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我国会计实务中允许采用的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有哪些
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1.个别计价法2.先进先出法 3.月末加权一次平均法4.移动加权平均法 5.计划成本法
下面展开说一下:
企业发出的存货成本可以按实际成本核算,也可以按计划成本核算。如采用计划成本核算,会计期末应调整为实际成本。
对于性质和用途相同的存货,应该采用相同的成本计算方法确定发出存货的成本。
计价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变更,应在财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
实际成本核算方式下,计价方法:
1、个别计价法(个别认定法、具体辨认法、分批实际法):
假设存货具体项目的实物流转与成本流转相一致,按照各种存货逐一辨认各批发出存货和期末存货所属的购进批别或生产批别,分别按其购入或生产时所确定的单位成本计算扣批发出存货和期末存货成本的方法。
个别计价法的成本计算准确,符合实际情况,但在存货收发频繁情况下,其发出成本分辨的工作量较大。因此,这种方法适用于一般不能替代使用的存货、为特定项目专门购入或制造的存货以及提供的劳务,如珠宝、名画等贵重物品。
2、先进先出法:
以先购入的存货应先发出这样一种存货实物流动假设为前提,对发出存货进行计价的一种方法。
此方法可以随时结转存货发出成本,但较繁琐。如果存货发收业务较多、且存货单价不稳定时,其工作量较大。
在物价持续上升时,期末存货成本接近于市价,而发出成本偏低,会高估企业当期利润和库存存货价值;反之会低估企业存货价值和当期利润。
3、月末加权一次平均法:
以本月全部进货数量加月初存货数量作为权数,除以本月全部进货成本加月初存货成本,计算出存货的加权平均单位成本,以此计算发出存的成本和期末存货成本的一种方法。
存货单位成本=(月初存货成本+本月进货存货成本)÷(月初存货数量+本月进货存货数量)
本月发出存货成本=存货单位成本×本月发出存货数量
本月月末库存存货成本=存货单位成本×月末库存存货数量
4、移动加权平均法:
以每次进货成本加原有库存存货成本的合计金额,除以每次进货数量加原有库存存货数量的合计数,据以计算存货加权平均单位成本,作为在下次进货前计算各次发出存货成本的一种方法。
存货单位成本=(原有库存存货成本+本次进货存货成本)÷(原有库存存货数量+本次进货存货数量)
本次发出存货成本=存货单位成本×本次发出存货数量
本月月末库存存货成本=存货单位成本×月末库存存货数量
5、计划成本法:
计划成本下,无论材料是否验收入库,都要先通过“材料采购”科目核算,以反映企业所购材料的实际成本,从而与“原材料”科目相比较,计算确定材料差异成本。
“材料成本差异”科目反映已入库各种材料的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的差异,借方登记超支差异及发出材料应负担的节约差异,贷方登记节约差异及发出材料应负担的超支差异。期末余额若在借方,反映库存材料的实际成本大于计划成本的差异(即超支差异);期末余额若在贷方,反映库存材料的实际成本小于计划成本的差异(即节约差异)。
如果企业的材料成本差异率各期之前是经较均衡的,也可以采用期初材料成本差异率分摊本期的材料成本差异。年度终了,应收对材料成本差异率进行核实调整。
本期材料成本差异率=(期初材料成本差异+本期验收入库材料的成本差异)÷(期初材料计划成本+本期验收入库材料的计划成本)×100%
发出材料应负担的成本差异=本期材料成本差异率×发出材料的计划成本
⑵ 存货核算有哪些方法
1、存货核算有以下几种方法:
(1)先进先出法:在先进先出法下,如果库存单存货没有单价,经过记账处理后,会按照存货未出库的先入库记账单价,作为出库单价;如果库存单存货填写了单价,记账后,出库单的出库成本不变,系统自动填写入库单价与应出单价,在计价辅助库增加出库调整。
(2)后进先出法:后进先出法的处理方法与先进先出法相同,只是选定出库的为最后入库记账的那一次单价。【注:新准则中已无此计价方法】
(3)移动平均法:如果出库单填写了单价,直接进行记账处理;如果没有填写单价,按现存的结存数量与结存成本来计算出库单价;如果计算出来的单价为零或者是红字出库单,则必须填写出库单价。否则不能记账。
(4)全月平均一次单价法:在这种情况下,出库单的记账在系统不受限制,记账后不体现存货的出库成本,必须经过期末处理以后才能得到存货的出库成本。
(5)个别计价法:个别计价法是以某批次存货购入时的实际单位成本,作为该批发出时的实际成本。在个别计价的出库单上标明了所出的批次,应按批次分批出。
2、针对一个纺织制造企业可以着重写先进先出法、后进先出法,移动加权平均法这三种方法的实际应用。
(2)存货有哪些计价方法扩展阅读:
核算方法
一、存货的范围
