法不会用,软办法不顶用,硬办法不能用”。

对于纷繁复杂的矛盾和问题,只有具备良好的素质,靠学习养足底气,靠创新昂扬锐气,靠严格树立正气,才能大胆面对、主动触及、及时化解。有的干部遇到矛盾纠纷,之所以害怕靠前指挥,对一些问题处理不好、处置不了,除了思想上群众观念淡薄,往往与自身的能力偏弱不无关系,致使工作起来有些力不从心,甚至不愿应对,不会应对,不敢应对。

因此,各级公务员只有少应酬、多学习,学理论、学政策、学法律、学技术,学与群众打交道的方法艺术,这样做起群众工作来才能得心应手,处理各种矛盾才能底气十足。

当前应从群众最紧要的事情做起,而群众最紧要的事情,往往也是较为棘手难办的事情,处理起来不可能一帆风顺。这就需要有一种锐意进取、开拓创新、敢于去做的精神,把党的方针政策与本地区本部门实际结合起来,用新办法新思路克服困难、解决问题,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去宣传群众、引导群众,用摆事实、讲道理的方法,做好释疑解惑、提高认识、理顺情绪、凝聚人心的工作,让群众认识到自己的利益所在,并为其实现而努力奋斗。如果遇到矛盾和问题绕着走,甚至捂着、盖着,矛盾和问题只会越拖越大、越积越多。

第三,从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群体性利益矛盾改进群众工作,必须努力解决好善于去做的问题

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处理好人民内部群体性利益矛盾,仅有热情是不够的,还必须有新方法、新招数,善于处理各方面的利益关系,把一切积极因素充分调动起来。

既要注意维护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又要兼顾不同阶层、不同群体的利益。特别是要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加大政府在分配中的调节力度,对困难群众给予更多关心。要善于把化解矛盾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把关心群众疾苦与多为群众谋利相结合,少些“锦上添花”,多些“雪中送炭”,真正让群众得到实惠。

群众工作中的许多问题,大多属于人民内部矛盾,这就要善于在法律的范围内、在说服教育的前提下,从“团结—教育—团结”的愿望出发,通过思想政治工作,把问题处理好,把矛盾解决好;建立健全经常化、制度化的人民内部群体性利益矛盾协调机制,善于运用法制手段处理各种矛盾和纠纷;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善于以积极的态度对待和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同时,还要增强对群体性利益矛盾的敏锐性和洞察力,善于做好预防性工作,努力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单位。

❸ 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基本方法是什么

1、坚持严格区分转型期两类不同性质矛盾的原则。在当前我国改革开放的过程中,存在着两类不同性质的社会矛盾,再加上复杂的国际国内环境因素,这两类不同性质的社会矛盾并非泾渭分明地展现在人们面前,而是往往交织在一起,因而要特别注意区分和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

2、坚持处理人民内部矛盾要服从和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原则。在处理矛盾的过程中,必须有利于社会稳定,是什么范围的问题就在什么范围内解决,是什么性质的问题就用什么方法解决。

3、不要让各种矛盾和问题聚集起来,不要把矛盾搞大,不要把矛盾上交,尽量把人民内部矛盾解决于萌芽状态和基层社区之中。

4、坚持对人民内部矛盾要总体把握、统筹兼顾、协调解决的原则。总体把握原则,即在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时,必须从总体上把握社会矛盾的构成,把握各种矛盾之间以及矛盾内部各方面的关系,把握矛盾演变和发展的特点。

5、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加强民主法治建设,建立起人民内部不同利益表达机制和人民内部矛盾的法律调节机制,这是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重要制度保障。

6、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提高社会主义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这是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重要思想保证。

如何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

(一)坚持党的领导这一根本原则。

我们要强化政治引领,健全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党委领导机制,统筹政府、市场、社会等各方力量,形成问题联治、风险联控、平安联创的局面。要强化思想引领;

坚持不懈地推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农村、进社区,广泛深入开展中国梦宣传教育,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听党话、跟党走。

