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解决社会基本矛盾的途径和方法是什么
社会基本矛盾是社会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这两对矛盾存在并贯穿于人类社会发展过程的始终,是社会发展的根本原因和动力。在阶级社会里,社会基本矛盾表现为敌对阶级之间的剧烈的对抗和冲突,必须经过一个阶级推翻另一个阶级矛盾的社会革命才能解决。在社会主义社会,由于私有制变成了公有制,社会基本矛盾已不再具有对抗的性质,而是通过大量的人民内部矛盾表现出来。
可以借鉴:
1、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和发展动力
(1)矛盾是普遍存在的,社会主义社会同样存在矛盾,正是这些矛盾的运动推动着社会主义社会不断身前发展。(2)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仍然是生产关系和生产力、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3)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同甚社会形态的基本矛盾,在矛盾的性质、矛盾运动的特点、解决矛盾的途径及方式等方面有着本质的不同。社会主义的矛盾不表现为剧烈的冲突和对抗,可以通过社会主义制度本身的自我调整和完善而不断得到解决,这是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所在也是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动力。(4)毛泽东关于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学说是对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新发展,它对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及其存在的状态、性质、解决途径等的深刻论述,引导人们正确认识和分析社会主义社会客观存在的基本矛盾;引导人们在实践中努力探寻正确有效的方式方法去处理和解决这些矛盾提示了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为社会主义改革奠定了哲学基础,提供了理论依据。
2、社会主义社会存在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
(1)社会主义社会存在着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这样两类社会矛盾,这两类矛盾的性质是完全不同的。敌我之间的矛盾是对抗性质的矛盾,人民内部的矛盾,在劳动人民之间说来,是非对抗性质的。工人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的矛盾发球人民内部矛盾。(2)两类矛盾性质不同,解决方法也根本大法不同。敌我矛盾是分清敌我的矛盾需要用强制的、专政的方法来解决;人民内部矛盾是分清是非问题,只能用民主、说服的教育方法,即团结—批评—团结的方法去解决。(3)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一系列方针、政策。。毛泽东提出了一系列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方针、政策,如在经济上兼顾国家、集体、个人三者之间的利益,政治上中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文化上实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等。(4)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成为国家政治生活的主题。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总目的是为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为社会主义事业服务,为了团结全国各族人发身自然开战,发展我们的经济和文化,巩固社会主义新制度,建设社会主义新国家,这一思想不仅在当时对巩固社会主义制度和发展经济有重大的指导意义,而且对我们今天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仍然具有重大的理论和现实意义。(5)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矛盾除了对抗性的一面外,还有非对抗性的一面,是作为人民内部矛盾来处理的。官僚资本主义已经被除数消灭,民族资产阶级是民主革命的动力,与无产阶级有过合作的历史,新中国成立后它们拥护党的领导,接受社会主义改造,在人民民主专政政权中,明确将民族资产阶级包括在人民范畴之内。
