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工业危险固废检测的判定标准是多少
固废是生活消费中所产生的固态已经半固态的废弃物,也可以理解为垃圾,固废包括一般固废和危险固废。危险固废是一种危害性大的固废,我国目前环境问题很不乐观,危险固废不仅会对环境造成恶劣的影响,而且渗出来的废水流入到地下还会对地下水造成破坏,那么危险固废检测判定标准是什么?
以下是国联质检危险固废检测判定标准:
腐蚀性鉴别 ——GB5085.1—2007
急性毒性初筛 ——GB5085.2—1996
浸出毒性鉴别 ——GB5085.3—1996
腐蚀性鉴别 ——GB5085.1—2007
有机汞——GB/T14204
汞及其化合物——GB/T15555.1
铅——GB/T155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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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国标,由国家制定的标准。
Ⅱ 危险固废检测怎么鉴别
危险固废检测鉴别:
1、标准适用范围
适用于任何生产、生活或其他活动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的反应性鉴别。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GB5085的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19452氧化性危险货物危险特性检验安全规范
GB19455民用爆炸品危险货物危险特性检验安全规范
GB19521.4-2004遇水放出易燃气体危险货物危险特性检验安全规范
GB19521.12有机过氧化物危险货物危险特性检验安全规范
HJ/T298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
3、危险废物反应性鉴别标准
符合下列任何条件之一的固体废物,属于反应性危险废物。
3.1.具有爆炸性质x888.co
常温常压下不稳定,在无引爆条件下,易发生剧烈变化;
标准温度和压力下(25℃,101.3kPa),易发生爆轰或爆炸性分解反应;
受强起爆剂作用或在封闭条件下加热,能发生爆轰或爆炸反应。
3.2与水或酸接触产生易燃气体或有毒气体
与水混合发生剧烈化学反应,并放出大量易燃气体和热量;
与水混合能产生足以危害人体健康或环境的有毒气体、蒸气或烟雾;
在酸性条件下,每千克含氰化物废物分解产生≥250mg氰化氢气体,或者每千克含硫化物废物分解产生≥500mg硫化氢气体。
3.3废弃氧化剂或有机过氧化物
极易引起燃烧或爆炸的废弃氧化剂;
对热、震动或摩擦极为敏感的含过氧基的废弃有机过氧化物。
4、危险废物反应性鉴别实验方法
采样点和采样方法按照HJ/T298规定进行。
5、危险废物鉴别及检测能进行的危险废物鉴定工作
5.1危废鉴定类型
污泥、污水、废液、废渣、煤渣、矿渣、有机溶剂废物、废矿物油、废乳化液、有机树脂类废物、焚烧处置残渣、含铜废物、含锌废物、含镉废物、含铅废物、无机氟化物废物、废酸、废碱、有机氰化物废物、废有机溶剂、含镍废物、有色金属冶炼残渣等。
5.2危险废物鉴定范围
腐蚀性鉴定、易燃性鉴定、反应性鉴定、浸出毒性鉴定、急性毒性初筛鉴定、毒性物质含量鉴定。
6、我国对危险废物属性鉴别的相关法律法规
6.1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固体废弃物环境管理的通知》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修订)》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
《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关于实施危险废物处置收费制度促进危险废物处置产业化的通知》
《关于加强工业危险废物转移管理的通知》
《关于组织推行工业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制度的通知》
《关于规范危险废物鉴别管理程序的通知》
《关于污(废)水处理设施产生污泥危险特性鉴别有关意见的函》
6.2危险废物鉴别标准、规范文件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固体废物鉴别导则(试行)》
《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范围》(HJ/T298-2007)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5085.7-2007)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毒性物质含量鉴别》(GB5085.6-2007)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反应物鉴别》(GB5085.5-2007)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易燃性鉴别》(GB5085.4-2007)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GB5085.3-2007)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急性毒性初筛》(GB5085.2-2007)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腐蚀性鉴别》(GB5085.1-2007)
《工业固体废物采样制样技术规范》(HJ/T20-1998)
Ⅲ 危险固废检测的方法是什么
固体废弃物检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土壤 水分、pH值、有机质、金属元素全量(铅、镉、铬、铜、锌、镍、砷、汞等)、和金属元素有效态分析(有效铁、有效锌等)、氮素(全氮、水解性氮、铵态氮、硝态氮);
二,污泥 挥发酚、矿物油、金属元素、总氮、总磷等;
三,固体废物及固体废物浸出液毒性检测:腐蚀性、重金属元素(铅、镉、砷、汞、六价铬、银、铜、锌、镍等)、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多环芳烃、邻苯二甲酸酯、农药残留等。
固废检测评价机构对企业提交的资料进行完整性和准确性审查,对企业生产过程与提交资料的一致性进行现场核查,确定综合利用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和数量 ,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机构(以下简称评价机构)依据统一的国家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开展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
