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菌落总数食品检测标准
菌落总数是食品中重要的安全卫生指标,表示食品受细菌污染的程度。
1、膨化食品的落菌总数标准
依据国家强制性标准gb17401-2003《膨化食品卫生标准》规定,膨化食品的菌落总数应为≤10000cfu/g、大肠菌群应为≤90mpn/100g,超过国家标准规定可判断为不合格膨化食品。
2、固体饮料的落菌总数标准
依据国家强制性标准gb7101-2003《固体饮料卫生标准》规定,固体饮料产品的菌落总数应≤1000cfu/g;大肠菌群应≤90mpn/100g;霉菌应≤50cfu/g,超过国家标准规定可判断为不合格固体饮料。
3、糕点、面包、月饼的落菌总数标准
依据国家强制性标准gb7099-2003《糕点、面包卫生标准》规定,月饼产品中菌落总数不得超过1500cfu/g,大肠菌群不得超过30mpn/100g,霉菌计数不得超过100cfu/g;蛋糕生产的标准要求:菌落总数≤10000cfu/g,大肠菌群≤300mpn/100g,霉菌≤150cfu/g,超过国家标准规定可判断为不合格糕点类产品。
4、食醋的落菌总数标准
依据国家强制性标准gb2719-2003《食醋卫生标准》规定,食醋中菌落总数不得超过10000cfu/ml,超过国家标准规定可判断为不合格食醋。
5、冷冻饮品的落菌总数标准
依据国家强制性标准gb2759.1-2003《冷冻饮品卫生标准》规定,含淀粉或果类的冷冻饮品菌落总数应≤3000cfu/g,大肠菌群应≤100mpn/100g;含乳蛋的冷冻饮品的菌落总数应≤25000cfu/g,大肠菌群应≤450mpn/100g,超过国家标准规定可判断为不合格雪糕或冷饮。
6、饼干的落菌总数标准
依据国家强制性标准gb7100-2003《饼干卫生标准》规定,非夹心饼干的菌落总数不得超过750cfu/g,夹心饼干菌落总数不得超过2000cfu/g;饼干产品的霉菌计数不得超过50cfu/g,超过国家标准规定可判断为不合格饼干。
7、巴氏杀菌、灭菌乳的落菌总数标准
依据国家强制性标准gb19645-2005《巴氏杀菌、灭菌乳卫生标准》规定,灭菌乳菌落总数不得超过10cfu/g,大肠菌群不得超过3mpn/100g,超过国家标准规定可判断为不合格乳制品。
8、蜜饯的落菌总数标准
依据国家强制性标准gb14884-2003《蜜饯卫生标准》规定,蜜饯食品中菌落总数不得超过1000cfu/g;霉菌不得超过50cfu/g,超过国家标准规定可判断为不合格乳蜜饯产品。
❷ 食品卫生微生物检验菌落总数测定
上食品伙伴网查吧,一般不同产品检测有一定的差异但大体方法都是一样的!
