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污泥处理的主要方法
污泥处理的方式有浓缩脱水、好氧堆肥、厌氧消化、干化等。污泥处理的主要目的是减少污泥量并使其稳定,便于污泥的运输和最终处置。
污泥的化学名称是
污泥是混合物,没有化学式,污泥是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处理过程中的产物,由固体杂质、悬浮物及胶体物质的浆状物组成,其实质就是污水中的固体部分。污泥的主要特性是含水率高,有机物含量高,容易腐化发臭,并且颗粒较细,比重较小。
工业废水污泥还含有有毒有害物质,如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
指污水一级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沉淀物剩余污泥surplussludge;excesssludge由于微生物的代谢和生物合成作用,使得曝气池中的活性污泥生物量增加,经二次沉淀池沉淀下来的污泥一部分回流到曝气池供再处理污水用,多余的排放到系统之外的部分即剩余污泥。
‘贰’ 污泥怎么处理啊
目前大多数城市污水处理厂都采用活性污泥法去除污泥。
生物处理的原理是通过生物作用,尤其是微生物的作用,完成有机物的分解和生物体的合成,将有机污染物转变成无害的气体产物(CO2)、液体产物(水)以及富含有机物的固体产物(微生物群体或称生物污泥);多余的生物污泥在沉淀池中经沉淀池固液分离,从净化后的污水中除去。
(2)污泥常见的处理方法有哪些扩展阅读:
污水处理工艺分三级:
一级处理:物理处理,通过机械处理,如格栅、沉淀或气浮,去除污水中所含的石块、砂石和脂肪、油脂等。
二级处理:生物化学处理,污水中的污染物在微生物的作用下被降解和转化为污泥。
三级处理:污水的深度处理,它包括营养物的去除和通过加氯、紫外辐射或臭氧技术对污水进行消毒。可能根据处理的目标和水质的不同,有的污水处理过程并不是包含上述所有过程。
‘叁’ 如何处理污泥
1、减量化:由于污泥含水量很高,体积大,且呈流动性,经减量化以后,可使污泥体积减至原来的十几分之一,且由液态转变成固态,便于运输和消纳。
2、稳定化:污泥中的有机污染物含量高,极易腐败产生恶臭,经稳定消化后,易腐败的部分有机污染物被分解转化,不易腐败的部分恶臭味也大大降低,方便后续处理、处置。
3、无害化:污泥中,尤其是初沉污泥中含有大量病原菌、寄生虫卵及病毒,易造成传染病传播。经过无害化处理后,如消化后,可杀死污泥中大部分的蛔虫卵、病原菌和病毒,大大提高污泥的卫生指标。
4、资源化:污泥因含有大量有机物质,其热值在10000~15000KJ/kg(干泥)之间,相当
‘肆’ 污泥处理有哪些方法
尼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污泥无热干化NHD™技术,采用不加热的方式对污泥进行脱水和干化,只需10分钟就可将污泥的含水率从85%-80%降至55%,后经过不加热状态下的强制通风干化技术,将污泥中的含水率持续降至40%,而能耗只有热干化的10%,并且处理过程不会产生臭气。
“污泥无热干化NHD™技术”攻克了污泥干化能耗高、产生臭气这一世界性难题。取得的另一项惊人的成果是:干化后的泥饼具有相当高的热值。由于采用不加热的方式进行干化处理,避免了污泥中有机质的损失。用干化后的泥饼制成的生物质燃料,经权威部门检测,以秦皇岛抚宁区中冶污水处理厂污泥无热干化项目的实际检测效果为例,热值达到4080大卡,高于褐煤,真正做到了变泥为“煤”。实现了国家倡导的循环经济原则,真正让污泥处理处置实现了资源再利用。
‘伍’ 污泥处置方法
法律分析:(1)卫生填埋这种处置方法简单、易行、成本低,污泥又不需要高度脱水,适应性强。填埋场产生的气体主要是甲烷,若不采取适当措施会引起爆炸和燃烧。(2)土地利用污泥土地利用投资少、能耗低、运行费用低、有机部分可转化成土壤改良剂成分等优点,是较有发展潜力的一种处置方式。(3)焚烧污泥干化后进行焚烧是较为普遍的处置方法。它能使有机物全部碳化,杀死病原体,可较大限度地减少污泥体积;但是其缺点在于处理设施投资大,处理费用高,设备维护成本高,而且产生强致癌物质二恶英。(4)污泥堆肥污泥堆肥农用的一个重要方面,它是利用污泥中的微生物进行发酵的过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第三十四条:“国务院和沿海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海洋环境的保护。向海洋排放污染物、倾倒废弃物,进行海岸工程和海洋工程建设,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标准,防止和减少对海洋环境的污染损害。” 第三十八条:“公民应当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配合实施环境保护措施,按照规定对生活废弃物进行分类放置,减少日常生活对环境造成的损害。” 第四十九条:“禁止将不符合农用标准和环境保护标准的固体废物、废水施入农田。施用农药、化肥等农业投人品及进行灌溉,应当采取措施,防止重金属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环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第三条规定:“国家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实行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和危害性、充分合理利用固体废物和无害化处置固体废物的原则,促进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发展。” 第十六条规定:“产生固体废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固体废物对环境的污染。” 第八十八条规定:“固体废物,是指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丧失原有利用价值或者虽未丧失利用价值但被抛弃或者放弃的固态、半固态和置于容器中的气态的物品、物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纳入固体废物管理的物品、物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