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检查寨卡病毒多少钱
寨卡病毒通过蚊虫叮咬在人和动物间传播,症状比较轻,大家知道如何检测寨卡病毒吗检测寨卡病毒的标准检测方法是对样本进行PCR,分析样本中的病毒RNA探针是否存在,虽然这种方法能很好的检测到病毒,但是病原体的RNA很快就会被降解掉,在患者把样品送入临床时,病毒也许已经消失,或者只能抓住它的尾巴了,这超过了检测时间限制,患者的血清中混有病毒,几天时间里研究人员观察病毒是否会感染培养基,如果没有,那么病毒就已经被血清中的抗体中和了,这表明患者曾经接触过寨卡病毒,下面具体的了解一下检查寨卡病毒多少钱吧
检 验检疫部门提醒市民,赴疫区国家旅行、工作,要谨防蚊虫叮咬。由于寨卡病毒被认为与婴儿小头症有关,建议育龄妇女、准备怀孕的女性和孕妇,尽量避免前往疫区国。同时,有疫区国旅行史的旅客归国时,如有发热、头痛、肌肉和关节痛及皮疹等症状者,出入境时应主动向检验检疫机构口头申报,接受寨卡病毒官方免费检 测服务。
据介绍,随着天气转暖,蚊虫活动逐渐增加,为防止输入性寨卡病毒造成本土二次暴发,检验检疫部门已在温州机场开展伊蚊监测和伊蚊滋生地环境改造工作。同时,积极配合市爱卫办开展灭蚊行动,一旦发现蚊虫密度超过国家标准,立即采取防控措施,严保口岸安全。
美 洲(31个):阿鲁巴、博内尔、巴巴多斯、玻利维亚、巴西、哥伦比亚、哥斯达黎加、库拉索岛、多米尼加共和国、厄瓜多爾尔尔、萨尔瓦多、法属圭亚那、瓜德罗普、危地马拉、圭亚那、海地、洪都拉斯、牙买加、马提尼克岛、墨西哥、尼加拉瓜、巴拿马、巴拉圭、波多黎各、法属圣马丁、荷属圣马丁、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 斯、苏里南、美属维尔京群岛、委内瑞拉、特立尼达和多巴哥
大洋洲(6个):美属萨摩亚、萨摩亚、所罗门群岛、马绍尔群岛、汤加、瓦努阿图
亚洲(2个):马尔代夫、泰国
非洲(1个):佛得角
通过小编的介绍,为了防止这种病毒的大面积流行,去过疫区的人在我因可以免费检测,如果大家还想了解更多关于寨卡病毒的知识,那就继续关注传染病安全知识库中的内容吧。
2. 寨卡zika病毒病的防控指南
寨卡病毒病(Zika Virus Disease)是由寨卡病毒(Zika Virus)引起并通过蚊媒传播的一种自限性急性疾病。寨卡病毒于1947年首次在乌干达从恒河猴体内被发现,1952年在乌干达和坦桑尼亚的人体中分离到。2007年以前,全球仅报告14例寨卡病毒病散发病例,2007年首次在太平洋岛国密克罗尼西亚的雅普岛发现寨卡病毒暴发疫情,其后发现寨卡病毒感染病例和暴发疫情的国家及地区有增加趋势。2015年5月,巴西报告首例寨卡病毒病病例,截至2016年1月底,巴西等24个美洲国家和地区报告本地感染病例。同时,欧洲、北美等地的多个国家报告发现输入性病例,我国台湾也报告1例来自泰国的输入性病例。在寨卡病毒疫情发生时,巴西等国新生儿小头畸形病例数显着增加,现有证据提示,新生儿小头畸形可能与孕妇寨卡病毒感染有关。疫情的快速蔓延以及与小头畸形之间的可能因果关系,引起了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
我国南方部分地区存在可传播寨卡病毒的媒介伊蚊,近年来与之传播方式相似的登革热输入性疫情持续增多,并在南方部分省份引起了较大规模的暴发疫情。随着与相关国家或地区人员往来的日益密切,我国存在寨卡病毒输入风险。特别是我国南方地区夏秋季节伊蚊密度较高,一旦有病例输入,不排除在局部地区发生本地传播扩散的可能。为指导各地做好寨卡病毒病的预防控制工作,特制定本防控方案。
一、疾病概述
(一)病原学。
寨卡病毒属黄病毒科(Flaviviridae)黄病毒属(Flavivirus),呈球形,直径约为40-70nm,有包膜。基因组为单股正链RNA,长度约为10、8Kb,分为亚洲型和非洲型两个基因型,目前在南美地区流行的病毒为亚洲型。寨卡病毒与同为黄病毒属的登革病毒、黄热病毒及西尼罗病毒等存在较强的血清学交叉反应。病毒可在蚊源细胞(C6/36)、哺乳动物细胞(Vero)等细胞中培养繁殖并产生病变。