(一)存货的概念 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存货是指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持有以备出售,或者仍然处在生产过程,或者在生产或提供劳务过程中将消耗的材料或物料等,包括库存的、加工中的、在途的各类材料、商品、在成品、半成品、产成品、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
在不同行业的企业中,存货的范围有所不同。在商品流通企业中,存货主要包括各种商品;在工业企业中,则包括各种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在产品、自制半成品和产成品等。
(二)存货的确认
存货的确认,除应确定的性质上是否属于存货外,还应确定是否属于企业的存货。通常是以是否拥有所有权作为判断标准,凡所有权已属于企业,不论企业是否已收到或持有,均应作为本企业的存货;反之,若无所有权,即使存放于企业,也不有作为本企业的存货。
例如,工业企业的产成品,不但应该包括企业用自有材料加工完成的产品,还应包括用定货者来料加工制造完成的代制品 ,以及为客户修理完成的代修品;不但应该包括企业仓库中所存放的产成品,还应包括存放在企业门市部准备销售的产成品。
反之,已经售出但客户尚未提货还在本企业的仓库中存放的产成品,因所有权已非本企业所有,则不应包括在企业存货之内。又如,企业已经付款,但在运输途中尚未到达企业(包括到达企业后尚未验收入库)的存货,应该包括在企业的存货内。
二、存货的初始成本的计量
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存货在取得时,按照实际成本入账。存货实际成本的计量因其来源不同而有所不同,具体按以下原则确定:
1.购入的存货,其实际成本包括下列各项:
(1)买价。指进货发票所注明的货款金额。
(2)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包装费、仓储费等费用。
(3)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有些物资,在运输途中会发生一定的短缺和损耗,
除合理的途耗应当计入物资的采购成本外,能确定由过失人负责的,应向责任单位或过失人索取赔偿,不计入进货成本。
至于因自然灾害而发生的意外损失,减去保险赔偿款和可以收回的残值作价后的净损失,应作为营业外支出处理,不得计入进货成本。属于无法收回的其他损失,计入管理费用,也不得计入进货成本。
⑶ 存货的计价方法
先进先出法
加权平均法
个别计价法
后进先出法已取消
⑷ 存货核算计价方法有哪些
各种存货发出时,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使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加权平均法、个别计价法等方法确定其实际成本。列举说明如下:
1、先进先出法
先进先出法是假定先收到的存货先发出或先收到的存货先耗用,并根据这种假定的存货流转次序对发出存货和期末存货进行计价的一种方法。
2、加权平均法
加权平均法是根据期初存货结余和本期收入存货的数量及进价成本,期末一次计算存货的本月加权平均单价,作为计算本期发出存货成本和期末结存价值的单价,以求得本期发出存货成本和结存存货价值的一种方法。
3、移动加权平均法
移动加权平均法是指每次收货后,立即根据库存存货数量和总成本,计算出新的平均单价或成本的1种方法。
4、后进先出法
后进先出法是假定后收到的存货先发出或后收到的存货先耗用,并根据这种假定的存货流转次序对发出存货和期末存货进行计价的一种方法。
5、个别计价法
个别计价法是以每次(批)收入存货的实际成本作为计算各该次(批)发出存货成本的依据。即:每次(批)存货发出成本=该次(批)存货发出数量X该次(批)存货实际收入的单位成本除上述计价法外,还有计划成本法、毛利率法、售价金额核算法等,但前五种方法属于企业按实际成本计价的存货发出的计价方法。
以上内容参考网络-存货计价方法
⑸ 存货计价的方法有那些
日常工作中,企业发出的存货,可以按实际成本核算,也可以按计划成本核算。
在实际成本核算方式下,企业可以采用的发出存货成本的计价方法包括个别计价法、先进先出法、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移动加权平均法等。
⑹ 存货计价方法有哪些,分别怎么运用,谁能详细介绍下
存货的计价方法,包括个别计价法、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平均法、后进先出法。采用个别计价法,计算期末存货的成本比较合理、准确,但由于工作量繁重,适用范围很小,仅用于不能替代使用的存货等。其他四种方法,由于采用了存货成本流转的假设,会出现不同的发出、库存存货的价值,从而影响企业损益。因此,选择合理的存货计价方法,可以减轻企业的所得税税负。为方便起见,下面以一个简单例子进行分析。