相关知识点3: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1、任何社会都不可能没有矛盾,人类社会总是在矛盾运动中发展进步的。目前,我国社会总体上是和谐的。但也存在不少影响社会和谐的矛盾和问题(主要是:城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很不平衡,人口资源环境压力加大;就业、社会保障、收入分配、教育、医疗、住房、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等方面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比较突出;体制机制尚不完善,民主法制还不健全;一些领域的腐败现象较严重;等)。
2、社会和谐是我们党不懈奋斗的目标。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重要保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答面建设小康社会全局出发提出的重大战略任务,反映了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体现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
3、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1)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片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这些基本牲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需要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全面把握和体现。(2)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不断化解社会矛盾的持续过程:要坚持协调发展,加强社会事业建设;加强制度建设,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建设和谐文化,巩固社会和谐的思想道德基础;完善社会管理,保持社会安定有序;激发社会活力,增进社会团结和睦。(“十一五”规划提出的目标包括:基本公共服务明显加强;国发平均受教育年限增加到9年;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体系比较健全;社会保障覆盖面扩大,城镇基本养老保险覆盖人数达到2.23亿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率提高到80%以上;贫困人品继续减少;防灾减灾能力增强,社会治安和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好转。)
4、我国具备社会和谐进步的有利条件:(1)城乡居民消费结构加速升级,将带动产业结构加快调整和城镇化加快发展,市场潜力巨大。(2)劳动力资源丰富,科技教育具有较好基础,社会政治保持长期稳定。(3)改革身纵深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完善,将进一步激发社会活力和发展动力。(4)和平、发展、合作成为当今时代的潮流,经济全球化趋势深入发展,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相互补充,外部环境总体上对我国发展有利。
2. 如何化解社会各种矛盾
一、基层社会矛盾纠纷趋向新变化
1、基层社会矛盾纠纷的类型趋向多样化。基层社会矛盾纠纷从传统的婚姻家庭、邻里关系、小额债务、轻微侵权等向拆迁安置、征地补偿、劳资纠纷、环境保护、交通事故、医患纠纷等社会热点、难点扩展,且比例明显扩大。
2、基层社会矛盾纠纷的表现形式趋向聚众化。不少基层社会矛盾由过去的多为个人行为转变为现在的聚集行为,各类社会矛盾纠纷涉及面更加宽泛、复杂。拆迁安置、征地补偿、企业改制等涉及群体性利益产生的纠纷,使各类利益“抱团”群体不断增多,极易由一般性纠纷演变为群体性矛盾。聚众反复信访乃至缠访、闹访、越级访现象不断增多。