寨卡病毒的抵抗力不详,但黄病毒属的病毒一般不耐酸、不耐热,60℃30分钟可灭活,70%乙醇、1%次氯酸钠、脂溶剂、过氧乙酸等消毒剂及紫外照射均可灭活。
(二)流行病学。
1、传染源和传播媒介
(1)传染源:患者、隐性感染者和感染寨卡病毒的非人灵长类动物是该病的可能传染源。
(2)传播媒介:埃及伊蚊为寨卡病毒主要传播媒介,白纹伊蚊、非洲伊蚊、黄头伊蚊等多种伊蚊属蚊虫也可能传播该病毒。
根据监测,我国与传播寨卡病毒有关的伊蚊种类主要为埃及伊蚊和白纹伊蚊,其中埃及伊蚊主要分布于海南省、广东雷州半岛以及云南省的西双版纳州、德宏州、临沧市等地区;白纹伊蚊则广泛分布于我国河北、山西、陕西以南的广大区域。
2、传播途径
(1)蚊媒传播为寨卡病毒的主要传播途径。蚊媒叮咬寨卡病毒感染者而被感染,其后再通过叮咬的方式将病毒传染给其他人。
(2)人与人之间的传播。
母婴传播:曾自孕妇胎盘中检测出寨卡病毒,提示寨卡病毒可通过胎盘由母亲传染给胎儿。此外,有寨卡病毒血症的孕妇,可能会在分娩过程中将寨卡病毒传播给新生儿。在乳汁中曾检测到寨卡病毒核酸,但尚无寨卡病毒通过哺乳感染新生儿的报道。
血液传播和性传播:寨卡病毒有可能通过输血或性接触进行传播。截至目前,已各报告1例可能通过输血传播和性接触传播的病例。
3、人群易感性
包括孕妇在内的各类人群对寨卡病毒普遍易感。曾感染过寨卡病毒的人可能对再次感染具有免疫力。
4、潜伏期和传染期
(1)潜伏期:目前该病的潜伏期尚不清楚,有限资料提示可能为3~12天。
(2)传染期:患者的传染期尚不清楚,有研究表明患者早期产生病毒血症,并具备传染性。
5、地区分布
寨卡病毒病目前主要流行于美洲、非洲、东南亚和太平洋岛国等国家和地区。
(1)2014年之前地区分布
从1947年病毒被发现至2007年以前,寨卡病毒病主要表现为散发,被证实的人类感染病例仅14例。
2007年4-7月,太平洋岛国密克罗尼西亚的雅普岛出现185例发热、头痛、皮疹、结膜炎和关节痛等症状的患者,其中49例确诊为寨卡病毒感染,无重症或死亡病例。之后的数年中,东南亚地区的泰国、柬埔寨、印度尼西亚和新喀里多尼亚相继有散发病例的报告。
2013年-2014年,位于南太平洋的法属波利尼西亚发生寨卡病毒暴发疫情,报告病例约10,000例,其中70例为重症病例,包括神经系统疾病(格林-巴利综合征、脑膜脑炎)或自身免疫性疾病(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白血球减少症)的并发症。
(2)2015年以来地区分布
2015年5月,巴西报告首例确诊的寨卡病毒感染病例,截至2016年1月底,美洲已有24个国家和地区相继报告寨卡病毒本地感染病例,包括:哥伦比亚、巴西、玻利维亚、巴巴多斯、库拉索岛、多米尼加、厄瓜多爾尔尔、萨尔瓦多、法属圭亚那、瓜德罗普岛、危地马拉、圭亚那、洪都拉斯、墨西哥、马提尼克岛、尼加拉瓜、海地、圣马丁、波多黎各、巴拉圭、巴拿马、苏里南、美属维尔京群岛、委内瑞拉。
2015年以来,北美的美国、加拿大,亚洲的中国台湾,欧洲的丹麦、芬兰、德国、意大利、葡萄牙、荷兰、西班牙、瑞典、英国、瑞士等国家和地区,均发现寨卡病毒输入病例。
至今我国大陆及港澳地区尚无寨卡病毒病病例的报道。
6、发病季节特点
发病季节与当地的媒介伊蚊季节消长有关,疫情高峰多出现在夏秋季。在热带和亚热带地区,寨卡病毒病一年四季均可发病。
(三)临床表现。
临床症状包括发热、皮疹(多为斑丘疹)、关节痛、肌肉痛、结膜炎等。感染寨卡病毒后,约80的人为隐性感染,仅有20的人出现上述临床症状,一般持续2-7天后自愈,重症和死亡病例少见。
寨卡病毒感染可能导致少数人出现神经系统和自身免疫系统并发症,孕妇感染后可能会导致新生儿小头畸形。
二、诊断、报告和治疗
(一)诊断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按照《寨卡病毒病诊疗方案》做好相关病例的诊断工作。诊断时应注意与登革热、基孔肯雅热等疾病进行鉴别。
