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检测食品化验菌落总数的实验步骤更原理
其实菌落总数和大肠菌的测定方法、步骤都差不多,只是一个是用培养皿一个是用试管
㈡ 菌落总数的检测
平皿计数法
菌落总数(standardplate-countbacteria):水样在营养琼脂上有氧条件下37℃培养48h后,所得1mL水样所含菌落的总数。
仪器和装置
高压蒸汽灭菌器。
干热灭菌箱。
培养箱(36±1)℃。
电炉。
冰箱。
放大镜或菌落计数器。
pH计或精密pH试剂。
灭菌试管。
平皿直径9cm。
培养基与试剂
营养琼脂成分蛋白胨10g、牛肉膏3g、氯化钠5g、琼脂10~20g、蒸馏水1000mL。
制法将上述成分混合后,加热溶解,调整pH为7.4~7.6,分装于玻璃容器中(如用含杂质较多的琼脂时,应先过滤),经103.43kPa(121℃)灭菌20min,贮存于冷暗处备用。
检验步骤
1)水样处理。
a.饮用水。以无菌操作方法用灭菌吸管吸取1mL充分混匀的水样,注入来菌平皿中,倾注约15mL已熔化并冷却到45℃左右的营养琼脂培养基,并立即旋摇平皿,使水样与培养充分混匀。每次检验时应做一平行接种,同时另用一个平皿只倾注营养琼脂培养基作为空白对照。
待冷却凝固后,翻转平皿,使底面向上,置于(36±1)℃培养箱内培养48h,进行菌落计数,即为1mL水样中的菌落总数。
b.水源水。以无菌操作方法吸取1mL充分混匀的水样,注入盛有9mL灭菌生理盐水的试管中,混匀成1∶10稀释液。
吸取1mL1∶10的稀释液注入盛有9mL灭菌生理盐水的试管中,混匀成1∶100稀释液。按同法依次稀释成1∶1000、1∶10000稀释液等备用。如此递增稀释一次,必须更换一支1mL灭菌吸管。
用灭菌吸管取未稀释的水样和2~3个适宜稀释度的水样各1mL,分别注入灭菌平皿内。以下操作同生活饮用水的检验步骤。
2)菌落计数及报告方法。作平皿菌落计数时,可用眼睛直接观察,必要时用放大镜检查,以防遗漏。在记下各平皿的菌落数后,应求出同稀释度的平均菌落数,供下一步计算时应用。在求同稀释度的平均数时,若其中一个平皿有较大片状菌落生长时,则不宜采用,而应以无片状菌落生长的平皿作为该稀释度的平均菌落数。若片状菌落不到平皿的一半,而其余一半中菌落数分布又很均匀,则可将此半皿计数后乘2以代表全皿菌落数。然后再求该稀释度的平均菌落数。
不同稀释度的选择及报告方法:
首先选择平均菌落数在30~300者进行计算,若只有一个稀释度的平均菌落数符合此范围时,则将该菌落数乘以稀释倍数报告之(见表82.2中实例1)。
若有两个稀释度,其生长的菌落数均在30~300之间,则视二者之比值来决定。若其比值小于2应报告两者的平均数(如表82.2中实例2)。若大于2则报告其中稀释度较小的菌落总数(如表82.2中实例3)。若等于2亦报告其中稀释度较小的菌落数(见表82.2中实例4)。
若所有稀释度的平均菌落数均大于300,则应按稀释度最高的平均菌落数乘以稀释倍数报告之(见表82.2中实例5)。
若所有稀释度的平均菌落数均小于30,则应以按稀释度最低的平均菌落数乘以稀释倍数报告之(见表82.2中实例6)。
若所有稀释度的平均菌落数均不在30~300,则应以最接近30或300的平均菌落数乘以稀释倍数报告之(见表82.2中实例7)。
若所有稀释度的平板上均无菌落生长,则以未检出报告之。
如果所有平板上都菌落密布,不要用“多不可计”报告,而应在稀释度最大的平板上,任意数其中2个平板1cm2中的菌落数,除2求出每平方厘米内平均菌落数,乘以皿度面积63.6cm2,再乘其稀释倍数作报告。
菌落计数的报告:菌落数在100以内时按实有数报告,大于100时,采用两位有效数字;在两位有效数字后面的数值,以四舍五入方法计算。为了缩短数字后面的零数也可用10的指数来表示(见表82.2“报告方式”栏)。
表82.2 稀释度选择及菌落总数(CFU)报告方式
㈢ 菌落总数大肠杆菌和致病菌的检测方法
大肠菌群测定的操作细则
大肠菌群系指一群能发酵乳糖、产酸产气、需氧和兼性厌氧的革兰氏阴性无芽胞杆菌。该菌主要来于人畜粪便,故以此作为粪便污染指标来评价食品的卫生质量,推断食品中有否污染肠道致病菌的可能。