.1 食品检样
3.2 培养基
平板计数培养基,无菌生理盐水
3.3 其它
无菌培养皿,无菌移液管,无菌不锈钢勺。
4 流程
5 步骤
5.1 取样、稀释和培养
5.1.1 以无菌操作取检样25g(或ml),放于225mL灭菌生理盐水的灭菌玻璃瓶内(瓶内预置适量的玻璃珠)或灭菌乳钵内,经充分振要或研磨制成1:10的均匀稀释液。固体检样在加入稀释液后,最好置灭菌均质器中以8000~10000r/min的速度处理1min,制成1:10的均匀稀释液。
5.1.2 用1ml灭菌吸管吸取1:10稀释液1ml,沿管壁徐徐注入含有9ml灭菌生理盐水的试管内,振摇试管混合均匀,制成1:100的稀释液。
5.1.3 另取1ml灭菌吸管,按上项操作顺序,制10倍递增稀释液,如此每递增稀释一次即换用1支10ml吸管。
5.1.4 根据标准要求或对污染情况的估计,选择2~3个适宜稀释度,分别在制作10倍递增稀释的同时,以吸取该稀释度的吸管移取1ml稀释液于灭菌平皿中,每个稀释度做两个平皿。
5.1.5 稀释液移入平皿后,将凉至46℃营养琼脂培养基注入平皿约15ml,并转动平皿,混合均匀。同时将营养琼脂培养基倾入加有1ml稀释液(不含样品)的灭菌平皿内作空白对照。
5.1.6 待琼脂凝固后,翻转平板,置36±1℃温箱内培养48±2h,取出计算平板内菌落数目,乘以稀释倍数,即得每克(每毫升)样品所含菌落总数。
5.2 菌落计数方法
作平皿菌落计数时,可用肉眼观察,必要时用放大镜检查,以防遗漏。在记下各平皿的菌落总数后,求出同稀释度的各平皿平均菌落数。到达规定培养时间,应立即计数。如果不能立即计数,应将平板放置于0-4℃,但不要超过24h。
5.3 菌落计数报告方法
5.3.1 平皿菌落数的选择
选取菌落数在30~300之间的平皿作为菌落总数测定标准。每一个稀释度应采用两个平皿平均数,其中一个平皿有较大片状菌落生长时,则不宜采用,而应以无片状菌落生长的平皿作为该稀释度的菌落数,若片状菌落不到平皿的一半,而其余一半中菌落分布又很均匀,则可以计算半个平皿后乘以2以代表全皿菌落数。
表1 稀释度选择及菌落数报告方式
2、不同稀释度的选择及报告方法
1)首先选择平均菌落数在30~300之间者进行计算,若只有一个稀释度的平均菌落数符合此范围时,则将该菌落数乘以稀释倍数报告之(见实例1)
2)若有两个稀释度,其生长的菌落数均在30~300之间,则视二者之比值来决定,若其比值小于2应报告两者的平均数(如实例2)。若大于2则报告其中稀释度较小的菌落总数(如实例3)。若等于2亦报告其中稀释度较小的菌落数(见实例4)。
3)若所有稀释度的平均菌落数均大于300,则应按稀释度最高的平均菌落数乘以稀释倍数报告之(见实例5)。
4)若所有稀释度的平均菌落数均小于30,则应以按稀释度最低的平均菌落数乘以稀释倍数报告之(见实例6)。
5)若所有稀释度的平均菌落数均不在30~300之间,则应以最接近30或300的平均菌落数乘以稀释倍数报告之,(见实例7)。
6)若所有稀释度的均无菌落生长,则以<1乘以稀释倍数报告之。
7)菌落计数的报告:菌落数在100以内时按实有数报告,大于100时,采用二位有效数字,在二位有效数字后面的数值,以四舍五入方法计算,为了缩短数字后面的零数也可用10的指数来表示。
稀释度选择及菌落总数报告方式
实例不同稀释度的平均菌落数 两个稀释度 菌落总数 报告方式
10-1 10-2 10-3 菌落数之比 (CFU/mL) (CFU/mL)
1 1365 164 20 — 16400 16000或1.6×104
2 2760 295 46 1.6 37750 38000或3.8×104
3 2890 271 60 2.2 27100 27000或2.7×104
4 150 30 8 2 1500 1500或1.5×104
5 多不可计 1650 513 — 513000 510000或5.1×104
6 27 11 5 — 270 270或2.7×104
7 多不可计 305 12 — 30500 31000或3.1×104
8 0 0 0 — < 1×10 < 1×10
❸ 食品中细菌总数和菌落总数是怎么样测定的