(二)坚守以人民为中心这一根本立场。

要主动适应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发生的新变化,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让人民群众成为改革发展的最大受益者。

要坚持专群结合、群防群治,创新组织群众、发动群众的机制,依靠群众解决群众身边的矛盾问题,让人民群众成为维护稳定的最广参与者。

(4)人民内部矛盾处理方法有哪些扩展阅读: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对完善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有效机制提出了新要求。这是从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保持社会稳定、维护国家安全的战略高度提出的一项重大任务。

我们要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四中全会的决策部署,完善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有效机制,进一步增强人民团结、增进社会共识、增加和谐因素,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创造安定团结、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❺ 解决人民内部矛盾的方法是什么

用“团结—批评—团结”的公式,作为从政治上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原则;讲详细一点,就是从团结的愿望出发,经过批评或者斗争使矛盾得到解决,从而在新的基础上达到新的团结。

科学文化上的问题,应采取“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民族关系中的矛盾,应采取加强民族团结,帮助各少数民族发展经济文化的方针;

在与民主党派关系上,应实行“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等。

(5)人民内部矛盾处理方法有哪些扩展阅读

共产党人在劳动人民中间进行工作的时候必须采取民主的说服教育的方法,决不允许采取命令主义态度和强制手段。中国共产党忠实地遵守马克思列宁主义的这个原则。

我们历来就主张,在人民民主专政下面,解决敌我之间的和人民内部的这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采用专政和民主这样两种不同的方法。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

❻ 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方针是什么

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方针。在国家全局上,实行统筹兼顾、适当安排的方针。经济方面,实行监督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的方针。

政治方面,思想领域,实行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在与民主党派的关系上,实行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在民族关系上,实行既反对大汉族主义,又反对地方民族主义的方针;在科学文化艺术方面,实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

(6)人民内部矛盾处理方法有哪些扩展阅读:

1957年2月毛泽东《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的着名讲话,是上述思想的理论化和系统化。毛泽东认为:“在我们面前有两类社会矛盾,这就是敌我之间的矛盾和人民内部的矛盾。

这是性质完全不同的两类矛盾。”为了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严格区分,他阐明了人民和敌人的界限,指出:“在现阶段,在建设社会主义的时期,一切赞成、拥护和参加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阶级、阶层和社会集团,都属于人民的范围;一切反抗社会主义革命和敌视、破坏社会主义建设的社会势力和社会集团,都是人民的敌人。”

❼ 如何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

善于运用唯物辩证法认识和解决社会矛盾。
矛盾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对抗性的矛盾,另一类是非对抗性的矛盾。因此,处理矛盾的方法也有两种。处理对抗性的矛盾是一种方法,而处理非对抗性的矛盾又是另外一种方法。如果把对抗性的矛盾当作非对抗性的矛盾来处理,那是错误的。如果把非对抗性的矛盾当作对抗性的矛盾来处理,也是错误的。

而矛盾也是普遍存在的,社会主义社会也存在矛盾。在毛泽东看来,对于矛盾,“有两种揭露和解决的方法,一种是对敌我之间的,一种是对人民内部的。前者是用镇压的方法,后者是用说服的方法,即批评的方法。”