3、基层社会矛盾纠纷的诱发原因趋向复杂化。各类社会矛盾纠纷中,既有因执行政策不一致、工作措施不到位而引发,如有些地方拆迁安置、征地补偿方面政策保障前后不一致、区域不平衡,事业单位改革政策执行不一,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收入差距逐年拉大等;也有在政府投入环保等公共设施建设带来的民意纷争而造成;还有因经济利益冲突所引发,如企业受国际金融危机和市场环境影响出现经营困难、资金链断裂而导致拖欠职工工资、银行贷款、民间借贷,部分群众因参与非法集资造成经济损失而将矛头指向政府监管不力等;更有大量因突发性事件而引发,如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和赔偿、医疗事故纠纷和意外人身伤害等。
4、基层社会矛盾纠纷的发展过程趋向对抗化。一些群众处在矛盾纠纷中往往极不理性,在涉拆涉迁、医疗事故等纠纷中脱离实际、盲目攀比、误解强求,如达不到其诉求目标、满足不了其畸形利益欲望,便对政府产生强烈的对抗情绪和对抗行为。一些群众由于贫富差距、观念冲突、社会公平等因素引起心理失衡,产生仇富、仇官甚至仇恨整个社会的不良心理,遇到矛盾纠纷时情绪容易失控,采取极端手段,使矛盾趋向激化。部分群众法律意识淡薄,存在“大闹大解决”心理,认为只有闹到省里、中央才有可能迫使基层解决问题。甚至,有的居心不良者勾结境内外敌对势力或借助网络将社会上发生的各类敏感事件和传闻迅速见诸网络媒体,或歪曲事情真相渲染炒作,或传谣生事混淆视听,煽动不稳定情绪,制造不稳定事件。
二、确立预防和化解基层社会矛盾工作新理念
1、立足源头预防,实现社会管理从被动维稳向主动创稳转变。坚持从治本的高度,着力构建源头治理体系,前移社会管理关口,优化基层社会管理的宏观环境,通过保障和改善民生、优化公共服务体系、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健全科学民主合法的决策机制,最大限度地防止、减少和弱化社会矛盾和社会冲突的产生。
2、畅通诉求表达,实现社会治理从行政管制向民主协商转变。坚持以保障各种利益主体的表达权为前提,建立利益表达和协调机制,不断扩大群众在公共政策制定和公共事务决策中的参与度,在畅通民意渠道、完善基层民主和充分民主协商的基础上,全面落实群众的知情权、选择权、参与权、监督权,按照民主程序维护权益,化解利益冲突。
3、强化矛盾排查,实现社会矛盾从事后处置向事前防范转变。坚持预防为主、调解为先、争取主动、防止激化,通过建立健全社会矛盾预警机制、社会矛盾排查机制和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把社会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乃至未萌之前,最大限度地降低维稳成本,实现社会管理的最高境界。
4、规范矛盾调处,实现维护权益从依靠信访向依据法律转变。切实树立法律权威,把解决社会矛盾纳入法治轨道,使法治成为解决社会矛盾和冲突的长效化、制度化手段。对各类社会矛盾纠纷,要引导群众依法理性反映诉求,通过法律程序、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社会环境。
5、着眼多元化解,实现矛盾化解从单一模式向综合联动转变。着力构建以人民调解为主,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等手段为辅的“大调解”工作体系,通过创新设置调解组织、完善联调联解机制和加强建设应急管理体制,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疏导等方法,鼓励民众合理选择矛盾纠纷解决途径,规范相关调解程序,实现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多元化、合理化和制度化。
三、创建预防和化解基层社会矛盾机制
(一)坚持民生为先,创新建立源头预防机制
1、建立群众利益至上的公共决策机制。各级政府应逐步实现政策和决策目标取向的完全公开,以“群众是不是愿意、群众是不是支持、群众是不是得益”为决策目标,形成顺应民意、科学民主的公共决策机制。要扩大公共决策的社会参与,让不同利益群体在政策、决策出台前充分表达诉求,实现政府处理社会利益与社会良性互动,在博弈与妥协中达到平衡,形成开放性、社会化的利益表达机制。要积极推动社区、企业相关社会组织建设,发挥其反映诉求、规范行为和调节利益的作用,与政府进行充分沟通,表达不同群体意愿,形成代表广泛、规范有序的社会协商对话机制。要使政府的政策和决策出台前提前释放民意,并主动吸收采纳群众积极合理的意见建议;使政府出台的政策举措和重大决策具有广泛的社会基础和可靠的群众基础,提高决策执行的可行性和成效性,提高公众的认可度、接受度和满意度。
