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人大工作监督的方式和方法有哪些
人大工作监督的方式和方法有:
1、听取和审议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专项工作报告;
2、审查和批准决算,听取和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执行情况报告,听取和审议审计工作报告;
3、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
4、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
5、询问和质询;
6、特定问题调查。
(1)人大对财政监督的方式方法有哪些扩展阅读:
人大工作监督的意义:
人大监督是一项法律性、程序性都非常强的活动,宪法及有关法律对人大监督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权限划分和运作程序都作了明确规定。所以,人大任何一项监督活动,都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进行。同时,人大监督又具有很强的实践性。
在实践中,为了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人大监督工作,不断增强人大监督实效,必须进行积极的探索和创新。
这就需要处理好依法行使职权和探索创新的关系。宪法及有关法律已为执法检查提供了充分的运作空间和充足的制度资源。我们只要在现存的制度空间内,善用已有的法律资源,完全可以为进一步改进和加强执法检查工作,增强执法检查实效,找到一条有效的途径。
因此,任何意义上的探索和创新,都必须于法有据,这样才能确保执法检查的法定性和权威性。否则,执法检查就失去了权威作用和法律效力。
作为一种重要的监督手段,执法检查具有很强的纠错功能。从设置这种监督方式的初衷看,就是为了通过发现法律实施中存在的各种问题,督促“一府两院”解决问题、改进工作,从而确保法律的有效实施,确保法律体系的正常运转。
所以,执法检查必须坚持问题导向,必须增强问题意识,既要肯定成绩、总结经验,更要发现问题、查找不足,抓住影响法律实施的关键问题、制约事业发展的重点问题、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深入研究、对症“下药”,从而推动问题解决、工作改进、法律实施。如果回避问题,一味评功摆好,这样的执法检查只能是形同虚设。
2. 人大监督的七种方式
法律分析:人大监督的七种方式:
1、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
2、审查和批准计划和预算
3、审查规范性文件
4、罢免和撤职
5、询问和质询
6、对法律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7、组织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 第二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依照宪法和法律赋予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职权,参加行使国家权力。
3. 论述完善财政监督体系的措施
(一)建立健全财政监督法律体系
在划清财政机关与审计机关等监督主体的职责的基础上,尽快制定和颁布《财政监督法》,从法律上确定财政监督的地位,增强财政监督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执法监督体系中的地位。通过法律程序明确监督机构的职权、责任、监督程序、监督方法、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违反财政法规的法律责任等方面的问题,同时制订财政管理、监督各环节的行政法规及其实施细则,减少行政手段的使用,多采用法律手段,公众监督、违纪监督更多地通过司法诉讼程序进行,减少暗箱操作现象,为财政部门行使财政监督职能、加强执法力度、坚持依法行政、提高财政监督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创造良好的法制条件,从根本上解决行政执法的随意性,真正把财政活动纳入法制化的轨道,建立健全比较系统完整的财政监督法律体系。
(二)围绕财政改革,建立健全财政管理机制逐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压缩寻租行为产生的空间
近几年来,党中央和国务院要求政府在继续抓好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的同时,更加注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同时。把不该管的事交给企业、市场和社会组织,充分发挥社会团体、行业协会、商会和中介机构的作用。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清理、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目前财政管理中财政资金的分配、转移支付的安排、收费事项的确定、会计资格的认定、会计师事务所的设立等寻租行为很多,只有大幅减少这些事项,才能从根本上消除财政违法乱纪现象出现的原因。