食品中大肠菌群数系以100mL(g)检样内大肠菌群最可能数(MPN)表示。
1
设备和材料
1.1
温箱:36±1℃。
1.2
冰箱:0~4℃。
1.3
恒温水浴
:44.5±0.5℃。
1.4
天平。
1.5
显微镜。
1.6
均质器或乳钵。
1.7
平皿:直径为90mm。
1.8
试管。
1.9
吸管。
1.10
广口瓶或三角烧瓶:容量为500mL。
1.11
玻璃珠:直径约5mm。
1.12
载玻片。
1.13
酒精灯。
1.14
试管架。
2
培养基和试剂
2.1
乳糖胆盐发酵管:按GB
4789.28中4.9规定。
2.2
伊红美蓝琼脂平板:按GB
4789.28中4.25规定。
2.3
乳糖发酵管:按GB
4789.28中4.10规定。
2.4
EC
肉汤:按GB
4789.28中4.11规定。
2.5
磷酸盐缓冲稀释液:按GB
4789.28中3.22规定。
2.6
生理盐水。
2.7
革兰氏染色液:按GB
4789.28中2.2规定。
3
操作步骤
3.1
检样稀释
3.1.1
以无菌操作将检样25mL(或g)放于有225mL灭菌生理盐水或其他稀释液的灭菌玻璃瓶内(瓶内予置适当数量的玻璃珠)或灭菌乳钵内,经充分振摇或研磨做成1:10的均匀稀释液。固体检样最好用均质器,以8
000-10
000
r/min的速度处理1min,做成1:10的均匀稀释液。
3.1.2
用1mL灭菌吸管吸取1:10稀释液1mL,注入含有9mL灭菌生理盐水或其他稀释液的试管内,振摇试管混匀,做成1:100的稀释液。
3.1.3
另取1mL灭菌吸管,按上条操作依次做10倍递增稀释液,每递增稀释一次,换用1支1mL灭菌吸管。
3.1.4
根据食品卫生标准要求或对检样污染情况的估计,选择三个稀释度,每个稀释度,接种3管。
3.2
乳糖发酵试验
将待检样品接种于乳糖
胆盐发酵管内,接种量在1mL以上者,用双料乳糖胆盐发酵管,1mL及1mL以下者,用单料乳糖胆盐发酵管。每一稀释度接种3管,置36±1℃
温箱内,培养24±2h,如所有乳糖胆盐发酵管都不产气,则可报告为大肠菌群阴性,如有产气者,则按下列程序进行。
3.3
分离培养
将产气的发酵管分别转种在伊红美蓝琼脂平板上,置36±1℃
温箱内,培养18-24h,然后取出,观察菌落形态,并做革兰氏染色和证实试验。
3.4
证实试验
在上述平板上,挑取可疑大肠菌群菌落1-2个进行革兰氏染色,同时接种乳糖发酵管,置
36±1℃温箱内培养24±2h,观察产气情况。凡乳糖管产气、革兰氏染色为阴性的无芽胞杆菌,即可报告为大肠菌群阳性。
3.5
报告
根据证实为大肠菌群阳性的管数,查MPN检索表,报告每100mL(g)大肠菌群的MPN值。
4
粪大肠菌群(faecal
coliform)
4.1
用接种环将所有产气的乳糖胆盐发酵管培养物(见3.2条)转种于EC肉汤管内,置44.5±0.2℃水浴箱内(水浴箱内的水面应高于EC肉汤液面),培养24±2h,经培养后,如所有EC肉汤管均不产气,则可报告为阴性;如有产气者,则将所有产气的EC肉汤管分别转种于伊红美蓝琼脂平板上,置
培养18-24h,凡平板上有典型菌落者,则证实为粪大肠菌群阳性。
4.2
结果报告
根据证实为粪大肠菌群的阳性管数,查MPN检索表,报告每100mL(g)粪大肠菌群的MPN值。
㈣ 菌落总数大肠杆菌和致病菌的检测方法
菌落总数用平皿法,单位是个/ml(每毫升或毫克里面有多少的完整的菌落),方法是:在无菌操作的前提条件下,吸取1ml的原液加入到9cm的平皿里,在倒入3-5ml(37℃)的营养琼脂,在37℃的温箱里培养24小时,取出来计算它的菌落单位总数就行.
大肠杆菌用发酵法,单位是MPN/100ml(每100毫升或毫克的样品里面最大可能菌落形成单位)方法是15管法(适合食品)或9管法(适合非食品如游泳池水),用乳糖胆盐发酵管
致病菌用培养法,只要符合相应的化学,生物试验就可以判断为某致病均阳性
㈤ 食品卫生微生物检验菌落总数测定
上食品伙伴网查吧,一般不同产品检测有一定的差异但大体方法都是一样的!
