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警察执法问题
现在讲证据,必须如此.如果是危及公民生命安全,就应马上制止.
本人非公职人员
② 如何从法的价值这一方面讨论一些警察用简单粗暴的方法执法
一律劝返”是否合法?如何看待执法简单粗暴?“发国难财”该如何严惩?研发疫苗,法律有哪些促进措施?……3月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有关部门负责人再次发声。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
防控疫情不能用“一律劝返”等简单粗暴手段
为了防止疫情扩散,一些地方采取了“一律劝返”“锁死家门”等防控措施,引发了争议。这些措施有没有法律依据?
“这些措施超出必要和限度,影响公民的合法权益和经济社会的正常运行,既不合法,也不合理。”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研究室主任臧铁伟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各地采取疫情防控措施,要根据当地疫情发展状况因应施策、分类指导,不宜采取对外地人员“一律劝返”、对被隔离居民“锁死家门”等一刀切措施。
臧铁伟表示,依法防控疫情,关键就是采取的疫情防控举措,必须主体适格、手段合法、措施适度。对此,我国相关法律法规都有具体规定。
——所谓主体适格,就是有关防控举措只能由履行统一领导职责的人民政府等法定主体依法决定和实施,下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服从上级人民政府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
——所谓手段合法,就是要统筹把握好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正常运行、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的关系,不能采取“锁死家门”“一律劝返”等简单粗暴手段来对疫情进行“硬隔离”。
——所谓措施适度,就是采取的疫情防控措施,一定要与疫情可能造成的社会危害的性质、程度和范围相适应;有多种措施可供选择的,应当选择有利于最大程度地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益的措施,不得超出必要限度。
臧铁伟说,对公民实施隔离的,在隔离期间,实施隔离措施的人民政府还应当对被隔离人员提供生活保障。对于未经批准擅自采取的非法防控措施,要坚决予以纠正;侵害公民合法权益的,要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不得擅自采取封门等硬性隔离措施封闭村庄、小区,不得擅自采取锁门、封堵通道等粗暴方式实施居家隔离硬管控;除依法应当采取隔离治疗或者医学观察措施的人员外,不得限制其他已采取防护措施并配合接受体温检测的业主或者租户返家。”臧铁伟说,在充分研判疫情发展趋势、妥善采取防护措施的前提下,各地方要依法审慎决策,坚决防止有关防控措施“简单化”“一刀切”,尽可能减少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带来的不便影响,为尽快恢复正常社会秩序和生产经营创造条件。(新华社记者 罗沙、陈菲)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
擅自断路行为必须坚决依法纠正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有的地方为了防控疫情,限行设卡、封村断路,导致农产品运不出去,城里吃不上新鲜水果蔬菜,农民的生计也受到影响。如何看待这样的行为?我国法律是否有针对性的规定?
对此,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研究室主任臧铁伟表示,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等法定机关在疫情发生时可以依法采取交通管制、交通卫生检疫、封锁疫区等防控措施。近期,有少数地方为了防控疫情采取了限行设卡、封村封路等措施,本意是为了防止疫情传播,客观上也起到了一定效果。但需要强调的是,对于疫情防控措施,一定要依法审慎,不得擅自行动。
“比如,对于擅自断路的行为必须坚决依法纠正。”臧铁伟指出,公路是一个国家的“血管”,关系国计民生、千家万户。保持公路安全畅通,对于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稳定意义重大。根据法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挖掘公路、破坏相关设施。对擅自挖掘公路、破坏相关设施的行为,有关部门应当及时予以纠正,尽快恢复交通秩序。
他表示,各地方要根据实际情况,避免“一刀切”的防控措施妨害道路交通,阻碍农产品以及患者所需的食品药品和医用物资及时运输供应保障,对经济社会运行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产生不利影响。特别是目前已初步呈现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生产生活秩序加快恢复的态势,各地方要科学研判、分类施策,引导村庄及时解封撤卡,尽快恢复正常交通秩序和生产生活秩序。如确有必要采取设卡封村方式防控疫情的,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由法定机关依法审慎采取。
“总之,各地方都要按照党中央的要求,坚持‘全国一盘棋’,依法、科学防控疫情,统筹处理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关系,及时制止违法行为,不做以邻为壑、损人利己的事情。”臧铁伟说。(新华社记者 陈菲、罗沙
③ 警察执法的正规流程
法律分析:警察办案流程主要分为四个部分,首先要有行为人报案,然后公安机关审查符合事实的,就会进行立案,然后派出警察去对案件进行侦查,最后破案。
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六十六条 公安机关对于公民扭送、报案、控告、举报或者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的;都应当立即接受,问明情况,并制作笔录,经核对无误后,由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自动投案人签名、捺指印。必要时,应当录音或者录像。
④ 如何用最简单的方法督促警察办案
如果你报案后,案单位不积极侦查,行政不作为,你可以向其上级公安机关纪检部门或者检察院投诉,要求他们说明理由,如果你有明确的线索,而案单位麻木不仁,致使犯罪嫌疑人逃跑,其行为涉嫌渎职罪,你还可以要求检察院追究其刑事责任。
⑤ 交警在执法过程中有什么好的方法
1.)取决于你的工作能力.与各种人(包括你讲的蛮不讲理的人)打交道是一个基本功. 最佳的方法是仍
能微笑执法,以理服人,像报纸上报道的杭州十大交警察,都是这方面的典范.不过这需要非常强大的内心.一般人心情总有起伏的. 2.)如果上述方法还不奏效(这样比例应该很小了),如果边上有同事,让他一起过来一下,直接下处罚通知单.也让他作个证. 一般路口也有监控的. 再不行,如果对方再胡闹,可以直接呼叫110介入. 不过以上办法,难免需要承受一些委屈. 对你的工作能力要求很高. 而且自己身子也要正.
⑥ 一个警察可以执法吗
法律分析:正常办案一般是2个人执法 (其中一人可以是协警),但是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单独执法,比如简单的治安案件,可适用简易程序的,可以只有一人。又或者紧急情况下也可以1人处理。而交通警察其实大多数情况下也是一个人执法的。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 第四十四条 制发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实施:
(一)口头告知违法行为人违法行为的基本事实;
(二)听取违法行为人的陈述和申辩,违法行为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应当采纳;
(三)制作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并通知当事人在十五日内接受处理;
(四)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应当由违法行为人签名、交通警察签名或者盖章,并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印章;当事人拒绝签名的,交通警察应当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上注明;
(五)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应当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拒收的,由交通警察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上注明,即为送达。
交通警察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将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报所属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
⑦ 请问大家,警察可以这样执法吗
录象还有吗?
去检举他们
或者狠点,做点剪辑,发到网上,再给电视台打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