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食品中大肠杆菌的检测
用大肠杆菌显色培养基,检测原理:蛋白胨和酵母膏粉提供碳氮源和微量元素;氯化钠可维持均衡的渗透压;琼脂是培养基的凝固剂;十二烷基硫酸钠抑制革兰氏阳性菌;混合显色底物分别与大肠菌群和大肠杆菌所对应的酶发生特异性反应,水解底物,释放出显色基团,在淡黄色平板上大肠菌群产生橙红色的菌落,大肠杆菌产生蓝绿色的菌落。
资料出自环凯官网。
2. 为什么选择大肠杆菌作为检测水的指标
大肠杆菌的检测指标和方法
大肠杆菌的检测原理:
大肠菌群是一群能发酵乳糖、产酸产气、需氧和兼性厌氧的革兰氏阴性无芽孢杆菌,该菌主要来源于人畜粪便,因此作为粪便污染指标来评价食品的卫生质量,推断食品中有否污染肠道致病菌的可能.食品中的大肠菌群数系以100ml(g)检样内大肠菌群最可能数(MPN)表示.
2.所需的仪器设备与器具:
2.1 恒温培养箱:36±1℃.
2.2 1000ml三角烧瓶、1ml、10ml移液管.
2.3 接种针.
2.4 显微镜.
2.5 超净工作台.
2.6 玻片、酒精灯、洗耳球、试管架.
2.7 天平:感量0.01g.
2.8 灭菌釜.
2.9 培养皿(直径为90mm)、试管,经121℃、30分钟灭菌.
2.10试管夹、酒精灯、秒表、载玻片 3.培养基及试剂:
3.1 乳糖胆盐发酵管:按照制造厂家使用说明进行配制,灭菌.
3.2 伊红美兰琼脂平板: 按照制造厂家使用说明进行配制,灭菌.
3.3 乳糖发酵管: 按照制造厂家使用说明进行配制,灭菌.
3.4 革兰氏染色液.
3.4.1 结晶紫染色液:
结晶紫 1g
95%乙醇 20ml
1%草酸铵水溶液 80ml
将结晶紫溶解于乙醇中,然后与草酸铵溶液混合.
3.4.2 革兰氏碘液:
碘 1g
碘化钾 2g
蒸馏水 300ml
将碘与碘化钾先进行混合,加入蒸馏水少许,充分振摇,待完全溶解后,再加蒸馏水至300 ml.
3.4.3 沙黄复染液:
沙黄 0.25g
95%乙醇 10ml
蒸馏水 90ml
将沙黄溶解于乙醇中,然后用蒸馏水稀释.
3.5 生理盐水.
4.检验程序:
检样
↓
稀释
↓
乳糖胆盐发酵管,36±1℃,24±2hr
↓ ↓
不产气 产气
↓ ↓
大肠菌群阴性 伊红美兰琼脂平板,36±1℃,24±2hr
↓
报告 ↓ ↓
革兰氏染色 乳糖发酵管,36±1℃,24±2hr
↓
↓ ↓ ↓ ↓
G+ G-,无芽孢杆菌 产气 不产气
↓ ↓
大肠菌群阴性 大肠菌群阴性
↓ ↓ ↓
报告 大肠菌群阳性 报告
4.测定方法:
4.1 检样稀释:
4.1.1 以无菌操作将检样25ml(或25g)放于含有225ml灭菌生理盐水的灭菌塑料烧杯中,经充分振摇成1:10均匀稀释液.
4.1.2 用1ml灭菌吸管吸取1:10稀释液1ml,注入含有9ml灭菌生理盐水的 试管中,振摇成1:100稀释液.
4.1.3 重复5.1.2的操作,使成1:1000稀释液.
4.2乳糖胆盐发酵试验:根据食品卫生标准要求或对检样污染情况的估计,选择二个稀释度,每一稀释度接种3管,接种量在1ml以上者,用双料乳糖胆盐发酵管.1ml及1ml以下者,用单料乳糖胆盐发酵管.然后置于36±1 ℃培
养箱内,培养24±2hr,如所有乳糖胆盐发酵管都不产气,则可报告为大肠菌
群阴性;如有产气者,则可按以下程序进行.
4.3分离培养:将产气的发酵管分别接种于伊红美兰琼脂平板上,置36±1℃温箱内,培养24hr后取出,观察菌落形态,并作革兰氏染色.
4.4证实试验:在上述平板上,挑取可疑大肠菌群菌落1~2个进行革兰氏染色同时接种乳糖发酵管,置于36±1℃温箱内培养24±2hr,观察产气情况.乳糖发酵管产气,革兰氏染色为阴性的无芽孢杆菌,即可报告为大肠菌群阳性.
4.5报告:根据证实为大肠菌群阳性的管数,查MPN检索表,报告每100ml(g)大肠菌群的最可能数.
3. 食品中的大肠杆菌的检测方法
培养基配置
检样、稀释
乳糖胆盐发酵管观察:(36摄氏度24小时)
3.1不产气 大肠杆菌阴性
3.2产气伊红美蓝琼脂倒平板
3.2.1G染色,G阳性,说明大肠杆菌阴性
3.2.2乳糖发酵管(36摄氏度24小时),同样不产气,大肠杆菌阴性
4. 检测食品中大肠杆菌是什么样子的
检测食品中大肠杆菌的样子是:
大肠菌群是一群在一定培养条件下能发酵乳糖、产酸产气的需氧和兼性厌氧的革兰氏阴性无芽孢杆菌。
其主要检测意义在于反映食品卫生状况并推测其存在肠道致病菌的可能性。
常以大肠菌群作为粪便污染指标来评价食品的卫生质量,推断食品中有否污染肠道致病菌的可能。
5. 大肠杆菌检测国家标准
法律分析:大肠菌数指数:指每立升中大肠菌群数,采用乳糖发酵法检测。 中国卫生标准是每1000ml饮水中不得超过3个大肠菌群,瓶装汽水和果汁中每100ml大肠菌群不能超过5个。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四条 食品生产经营者对其生产经营食品的安全负责。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保证食品安全,诚信自律,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6. 食品中的大肠杆菌的检测方法
培养基配置
检样、稀释
乳糖胆盐发酵管观察:(36摄氏度24小时)
3.1不产气 大肠杆菌阴性
3.2产气伊红美蓝琼脂倒平板
3.2.1G染色,G阳性,说明大肠杆菌阴性
3.2.2乳糖发酵管(36摄氏度24小时),同样不产气,大肠杆菌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