.1 食品检样
3.2 培养基
平板计数培养基,无菌生理盐水
3.3 其它
无菌培养皿,无菌移液管,无菌不锈钢勺。
4 流程
5 步骤
5.1 取样、稀释和培养
5.1.1 以无菌操作取检样25g(或ml),放于225mL灭菌生理盐水的灭菌玻璃瓶内(瓶内预置适量的玻璃珠)或灭菌乳钵内,经充分振要或研磨制成1:10的均匀稀释液。固体检样在加入稀释液后,最好置灭菌均质器中以8000~10000r/min的速度处理1min,制成1:10的均匀稀释液。
5.1.2 用1ml灭菌吸管吸取1:10稀释液1ml,沿管壁徐徐注入含有9ml灭菌生理盐水的试管内,振摇试管混合均匀,制成1:100的稀释液。
5.1.3 另取1ml灭菌吸管,按上项操作顺序,制10倍递增稀释液,如此每递增稀释一次即换用1支10ml吸管。
5.1.4 根据标准要求或对污染情况的估计,选择2~3个适宜稀释度,分别在制作10倍递增稀释的同时,以吸取该稀释度的吸管移取1ml稀释液于灭菌平皿中,每个稀释度做两个平皿。
5.1.5 稀释液移入平皿后,将凉至46℃营养琼脂培养基注入平皿约15ml,并转动平皿,混合均匀。同时将营养琼脂培养基倾入加有1ml稀释液(不含样品)的灭菌平皿内作空白对照。
5.1.6 待琼脂凝固后,翻转平板,置36±1℃温箱内培养48±2h,取出计算平板内菌落数目,乘以稀释倍数,即得每克(每毫升)样品所含菌落总数。
5.2 菌落计数方法
作平皿菌落计数时,可用肉眼观察,必要时用放大镜检查,以防遗漏。在记下各平皿的菌落总数后,求出同稀释度的各平皿平均菌落数。到达规定培养时间,应立即计数。如果不能立即计数,应将平板放置于0-4℃,但不要超过24h。
5.3 菌落计数报告方法
5.3.1 平皿菌落数的选择
选取菌落数在30~300之间的平皿作为菌落总数测定标准。每一个稀释度应采用两个平皿平均数,其中一个平皿有较大片状菌落生长时,则不宜采用,而应以无片状菌落生长的平皿作为该稀释度的菌落数,若片状菌落不到平皿的一半,而其余一半中菌落分布又很均匀,则可以计算半个平皿后乘以2以代表全皿菌落数。
表1 稀释度选择及菌落数报告方式
2、不同稀释度的选择及报告方法
1)首先选择平均菌落数在30~300之间者进行计算,若只有一个稀释度的平均菌落数符合此范围时,则将该菌落数乘以稀释倍数报告之(见实例1)
2)若有两个稀释度,其生长的菌落数均在30~300之间,则视二者之比值来决定,若其比值小于2应报告两者的平均数(如实例2)。若大于2则报告其中稀释度较小的菌落总数(如实例3)。若等于2亦报告其中稀释度较小的菌落数(见实例4)。
3)若所有稀释度的平均菌落数均大于300,则应按稀释度最高的平均菌落数乘以稀释倍数报告之(见实例5)。
4)若所有稀释度的平均菌落数均小于30,则应以按稀释度最低的平均菌落数乘以稀释倍数报告之(见实例6)。
5)若所有稀释度的平均菌落数均不在30~300之间,则应以最接近30或300的平均菌落数乘以稀释倍数报告之,(见实例7)。
6)若所有稀释度的均无菌落生长,则以<1乘以稀释倍数报告之。
7)菌落计数的报告:菌落数在100以内时按实有数报告,大于100时,采用二位有效数字,在二位有效数字后面的数值,以四舍五入方法计算,为了缩短数字后面的零数也可用10的指数来表示。
稀释度选择及菌落总数报告方式
实例不同稀释度的平均菌落数 两个稀释度 菌落总数 报告方式
10-1 10-2 10-3 菌落数之比 (CFU/mL) (CFU/mL)
1 1365 164 20 — 16400 16000或1.6×104
2 2760 295 46 1.6 37750 38000或3.8×104
3 2890 271 60 2.2 27100 27000或2.7×104
4 150 30 8 2 1500 1500或1.5×104
5 多不可计 1650 513 — 513000 510000或5.1×104
6 27 11 5 — 270 270或2.7×104
7 多不可计 305 12 — 30500 31000或3.1×104
8 0 0 0 — < 1×10 < 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