2、健全促进社会公平的公共服务机制。各级政府的行政行为应力求民生优先、突出效率和秉持社会公平的统一。要协调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切实抓好医疗卫生、公共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交通、环境保护等公共服务领域的发展和管理,满足群众对公共服务产品的多样化需求。要贯彻中央“社会政策要托底”的精神,发挥公共政策调节社会矛盾的功能,不断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加大教育、就业、社保、住房、医疗和反贫困等公共政策的创新力度,适当向弱势群体倾斜,使利益分配更加公平、公正和公开,从制度上保证广大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要积极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构建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社会收入分配体系,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有效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努力缓解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趋势,从分配格局上调节社会利益关系。
3、创新弘扬核心价值观的教育引导机制。各级要创新运用各类有效媒体,教育引导群众正确看待社会利益关系和分配差距的客观性,以合理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追求个人利益的行为既符合法律又合乎道德要求。一是广泛开展普法教育,拓宽法制宣传渠道,认真归理解决常见矛盾纠纷的法律路径,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强宣传,使法治维权理念普及大众,深入人心。二是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大力倡导和谐社会理念,弘扬“以和为贵,和气生财”、“远亲不如近邻”、“重义轻利、礼尚往来”等传统文明礼仪,并一以贯之,长期宣传。三是强化警示导向教育,将极个别胡搅蛮缠、以身试法受到处罚的典型当做反面教材,起到震慑和警示作用,纠正“有事就得闹、大闹大解决,信访不信法、信上不信下”的认识误区。
4、强化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要严把“五道关口”:一是依法治理,立项要过“法治关”。各类政策措施和重大事项实施前,必须审查其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规定。二是评裁分离,实施要过“程序关”。改变原有“谁决策,谁评估”、“谁立项,谁评估”的做法,实行评估与决策相分离,由第三方进行系统化、专业化科学评估。三是互利共赢,评审要过“民意关”。凡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政策措施和重大事项,实施前须征得大多数群众的理解、同意和支持。四是科学合理,决策要过“分级关”。可将稳定风险分四级,风险较小的为四级,可实施;有一定风险但可控的为三级,分步实施;有较大风险可能引发群体性或个人极端事件、短期内难以控制的为二级,暂缓实施;有严重风险、可能引发重特大涉稳事件的为一级,不实施。五是明晰责任,后续要过“考核关”。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控制,既要有事前评估,还应有事中阶段性评估和事后总结性评估,视情作出维稳干预,避免发生实施中止等被动局面。维稳部门应对重大事项风险评估工作跟踪督导,并结合平安建设全员责任制落实量化考核。
(二)立足基层化解,不断完善依法调处机制
1、做实村(社区)级,实现小事不出村。按照夯实基础、源头化解的要求,做实村(社区)级调解室。一要加强调解网络建设,将辖区内企业(单位)纳入村(社区)调解室,确保企业内部矛盾自行解决、企业间矛盾社区调处、社区简单矛盾就地消除。二要提升调解队伍素质,把好调解干部选聘关,将有基层工作经验、热爱调解工作的人员选聘进来;推行人民调解“以奖代补”制度,提升基层调解人员工作积极性。三要规范基层调解工作,加强村、社区、企业、市场调解室软硬件建设,打造基层调解品牌,树立基层调解形象,提升人民调解公信力。
2、做强镇(街道)级,实现大事不出镇。按照全面推进、规范运作的要求,做强镇(街道)级大调解平台。一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分管领导任组长,民政、城管、社保、安监等条线负责人为成员的镇级大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二要强化资源整合,以集约资源、方便群众、处置快捷为原则,依托各地综治中心,成立相关专业调委会或专项调解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流程,完善诉调、公调、政调、访调和援调对接机制。三要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多部门、各条线参与配合的多元化矛盾化解机制,各部门既分工负责、又相互衔接配合,形成本级政府部门及社会各方共同参与的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格局。