各省份发现的首例寨卡病毒感染病例的确诊,应由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检测复核后予以确认。重症病例、死亡病例以及暴发疫情的指示病例和首发病例标本均应送至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进行复核检测。
(二)报告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发现寨卡病毒病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例或确诊病例时,应于24小时内通过国家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系统进行网络直报,报告疾病类别选择“其它传染病中的寨卡病毒病”,如为输入性病例须在备注栏注明来源地区,统一格式为“境外输入/X国家或地区”或“境内输入/X省X市X县”。
各县(区)内出现首例病例,暂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要求在2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报告,并同时通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管理系统进行网络报告。接到报告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在2小时内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报告。
(三)治疗
本病一般为自限性疾病,目前尚无针对该病的特异性抗病毒药物,临床上主要采取对症治疗。
三、实验室检测
按照《寨卡病毒实验室检测技术方案》(附录1)进行病例和蚊媒标本的采集、包装、运送和实验室检测。
寨卡病毒病的检测方法包括病毒核酸检测、IgM抗体检测、中和抗体检测和病毒分离等。寨卡病毒与黄病毒属其他病毒具有较强的血清学交叉反应,目前主要采用病毒核酸检测。
开展蚊媒寨卡病毒检测时,对捕获的伊蚊成蚊或幼虫进行病毒核酸检测。
寨卡病毒在我国归属于三类病原体,应在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BSL-2)开展实验室检测。应按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要求,做好生物安全防护工作。
四、流行病学调查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接到病例报告后,应立即组织专业人员开展调查,分析感染来源,搜索可疑病例,评估进一步发生感染和流行的风险。
发现本地感染病例时,应开展病例的主动搜索以及蚊媒应急监测,分析疫情动态,评估流行趋势,及时提出有针对性的控制措施。
对所有散发病例及暴发疫情的指示病例、首发病例、重症、死亡病例,以及因查明疫情性质和波及范围需要而确定的调查对象,均按照《寨卡病毒病流行病学个案调查表》(附录2)进行详细个案调查。疫情性质确定后发生的后续病例可使用“寨卡病毒病入户调查登记表”(附录3)收集简要流行病学信息。
五、预防与控制措施
(一)预防输入。
1、关注国际疫情动态
密切追踪寨卡病毒病国际疫情进展信息,动态开展风险评估,为制定和调整本地防控策略与措施提供依据。
2、根据需要发布旅行健康提示
各地卫生计生部门协助外交、商务、旅游及出入境检验检疫等部门做好前往寨卡病毒病流行区旅行者和海外中国公民的宣传教育和健康提示。
3、做好口岸卫生检疫
卫生检疫部门一旦发现疑似病例,应及时通报卫生计生部门,共同做好疫情调查和处置。
(二)病例监测与管理。
1、病例监测与早期发现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发现发热、皮疹、肌肉关节痛的患者,应注意了解患者的流行病学史(流行地区旅行史),考虑本病的可能,并及时采样送检。此外,对于新生儿出现小头畸形的产妇,如有可疑流行病学史,也需考虑寨卡病毒感染的可能。
