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合同约定的质量按一般标准是什么
法律分析:合同约定的质量,“按一般标准”是指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依照规定履行。
(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六)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因债权人原因增加的履行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㈡ 国际贸易实务合同中规定货物中品质的方法有哪些
在国际货物买卖中,商品种类纷繁复杂,商品本身的特点,制造加工情况,市场交易习惯等各不相同,规定商品质量的方法也多种多样。归纳起来,主要分为以下两大类:
(1)用实物样品表示商品质量的方法:用实物样品表示商品质量的方法包括看货成交和凭样品成交。其中,在凭样品成交中,可以采用以卖方样品为准,或以买方样品为准,也可以凭对等样品即确认样品买卖。
(2)用文字说明表示商品的质量:“凭文字说明买卖”是指用文字说明表示商品质量的方法。在国际货物买卖中,大多数商品采用文字说明来规定其质量,具体有以下几种方式:凭规格买卖;凭等级买卖;凭标准买卖;凭牌名或商标买卖;凭产地名称或凭地理标志买卖;凭说明书和图样买卖。
(2)合同中表示质量的方法有哪些扩展阅读:
在国际贸易中,谨慎的卖方往往不愿意承接凭买方样品交货的交易,以免因交货品质与买方样品不符而招致买方索赔甚至退货的危险,在此情况下,卖方可根据买方来样仿制或从现有货物中选择品质相近的样品提交买方,即“对等样品”或“回样”。
当对等样品被买方确认后,则日后卖方所交货物的品质,必须以对等样品为准。
㈢ 国际贸易法 表示商品品质的方法有几种
一、以实物表示商品的品质
1、凭样品买卖
①凭卖方样品买卖
②凭买方样品买卖
③凭对等样品买卖
2、看货买卖
二、用文字说明表示商品的品质
1、凭规格买卖;
2、凭等级买卖;
3、凭标准买卖;
4、凭说明书和图样买卖;
5、凭商标或牌号买卖;
6、凭产地名称买卖。
(3)合同中表示质量的方法有哪些扩展阅读:
国际贸易法调整着两类关系:
一类是国际间商品买卖关系本身,其内容为买方与卖方之间在交易中的权利与义务关系,表现为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关系,专门调整这类关系的规范,属于国际贸易法规范。
另一类是附属于国际间商品买卖的关系,为实现国际间商品买卖所不可缺少的,但其本身却不是商品的买卖关系,包括:
①国际货物买卖中的运输关系,又包括国际货物的海上、空中、铁路、公路、河道等各种运输关系,内容为提单、航空、铁路、公路各种货物运单中的托运人(或发货人)、收货人和承运人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②国际货物买卖中的保险关系,又包括海、陆、空的货物运输保险关系,内容为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单中的保险人和被保险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见保险法)。
㈣ 合同里的质量要求怎么写
法律分析:合同里的质量要求可以这样写: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来写的,双方当事人对产品有特殊要求的,可以在合同中达成约定,没有特殊要求的,可以直接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推荐性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来履行合同的。总的来说,双方当事人对质量如何写,只要把双方当事人按照自己的要求写就可以了,没有特别的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依照规定履行。