固废检测单位:
中科检测
开展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的企业应向评价机构提交以下资料:
(一)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企业近两年生产经营情况说明(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基本情况、经营规模、综合利用工业固体废物种类、产品产量、年产值等);
(三)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采购(或接收)、消耗、库存及产品生产、出库、外销的相关报表;
(四)工业固体废物原料掺量证明材料;
(五)产品标准及工艺技术说明;
(六)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七)质量、环境管理体系,物质计量统计体系等相关管理体系建设情况;
(八)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
固废检测报价
根据省环保厅固废管理中心数据显示,2017年,全省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申报企业8372家,申报年产生量5845.2万吨,综合利用量4848.4万吨,利用率82.9%,处置量664.2万吨,处置率为11.4%,贮存量1.49万吨。
产生量最大的5个城市为韶关、湛江、阳江、广州和东莞,分别占全省产生总量的13.3%,13.1%、8.5%、8.3%和8%。
废物类型以粉煤灰、冶炼废渣、炉渣、煤矸石、尾矿和其他废物为主,分别占产生总量的27.1%、19.4%、17.2%、11.2%、10.1%和15%。
粉煤灰、冶炼废渣、其他废物、炉渣综合利用率较高,分别达92.9%、98.9%、84.2%和77.5%,尾矿主要来源于韶关大宝山矿业、云浮云硫矿业、梅州金雁铜业、河源大顶矿业和韶关凡口铅锌矿等矿企,综合利用率较低,仅37%,仍有待进一步提高。
企业自愿开展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56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补充的通知》(财税〔2009〕163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及劳务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15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享受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优惠政策的纳税人执行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通知》(财税〔2013〕23号)同时废止。
哪些企业可以申请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
一、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二、销售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不属于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禁止类、限制类项目。
三、销售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不属于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综合名录》中的“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或者重污染工艺。
四、综合利用的资源,属于环境保护部《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列明的危险废物的,应当取得省级及以上环境保护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且许可经营范围包括该危险废物的利用。
五、纳税信用等级不属于税务机关评定的C级或D级。
Ⅳ 固体废弃物都检测哪些指标固废检测标准是什么!
固体废弃物检测指标跟固体废弃物的产生类型有关系,按照固体废物产生的原因,可将其分为以下四类:
(一)工业固体废物,工业固体废物是在工业生产和加工过程中产生的,排入环境的各种废渣、污泥、粉尘等。
(二)危险固体废物,危险固体废物特指有害废物,具有易燃性、腐蚀性、反应性、传染性、毒性、放射性等特性,产生于各种有危险废物产物的生产企业。
(三)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
(四)城市生活垃圾,城市工业废渣指工业生产过程排出的采矿废石,选矿尾矿、燃料废渣、冶炼及化工过程废渣等。
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鉴别通常有以下检测指标:镉、铜、汞、总砷、硒、铍、镍、钴、pH值、氰化物、氟化物、浸出毒性、六价铬、铅、银、锌等。
固体废弃物检测鉴别主要标准及规范
GB5085.1-2007《危险废物鉴别标准腐蚀性鉴别》
GB5085.2-2007《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急性毒性初筛》
GB5085.3-2007《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
GB5085.4-2007《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易燃性鉴别》
GB5085.5-2007《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反应性鉴别》
GB5085.6-2007《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毒性物质含量鉴别》
GB5085.7-2007《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
HJ/T298-2007《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
固体废弃物检测鉴定需要在有CMA资质和危险废弃物鉴定评价资质进行,证书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