❽ 如何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

人民内部矛盾一般讲来基本上是非对抗性的矛盾,因此,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不能采取处理对抗性矛盾那样的办法。如果采用处理对抗性矛盾那样的办法来处理人民内部的矛盾,那是在根本方针上面犯错误。当然,事情是复杂的,这两类矛盾是可以互相转化的。对抗性矛盾在一定条件之下会转化为非对抗性的矛盾,非对抗性的矛盾在一定条件之下也会转化为对抗性矛盾。矛盾转化了,处理的方针也要随之转化。如陈独秀右倾机会主义者同我们党的矛盾曾经是非对抗性的,是可以在党内解决的。我们党内有很多曾经犯过陈独秀右倾机会主义错误的同志,后来改正了。但是,也有那么一部分人犯了陈独秀右倾机会主义错误还死硬不改,并且在党里面进行分裂活动,组织特殊的派别。那就变为对抗性矛盾了。张国焘的错误在党内也曾经是非对抗性的,后来张国焘跑到敌人那里去了,就变成对抗性的了。这是非对抗性的矛盾,可以转化为对抗性的矛盾。原来是对抗性的矛盾,也可以转化为非对抗性的矛盾。例如,中国工人阶级与资产阶级的矛盾,从根本上讲是对抗性的矛盾,但是在一定的条件之下,它也可以转化为非对抗性的矛盾。 当着矛盾表现为对抗性的时候,要去解决矛盾,就要强调斗争,当着矛盾表现为非对抗性的时候,我们就不采取斗争的办法而采取“团结枣批评枣团结”的办法来解决。我们共产党人不是斗争的嗜好者,我们在主观上没有必要去故意地、人为地使斗争激烈化,使斗争紧张起来,似乎非要斗一下我们才舒服,不斗一下就不过瘾。但我们也不害怕斗争,在需要用强硬的斗争的办法来解决矛盾的时候,我们是不吝惜斗争的。我们采取什么方针和方法来解决矛盾,不是凭主观愿望决定的,而是由客观矛盾的性质决定的。只在必要的时候才采取强力的办法、压服的办法。凡是可以采取说服、教育、团结的办法来解决问题的时候,我们都是采取说服、教育、团结的办法。因此,有人说,现在提人民内部矛盾是主要矛盾是不是有危险,是不是就会斗得一塌糊涂了,那是不会的。因为人民内部矛盾是非对抗性的矛盾。我们就是主张处理人民内部的矛盾要用和风细雨的办法,要用小民主的办法。 人民内部的矛盾,现在是大量地表现在人民群众同领导者之间的矛盾问题上。更确切地讲,是表现在领导上的官僚主义与人民群众的矛盾这个问题上。虽然有些矛盾问题不在领导方面,但是我们是在领导国家,站在领导的地位,社会上一切不合理的现象,一切没有办好的事情,领导上都有责任。人民会来责问我们国家、党、政府、经济机关的领导人,而我们对这些问题应该负责任。因此人民群众跟领导机关之间的矛盾,现在是突出地表现出来,而真正的矛盾产生在领导机关犯了官僚主义。如果领导机关不犯官僚主义,问题就可以解决了,矛盾就缓和了。即使群众中间有过高的要求,有不合理的要求,有错误思想,领导上如果没有官僚主义,也可以而且应当解释清楚,矛盾就不会紧张起来。 人民内部矛盾还特别表现在分配问题上面。不是讲生产关系与生产力的矛盾吗?生产关系与生产力的矛盾表现在什么地方?我看是大量地表现在分配问题上。农民说工人分多了;小学教员说青年工人分多了;你房子住多了,我没有房子;评了你升级,不评我升级,这都是分配问题。我建议同志们要好好研究这个分配问题。例如整个国家的分配,积累占多少,消费占多少,军政费占多少,文教费占多少,这个工业部门那个工业部门各占多少,生产人员和非生产人员各占多少,还有小学教员分多少,青年工人分多少,干部分多少,等等。总而言之是个分配问题。这些问题都属于生产关系。生产关系必须适应生产力发展的水平。我们现在是社会主义制度的国家,分配的原则是按劳取酬,公平合理。如果不按劳取酬,不公平合理,就阻碍生产力的发展。如果按劳取酬贯彻得比较好,分配得公平合理,大家满意,就会促进生产力的发展。 很多人都想在全民所有制中多分一点。但是,如果是不应该分的你多分了,谁看了也反对。