(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六)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因债权人原因增加的履行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㈤ 外贸合同中,商品品质有哪些表达方式
一般品质条款是外贸合同中最重要的条款,货物的品质将决定货物的具体价格,同时,也是外贸合同的基础。商品品质的一般表示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质量以卖方样品为准(Quality as per sellers sample);富强供应链质量以买方样品为准(Quality as per buyers sample);凭规格、等级或标准买卖(Sales by specification, grade or standard);良好平均品质(Fair average quality, (F. A. Q.));上好可销品质(Good merch-antable quality, (G. M. Q.));凭商标或牌号买卖(Sales by trademark or brand);凭说明书买卖(Sales by specification)。
㈥ 就文字和样品而言,哪种是合同表示商品质量的第一选择为什么国际贸易实务
在国际货物买卖中,商品种类纷繁复杂,商品本身的特点,制造加工情况,市场交易习惯等各不相同,规定商品质量的方法也多种多样。归纳起来,主要分为以下两大类:
(1)用实物样品表示商品质量的方法
用实物样品表示商品质量的方法包括看货成交和凭样品成交。其中,在凭样品成交中,可以采用以卖方样品为准,或以买方样品为准,也可以凭对等样品即确认样品买卖。
(2)用文字说明表示商品的质量
“凭文字说明买卖”是指用文字说明表示商品质量的方法。在国际货物买卖中,大多数商品采用文字说明来规定其质量,具体有以下几种方式:①凭规格买卖;②凭等级买卖;③凭标准买卖;④凭牌名或商标买卖;⑤凭产地名称或凭地理标志买卖;⑥凭说明书和图样买卖。
㈦ 1.在进出口贸易合同中,有哪些规定商品品质的方法每种方法适用于哪些种类的商品
表示商品品质的方法
1.以实物表示商品的品质
以作为交易对象的商品的实际品质或以代表商品品质的样品来表示商品的品质,包括:
(1)看货成交
又称凭现货买卖,即根据现有商品的实际品质买卖。具体做法:在货物存放地卖方向买方展示货物,买方或其代理人逐一检视,对满意的货物即与卖方达成交易。这种做法,多见于寄售、拍卖、展卖等贸易业务中。
(2)凭样品买卖
指交易双方规定以样品表示商品的品质并以之作为卖方交货品质的依据。在国际贸易实务中,有些商品难以用文字来说明其品质,代之以实物样品来表示。
根据样品提供者的不同,凭样品买卖可分为:
①凭卖方样品买卖
②凭买方样品买卖
③凭对等样品买卖
2.用文字说明表示商品的品质
即以文字、图表、相片等方式来说明商品的品质,包括:
(1)凭规格买卖。
指用反映商品品质的指标,如成分、含量、性能等来确定商品品质的交易。如:“统一”鲜橙多鲜橙汁饮料,鲜橙原汁含量10%。
(2)凭等级买卖。
指同类商品因规格不同,而用文字、数码或符号进行分类,以此来确定商品品质的交易。如2002中国绿茶,特珍一级。
(3)凭标准买卖。
指以政府机关或工商团体统一制定的标准来确定商品品质的交易。如美国的UL 是其电器电子产品的国家检验标准。
在买卖农副产品时,还有两种常见的标准:FAQ“良好平均品质”(Fair average quality)和GMQ“良好可销品质”(Good merchantable quality)。
(4)凭说明书和图样买卖。
对于某些工业制成品,如电器、仪表等,很难用几个简单的指标来反映其品质,而需要凭说明书、照片或图样来具体地描述其内部构造及性能,按此方式交易,称为凭说明书和图样买卖。
(5)凭商标或牌号买卖。
指对某些质量稳定且在市场上有着良好声誉的商品,买卖双方在磋商和签订合同时,直接采用这些商品的商标或牌号来作为商品的品质表示,按此方式交易,称为凭商标或牌号买卖。如“张小泉”剪刀、“海尔”家用 电器、“Software”软件等。
(6)凭产地名称买卖。
有些商品,尤其是农副土特产品,其品质因产地而异,交易中仅凭产地就可说明商品的品质好坏,即凭产地名称买卖。如四川涪陵榨菜、浙江金华火腿、山东龙口粉丝等。
㈧ 表示货物品质的方法有哪些简要说明其含义。