一、菌落总数介绍: 菌落是指细菌在固体培养基上生长繁殖而形成的能被肉眼识别的生长物,它是由数以万计相同的细菌集合而成。当样品被稀释到一定程度,与培养基混合,在一定培养条件下,每个能够生长繁殖的细菌细胞都可以在平板上形成一个可见的菌落。 菌落总数就是指在一定条件下(如需氧情况、营养条件、pH、培养温度和时间等)每克(每毫升)检样所生长出来的细菌菌落总数。按国家标准方法规定,即在需氧情况下,37℃培养48h,能在普通营养琼脂平板上生长的细菌菌落总数,所以厌氧或微需氧菌、有特殊营养要求的以及非嗜中温的细菌,由于现有条件不能满足其生理需求,故难以繁殖生长。因此菌落总数并不表示实际中的所有细菌总数,菌落总数并不能区分其中细菌的种类,所以有时被称为杂菌数,需氧菌数等。 菌落总数测定是用来判定食品被细菌污染的程度及卫生质量,它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以便对被检样品做出适当的卫生学评价。菌落总数的多少在一定程度上标志着食品卫生质量的优劣。 二、检验方法 菌落总数的测定,一般将被检样品制成几个不同的10倍递增稀释液,然后从每个稀释液中分别取出1mL置于灭菌平皿中与营养琼脂培养基混合,在一定温度下,培养一定时间后(一般为48小时),记录每个平皿中形成的菌落数量,依据稀释倍数,计算出每克(或每ml)原始样品中所含细菌菌落总数。 基本操作一般包括:样品的稀释--倾注平皿--培养48小时--计数报告。 国内外菌落总数测定方法基本一致,从检样处理、稀释、倾注平皿到计数报告无何明显不同,只是在某些具体要求方面稍有差别,如有的国家在样品稀释和倾注培养进,对吸管内液体的流速,稀释液的振荡幅度、时间和次数以及放置时间等均作了比较具体的规定。 检验方法参见: GB4789.2-9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 SN0168-92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行业标准 出口食品菌落计数》 三、说明 (一)样品的处理和稀释: 1.操作方法:以无菌操作取检样25g(或25ml),放于225mL灭菌生理盐水或其他稀释液的灭菌玻璃瓶内(瓶内预置适当数量的玻璃珠)或灭菌乳钵内,经充分振要或研磨制成1:10的均匀稀释液。 固体检样在加入稀释液后,最好置灭菌均质器中以8000~10000r/min的速度处理1min,制成1:10的均匀稀释液。 用1ml灭菌吸管吸取1:10稀释液1ml,沿管壁徐徐注入含有9ml灭菌生理盐水或其他稀释液的试管内,振摇试管混合均匀,制成1:100的稀释液。 另取1ml灭菌吸管,按上项操作顺序,制10倍递增稀释液,如此每递增稀释一次即换用1支1ml灭菌吸管。 2.无菌操作:操作中必须有“无菌操作”的概念,所用玻璃器皿必须是完全灭菌的,不得残留有细菌或抑菌物质。所用剪刀、镊子等器具也必须进行消毒处理。样品如果有包装,应用75%乙醇在包装开口处擦拭后取样。 操作应当在超净工作台或经过消毒处理的无菌室进行。琼脂平板在工作台暴露15分钟,每个平板不得超过15个菌落。 3.采样的代表性:如系固体样品,取样时不应集中一点,宜多采几个部位。固体样品必须经过均质或研磨,液体样品须经过振摇,以获得均匀稀释液。 4.样品稀释误差:为减少样品稀释误差,在连续递次稀释时,每一稀释液应充分振摇,使其均匀,同时每一稀释度应更换一支吸管。 在进行连续稀释时,应将吸管内液体沿管壁流入,勿使吸管尖端伸入稀释液内,以免吸管外部粘附的检液溶于其内。 为减少稀释误差,SN标准采用取10mL稀释液,注入90mL缓冲液中。 5.稀释液:样品稀释液主要是灭菌生理盐水,有的采用磷酸盐缓冲液(或0.1%蛋白胨水),后者对食品已受损伤的细菌细胞有一定的保护作用。如对含盐量较高的食品(如酱油)进行稀释,可以采用灭菌蒸馏水。 (二)倾注培养 1.操作方法:根据标准要求或对污染情况的估计,选择2~3个适宜稀释度,分别在制10倍递增稀释的同时,以吸取该稀释度的吸管移取1ml稀释液于灭菌平皿中,每个稀释度做两个平皿。 