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如何鉴别农产品质量
农产品质量鉴别的程序一般为抽样、检验、等级确定等步骤。鉴别农产品的方法主要有二类,一类是感官鉴别法,一类是理化鉴别法。前者是借助感觉器官进行鉴别的方法,后者是借助各种仪器和试剂进行鉴别的方法。
(1)抽样
抽样也称为拣样、取样等,它是农副产品检验的第一道手续。取样的代表性与检验结果的准确性有密切关系。为了使抽样的样品品质能代表整批产品的品质,必须依据统计学原理,在保证整批产品中任意一个都有被抽取的机会。正确抽样和合理保管样品是获得准确检验结果的前提条件。
抽样时必须注意样品的代表性,并遵守下列几点规定:
外地调入农产品应审查该批农产品所有证件,包括运货单、质量检查证明、商品检验和卫生机关的检验报告单,而后从表及里检验。
发现包装不好而能影响农产品质量时,应将包装打开进行采样分析,包装完好,可打开部分包装,采取样品检验。
小包装农产品,可取其中2~3包作为送检样品,样品应保持包装完整无缺,附说明书和商标。
大量农产品,如积聚成堆或仓储的谷物,应从堆的上、中、下层采样,将各部位所采的样品混合均匀,再用“四分法”将对角两瓣去除,剩余的两瓣再重新混合取样,直到需要的数量为止。在轮船上农产品应按五朵梅花形五点采样,然后按四分法取样,理化检验应将样品磨碎,成粉末过筛,送检样室化验。
新鲜肉的取样根据不同目的和要求而定,有的可以从不同部位采样,混合后代表该头家畜的情况,有的从很多家畜的同一部位采样,混合后来代表某一部位的情况。
水果和蔬菜的理化检验应先去皮和核,只要可食部分。体积小的食物,如豆荚、枣、葡萄、山楂等,将多量样品混合均匀后,用四分法取样,多次操作,直到所需数量(不得少于500克);体积大的农产品,如西红柿、胡萝卜、茄子、西瓜等,应由多个单独样品中取样,以消除样品之间的差异。理化检验取样方法是从每一个样品的对应面各切下一角(纵切),以减少内部之差异。
体积膨松、叶型蔬菜,如油菜、韭菜、小白菜等,应由多个单独样品取样(一筐、一捆),分别抽取一定数量,所取总量应在1000克以上。
有时要确定农产品腐败的程度,亦可采取它的腐败部分、污染部分或可疑部分。
在感官上、性质上极不相同的农产品,一般不要混在一起,需分别包装。
设法保持样品的原有微生物情况和理化指标,在进行检验之前不玷污,不发生变化。
一切采样工具,如采样器、容器、包装纸都应清洁,不应将任何有害物质带入农产品中,供细菌检验用的农产品,应严格遵守无菌操作。
采样后应迅速进行检验或送往实验室进行分析,尽量避免发生变化。
记录采样单位、地址、日期、时间、样品编号、样品重量和包装,采样的条件和检验目的。(2)感官检验
感官检验是用人的耳、目、口、鼻、手等感觉器官,通过视觉、嗅觉、味觉、听觉、触觉等来检验农产品的质量。这种方法主要应用于检验农产品的外形结构、外观疵点、色泽、硬度、弹性、气味、滋味、声音,以及包装方面的质量。
感官检验对所有农产品质量鉴定都是必要的,这种方法在农产品检验中使用最广泛,占有重要地位,往往可以决定其质量的优劣,如棉、麻、烟、茶、畜产品等农产品的检验,目前均以感官检验为主。感官检验的优点是快捷、简便、易行,不需繁杂的仪器设备,有一定的科学性和准确性。缺点是检验结果不能用具体数值来表示。它受检验人员的生理条件、工作经验和外界环境的影响较大,有一定的主观因素。
感官检验可分为视觉检验、嗅觉检验、味觉检验、触觉检验和听觉检验,感官检验的五种方法,常常不是孤立地运用,而是综合运用几种方法,全面鉴定农产品。(3)理化检验法
理化检验法是利用各种仪器、设备、器械和化学试剂来鉴定农产品质量的方法。能探明农产品的内部疵点,并能深入地测定农产品的成分、结构和性质。其鉴定结果较感官鉴定客观而精确,可以用具体数值表示。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各种新型的鉴定方法与检测方法不断得到广泛应用,理化鉴定方法的种类越来越多,应用范围越来越广,而且在鉴定的准确性、灵敏度和稳定性方面都在不断提高,越来越向着快速、少损(或无损)、自动化的方向发展。但理化检验法一般不如感官检验迅速简便,并且需要一定的仪器、设备和试剂及操作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