以实物表示:看货买卖和凭样品买卖凭说明约定:凭规格买卖 ( Specification of Goods )凭等级买卖 ( Grade of Goods )凭标准买卖(Standard)凭说明书和图样买卖(Description and Illustrations)凭商标或牌号买卖(Trade Mark or Brand Name)凭产地名称买卖()(一)以实物表示商品的品质1、看货买卖(Actual Quality)指买卖双方根据成交货物的实际品质进行交易。这种方法多半用于拍卖、寄售和展卖业务中,尤其适用于具有独特性质的商品,如珠宝、首饰、字画及特定工艺制品。2、凭样品买卖(Sample)样品通常是指从一批商品中抽出来的或由生产、使用部门设计、加工出来的,足以反映和代表整批商品品质的少量实物。凡以样品表示商品品质并以此作为交货依据的,称为凭样品买卖。( 1)卖方样品:由卖方提供的样品称为卖方样品。凡凭卖方样品作为交货依据者,称为凭卖方样品买卖。( 2)买方样品:买方为了使其订购的商品符合自身要求,有时也提供样品由卖方依样承制,如卖方同意按买方提供的样品成交,称为凭买方样品买卖。( 3)对等样品:卖方可根据买方提供的样品,加工复制出一个类似的样品交买方确认,这种经确认后的样品称为对等样品或回样(Conferming Sample or Counter Sample),也有称之为确认样品。( 4)参考样品:仅以介绍商品为目的的样品,最好标明仅供参考(For Reference Only)字样,以免与标准样品混淆。( 5)复样:在将样品即原样或称标准样品送交买方的同时,应保留与送交样品质量完全一致的另一样品,即留样或称复样,以备将来组织生产、交货或处理质量纠纷时作核对之用。3、凭样品买卖注意事项:( 1)对外寄送的样品必须具有代表性( 2)应留有复样,以备交货或处理纠纷之用( 3)应了解和掌握有关法律对凭样品买卖的具体规定( 4)应尽量争取把“凭买方样品买卖”变为按“对等样品”方式成交。( 5)卖方交货品质必须与样品完全一致,若对品质无把握时,可在合同中特别订明(Quality shall be about equal to the sample)。(二)以说明表示商品品质( 1)凭规格买卖:商品规格是指一些足以反映商品品质的主要指标,如化学成分、含量、纯度、性能、容量、长短、粗细等。( 2)凭等级买卖:商品的等级是指同一类商品按其规格上的差异,分为品质优劣各不相同的若干等级。( 3)凭标准买卖:商品的标准是指将商品的规格和等级予以标准化。它一般由标准化组织、政府机关、行业团体、工商组织及商品交易所等制定、公布,并在一定范围内实施。如英国为BS,美国为ANSI,法国为NF,德国为DIN,日本为JIS等,另外,还有国际标准,如国际标准化组织ISO标准,国际电工委员会(IE)制定的标准等。由于各国的标准常常随着生产技术的发展和情况的变化进行修改和变动,所以某个国家或某个部门颁布的某类产品的标准往往会有不同年份的版本。版本不同,质量标准的内容也不尽相同。因此,在买卖货物采用标准时,应当注明采用标准的版本年份。对于某些品质变化较大而难以规定统一标准的农副产品往往采用“良好品均品质” ( Fair Average Quality-- FAQ ) :是指一定时期内某地出口货物的平均品质水平,一般是指中等货而言。良好品均品质的确定方法:( 1)农产品的每个生产年度的中等货。( 2)某一季度或某一装船月份在装运地发运的同一种商品的平均品质“上好可销品质”(Good Merchantable Quality―GMQ.):是指卖方必须保证其交付的货物品质良好,合乎销售条件,在成交时无须以其他方式证明产品的品质。但是,这种方法比较抽象笼统,在执行中容易引起争执,因此,应尽量少用。它主要适应于木材和冰冻产品类。( 4)凭说明书和图样买卖( 5)凭商标或牌号买卖:商标是指生产者或商号用来说明其所生产或出售的商品的标志,它可由一个或几个具有特色的单词、字母、数字、图形或图片等组成。牌号是指工商企业给其制造或销售的商品所冠的名称,以便与其他企业的同类产品区分开来。( 6)凭产地名称买卖如:以一个国家为名称的“法国香水”、“德国啤酒”、“中国梅酒”;以某个国家某一地区为名称的“中国东北大米”、“四川榨菜”、“绍兴花雕酒”、“庐山云雾茶”等。以上资料希望对你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