将凉至46℃营养琼脂培养基注入平皿约15ml,并转动平皿,混合均匀。同时将营养琼脂培养基倾入加有1ml稀释液(不含样品)的灭菌平皿内作空白对照。 待琼脂凝固后,翻转平板,置36±1℃温箱内培养48±2h,取出计算平板内菌落数目,乘以稀释倍数,即得每克(每毫升)样品所含菌落总数。 2.倾注用培养基应在46℃水浴内保温,温度过高会影响细菌生长,过低琼脂易于凝因而不能与菌液充分混匀。如无水浴,应以皮肤感受较热而不烫为宜。 倾注培养基的量规定不一,从12~20ml不等,一般以15ml较为适宜,平板过厚可影响观察,太薄又易于干裂。倾注时,培基底部如有沉淀物,应将底部弃去,以免与菌落混淆而影响计数观察。 3.为使菌落能在平板上均匀分布,检液加入平皿后,应尽快倾注培养基并旋转混匀,可正反两个方向旋转,检样从开始稀释到倾注最后一个平皿所用时间不宜超过20min,以防止细菌有所死亡或繁殖。。 4.培养温度一般为37℃(水产品的培养温度,由于其生活环境水温较低,故多采用30℃)。培养时间一般为48h,有些方法只要求24h的培养即可计数。培养箱应保持一定的湿度,琼脂平板培养48h后,培养基失重不应超过15%。 5.为了避免食品中的微小颗粒或培基中的杂质与细菌菌落发生混淆,不易分辨,可同时作一稀释液与琼脂培基混合的平板,不经培养,而于4℃环境中放置,以便计数时作对照观察。 在某些场合,为了防止食品颗粒与菌落混淆不清,可在营养琼脂中加入氯化三苯四氮唑(TTC),培养后菌落呈红色,易于分别。 (三)计数和报告 1.操作方法:培养到时间后,计数每个平板上的菌落数。可用肉眼观察,必要时用放大镜检查,以防遗漏。在记下各平板的菌落总数后,求出同稀释度的各平板平均菌落数,计算处原始样品中每克(或每ml)中的菌落数,进行报告。 2.到达规定培养时间,应立即计数。如果不能立即计数,应将平板放置于0-4℃,但不得超过24h。 3.计数时应选取菌落数在30~300之间的平板(SN标准要求为25~250个菌落),若有二个稀释度均在30~300之间时,按国家标准方法要求应以二者比值决定,比值小于或等于2取平均数,比值大于2则其较小数字(有的规定不考虑其比值大小,均以平均数报告)。 4.若所有稀释度均不在计数区间。如均大于300,则取最高稀释度的平均菌落数乘以稀释倍数报告之。如均小于30,则以最低稀释度的平均菌落数乘稀释倍数报告之。如菌落数有的大于300,有的又小于30,但均不在30~300之间,则应以最接近300或30的平均菌落数乘以稀释倍数报告之。如所有稀释度均无菌落生长,则应按小于1乘以最低稀释倍数报告之。有的规定对上述几种情况计算出的菌落数按估算值报告。 5.不同稀释度的菌落数应与稀释倍数成反比(同一稀释度的二个平板的菌落数应基本接近),即稀释倍数愈高菌落数愈少,稀释倍数愈低菌落数愈多。如出现逆反现象,则应视为检验中的差错(有的食品有时可能出现逆反现象,如酸性饮料等),不应作为检样计数报告的依据。 6.当平板上有链状菌落生长时,如呈链状生长的菌落之间无任何明显界限,则应作为一个菌落计,如存在有几条不同来源的链,则每条链均应按一个菌落计算,不要把链上生长的每一个菌落分开计数。如有片状菌落生长,该平板一般不宜采用,如片状菌落不到平板一半,而另一半又分布均匀,则可以半个平板的菌落数乘2代表全平板的菌落数。 7.当计数平板内的菌落数过多(即所有稀释度均大于300时),但分布很均匀,可取平板的一半或1/4计数。再乘以相应稀释倍数作为该平板的菌落数。 8.菌落数的报告,按国家标准方法规定菌落数在1~100时,按实有数字报告,如大于100时,则报告前面两位有效数字,第三位数按四舍五入计算。固体检样以克(g)为单位报告,液体检样以毫升(ml)为单位报告,表面涂擦则以平方厘米(cm2)报告。
❹ 食品中菌落总数测定的原理是什么
菌落总数为一般卫生状况指示菌,用以指示检品卫生状况及安全性。由于细菌个体是非常非常小的,难以观察得到也难以进行生化试验来验证其存在,所以一般是经过一定适宜条件的培养激励其快递增殖生长形成微生物菌落,以便于观察。由于是一定条件下培养的,所以菌落总数不等于细菌总数!