为什么呢?因为我们是全民所有制,东西是大家有份的,群众敢于讲话,有权利讲话,有权利对分配问题提出意见。这就是社会主义民主的物质基础。所以,人民群众不仅在政治上关心社会主义的民主,而且在经济生活、生产上也关心社会主义的民主。这关系到他们自己的生活水平,关系到他们自己的命运,是不能不管的。 在这里,人民群众对我们领导机关的某些领导干部,是有些不满意的。就是说,我们有些领导干部是不是多分了一点,生活待遇太高了,房子住得太好了。也确实有这样的事。在乡村里面,合作社主任劳动日多记了一点,自己的亲戚朋友本来不该记劳动日,也记了几个。工厂里厂长、党委书记、青年团书记奖金分多了,此外还有把亲戚朋友送进厂等等。这样群众就反对,对这个分配关系就不满,而且最后就闹事。有很多闹事的基础是我们领导机关领导者自己打下的。我参观了一些工厂,厂长、总工程师或者党委书记住的房子是一幢幢的公馆,是新盖的,处长又是一幢房子,科长又是一幢房子,其他干部又是一幢房子,工人宿舍是另外一幢房子。等级分得很清楚,甚至厂长、处长、科长的办公室里面,住的宿舍里面,几个台子、几个沙发、几个凳子都有等级。我看在这个地方是不是开始萌芽了一种等级制度,社会主义之下的等级制度。等级制度是一种封建制度,我们抄袭了封建制度。如果有这种制度开始萌芽,我看应该废除。那些生活待遇上要求很高的人我看是危险的,将来会跌交子。这方面我看应该有所改变。 人民内部之间的矛盾激化起来就可能闹事。我研究了一些地方的闹事,几乎全部是为了经济性质的切身问题。政治性质的罢工、罢课、游行、示威,很少发生,也不容易发生。但是人民群众内部有不少的政治思想问题。如果我们能够及时地加强政治思想教育,解决这些问题,是不会发生闹事的。现在的问题是如何加强政治思想教育。政治思想教育有些地方在加强,但有的加强得不好,群众有很大的反感。说是教育群众,实际是整群众,只批评群众,自己不作自我批评。如何加强政治思想教育,很有必要改善方法。 群众闹事中间,反革命分子是可能参加的,但是在今天,反革命分子只能够利用群众中的切身经济问题和政治思想问题来鼓动群众闹事。反革命分子不可能用反革命的纲领和反革命的口号来鼓动群众闹事。所以群众闹起事来,即使有反革命分子参加,也要当人民内部问题处理。先把群众的问题处理了,使群众安定下来,然后,才能处理反革命分子的问题。不解决群众的问题,就不可能肃清反革命分子。 群众闹事中间提出的要求,我研究了一些,大部分是合理的,是可以实现的,一小部分是不合理的,是不能实现的。这一小部分不合理的不能实现的要求,经过认真的解释,向群众讲清楚道理,群众也并不坚持。所以,群众是有相当高的觉悟的。当然群众觉悟不高的也有,但是经过解释,可以讲清楚。 群众闹事大体上经过这样几个阶段:先是提意见、提要求;然后是派代表交涉;如果交涉没有结果,就开会,向北京告状,或者出墙报,向《人民日报》写信;如果还没有效果就请愿,就闹事。大体上都不是突然闹起来的,往往是经过了好几个月,经过了半年,采取了各种办法,官僚主义者不理,解决不了问题,最后才来请愿、闹事、罢工、罢课。大部分闹事,开始只是群众讲闲话,所以劝告同志们要听闲话,群众的闲话不可不听。刚刚有了闲话,你听了,感到有问题,就去处理,这就比较好,解决了问题就可以不闹事。因此,应该允许群众提意见,提要求,派代表交涉,开会,向北京告状,出墙报,向《人民日报》写信。要允许这些事,要听闲话,就是说要允许小民主。不允许小民主,势必要来个大民主。 闹事的原因,据工人讲有这么几个:第一个叫说话不算数,合同不兑现。招工的时候答应了的,许过愿的,结果不能兑现。第二个是调动工作不讲清楚道理,不要的时候一脚踢开。有的劳动调配、人事部门就是采取这种办法。第三个是厚此薄彼,待遇不公平。就是刚才讲的对干部比较厚一些,对工人比较薄一些;对这部分人厚一些,对那部分人薄一些,对自己的亲戚朋友厚一些,对其他的人薄一些。还有一些工人的合理要求,领导机关长期不解决,这也是一个原因。