某企业2003年度购销货情况如下:3月购进货物50万公斤,单价4元;4月购进货物60万公斤,单价4.5元;5月购进货物70万公斤,单价4.6元;6月销货160万公斤,单价5.5元;9月购进货物80万公斤,单价4.8元;11月购进货物40万公斤,单价5元;12月销货100万公斤,单价6元。
方案一:采用先进先出法。除11月购进的货物作为库存外,其余已售出,因此库存存货成本200万元,发出存货成本1176万元,销售收入1480万元,应纳税所得额304万元,企业所得税100.32万元。
方案二:采用后进先出法。库存存货成本176万元,发出存货成本1200万元,应纳税所得额280万元,企业所得税92.4万元。
方案三:采用加权平均法。计算出的加权平均价为4.587元,则库存存货成本183.47万元,发出存货成本1192.53万元,应纳税所得额287.47万元,企业所得税94.87万元。
方案四:采用移动平均法。库存存货成本192万元,发出存货成本1184万元,应纳税所得额296万元,企业所得税97.68万元。
可见,在进货价格呈上升趋势时,企业的所得税税负由轻到重依次是:后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平均法、先进先出法。企业存货计价方法的最佳方案是采用后进先出法,此时期末存货成本最低,当期成本最高,利润降低,起到延缓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效果,能减少物价上涨对企业带来的不利影响。
反之,物价呈下降趋势时,选择方案的顺序正好与之次序颠倒,最佳方案是采用先进先出法,如电子产品,由于产品更新换代快,价格逐渐下降,选择先进先出法对企业有利。
需要指出的是,存货计价方法的选择,应符合税法的规定。《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纳税人各项存货的发生和领用,其实际成本价的计算方法,可以在先进先出法、后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平均法等方法中任选一种。计价方法一经选用,不得随意改变,确实需要改变计价方法的,应当在下一年度开始前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因此,企业应在每年度末搜集有关信息,力求准确判断材料价格走势,结合自身情况,选择合理的存货计价方法。
⑺ 期末存货计价有哪些方法
期末存货计价方法有一下几类:
1、成本法,是指按照期末结存存货的实际采购成本或制造成本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这种方法的优点是简便易行,并保证会计信息的可靠性:缺点是当存货市价下跌时,会导致资产虚增,不符合会计的谨慎原则。
2、市价法,是指按照期末结存存货的市场价格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这种方法的优点是可以反映存货的实际价值,有助于提高会计信息的有用性;缺点是收集市价资料的工作量过大,不便于实际操作,当存货市价升高时,还会导致当期利润虚增。
3、成本与市价孰低法,是指在会计期末通过比较存货的成本与市价,取两者中较低的一个作为存货计价基础,即当存货成本低于市价时,按成本计价;当市价低于成本时,按市价计价。
这里的成本指的是存货购入或生产时的实际成本,即存货的账面价值。与成本相比较的市价,并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市场销售价格,它在不同国家有不同的规定,一般多采用重置成本和可变现净值。
其中,重置成本是指在现有条件下重新购买相同存货而应支付的全部费用,可变现净值是指在企业日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中,以存货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规定,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价。
计算公式:
可变现净值=该材料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进一步加工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
存货发出的计价方法:
1、先进先出法
先进先出是指以先入库的存货先发出为前提来假定成本的流转顺序,对发出及结存存货进行计价的一种方法。
2、加权平均法
加权平均法也称全月一次加权平均法,是以本月全部收入数量加月初存货数量作为权数,去除本月全部收货成本加月初存货成本,先计算出本月存货的加权平均单位成本,然后再计算本月发出存货成本及月末库存存货成本的一种方法。
计算公式:
①存货加权平均单位成本=[月初结存存货实际成本+本月收入存货实际成本]÷[月初结存存货数量+本月收入存货数量]
②本月发出存货成本=本月发出存货数量X加权平均单位成本