2、完善财政内部控制体系
全面实现财政分配、财政管理、财政监督“三权分离”。实行财政分配、管理、监督分离,可提高财政分配的透明度,增强财政监督的公正性、公平性。与此同时,各级财政部门应在内部上下之间、科室之间、各管理环节之间建立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内部监督管理制度和制约机制。重点放在健全财政资金分配过程中审批程序和业务检查方面。通过完善内部控制体系,规范财政资金的分配程序及拨付渠道,使每个环节的财政资金运动都能做到有章可循。并制定财政内部监督工作的规章制度,使内部监督工作正常化、规范化。当前应继续深化具有釜底抽薪作用的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牢牢掌握资金运行的主动权;推进部门预算改革,强化预算约束;完善政府采购制度,堵塞财政支出中的漏洞;加强财政资金绩效评价的研究,建立科学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提高财政监督的效果;实行重要岗位定期轮岗制度,预防财政违法乱纪行为的发生。
(三)加强日常监督检查
由重事后监督、突击性检查为主转变为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并重,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并重的方向上来,实现财政监督的经常化、制度化。着眼于财政活动的全过程,通过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发现财政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完善制度,堵塞漏洞,不断提高财政管理水平,真正形成监督与管理并重,日常监督管理与专项监督检查相结合的财政监督工作新格局。日常监督通过对财政资金运行起始阶段的论证、预测,制定各项保障机制,确保目标的实现;通过对运行过程的跟踪,及时发现偏差并予以纠正。通过加强日常监督检查,使之与专项检查紧密结合,逐步建立起事前审核、事中监控与事后检查核证相结合,涵盖资金运动全过程的监督框架,以体现财政监督的严密性、及时性、防范性和有效性,充分发挥财政监督的整体优势。
(四)充分发挥外部监督的作用
要进一步提高财政的透明度,公开财政工作程序、办理情况,接受人大评议、社会公众监督。公共财政是公开透明的财政,包括政策、程序、资金、转移支付、超收资金使用等都是透明的,是在阳光下运行的。一是加强人大的监督。人大的财政监督包括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决算全过程,人大财经委在每年人大会议前对预算进行预审的方式是一种有效方式,可以弥补人大因会期短、内容多、时间紧难以详细审查的缺陷。二是加强舆论媒体监督,这是防止腐败的一种行之有效的形式。德国的舆论监督力量非常大,被称为“第四种权力”。根据法律规定,检察院发现有腐败方面的报道,有义务进行调查,在法律上保证了社会监督的应有地位。三是建立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制度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应是明确应向社会公开的具体内容,原则上凡是能够公开的都要公开,包括制度的制定、资金的分配、职责的划分、项目的评审、资金使用效果、查出的违规行为等等,这是改变暗箱操作、防止有人从中渔利的唯一有效做法。应制订《政府预算公开条例》,明确规定部门预算、财政监督查出的问题除军事机密外一律公开,真正实现“阳光财政”,提高财政监督的实效。
(五)加强财政监督信息化建设
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为财政监控提供了便利条件,通过建立财政信息共享机制,可以降低监督成本,实现实时监控。信息系统应全面追踪监测财政资金运行的全过程,逐步建立从财政收入的征收到预算支出的申报、拨付、使用的全程跟踪监督机制。要结合“金税工程”、“地政工程”,开发一批适合我国国情的财政监督管理软件,包括财政信息采集系统、信息分析系统、财政违纪预警系统。
(六)严惩违法违规行为
对财政违法犯罪行为的处罚是财政监督的重要环节,要在加大对违法犯罪责任人处理力度上下功夫,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杜绝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更不能以补代罚,或者以罚代刑。各级财政部门应与纪检监察和公安司法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建立健全联合办案制度和追究责任人员个人责任移送制度,把查单位违法纪与个人违纪紧密结合起来,把对单位的处罚与对个人的处罚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处罚措施的震慑作用和财政监督的预防功能。
4. 县人大有哪几种监督方式
主要通过以下方式和途径进行监督:
1、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
2、审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财政预算。
3、审查政府行政法规、规章、决定和命令。
4、质询和询问。
5、视察、检查和调查。
6、处理公民申诉、控告和检举。
7、对政府组成人员的罢免。
5. 如何做好新时期人大财经监督工作
一、增强人大监督的意识。
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能,保证立法和决策更好地体现人民的意志。人大监督的权力,是宪法和法律所赋予的。人大财经监督工作是人大监督的一个重要方面,它具有以下四种特性:
一是原则性:人大监督是国家根本政治制度的监督,是层次最高,法定性最强,最具权威和法律效力的监督。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审批计划预算与监督计划预算的执行,具有法律的规定性和权威性。经过人大及其常委会审查批准的计划预算和部分调整的方案必须认真执行,不经过法定程序,不得擅自变更,否则,就是违反法律。人大监督是法定的原则性。
二是科学性:人大审批监督计划预算需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比如人大财经委员会要召开全体会议对计划预算草案进行初审,并写出审查结果的报告,该报告经过多数委员同意后,提请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审议通过,而后印发全体代表,一个环节也少不得。同时,人大审批监督计划预算是一集体行使职权的行为,只有经过法定的民主程序形成决议,才具有使政府必须执行的约束力。人大监督具有严密的科学性。
三是准确性:人大对计划预算监督有助于改变计划预算内容分散、缺乏完整统一性的状况,有助于克服计划预算执行中监督不力、对违反法规的行为惩罚力度不够的弊端,特别是对于发挥各个计划预算监督主体应有的计划预算监督作用,使计划预算监督趋于制度化、规范化。确保计划预算执行不偏不移,监督具有准确性。
四是及时性:人大常委会及其人大财经委通过程序性监督(或常规性监督),提前介入计划预算编制,了解情况;对上年度计划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本级预算(草案)及其报告进行初步审查并提交人代会批准;按季度或半年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议;对上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进行审议;对上年度本级决算进行初步审查和批准。监督把握节奏,具有及时性。
监督权是法律赋予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人大常委会对政府的监督,从根本上讲,既是必要的制约,又是有力的支持。监督的最终目的是为了更好地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宪法、法律,把各项工作做好,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因此,我们要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加深对做好人大财经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监督意识,解决好不想监督、不敢监督和不善监督的问题。准确理解和把握以上监督的四种特性,要把敢于监督和善于监督很好地结合起来,抓住重点,积极有效地开展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改进监督方式,努力提高监督水平,增强监督实效,使广大人民群众看到人大常委会监督的实际作用,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
二、正确处理好三个关系,不断提高人大监督的水平。监督与被监督是一对矛盾,在研究现有监督制度的具体的方式方法,使监督的程序更加严谨,操作更加规范,效果更加明显。在人大财经监督工作中,我们应正确处理好以下三个关系。
第一,要正确处理好监督者与被监督者的关系。人大与政府是监督与被监督、是权力机关与执行机关的关系。但这并不意味着二者要唱"对台戏",相反,应该是"同台戏"中的不同角色。只有不同的角色配合默契,相互映衬,"戏"才能唱好,才能相得益彰。首先,注意协调好和政府的关系,做到监督与支持相结合,多帮忙、少添乱,依法履行职责,取得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理解和支持。对政府及部门在计划预算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阻力和困难,人大常委会应理直气壮地给予撑腰和支持,利用不同的机会和场合宣传政府和部门好的做法。对经济发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从多出主意、想办法方面入手,客观提出意见和建议,使他们真切地感到人大的监督确实是在帮助改进工作,而不是在挑刺。其次,加强和政论的计划、财政、审计、监察部门的沟通和联系。通过沟通联系,请这些部门的负责同志共同参与财经监督的具体工作,为人大常委会的财经监督工作创造更加便利条件。