所以,总起来讲,领导机关的官僚主义是引起闹事的原因。 官僚主义,上面有责任,下面也有责任。凡是要中央负责的,部里面负责的,局里面负责的,应该把责任担负起来。但是还有很多事情不是部里的,不是中央的,是下面做的,工厂、基层单位应该负一定的责任。 对付闹事要有正确的办法。我们一些领导干部,没有闹起来时不理,闹起来以后又惊惶失措,一惊惶失措就采取压制的办法。这是不能解决问题的。 我们有些同志在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上面,有几个基本观点是错误的。 第一个观点,就是站在人民之上的观点。我们有的领导人把本单位的群众看作是属自己管的手下人。他的话是这样的:“我是管你们的,而你们是归我管的;你们应该听我的话,而我可以不听你们的话;我有权力命令你们,你们没有权力命令我。”这个态度是什么态度?我想这个态度是官僚主义的态度,是根本错误的态度。他已经不把自己看作是人民的一分子,而把自己放在与人民对立的地位,与人民群众对立起来。这个观点,不是无产阶级观点,不是群众观点,而是剥削阶级观点、官僚主义的观点。恩格斯讲过,要防止国家和国家机关由社会公仆变为社会主人。我们党、政府、国家、经济机关的领导人,本来是人民群众的公仆,社会的公仆。现在我们有的同志已经变为老爷,把人民群众当作仆人,自己还不自觉。这是错误的。我们所有的领导人都是为人民服务的,是人民的公仆,是人民的勤务员,没有权利当老爷。因为不这样,他就不能把群众当作跟自己一样的人来看待,处理人民群众内部的事情,就不能把普通的工人、普通的农民、普通的学生与我们党员和干部一样看待。我们要信任群众,群众才会信任我们。不信任群众,群众是不会信任我们的。 第二个观点,就是只去分清群众的是非,而不分清领导上的是非。不是讲人民内部问题是是非问题吗?分清是非,分清谁的是非呢?有的领导人只分清别人的是非,而不分清自己的是非。自己不分,别人去分他的是非,他又不准,他分群众的是非时,只讲群众非,说群众错了,群众还有什么好的地方,他就不讲了,抹煞群众中的是。而讲到自己,讲到领导上,就只讲自己的成绩,不讲自己的缺点,只讲自己的是,不讲自己的非。结果就是这样:非的就是群众,是的就是“老子”。这是很片面的,是不符合事实的。应该首先分清领导上的是非,检查领导上有哪些错误,然后再去分清群众中的是非。分清群众是非的时候,不只是说群众中的不好,好的地方也要讲。这样才全面,人家才会服。 第三个观点,是以力服人,不是以理服人。有的领导人处理群众问题是用力量去压服,而不是用道理去说服。群众中间闹起事来,他不是想尽法子使群众闹事解消,使矛盾缓和,不是强调团结,强调统一,而是强调斗争,不讲道理,使矛盾激化起来。这是违背上面所讲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方针的。人民内部的事情应该缓和,应该妥协解决。 第四个观点,就是把人民内部的矛盾当作敌我矛盾来处理。凡是群众中间闹起事来,有的领导人就去分群众的界线,问人家的动机,查人家的历史,当作反革命事件来处理。如果把人民群众当作敌人,这就根本错了,实际上是把自己当作人民的敌人了。当然,对待犯官僚主义错误的人,群众里面也有过分的,也需要教育。除开特别恶劣的、顽固的官僚主义者以外,对于一般犯官僚主义错误的人,还是应该从团结出发,经过批评,达到团结, 现在我感觉到,各个地方,各个工厂、学校里面,都积累了很多问题,你们这里也是一样。积累的这些问题要集中解决。以后是不是可以每年集中解决一次或者两次,就是要群众提意见,要工人开小组会,学生、机关职员开小组合,号召他们把意见和要求都提出来。提出来之后,综合起来,集中解决。能够办到的就要办,不能办到的就要向群众解释。如何解释法,市委、区委好好讨论一下。这样集中解决问题,不要好久,就可以使人民中间积累起来的那些问题主动解决了,而不至于闹事。 《刘少奇选集》时第二部分

