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周转材料价值摊销的常用摊销方法有哪些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摊销方法有“一次转销法”、“五五摊销法”和“分次摊销法”。
三种方法的摊销核算的操作问题: “分次摊销法”下,要求在“周转材料”账户下设置“在库周转材料”、“在用周转材料”和“周转材料摊销”三个二级账户,分别核算库存未用周转材料成本、使用中的周转材料的历史成本和已用周转材料的价值摊销额。 在“一次转销法”下,由于在周转材料初次投入使用时就一次性将其全部价值计入有关成本、费用,账面不再反映已投入使用的周转材料,因此在周转材料使用寿命期内,已用而尚未报废的周转材料就形成了账外资产,这无疑增加了使用中的周转材料的管理难度。
⑵ 开办费摊销处理的方式有哪些
开办费摊销处理的三种方式
开办费是指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包括筹建期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购建成本的汇兑损益和利息支出。筹建期是指企业被批准筹建之日起至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营业)之日。针对开办费的税务处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8号)给予企业三种选择性的处理方式。
1.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
此种选择方式,对开办费的扣除方法,税法上遵从了《企业会计制度》和《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处理方法。《财政部关于印发〈小企业会计制度〉的通知》(财会〔2004〕2号)、《企业会计制度》(财会〔2000〕25号)均规定,除购建固定资产以外,所有筹建期间所发生的费用,先在长期待摊费用中归集,待企业开始生产经营当月起一次计入开始生产经营当月的损益。也就是说无论是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还是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对开办费的扣除都可以从生产经营的当月一次性扣除(归集)。
但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以及《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的通知》(2006年11月版)规定,企业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开办费,从发生的当月直接扣除。这里“从发生的当月直接扣除”与国税函〔2009〕98号文件所规定的企业可以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存在一定的差异,企业对此项的差异处理应予以关注。
因而,此种方式下,对开办费的摊销时间,无论企业成立于何时,也无论企业执行何种会计制度,均为企业开始经营之日,而不是开办费的发生当期。
2.按照新税法有关长期待摊费用的规定处理。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七十条规定,开办费可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自支出发生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摊销,摊销年限不得低于3年。但此种摊销方式与前述处理方式存在差异。前述处理方法是分期归集,一次摊销,此种方式则是分月归集,次月摊销,
需要指出的是,上述两种处理方式,主要是针对2008年新成立的企业,或2008年之前成立但在2008年开始生产经营的企业。无论采取哪种方式处理开办费,一经选定,就不得改变。
⑶ 低值易耗品摊销方法有哪些
低值易耗品的摊销方法通常有:一次摊销法(即一次转销法或一次计入法)、分次摊销法和五五摊销法。
(一)一次摊销法
1、领用时,将其全部价值一次计入当月(领用月份)产品成本、期间费用等;报废时,报废的残料价值冲减有关的成本、费用,作为当月摊销的减少。
2、低值易耗品采用按计划成本进行日常核算时,领用低值易耗品应按计划成本编制会计分录;月末,还要调整领用低值易耗品的成本差异。
3、这种方法一般适用于单位价值较低、使用期限较短或者容易破损的低值易耗品。
(二)分次摊销法
分次摊销法指低值易耗品的价值,根据其使用期限的长短或价值的大小,分月平均摊销的方法。摊销期限在一年以内的作为待摊费用处理;摊销期限超过一年的作为递延资产处理。
2、领用时,将其全部价值借记“待摊费用”或“递延资产”科目,贷记“低值易耗品”科目;分月摊销时,借记“制造费用”、“管理费用”、“其他业务支出”等科目,贷记“待摊费用”或“递延资产”科目。报废低值易耗品时,收回的残料价值作为当月低值易耗品摊销额的减少,冲减有关科目。
3、一些单位价值较高,使用期限较长又不易损坏的低值易耗品,如多次反复使用的专用工具等。
(三)五五摊销法
