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质监局对 消防气瓶检测怎么进行
你首先要做以下工作:
1、向省质监局特设处提出建站申请,同意后,由省质监局出具《检验责任确认证明》,获得建站检验资格。
2、选址后,向当地环保、公安消防、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申报,同意后,建站。
3、根据《气瓶定期检验站技术条件》(GB12135)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核准规则》(TSG Z7001)配备检验所需的场所、场地、检验装备等。
4、建成后,请当地环保、公安消防、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进行验收,出具验收证明文件。
5、根据《特种设备检验检测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TSG Z7003)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经市质监局特设处同意后,开展试检验工作。
6、试检验三个月后,向省质监局特设处提交《核准申请书》,提出核准申请,经同意后,约请鉴定评审,进行鉴定评审,评审通过后,获得核准证后方可从事相关检验工作。
具体要求,各省可能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