❾ 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各项具体方针是什么毛概

一、坚持用不同的方法来解决不同性质的矛盾。

毛泽东不仅提出解决人民内部矛盾总的方法和原则,而且还创造性地提出了解决人民内部矛盾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如,就如何解决社会群体利益矛盾,毛泽东提出了“统筹兼顾”的战略方针。

二、坚持用满足人民利益诉求来从源头上化解人民内部矛盾。

要通过大力发展经济,积极推进以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集中力量重点解决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收入分配、土地征用、库区移民、环境污染和社会治安等方面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努力避免因为决策失误和工作不当引起群众不满,切实从源头上减少人民内部矛盾。

三、坚持用法制来处理人民内部矛盾。

毛泽东强调,在我们社会里,也有少数不顾公共利益、蛮不讲理、行兇犯法的人。“对于这种人,我们并不赞成放纵他们。相反,必须给予必要的法律的制裁。”人民内部矛盾不能离开法制,法制是人民内部矛盾的调节器。

四、坚持用民主的方法来处理人民内部矛盾。

毛泽东强调,凡属于人民内部矛盾,“只能用民主的方法去解决,只能用讨论的方法、批评的方法、说服教育的方法去解决。”民主,归根结底就是让人民当家作主。

五、坚持通过加强党的建设来处理人民内部矛盾。

毛泽东指出,群众闹事是坏事,“但是这种事件发生以后,又可以促使我们接受教训,克服官僚主义,教育干部和群众。从这一点上说来,坏事也可以转变成为好事。”

(9)人民内部矛盾处理方法有哪些扩展阅读:

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具有重大的意义:

一、表明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

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改革开放为显着特征的新时期,先后高举了邓小平理论的旗帜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旗帜,这是体现了时代的特征,是实践的需要,其政治方向和毛泽东思想的旗帜是完全一致的:以人民利益为价值导向,以社会主义、共产主义为奋斗目标。

新时期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是一条重大的政治原则。邓小平将其列为四项基本原则之一。党的十七大通过的《党章》,明确把毛泽东思想和马克思列宁主义一起继续列为中国共产党的行动指南。对于这样一个严肃的政治问题,不能有丝毫的含糊和动摇。

二、其历史背景具有某种相似性。

“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这一概念有确切的内涵,诸如矛盾的定性、处理的基本原则和方法。而今重提这一概念,这就意味着对这一概念内涵的承认和坚守,意味着对“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思想的继承。

当然,时隔半个世纪,物换星移,我国的巨大变化和快速发展,使各种人民内部矛盾的具体内容和表征与当年都不可同日而语,这就要求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在着重点和具体方法上有所创新。

2010年9月29日,胡锦涛同志在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座谈会的讲话中,就扎实做好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注重从源头上减少矛盾,二是注重维护群众权益,三是注重做好群众工作,四是注重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从这四个“注重”可见:“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

三、为了维护社会稳定,更好地调动群众积极性,为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创造好的环境。

人民内部矛盾的普遍存在,本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事实。问题是近几年来,一些地方和方面,甚至出现了人民内部矛盾严重化、尖锐化的现象。许多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大多和地方政府、干部作风有关。

或者是不作为,中央好的政策得不到贯彻落实;或者是乱作为,在发生征地、拆迁、环境污染、劳资纠纷等矛盾时,有些地方干部着重维护强势者的利益,严重侵犯弱势群体的正当利益,甚至直接与民争利。

这就使小事变为大事,矛盾激化,事态扩大。而“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不闹不解决”的案例,则起了反向的诱导作用。如此种种,无不影响社会稳定的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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