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食品质量检验方法有哪些
食品检验内容十分丰富,包括食品营养成分分析,食品中污染物质分析,食品辅助材料及食品添加剂分析,食品感官鉴定等。狭义的食品检验通常是指食品检验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规定的卫生标准,对食品质量所进行的检验,包括对食品的外包装、内包装、标志、唛头和商品体外观的特性、理化指标以及其它一些卫生指标所进行的检验。检方法主要有感官检验法和理化检验法。
分析化学的发展为食品安全检验提供了准确可靠的分析方法。随着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食品检验技术已能达到百万分之一甚至十亿分之一的准确度。
食品检验的指标主要包括食品的一般成分分析、微量元素分析、农药残留分析、兽药残留分析、霉菌毒素分析、食品添加剂分析和其他有害物质的分析等。根据被检验项目的特性,每一项指标的检验对应相应的检验方法。
除传统的常规分析方法外,仪器分析方法逐渐成为食品卫生检验主要的手段,包括分光光度法、原子荧光光谱法、电化学法、原子吸收光谱法、气相色谱法、高效液相色谱法等。以上检验方法按照检验项目,大致可以分为无机成分分析方法和有机成分分析方法。
无机成分的分析检验项目主要包括微量元素中铜、铅、锌、锰、镉、钙、铁等。分析方法主要包括原子光谱法、分光光度法、电化学法、离子色谱法等方法。
原子光谱法由于其独特的优点,成为无机成分分析方法中最主要、最常用和最值得信赖的分析方法。原子光谱法具有分析速度快、设备费用较低、操作比较简单以及检验结果受操作人员熟练程度影响小等优点。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法历史悠久,应用广泛。根据统计,在分析化学面临的任务中,将近50%的检验由紫外可见分光光度法完成。这种方法的最大特点是仪器简单、操作简便。食品中无机成分的检验在食品安全检验中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比如汞的测定,一直是一个被政府和民众特别关注的检验项目。因为汞容易在生物体中传递,可以被水体蓄积。汞进入人体内,特别是进入人脑后几乎不能够被排出,蓄积到一定程度就会引起中毒,损害中枢神经。汞的分析一般由原子吸收或原子荧光光谱法完成。有机成分的分析一般由气相色谱或高效液相色谱法以及分子光谱法完成。相关检验中,特别是农药残留,如有机氯、苯并(a)芘、拟除虫菊制脂、有机磷等的测定得到普遍的关注。
色谱法是分离混合物和鉴定化合物的一种十分有效的方法,既能鉴定化合物又能准确测定含量,操作也相对方便。具有分离效能高、分析速度快、灵敏度高、定量结果准确和易于自动化等特点,因此在有机成分的检验中得到广泛的应用。在分子光谱法中红外光谱法应用较为广泛。通常情况下,红外光谱法与拉曼光谱法等其他分析方法结合使用,可作为鉴定化合物、测定分子结构的主要手段。
⑵ 我们可以通过()和()的方法辨别食物中含有的营养成分
辨别食物中营养成分的办法:
一、定型包装的产品,可以直接看产品的营养成分表,上面有主要营养成分的数据。
二、通过实验室检测,测得食物的营养成分数据。
1、淀粉的鉴定:在试管中滴加2ml 1%可溶性淀粉溶液,然后逐滴加入碘液,注意每加入一滴碘液都要振荡摇匀,并观察溶液颜色变化
2、还原性糖的鉴定:在试管中滴加2ml 1%葡萄糖溶液,再加入1ml班氏试剂,摇匀后在酒精灯上均匀加热至沸腾,观察溶液颜色带裂梁变化
3、蛋白质的鉴定:在试管中滴加2ml 10%鸡蛋清溶液,然后加入2ml 5% NAOH溶液,振荡后在缓慢加入2-3滴 1%CuSO4溶液,摇匀,观察溶液颜色
4、脂肪(油脂)的鉴定:在试管中加入2ml植物油,然后逐滴加入苏丹Ⅲ染液,振荡至颜色不再变化为止。观察溶液颜色
三、通过查看工具书《中国食物成分表》来查看食物中的营养成分。
(2)食品营养检测标准方法扩展阅读:
1、营养成分含量的标示:
企业可蠢运以通过原料计算或产品检测结果,结合产品营养成分情况,考虑该成分的允许误差来确定标签标示的数值。
判定营养标签标示数值的准确性时,应以企业确定标签数值的方法(计算法源盯或检测法)作为依据。
判定时,除需考虑标准中规定的能量和营养成分含量的允许误差范围外,还应注意营养标签上的标示值首先要求“真实、客观”,这是在标准基本要求中的规定。
企业应该在真实客观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可能影响到产品营养成分波动的各项因素来确定标签值,而不能为了迁就允许误差,“编造”或者“改造”数值。
如标准中规定脂肪等的实测值应≦120%标示值,但是没有下限,某产品中脂肪含量在2克/100克左右波动,为确保其含量范围在标示值的允许误差内。