3、做精区(市)级,实现难事不出区。按照整合资源、攻坚克难的要求,做精区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一要统一协调,按实运作。由区委主要领导任调处中心领导小组组长,司法、信访、公安、劳动和工会等相关部门为成员,实现人民、行政、司法“三大调解”在一个平台上运作。二要集中管理,统一受理。将医患纠纷、交通事故、劳动争议和土地流转等专业调解纳入“中心”,重点调处跨区域和牵涉多个部门的重大矛盾纠纷。三要明确责任,分类处理,分流办理。按照接待、受理、调处、归档“四统一”标准,实现“一站式受理、一条龙服务、一揽子解决”,做到“难事不出区,矛盾不上交”。
4、三级联动,实现矛盾不激化。按照属地受理、联动调处模式,实行区(市)、镇(街道)、村(社区)联合调处。对涉及人员较多、情况较复杂的矛盾纠纷,所在村(社区)受理后,商请镇(街道)调解组织上门联合调处;对情况特别复杂疑难的矛盾纠纷,由区、镇、村三级联合调处;对重大矛盾纠纷,落实区分管领导包案化解。要对征地拆迁等越级上访的历史积累性重点疑难矛盾进行梳理,建立“会诊研判、综合化解”机制,达到化解一个重点矛盾、筑牢一方社会稳定的基础,营造一片和谐的社会环境。
5、法律至上,实现依法有序调处。解决矛盾纠纷的核心是维权,为确保群众维权秩序,必须创新化解社会矛盾依法治理机制。要运用法律、法规向群众做好宣传、解释和调处工作,对民众释法;通过诉讼、仲裁等法律手段解决纠纷,保证个案公平公正,引民众信法;依法处理起哄闹事、恶意攻击党和政府、扰乱社会秩序者,令扰者畏法;规范地方立法,从法律法规中体现科学发展、执法为民,让民众爱法;政府在法制框架内运用行政、非诉讼调解手段公平合理地解决热点、难点问题,使行政遵法;建立“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长效机制,开展村务法律体检,为群众答疑释法,助基层用法。要强化法律救助工作,创新建立社会矛盾化解中困难人员(家庭)救助扶持机制,完善包括司法行政法律援助、法院司法救助、公安检察刑事被害人救助、交通事故赔偿救助等司法救助体系。
(三)强化系统管控,着力构建综合治理机制
1、拓宽了解社情民意渠道。各级政府和部门要广泛倾听民声,大力开展“进村入企达户到点”走访活动,不断加强政府部门与群众之间的沟通联系。要及时疏导民意,认真落实窗口单位首问代办责任制,对群众的问题及时解答,对群众的要求及时回应,对群众的不满及时安抚。要认真解决民需,在完善村(居)民自治、加强基层社会管理的同时,努力提升社区平台服务能力,为群众提供全天候的生活类、咨询类、事务类、电子商务类、企业服务类等多项服务。
2、推行柔性网格精细管理。各级应转变社会管理理念,坚持以人为本,强调人文关怀,以善治为目标,达到公共利益的最大化。要在成功推行社区扁平化管理的基础上,深化完善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在政府与基层自治组织之间形成积极有效的合作关系。要将市场、住宅、商铺等全部纳入服务管理范畴,为群众提供政治参与、精神文化、生活交往等方面的关怀,做到“每一片土地都有人精心管理,每一户人家都有人贴心服务”。
3、落实维稳日常指导制度。维稳工作必须从日常指导做起,党政领导干部要利用互联网、热线电话、领导接访日等民意反馈通道,经常直接了解社情民意、群众诉求,与群众面对面沟通。要坚持定期下访制度,每月到联系村居、企业上门走访,察民情、解民忧、帮民困、办实事、办好事,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要做好维稳日常指导,结合矛盾纠纷排查,指导基层边排查边化解,将走访中发现的问题,即时上报、及时化解;对无法立即解决的问题,确定责任人限期办理、限时答复。
4、形成社会各方参与合力。预防和化解基层社会矛盾工作,离不开社会各方的支持和参与。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介机构和各类社会组织服务社会的作用,代表相关群体反映诉求、与政府和有关部门协商调解矛盾纠纷。要充分发挥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反映诉求、维护权益、提供服务的纽带作用,按照“政府主导推动,社团自主运作,社会多方参与”的方式,积极探索社会服务项目化运作。要支持和推动工青妇等群众组织扩大服务对象,将非公企业单位、新市民列入重点服务和帮扶行列。