菌落是指细菌在固体培养基上生长繁殖而形成的能被肉眼识别的生长物,它是由数以万计相同的微生物集合而成。通常认为,食品中细菌数量越多,则食品的新鲜度越差,含有致病菌污染的可能性也越大,危害人体健康的几率也就越高。
❺ 如何判断食品中菌落总数合格,按gb 4789.2-2010测定
《GB 4789.22-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是食品菌落总数的测定方法,若要看检验结果是否合格,需要去查对应食品的微生物限量标准,低于标准算合格。
❻ 食品安全检验中细菌总数的测定有哪几中方法
现在一般是用平板计数法,以前的标准是用营养琼脂,新标准时用平板计数琼脂。还可以用快速测试纸检验。前者比较普遍。
❼ 食品中菌落总数的测定步骤主要为
菌落总数检测一般步骤为:
采样 — 样品制备与稀释 — 倒平板 — 涂布平板 — 倒置培养 — 菌落计数 — 计算菌落总数
样品制备,需要对样品进行均质,根据客户需要检测的样品不同。WIGGENS提供不同的均质设备,如均质机,拍打式均质器等;
样品的稀释,国标中采用1:10的十倍稀释方法,SOCOREX提供各种手动精密移液器,瓶口分液器,移液管控制器为液体操作提供了保证。
倒平板,使用的培养基为含有琼脂的固体培养基。培养基在配备的过程中需要经过煮沸和保温的步骤。WIGGENS红外加热磁力搅拌器,直接使用红外辐射方式进行加热,1L培养基只需要10分钟即可煮沸,极大节约了客户培养基制备时间。在倒平板之前,需要恒温培养基46±1 ℃, WIGGENS恒温水浴锅,可以为用户提供的温度控制和恒温条件;
涂布平板,培养基在培养皿中冷却成固态之后,将稀释后的样品用移液器取1mL,滴到培养基表面,用涂布棒涂匀。WIGGENS有专用的培养皿转盘,可以有效的将样品液均匀的涂布在培养基表面。
倒置培养,将涂布完毕的平板,放入恒温培养箱中进行培养,一般培养时间约为48h。WIGGENS恒温培养箱内容积50-140L各种规格的台式及落地式培养箱,先进的设计及数据接口,可以直接通过电脑编程控制及信息处理,非常适合规范化培养要求。
菌落数计算,经过48小时的培养之后,在培养基表面会长出菌斑,每个菌斑代表一个微生物。一般在培养皿中菌落数为30-300个之间,为有效菌落数。低于30个,会因为样本量不足,随机性大;超过300个,会因为菌落数太多,过于密集产生菌斑重叠等现象,不利于准确计数。WIGGENS菌落计数器,是带有非闪烁式环形光源,放大镜,压力传感器,计数笔等,可以让使用者轻松计数。
计算菌落总数,培养皿中的菌落数需要通过公式换算。 WIGGENS菌落计数器,配套软件可以直接通过压力传感器进行培养皿中菌落计数,通过软件内嵌程序直接计算出被检测样品中菌落总数。
❽ 菌落总数的检验方法
菌落总数的测定,一般将被检样品制成几个不同的10倍递增稀释液,然后从每个稀释液中分别取出1mL置于灭菌平皿中与营养琼脂培养基混合,在一定温度下,培养一定时间后(一般为48小时),记录每个平皿中形成的菌落数量,依据稀释倍数,计算出每克(或每ml)原始样品中所含细菌菌落总数。
基本操作一般包括:样品的稀释--倾注平皿--培养48小时--计数报告。
国内外菌落总数测定方法基本一致,从检样处理、稀释、倾注平皿到计数报告无何明显不同,只是在某些具体要求方面稍有差别,如有的国家在样品稀释和倾注培养进,对吸管内液体的流速,稀释液的振荡幅度、时间和次数以及放置时间等均作了比较具体的规定。
检验方法参见:
GB4789.2-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
❾ 检测食品化验菌落总数的实验步骤更原理
其实菌落总数和大肠菌的测定方法、步骤都差不多,只是一个是用培养皿一个是用试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