第二,要正确处理好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的关系。坚持党的领导是做好人大监督工作的根本保证。坚持党对监督工作的领导,就是要深刻理解和认真贯彻党的各项方针、政策,自觉服从和服务于党的工作大局,围绕党的中心工作确定监督内容和重点,使监督工作与党的工作合拍。具体就是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对重大项目建设、教育和科技发展、企业改革、生态环境、社会保障等重点问题或热点问题进行了实质性监督。同时,人大要反映了民声,体现了民意。近年来,我们对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整顿市场秩序,国有、集体企业改革脱困,产业结构调整,弱势群众保护,以及加快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等群众关心的重点、热点问题进行监督,使监督工作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
第三,要正确处理好计划预算与计划调整的关系。预算调整、预算超收收入使用,这两种情形都是预算经人大批准后在执行过程中的变更,是需要人大加强监督的重要方面。对超收收入使用的监督是当前加强对预算监督的一个重要内容。每年都有预算超收收入,占预算的比重也在提高。对预算超收收入使用管理、监督不严,容易造成预算的随意性,也容易造成腐败。要加强对超收使用的监督,按照“先有预算,后有支出,严格按预算支出的原则”,超收收入不能随收随支,而是要根据预算实际执行情况预测可能超收多少,综合考虑当年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必须追加的支出,统筹兼顾、编制超收收入使用方案,然后按预算支出。针对影响计划、预算执行的关键因素,要深入调查研究。在调研的基础上,提出合理化建议。
6. 财政监督的工作方式
财政监督检查以确保预算任务完成为中心,以促进财政管理为重点,一般以监督检查与规范财政管理相结合的形式实施。实施方式分为日常监督检查、专项监督检查。
日常监督检查
(一) 日常监督检查主要是对预算执行和财政管理中的某些重要事项进行日常监控。财政机关业务机构的日常监督检查是结合预算编制,对财政资金分配进行事前的审查、稽核,对资金拨付、使用进行事中的审核、控制,以及对财政资金运行和预算执行中重要环节进行必要的延伸检查核证,及时进行重点监控和实地检查。
(二)
刊名:财政监督
主办:湖北省中央企业会计学会
周期:旬刊
出版地:湖北省武汉市
语种:中文;
开本:大16开
ISSN:1671-0622
CN:42-1706/F
邮发代号:38-374
历史沿革:
现用刊名:财政监督
曾用刊名:财政监察
创刊时间:2001
核心期刊:
中文核心期刊(2008) 《财政监督》创刊于2001年,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批准,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的财经期刊,杂志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监督检查局的业务指导,是中国财政监督检查系统惟一的宣传窗口和阵地。本刊为旬刊。国内统一刊号:CN42-1706/F,国际刊号:ISSN1671-0622。
《财政监督》杂志上半月刊·综合版调整了版面与栏目,更加突出杂志的理论性、指导性、新闻性、可读性。反映财政监督工作人员在检查工作、生活中的酸甜苦辣、百味人生,不仅是展示监督人丰富多彩的职场人生的窗口,亦是监督人交流思想、畅所欲言的精神家园。每期选取具有代表性的监督战线的理论、实务界人物,采用通讯报道的新闻手法。包含内容有:工作交流、监督感悟、检查日记等方面。每篇作品均可配上作者照片及作者简介,可第一人称自述,亦可第三人称报道。我们期待新的版面与栏目给您带来新的收获,欢迎广大读者踊跃来稿。 卷首:结合当前财政监督热点、焦点的时评文章。
大家论坛:我国财政、税务、会计等领域内的知名专家教授围绕“监督”主题发表真知灼见。
厅局长专访:各省市财政厅(局)长从宏观层面解读财政监督。
专题:对财政监督领域内的热点、焦点、重点进行多角度、多视点的深度报道。
理论探讨:前瞻性、理论探索性的财政监督理论文章。
监督实务:财政监督一线工作者的实践探索及工作经验交流。
市县工作巡礼:介绍市县财政监督工作的典型经验。
监督动态:介绍财政监督一线的工作动态。
案例分析:就某一财政监督案例进行深入分析。
域外视窗:介绍国外财政管理与财政监督的成功范例、经验以及发展探索等。
政策导航:选登国家新近出台的、与财政监督紧密相关的财政经济政策、法规条例或对政策、法规条例的深层次解读剖析,并对广大读者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
博士沙龙:邀请思想活跃、观点新锐的青年经济学博士围绕财经热门主题进行漫谈。
声音关注数字:声音:对中央有关领导人、着名经济学家一个月以来的重要观点和经典言论进行回放;关注:反映一个月以来财经领域内的焦点事件;数字:一个月以来的重要经济数据摘要。
财税纵横:财政、税务领域的理论与实践探索文章。
监督人语:反映财政监督工作人员在日常工作、生活中的酸甜苦辣和基层财政监督工作者的心声、建议。