5、提高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领导能力。有效预防和化解基层社会矛盾,必须加强各级党政领导能力建设。一要着力提高为民执政能力。时刻心系群众,一切公共政策、公共决策和工作举措应符合群众的意愿、法律法规的要求、有利于本地区的可持续发展和群众的长远利益。二要着力提高系统管控能力。坚持从“前”抓起、以防为“本”, 从“底”抓起、以调为“堤”, 从“小”抓起、以畅为“要”的工作方法,在健全源头预防机制、夯实三级调解平台和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上下真功夫,在提高民生保障、完善调解网络、加强基层社会管理、提高社区服务能力和关心困难群众上出实招。三要着力提高群众工作能力。充分认识群众工作能力的提高,实际上就是化解矛盾能力的提高。要通过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提高调查研究、掌握实情的能力,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能力,提高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的能力,提高宣传、组织和发动群众的能力。
3. 调解矛盾纠纷的方法
现将调处土地矛盾纠纷常用的五种调解方法介绍给大家,当前,农村土地矛盾纠纷日益凸显,已成为影响农村稳定的最主要的矛盾纠纷类型之一。在调处土地矛盾纠纷时,我们只有因事而异,巧妙运用恰当的调解方法,才能收到较好的工作效果。现将调处土地矛盾纠纷常用的五种调解方法介绍给大家,当前,农村土地矛盾纠纷日益凸显,已成为影响农村稳定的最主要的矛盾纠纷类型之一。在调处土地矛盾纠纷时,我们只有因事而异,巧妙运用恰当的调解方法,才能收到较好的工作效果。现将调处土地矛盾纠纷常用的五种调解方法介绍给大家,当前,农村土地矛盾纠纷日益凸显,已成为影响农村稳定的最主要的矛盾纠纷类型之一。在调处土地矛盾纠纷时,我们只有因事而异,巧妙运用恰当的调解方法,才能收到较好的工作效果。现将调处土地矛盾纠纷常用的五种调解方法介绍给大家,当前,农村土地矛盾纠纷日益凸显,已成为影响农村稳定的最主要的矛盾纠纷类型之一。在调处土地矛盾纠纷时,我们只有因事而异,巧妙运用恰当的调解方法,才能收到较好的工作效果。
1、法律攻心法。这种方法适用于对法律法规不了解的人群。在具体工作中,向当事人宣传国家的土地政策法规,结合土地矛盾纠纷的具体情况,对照法律条款,进行逐词逐句的分析讲解,让其了解违背政策将承担的后果,经过耐心细致的工作,可以使矛盾双方心悦诚服的接受调解。如四岔村调解员再调处四岔村一组与西康二线用地纠纷时,就恰当运用土地法条款进行劝导,最终使租地纠纷得到妥善解决。
2、换位思考法。这种方法适用于善解人意的人群。所谓换位思考法,就是引导矛盾双方进行位置互换,让当事人站在对方的立场和观点上,让其感受对方的态度和承受力,使其在思想上发生转化,最终达到矛盾化解的目的。
3、推心 置腹法。这种方法适用于性格直率的人群。这类人群讲感情、懂道理,凡事看得较开,不斤斤计较。只要你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敞开心扉说话,对方就会理解你,不会过于在乎自己的利益得失,接受你的调解建议。这是最容易、最有效的土地矛盾纠纷调解的方法。
4、典型案例引导法。这种方法适用于刁钻而又胆小的人群。在处理土地矛盾纠纷中,适时地引用身边的正反典型案例引导矛盾双方当事人,从典型案例中吸取经验和教训,引导其剖析自身存在的问题,从而击溃他们的思想防线,放弃无理要求,达到解决问题的目的。
5、初始矛盾快速制止法。俗法说:“小漏不补,大漏受苦”,土地矛盾纠纷也是这样的道理,在矛盾纠纷的初发阶段,作为调解人员就要早发现,早介入,早制止,早处理,要深入矛盾一线,面对矛盾,正视矛盾,控制矛盾,不让矛盾扩大化,把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重点要把握“早”和“快”这两个环节,这样可以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二、土地纠纷的解决原则
调解时必须遵循四条原则:
1、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明确责任。调解不是“和稀泥”,必须以事实为根据,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前提下明确双方应承担的责任;
2、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进行耐心细致的说服工作,法律、法令、政策是解决土地争议的准绳,双方都要遵守;
3、调解过程既要有原则性,又要有灵活性。即在分清是非、坚持法律、政策规定原则基础上,具体考虑双方实际情况,实事求是地解决;
