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论述解决冲突的主要策略和方法
论述解决冲突的主要策略和方法有回避,迁就,强迫,妥协,协同。
1、回避:借由暂时冷却或中场休息,以避免过度激化的僵局。
2、迁就:先抑制自己的需求,满足其他人的需求,以便维持双方一种和谐的关系。
3、强迫:迫使对方让步,以满足自己需求的作法。
4、妥协:冲突的双方各让一步,来取得协议。
5、协同:透过彼此公开而具诚意的沟通,来了解彼此双方的差异所在,并努力找出可能的双赢方案,使双方都获得最大的可能利益。
(1)国内冲突法解决方法扩展阅读:
结局冲突的规则
1、不要退让或者对冲突置之不理。将关系持续下去,对冲突置之不理会将情绪能量以怨恨、敌意或恐惧的形式聚集在一起。
2、不要采用输赢谈判。
3、评估安抚的可能性。
4、时间不足时妥协。目标和关系的重要性都是中等程度时,采取妥协的策略。
5、开启问题-解决谈判。当目标和关系很重要时,就用谈判的方式来解决问题。解决问题的最佳时机时在问题不大、也比较具体时,需要在问题发生的当下解决。
6、利用幽默感。对于如何保持让冲突的解决有建设性,幽默具有重要的作用。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冲突
❷ 处理冲突的方法
处理冲突的方法
1.处理冲突的传统方法
(1)协商:当发生冲突时,由双方派出代表通过协商的办法解决。
(2)妥协:当协商不能解决问题时,寻找仲裁人,仲裁人采取妥协的办法,让每一方都得到部分的满足。作为领导者,首先根据公平的原则,迅速找到双方的共同点,然后找出他们之间最大的可容点和心理接受点,从而使双方都退让一步,达成彼此可以暂时接受的协议。
(3)第三者仲裁:是由权威人士仲裁,靠法规来解决,或者由冲突双方的共同上级来裁决,要求双方按“下级服从上级”的原则执行裁决。
(4)推延:冲突的双方都不寻求解决的办法,拖延时间,任其发展,以期待环境的变化来解决分歧。
(5)不予理睬:这是“推延”办法的变种,这种不予理睬的办法不但不能解决问题,有时还会使冲突加剧。
(6)和平共处:冲突各方采取求同存异,和平共处的方式,避免把意见分歧公开化。这样做,虽不能消除分歧,但可以避免冲突的激化。领导者对于一些无原则的纠纷,可劝导双方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
(7)压制冲突:建立一定法规,或以上级命令,压制冲突,它虽可收效于一时,但并没有消除冲突的根源。
(8)转移目标:引进一个外部竞争者,使冲突双方的注意力转向外部的竞争者。
(9)教育:如通过讨论冲突的得失,开诚布公地与双方加以沟通和讨论,使双方了解冲突所带来的后果,帮助他们改变思想和行为。
(10)重组组织:组织内冲突严重而又长期解决不了,干脆解散,加以重组。
2.处理冲突的其他方法
(1)确定公正处理冲突的原则。
(2)预先处理可能导致冲突的隐患,消除潜在性冲突。
(3)明确工作职责和权限。
(4)以合作与竞争并重的激励措施,取代过分强调竞争的做法。
(5)明确共同的组织目标。
(6)专设仲裁、调解冲突的机构或人员。
(7)培训有关人员,提高管理者处理冲突的能力。
❸ 当地方性法规和国家法规冲突时应如何解决
一、法律与条例相冲突怎么处理
1.不同效力等级的法律规范之间发生冲突时,下一等级的法律规范自然无效,而无须有权机关作出明确宣布。
2.同一机关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属于特别法与一般法、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特别条款与一般条款关系,而两者之间规定不一致的,适用特别法、特别规定、特别条款的规定;
如果同属于特别法、特别规定、特别条款或者一般法、一般规定,一般条款,新的规定与旧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新的规定。
3.法律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行政法规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裁决;同一机关制定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时,由制定机关裁决。
4.不同机关制定的效力相同的法律规范之间的规定不一致的解决机制。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规定。
5.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与法律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九十二条 同一机关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的,适用特别规定;新的规定与旧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新的规定。
第九十四条 法律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行政法规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裁决。
第九十五条 地方性法规、规章之间不一致时,由有关机关依照下列规定的权限作出裁决:
(一)同一机关制定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时,由制定机关裁决;
(二)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规定;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三)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
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与法律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对于各种法律法律以及部门规章制度之间发生冲突的情形下的处理原则。夏先生可以对照相关规定进行判断。
❹ 当法律有冲突的时候怎么解决
定义:
法律冲突,又称法律抵触,指对同一涉外民事法律关系因所各国民法规定不同且都有可能对它进行管辖而发生的法律适用上的冲突。法律冲突的产生是下列条件相互作用的结果:各国民事法律制度不同;内国承认并赋予外国人民事权利;内国在一定条件下承认外国民事法律在内国的域外效力。
法律冲突的解决方法:
间接调整方法
通过冲突规范调整法律冲突。即通过制定国内或国际的冲突规范,只指出适用哪个国家的法律来调整某种涉外民事法律关系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而不直接规定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
直接调整的方法
指通过统一实体法调整的方法,即有关国际间通过双边或多边的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来直接确定当事人权利义务,从而避免或消除法律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