漫画监督:唐志顺及吴之如的系列漫画。 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收录
7. 如何加强人大对财政预算的审查监督
随着我国民主法制建设进程的不断发展,以及监督法的颁布实施,新的形势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预算监督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我们要认真积极适应形势发展,贯彻落实监督法的新要求,进一步推动我区预算审查监督工作的开展。
(一) 健全制度,规范预算审查监督的程序
要以宪法、监督法等法律为指导,以自治区预算监督条例为依据,既要按照法定程序做好预算审查监督工作,又要完善预算审查监督的制度建设,促进预算审查监督工作的规范化、法制化。通过建章立制把预算审查监督工作程序具体化,使预算审查监督和政府理财有规可依,有序可循。一是要做好相关基础性工作,采用科学的方法测算预算收支,准确预测收入,合理安排支出,保证预算编制切合实际。二是要提前介入预算编制。人大财经委要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在预算编制前向财政部门提出意见、建议,使预算编制更好地贯彻人大的要求。三是严把预算初审关,要不断改进审查方法,针对编制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审查意见,要求财政部门根据意见调整预算草案,切实提高初审的效力。
(二) 完善机构,充实预算审查监督的力量
由于受代表大会和常委会会期的限制以及财政预算专业性强的特点,审查批准预决算的质量,往往取决于人大及其常委会设置的有关工作机构的初审质量。因此,面对人大及其常委会预算审查监督工作涉及面广、专业性强的特点,并根据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实践经验来看,建立专门预算审查机构,充实配置有专业特长的人员,已成为提升人大及其常委会预算审查监督质量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今后,我区应当进一步完善预算审查监督工作机构,充实预算审查专业力量,以保障预算审查监督工作持续向前推进。
(三) 勇于探索,创新预算审查监督的方法
人大对政府预算的审查监督,尤其是部门预算审查,全国各地都在积极探索之中。尽管我区的预算审查已经初步形成了规范和程序,基本实现了对预算全面、全程的监督,但一些先进省市人大的做法,仍值得我们借鉴和学习。如浙江省、江西省人大推行的代表专题审查,他们在每年代表大会期间,由各代表团推荐熟悉财政、审计的代表,成立部门预算专题审查组,选取一两个省直单位部门预算进行重点、专题审查。采取代表专题审查形式,提高了代表审查监督预算积极性,有利于人大预算审查由程序性向实质性的转变。今后,我们要不断探索和实践预算审查监督新方式、新方法,不断推进预算监督的科学化、法制化、规范化。
(四) 推进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随着我国公共财政体系的改革和不断完善,部门预算和国库管理改革的不断深入,财政支出规模日益扩大,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加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显得日益迫切和重要。因此,积极开展绩效评价,探索建立和完善绩效评价体系,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高财政支出效益,将有限的财力最大限度地满足公共管理需要,解决好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根本问题,是深化预算改革的需要,也是今后一个时期人大预算监督工作的一个重点。人大常委会要积极推进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推动政府有关部门尽快建立分类的评价指标体系,并将评价结果作为编制和安排部门预算的重要依据,促进部门预算编制和执行的科学、合理化,不断优化重组支出结构,从整体上提供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五) 加强与审计工作结合,增强预算审查监督的实效
人大常委会要加强与审计部门的联系,及时把预算监督的重点、代表意见建议和群众关心的问题反馈给审计部门,为他们制定工作方案、开展审计工作提出要求。要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增强预算审计监督的针对性。要针对预算执行中的结转资金的使用、转移支付资金的到位使用情况,把握财政审计的重点加强审计监督,不断深化预算执行审计。要针对审计披露的一些突出问题进行跟踪督办。对一些违规违纪资金使用要切实加大督促整改力度。要认真督促审计意见落实,维护审计部门的权威,切实增强人大预算审查监督的实效。要建立预算编制审计制度、重大项目审计结果报告制度和公示制度,把人大监督、审计监督、群众监督有机结合起来,以进一步增强监督的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