4、争取有关部门的配合与支持,土地争议涉及到有关各方的,要主动与他们联系,听取他们意见,取得他们的配合与支持,妥善解决问题。
当前社会农村土地纠纷问题越来越多,已经严重影响农民的邻里关系、农民自身利益,并且非常不利于农村社会发展,有时就因为一点点小问题,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这都是我们不想看到的结果。因此,当农民朋友遇到土地纠纷问题时,作为农民朋友自己、邻居、村长、政府官员,都要做好土地纠纷调解,维护自身权益,拿起法律的武器,让生活越来越好。
4. 解决社会主义基本矛盾的根本途径是
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仍然是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之间的矛盾、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之间的矛盾,既存在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又贯穿于社会主义社会的始终,是推动社会主义社会不断前进的根本动力。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性质和特点,是在人民根本利益一致基础上的矛盾,是非对抗性的矛盾,具有“又适应又相矛盾”的特点。主要矛盾(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力之间的矛盾)是基本矛盾的表现,社会基本矛盾的解决有赖于主要矛盾的解决,而一定历史阶段的根本任务是这个阶段的主要矛盾决定的。所以,基本矛盾、主要矛盾与根本任务实质上是一致的。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必须通过社会主义制度自身的不断完善加以解决,改革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必由之路,是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基本形式。
社会主义改革的性质: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
首先,改革不是要改变社会主义基本制度,而是改变束缚生产力发展的具体体制。因为当具体制度和具体体制不适应生产力发展要求,束缚生产力发展时,就需要通过变革体制完善基本制度,来适应生产力的发展。
其次,改革不是要抛弃社会主义而是要坚持和发展社会主义。改革总的目的是有利于巩固社会主义制度,有利于巩固党的领导,有利于在党的领导下和社会主义制度下发展生产力。
再次,中国的改革是全面的改革,这是由改革的任务决定的。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是一场根本改变我国经济和技术落后面貌,巩固社会主义制度的伟大革命。这场革命既然要大幅度地改变落后的生产力,就必然要多方面地改变生产关系中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部分,改变上层建筑中不适应经济基础变化的部分,改变一切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管理方式、活动方式和思想方式,使之适应于现代化大经济的需要。
5. 如何化解纠纷和矛盾
工程技术学校在校生有几千人,在人存在的地方,就不可避免的会有不愉快的事发生,如果处理不好就有可能会产生矛盾,最后导致恶习事件的发生。
2012年3月14日,组织XX班召开了“正确处理同学之间的矛盾——我和同学发生矛盾怎么办、我的朋友与同学发生矛盾我怎么办”主题班会。在班会上,同学们积极主动的发言讨论,从各个方面表明了自己在遇到矛盾纠纷时,如何处理。
现在把同学们的方法总结如下:
1.有矛盾是正常的。人与人之间不可避免的会发生各种事情,总会有不愉快的事情发生,这样就会产生矛盾。有矛盾是正常的,但是不要小事斤斤计较,学会忘记一些无关大雅的小矛盾。回头看一下,最近校内发生的各种大家时事件,究其起因都是因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这说明学生还不会处理问题,所以,让学生多读书多看书,把主要的精力都放到学习上,那么在增长知识的同时,提高了学生的素质,只要学生有素质、有修养,自然就会减少矛盾的发生和激化。
2.学会忍让,学会宽容。现在的学生都非常的自我,不懂得吃亏是福。所以要从日常生活的小事开始,让他们懂得什么才是真正的宽容、忍让,能够有谅解、克制、包容的胸怀。“记人之长,忘人之短”这便是宽容,不能揪着别人的短处不放。人只要在社会中生存,就会与各种各样的人打交道,宽容大度者,能够容许有与自己不一样的人或事;否则,过多的争吵反唇相讥,只能事与愿违,恶性循环。宽容、忍让教会人们为人处世,教会人们和平共处,教会人们与他人协作共同发展。