③月末库存存货成本=月末库存存货数量X加权平均单位成本
3、移动平均法
移动平均法亦称移动加权法,是在月初存货的基础上,每入库一批存货都要根据新的库存存货数量和总成本重新计算一个新的加权平均单价,并据以计算发出存货及结存存货实际成本的一种计价方法。
计算公式:
①新加权平均单位成本=[原结存存货成本+新入库存货成本]÷[原结存存货数量+新入库存货数量]
②本次发出存货成本=本次发出存货数量X新加权平均单位成本
③本次发出后结存存货成本=本次发出后结存存货数量X新加权平均单价
4、个别计价法
个别计价法又称个别认定法、具体辨认法、分批实际法。采用这一方法是假定存货的成本流转与实物流转一致,按照各种存货逐一辨认各批发出存货和期末存货所属的购进批次或者生产批别,分别按其购入或生产时所确定的单位成本作为计算各批发出存货和期末存货成本的方法 。
⑻ 存货计价方法有哪些
1.个别计价法。亦称个别认定法、具体辨认法、分批实际法,采用这一方法是假设存货具体项目的实物流转与成本流转相一致,按照各种存货逐一辨认各批发出存货和期末存货所属的购进批别或生产批别,分别按其购入或生产时所确定的单位成本计算各批发出存货和期末存货成本的方法。在这种方法下,是把每一种存货的实际成本作为计算发出存货成本和期末存货成本的基础。
个别计价法的成本计算准确,符合实际情况,但在存货收发频繁情况下,其发出成本分辨的工作量较大。因此,这种方法适用于一般不能替代使用的存货、为特定项目专门购入或制造的存货以及提供的劳务,如珠宝、名画等贵重物品。
2.先进先出法
先进先出法是指以先购入的存货应先发出(销售或耗用)这样一种存货实物流动假设为前提,对发出存货进行计价的一种方法。
采用这种方法,先购入的存货成本在后购入存货成本之前转出,据此确定发出存货和期末存货的成本。具体方法是:收入存货时,逐笔登记收入存货的数量、单价和金额;发出存货时,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逐笔登记存货的发出成本和结存金额。
先进先出法可以随时结转存货发出成本,但较繁琐;如果存货收发业务较多、且存货单价不稳定时,其工作量较大。
在物价持续上升时,期末存货成本接近于市价,而发出成本偏低,会高估企业当期利润和库存存货价值;反之,会低估企业存货价值和当期利润。
3.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
是指以本月全部进货数量加上月初存货数量作为权数,去除本月全部进货成本加上月初存货成本,计算出存货的加权平均单位成本,以此为基础计算本月发出存货的成本和期末存货的成本的一种方法。计算公式如下:
存货单位成本=[月初库存存货成本+∑(本月各批进货的实际单位成本×本月各批进货的数量)]÷(月初库存存货的数量+本月各批进货数量之和)
本月发出存货的成本=本月发出存货的数量×存货单位成本
本月月末库存存货成本=月末库存存货的数量×存货单位成本
或
本月月末库存存货成本=月初库存存货的实际成本+本月收入存货的实际成本-本月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
采用加权平均法只在月末一次计算加权平均单价,比较简单,有利于简化成本计算工作,但由于平时无法从账上提供发出和结存存货的单价及金额,因此不利于存货成本的日常管理与控制。
4.移动加权平均法
是指以每次进货的成本加上原有库存存货的成本,除以每次进货数量加上原有库存存货的数量,据以计算加权平均单位成本,作为在下次进货前计算各次发出存货成本依据的一种方法。计算公式如下:
库存原有存货的实际成本+本次进货的实际成本
原有库存存货数量+本次进货数量
本次发出存货的成本=本次发出存货的数量×本次发货前存货的单位成本
本月月末库存存货成本=月末库存存货的数量×本月月末存货单位成本
⑼ 存货计价方法有哪些
存货计价,是指在缴纳所得税时,对发出存货的价值计算。存货计价是否正确得当,直接影响到当期销售成本,也影响到各期期末存货价值的确定,从而影响当期和各期的企业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
按照现行税法及有关财会制度的规定,存货计价的方法包括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平均法、后进先出法、个别计价法、毛利率法、售价金额核算法等。采用不同的存货计价方法,发出同样的存货,其计入成本费用的金额不同,因而对所得税计征产生不同的影响。在通货膨胀的条件下,物价呈上升趋势,采用不同的存货计价方法,其结果会有很大的差别。虽然从整体看,所有存货最终都要发出,全部发出存货的成本必然等于全部存货进价的成本;但分阶段看,由于采取不同的计价方法,发出同样的存货其成本都是不同的。因此,精明的纳税人应当根据经济形势和企业经营商品价格的变化情况,选择不同的存货计价方法,使发出存货尽可能早地摊销到当期销售成本中去,以减少期初的应纳所得额,实际上是从政府拿到了一笔无息贷款,相当于享受到了国家给予的延期纳税的税收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