2、流行病学调查
对相关病例进行个案调查,重点调查病人发病前2周的活动史,查明可疑感染地点,寻找感染来源;同时调查发病后一周的活动史,开展病例搜索,评估发生感染和流行的风险。
3、病例搜索
对于输入病例,应详细追查旅行史,重点在与其共同出行的人员中搜索。如病例从入境至发病后1周曾在本县(区)活动,还应在其生活、工作区域搜索可疑病例。
在出现本地感染散发病例时,以病例住所或与其相邻的若干户、病例的工作地点等活动场所为中心,参考伊蚊活动范围划定半径200米之内空间范围为核心区,1例感染者可划定多个核心区,在核心区内搜索病例。可根据城区或乡村不同建筑类型,推测伊蚊活动范围,适当扩大或缩小搜索半径。
4、病例管理
对急性期病例必须采取防蚊隔离措施,防蚊隔离期限从发病日起不少于7天,且应持续到发热症状消退。重症病例应住院治疗。
医疗卫生人员在开展诊疗及流行病学调查时,应采取标准防护。在做好病例管理和一般院内感染控制措施的基础上,医疗机构应落实防蚊灭蚊措施,防止院内传播。
(三)媒介监测与控制。
有媒介分布地区,除做好上述工作外,还需做好媒介监测与控制工作。
1、日常监测与控制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领导并组织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以社区为基础的伊蚊密度监测,包括伊蚊种类、密度、季节消长等。日常监测范围、方法及频次要求同登革热,可参照《登革热媒介伊蚊监测指南》中的常规监测进行。
当发现媒介伊蚊布雷图指数及诱蚊诱卵器指数超过20时,应及时提请当地政府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清除室内外各种媒介伊蚊的孳生地及开展预防性灭蚊运动,降低伊蚊密度,以降低或消除寨卡病毒病等蚊传疾病的暴发风险。
2、应急监测与控制
在伊蚊活动季节发现输入或本地感染寨卡病毒病病例时,应启动应急监测。媒介伊蚊应急监测区域、方法及频次要求同登革热,可参照《登革热媒介伊蚊监测指南》中的应急监测进行。
当有寨卡病毒病病例出现且以疫点为圆心200米半径范围内布雷图指数或诱蚊诱卵指数≥5、警戒区(核心区外展200米半径范围)≥10时,或布雷图指数或诱蚊诱卵器指数大于20时,应启动应急媒介伊蚊控制。
媒介伊蚊应急控制要点包括:做好社区动员,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做好蚊虫孳生地清理工作;教育群众做好个人防护;采取精确的疫点应急成蚊杀灭等,通过综合性的媒介伊蚊防控措施,尽快将布雷图指数或诱蚊诱卵器指数控制在5以下。
(四)宣传与沟通。
存在流行风险的地区应采取多种有效形式,以通俗易懂的方式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宣传要点包括:寨卡病毒病由伊蚊(俗称花斑蚊或花蚊子)叮咬传播;伊蚊在水缸、水盆、轮胎、花盆、花瓶等积水容器中繁殖;清除积水、翻盆倒罐,清除蚊虫孳生地可以预防寨卡病毒病流行;在发生疫情的地区要穿长袖衣裤,在身体裸露部位涂抹防蚊水、使用驱蚊剂或使用蚊帐、防蚊网等防止蚊虫叮咬。
除一般旅行健康提示外,应提醒孕妇及计划怀孕的女性谨慎前往寨卡病毒病流行的国家或地区,如确需赴这些国家或地区时,应严格做好个人防护措施,防止蚊虫叮咬。若怀疑可能感染寨卡病毒时,应及时就医,主动报告旅行史,并接受医学随访。
(五)培训和实验室能力建设。
1、强化医务人员培训,提高疾病识别能力
开展医务人员诊疗知识培训,提高疾病诊断与识别能力。重点地区应在每年流行季节前,结合登革热、基孔肯雅热的防控工作开展基层医务人员寨卡病毒病相关知识的强化培训,增强对寨卡病毒病的认识,及时发现和报告疑似寨卡病毒感染病例。
2、建立寨卡病毒检测能力