3.冷处理。冷静会化解矛盾,从而使同学们度过矛盾危机。切记:“暴力解决问题是愚者之行为,害己害人。”
4.矛盾发展到僵持的时候,不妨通过正确的途径,寻求老师、家长、学校的帮助。通过帮助,使得矛盾的双方从危机的边缘走向合作的、伙伴的境地,这正是我们平常所说的“退一步,海阔天高”。
5. 在处理矛盾的过程中,矛盾的双方应该多采用“换位思考”的方法,尽可能设身处地地为对方着想。先自我批评,再批评别人。
6.永远记得对方的好
有这样一个故事,两个好朋友去沙漠中旅行。一个人,做了一件对不起朋友的事,他的朋友把这件事记在了沙子上。然后他们继续前行,那个人又救了他朋友一命,然后他的朋友把这件事记在了石头上。他很好奇,就问他的朋友:为什么一件事记在了沙子上,而一件事记在了石头上呢?他的朋友说,朋友做了对不起我的事,我记在沙子上,让他在我的心里随风消逝;而朋友救了我一命,我要把他记在石头上,就像永远铭记在我心里。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不要把矛盾永远放在心里,而对于别人对自己的帮助,才应该永远记在心间。
借发生的不良言行事件,在课堂上警醒全班同学以后引以为鉴,减少学生中矛盾冲突的发生。
在这次班会中,同学们学会了很多也懂得了很多:人的一生有许多感情是很宝贵的,其中之一就是“友谊”。着名科学家培根说:“友谊能使快乐倍增,使痛苦减半。”李白也告诉我们,桃花潭水尽管有千尺深,也不及朋友的情谊深。所以同学们,请敞开你的心接受友谊吧,请交出你的心珍惜友谊吧,你将会获得无比的幸福和财富!请记住:友谊之光如同荧光,周围越黑,显得越亮!在与同学、老师、家长以及社会上的人接触中,要宽以待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优点和缺点,不要看不起别人,要尊重他,帮助他,帮助别人,也能给我们自己带来快乐,“送人玫瑰,手留余香”。
6. 如何巧妙调解矛盾纠纷
“村官”虽然不大,却要“上管天下事,下管鸡毛蒜皮”每天都会遇到许多矛盾纠纷。因此,调处矛盾纠纷是村干部一项重要的经济性工作,那如何调解各种矛盾呢?下面进行举例分析:
1、如何处理家庭纠纷?首先要耐心听、细心观察、了解全面,其次是要公平、公正合乎情理的处理问题,学会考虑不周留后遗症。
2、如何处理宅基地纠纷?处理该类纠纷一定要秉公,一碗水端平,必要时可诉诸法律程序。在处理该类纠纷中,村委会就是要巧妙的抓住双方都怕打官司、怕结怨的心态,因势利导,最终促成和解。
村干部要实事求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有法依法,有理说理,灵和应变。总之,要以维护村民利益为前提,要以为民服务为准则,要以平息事端为核心,要以处理矛盾为根本,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使矛盾纠纷妥善处理,使村民生活安定健康,使各村和谐稳定。
掌握和积累一些有效解决农村矛盾纠纷的方法和途径,可以帮助我们在实际工作中把一些棘手的矛盾纠纷进行化解,因人而异,因事而异,巧妙地利用这些工作技巧可以收到良好的效果,做好农村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可以为构建和谐社会奠定坚实的基础。
处理矛盾纠纷的步骤和方法,在实际工作有一定的可操作性,虽然不是很全面和科学,有待加以完善,但是具有一定是实用性。在实际处理矛盾纠纷时,我们要了解情况,因势利导,方法得当,灵活运用,处理及时,就能有效地解决各种矛盾纠纷,减少矛盾纠纷的升级,从而密切与广大群众的关系,为构建和谐社会奠定坚实的基础。
7. 矛盾的解决方式
在哲学上矛盾有五种解决形式。
①克服,也就是你说的选择其中一方。
②融合,对立面融合成一个新事物。
③协调,区别于融合,指的是对立双方和谐相处。比如说你跟同事工作上存在竞争关系,但是通过你们或他人的协调,你们根据自身的长处不同,合作起来处理同一个项目,你们还是在做同一个工作,但是有了更好的效果,这叫协调。融合则是你们合作起来去干另一个新项目,在这个项目里你们没有恶性竞争,这就是融合。
④同归于尽,字面意思
⑤分离,区别于同归于尽。同归于尽指的是将矛盾双方消灭,比如说你们两个分道扬镳,不再干一个项目,并且从事原有工作以外的职业。分离则值的是,你们一起工作了,但是还是从事同项目的工作,只是一个在北京一个在上海,通过时间或者空间将你们两个分隔开,从而让矛盾解体。但是当你们去到同一个城市或者同一家公司的时候,矛盾依然存在,这就是分离。
哲学上矛盾的解决形式就是这五种,生活上呢就看自己了,比如说工作矛盾,最好是协作或者融合。情感呢,能协调是最好的,但是你们始终是矛盾的对立面,因为协调没有将矛盾消灭,只是通过自己让他们看起来比较协调。这里说你们始终是矛盾的对立面是在你们有矛盾的前提下,如果没有矛盾自然就不会对立了。
个人见解,有误欢迎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