1、这种方法也称“五成法”。指在领用低值易耗品时,摊销其价值的一半,报废时再摊销其价值的另一半。为了反映在库、在用低值易耗品的价值和低值易耗品的摊余价值,应在“低值易耗品”总帐科目下分设“在库低值易耗品”、“在用低值易耗品”及“低值易耗品摊销”三个二级科目。
2、此法核算工作量比较大,因此,该种方法适用于各月领用和报废比较均衡、各月摊销额相差不多的低值易耗品。
⑷ 会计的摊销方法的种类
《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的摊销方法有“一次摊销法”和“分次摊销法”。这里的“分次摊销法”包括“五五摊销法”、“分期平均摊销法”和“降等摊销法”。
其次是摊销核算的操作问题:
“分次摊销法”下,要求在“低值易耗品”帐户下设置“在库低值易耗品”、“在用低值易耗品”和“低值易耗品摊销”三个二级帐户,分别核算库存未用低值易耗品成本、使用中的低值易耗品的历史成本和已用低值易耗品的价值摊销额。
再次是低值易耗品控制问题:
在“一次摊销法”下,由于在低值易耗品初次投入使用时就一次性将其全部价值计入有关成本、费用,帐面不再反映已投入使用的低值易耗品,因此在低值易耗品使用寿命期内,已用而尚未报废的低值易耗品就形成了帐外资产,这无疑增加了使用中的低值易耗品的管理难度。同时,“一次摊销法”也不符合权责发生制原则的要求,尤其是对大额、耐用低值易耗品。而“分次摊销法”则不会出现这种情况。
最后是“五五摊销法”问题:
在三种分次摊销法中,“五五摊销法”的会计核算操作最简便,它既不需要象“分期平均摊销法”那样要求确定摊销期限,也不需要象“降等摊销法”那样要求确定低值易耗品等级及各等级单位价值标准,只需在低值易耗品投入使用和报废时各摊销其价值的50%就行了。此外,与“一次摊销法”相比,“五五摊销法”下,不会形成帐外资产。
但,在低值易耗品使用寿命期的后半程,“五五摊销法”会导致“资产负债表”中虚列资产。因为,在低值易耗品使用寿命期的后半程,其实际价值已低于其帐面价值(即:其实际价值已低于其原取得成本的50%),会导致这段时间少计成本、费用,以致在“资产负债表”中虚列“存货”金额以及在“损益表”中虚列利润。这显然不符合谨慎性原则要求。或许这也正是新的《企业会计制度》下多数人不愿采用“五五摊销法”的真正原因。
⑸ 成本费用的分摊方法
第一种,平均分摊法。把一定时间内发生的费用平均摊到每个产品的成本中,它使费用的发生比较稳定、平均。平均费用分摊法是抵消利润、减轻纳税的最佳选择。
只需生产经营者不是短期经营而是长期从事某—一种经营活动,那么将一段时期内(如1年)发生的各项费用进行最大限度的平均。
就可以将这段时期获得的利润进行最大限度的平均,这样就不会出现某个阶段利润额及纳税额过高的现象。
第二种,实际费用摊销法。根据实际发生的费用进行摊销,多则多摊,少则少摊,没有就不摊,任其自然,这样就达不到避税的目的。
第三种,不规则摊销法。根据经营者需要进行费用摊销,可能将一笔费用集中摊入某一产品成本中,也可能在另一批产品中一分钱费用也不摊。这种方法最为灵活。
企业如果运用得好,可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特别是当企业的经营不太稳定,造成利润每月差别很大时,该方法可以起到平衡的作用,利润高时多摊,利润低时少摊,从而有效地避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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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在进行费用分摊时应解决以下两个关键问题:
一是如何实现最小利润支付;
二是在费用摊入成本时如何使其实现最大摊入。
企业费用开支包括劳务费用开支、管理费用开支、福利费用开支、各项杂费开支等。其中,劳务和管理费用开支最为普通,也是企业费用开支中两项最主要的内容。
劳务费用开支和管理费用开支有多种标准,但最小最低的标准只有一个,即它是由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来决定的。
拿劳务费用开支来说,任何一个企业生产经营中都有一个劳务使用最佳状态点。在这个最佳点上,劳动力和各种人员配备使企业利益最大而劳务费用最省。
因此,寻找发现这一最佳结合状态点是使用费用均摊法的基础。
⑹ 低值易耗品摊销方法都有哪些
1、一次摊销法;
一次摊销法是指领用低值易耗品时,将其价值全部一次转入产品成本的方法。这种方法适用于价值低、使用期限短,或易于破损的物品如玻璃器皿等。
采用这种方法摊销低值易耗品价值时,其最高单价和适用品种必须严格控制,否则会影响各期产品成本负担,以及影响在用低值易耗品的管理。
2、分期摊销法;
分期摊销法是根据领用低值易耗品的原值和预计使用期限计算的每月平均摊销额,将其价值分月摊入产品成本的方法。摊销期一般不应超过一年。这种方法适用于期限较长、单位价值较高,或一次领用数量较多的低值易耗品。
3、五五摊销法;
五五摊销法亦称五成摊销法,就是在低值易耗品领用时先摊销其价值的50%(五成),报废时再摊销其价值的50%(扣除残值)的方法。
采用这种方法,低值易耗品报废以前在账面上一直保留其价值的一半,表明在使用中的低值易耗品占用着一部分资金,有利于对实物的使用进行管理,防止出现大量的账外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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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值易耗品费用的摊销分配:
低值易耗品费用的摊销分配,通常是通过编制“低值易耗品摊销分配表”。摊销分配时,应根据不同的使用部门、用途等记入“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等账户及其明细账户有关成本、费用项目。
对于企业投入生产经营时一次大量领用的低值易耗品,可作为待摊费用分期摊销。
如果采用一次摊销法或分期摊销法的企业,其低值易耗品是按计划成本进行核算的,到月终时应根据低值易耗品类别差异率,把计划成本调整为实际成本。
⑺ 待摊费用具体有哪几种摊销方法,什么时候什么费用算入待摊费用呢
摊销方法分一次摊销和五五摊销,分次摊销等,用的比较多的一般前两种。摊销期限在一年内的费用可计入该科目。建设厂房应该计入在建工程,工程完工结转到固定资产。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企业已经支出,但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不能全部计入当年损益,应当在以后年度内分期摊销,具体包括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及摊销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其他待摊费用。根据新会计准则规定,开办费和修理费均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其中开办费计入当期管理费用,修理费计入销售费用或管理费用(即修理费一律费用化)。其中开办费是指企业在筹建期间内所发生的费用,包括员工薪酬、办公费用、培训支出、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价值的借款费用等。摊销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待摊费用,都在本科目按规定进行摊销。其在资产负债表中的数额,反映的是企业各项尚未摊销完的长期待摊费用的摊余价值。
⑻ 多项选择:低值易耗品的摊销方法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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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值易耗品摊销有三种方法.1一次摊销法.2分次摊销法.3五五摊销法.
一次摊销法.一次摊销法是指在低值易耗品领用时,将其全部价值一次转入"管理费用__低值易耗品摊销'帐户的摊销方法.适用于价值较低,使用期短,一次领用不多的物品. 1.领用时 (1) 借:低值易耗品__在用 贷;低值易耗品在库 (2)借:管理费用__低值易耗摊销 贷:低值易耗品__在用 2.报废时,将报废的残料价值作为低值易耗品摊销的减少,冲减管理费用.
借:现金
贷:管理费用_低值易耗品摊销
分次摊销法.是指在低值易耗品领用时,按预计的使用时间,分次将平均价值摊入费用的摊销方法.这种摊销方法费用负担比较均衡,适用于单位价值较高,使用期限较长的物品.采用分次摊销法,在核算上,领用时将低值易耗品的实际成本全部转入"待摊费用”帐户,以后分期从"待摊费用”转入“管理费用——低值易耗品摊销”帐户。
领用时,借:低值易耗品——在用
贷:低值易耗品——在库
借:待摊费用——低值易耗品摊销
贷:低值易耗品——在用
摊销分录如下:
借:管理费用——低值易耗品摊销
贷:摊销费用——低值易耗品摊销
报废时,将摊余价值扣除残料的数额,作为报废低值易耗品的摊销额.
借:材料物资(残料价值)
管理费用__低值易耗品摊销(差额)
贷:待摊费用(摊余价值)
3.五五摊销法
五五摊销法即五成摊销法,是指在领用低值易耗品时摊销一半,废弃时再摊销一半的摊销方法。这种方法,计算简便,但在报废时的摊销额较大,均衡性较差。
领用时’
借:低值易耗品——在用
贷:低值易耗品——在库
借:管理费用——低值易耗品摊销
贷:低值易耗品——低值易耗品摊销
报废时,将报废的低值易耗品实际成本的50%,扣除残料价值后的差额计入管理费用。
借:材料物资(残料价值)
低值易耗品——低值易耗品摊销(已提摊销额)
管理费用——低值易耗品摊销(报废的低值易耗品实际成本的50%减去残料价值后的差额)
贷:低值易耗品——在用(报废的低值易耗品的实际成本)
⑼ 工具费用摊销常用方法的是
摘要 工具费用摊销常用方法的是一次性摊销法“ 五•五”摊销法 一次摊销法指在领用低值易耗品、周转材料、出租出借包装物等时,将其实际成本一次计入有关费用科目的一种方法。 详细解释: 低值易耗品、周转材料、包装物虽都归属材料一类,但它们都与一般消耗材料不同,能使用较长时期,理应将其损耗价值分次摊作费用。但对价值较低、使用期较短、容易损坏的低值易耗品 五•五摊销法就是在低值易耗品领用时摊销其一半价值,在报废时再摊销其另一半价值的方法。在这种方法下,为了核算在用低值易耗品和低值易耗品的摊余价值,应在“低值易耗品”总帐科目下,分设“在库低值易耗品”、 “在用低值易耗品” 和“低值易耗品摊销”三个二级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