建立和逐步推广寨卡病毒的实验室检测技术。各省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尽快建立实验室检测的相关技术和方法,做好实验室技术和试剂储备,逐步提高基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该病的实验室检测能力,以应对可能发生的疫情。
3. 寨卡病毒病发后有什么症状如何通过症状辨别寨卡病毒
寨卡病毒是一种传播迅速,危害极大的病毒,感染这种病毒后会有3-12天的潜伏期,之后就会出现发病症状,会一起你身体出现各种不适症状,也会对身体各组织器官造成损伤。寨卡病毒病发后有什么症状呢?如何鉴别是否感染寨卡病毒呢?下面就来详细了解吧。
1、感染症状
1)体温
寨卡病毒感染发病后体温会有所变化,一般人都会出现低热反应,只有极少数人会出现高热症状。
2)皮肤
皮肤上会出现大量的丘疹,而且丘疹的根部皮肤会出现发红的症状。并且伴随这疼痛、瘙痒等不适症状。
3)眼睛
眼睛部位会出现结膜炎,而且眼眶皮肤也会出现不适症状,伴随有疼痛的症状,而且视力也会受到一定的影响。
4)关节
关节部位也会受到很大的很想,手脚小关节部位会粗线疼痛的症状,而且会随着疾病的加重而变得更加严重。
5)肌肉
身体的肌肉也会受到很大的影响,出现肌肉无力、易疲倦等现象,而且还会出现不自主痉挛的情况。
6)消化系统
寨卡病毒感染后,消化系统功能会受到极大影响,从而导致消化系统功能紊乱,容易出现恶心、呕吐、腹痛等不适症状。
7)神经系统
病毒还会对神经系统造成影响,破坏神经系统正常功能,导致其功能紊乱。而且人体受到病毒影响,很容易出现精神倦怠,易疲倦等现象。
2、病毒危害
感染病毒后,由于病毒对人体的影响,会造成各种不同程度的危害,皮肤受到病毒影响,很容易受到病菌感染从而形成皮肤疾病。由于眼睛出现结膜炎,在一定程度上会导致视力下降。肌肉还容易出现痉挛现象,因此很容易导致肌肉拉伤。消化系统受到影响,导致人体对食物的消化吸收能力减弱,从而会导致营养摄取不足。受到病毒的影响,人体自身免疫系统功能减弱,从而很容易导致其他病毒入侵,进而导致多种疾病并发。病毒还会对胎儿造成很大的影响,导致大脑发育异常,出现小头症的概率极大。
3、预防方法
寨卡病毒目前尚无有效治疗方法,重在预防。寨卡病毒主要通过蚊子叮咬、体液传播等方式传播病毒,因此可以针对性的进行防护。
1)着装防蚊
在寨卡病毒感染区域内活动,一定要做好周身的防护工作,着装一定要做到“密不透风”,也就是说不要将皮肤暴露在空气中,尽量穿可以包裹全身的衣服,这样可以有效避免蚊子叮咬,也就可以预防感染病毒了。
2)纱窗防蚊
在家里,通过包裹全身的方式来防止蚊虫叮咬,这未免太过于麻烦,这个时候我们只需要在房间里安装纱窗、纱门就可以了,然后将室内的蚊子消灭干净,就可以有效避免蚊子叮咬了,消灭蚊子后一定要做好消毒工作,以免接触携带病毒的蚊子后又通过其他方式被感染。
3)蚊帐防蚊
如果觉得纱窗不保险,还可以再使用蚊帐进行防护,在睡觉休息的地方安装蚊帐,可以有效将蚊子隔绝在外,从而起到防止被蚊子叮咬的作用。蚊帐使用方面,但是在使用的过程中要避免皮肤接触蚊帐,否则也可能会被蚊子叮咬。
4)治理环境防蚊
蚊子的繁殖需要水源,而且污染越严重的水源蚊子繁殖越快。因此需要将周围的水源治理干净,这样可以减弱蚊子的繁殖效率,从而可以减少周围蚊子的数量,也能减少蚊子携带病毒的几率,因此可以有效预防蚊子叮咬,也就可以预防感染寨卡病毒了。
5)避免亲密接触
寨卡病毒除了蚊子能传播之外,还可以通过体液传播,因此一定要避免与其他进行体液接触,例如性生活、输入携带病毒的血液、共用牙刷或剃须刀等工具,这些都可能通过体液传播病毒,生活中一定要避免。
4、治疗方法
目前没有特别有效的治疗方法,但是可以通过服用一些药物来缓解病毒带来的不利影响,从而可以提高疾病康复的几率。病毒会引起炎症,因此我们需要通过服用消炎药物来抵消这种影响。病毒会对皮肤造成伤害,我们可以在皮肤患处涂抹消肿、消炎的药物。由于病毒影响,身体会出现疼痛感觉,可以通过服用镇痛药物来缓解疼痛。同时还需要做好防护工作,因为病毒会导致免疫能力降低,一定要避免感染其他病菌。这些措施可以有效提高疾病康复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