某企业标示为5克/100克,这样做就违背了标准“真实、客观”的基本要求。
此外,不能以营养标签的标示值及允许误差直接判定产品是否合格。如果相应产品的标准中对营养素含量有要求,应同时符合产品标准的要求和营养标签标准规定的允许误差范围。
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灭菌乳》(GB25190-2010)中规定牛乳中蛋白质含量应≧2.9克/100克,若该产品营养标签上蛋白质标示值为3.0克/100克。
判定产品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应主要取决于其蛋白质实际含量是否≧2.9克/100克。
2、营养成分表的格式:
营养成分表应以一个“方框表”的形式表示(特殊情况除外),方框可为任意尺寸,并与包装的基线垂直。
营养成分表包括5个基本要素:表头(即“营养成分表”)、营养成分名称、含量(包括数值和表达单位)、NRV%、方框(即采用表格或相应形式)。
标准表1中列出了营养成分表中强制标示和可选择性标示的营养成分的名称和顺序、表达单位、修约间隔、“0”界限值等内容,进行营养成分表的标示时,应该符合表1的规定。
此外,为了规范食品营养标签标示,便于消费者记忆和比较,本标准附录B中推荐了6种基本格式供参考。
在保证符合基本格式要求和确保不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基础上,企业在版面设计时可进行适当调整。
包括但不限于:因美观要求或为便于消费观察而调整文字格式(左对齐、居中等)、背景和表格颜色或适当增加内框线等。
3、可选择性标示的内容:
标准中规定的可选择性标示的内容共三部分:
一是除强制标示内容外,营养成分表中可选择标示表1中的其他成分;
二是营养声称,即对某营养成分进行含量声称或比较声称,进行声称时应确保其含量标示值符合标准中附录C的相应要求;
三是营养成分功能声称,即选择标准附录D中的一条或多条营养成分功能声称标准用语对某营养成分进行声称,进行声称时同样应确保其含量标示值符合含量声称或比较声称的要求和条件。
且要注意不应对功能声称用语进行任何形式的删改、添加和合并。
⑶ 请问食品营养成分表 是怎么计算的
1 每百克含蛋白1~3克,脂肪不超5克,添加剂不超过3种,钠不超0.1克。
2 卫生部的《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四十三)获得营养成分含量的方法。
1.直接检测:选择国家标准规定的检测方法,在没有国家标准方法的情况下,可选用AOAC推荐的方法或公认的其他方法,通过检测产品直接得到营养成分含量数值。
2.间接计算:
A. 利用原料的营养成分含量数据,根据原料配方计算获得;
B. 利用可信赖的食物成分数据库数据,根据原料配方计算获得。
对于采用计算法的,企业负责计算数值的准确性,必要时可用检测数据进行比较和评价。为保证数值的溯源性,建议企业保留相关信息,以便查询和及时纠正相关问题。
(二十一)关于能量及其折算。
能量指食品中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膳食纤维等产能营养素在人体代谢产生能量的总和。
营养标签上标示的能量主要由计算法获得。即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膳食纤维等产能营养素的含量乘以各自相应的能量系数(见下表)并进行加和,能量值以千焦(kJ)为单位标示。
(二十二)关于蛋白质及其含量。
蛋白质是一种含氮有机化合物, 以氨基酸为基本单位组成。
食品中蛋白质含量可通过“总氮量”乘以“蛋白质折算系数”计算(公式和折算系数如下),还可通过食品中各氨基酸含量的总和来确定。
蛋白质(g/100g)=总氮量(g/100g)×蛋白质折算系数对
(二十三)关于脂肪及其含量。
脂肪的含量可通过测定粗脂肪(crude fat)或总脂肪(total fat)获得,在营养标签上两者均可标示为“脂肪”。粗脂肪是食品中一大类不溶于水而溶于有机溶剂(乙醚或石油醚)的化合物的总称,除了甘油三酯外,还包括磷脂、固醇、色素等,可通过索氏抽提法或罗高氏法等方法测定。总脂肪是通过测定食品中单个脂肪酸含量并折算脂肪酸甘油三酯总和获得的脂肪含量。
(二十四)关于碳水化合物及其含量。
碳水化合物是指单糖、寡糖、多糖等的总称,是提供能量的重要营养素。
食品中碳水化合物的量可按减法或加法计算获得。减法是以食品总质量为100,减去蛋白质、脂肪、水分、灰分和膳食纤维的质量,称为“可利用碳水化合物”;或以食品总质量为100,减去蛋白质、脂肪、水分、灰分的质量,称为“总碳水化合物”。在标签上,上述两者均以“碳水化合物”标示。加法是以淀粉加糖的总和为“碳水化合物”。
(二十五)关于食品中的钠。
食品中的钠指食品中以各种化合物形式存在的钠的总和。食盐是膳食中钠的主要来源。
世界卫生组织推荐健康成年人每日食盐摄入量不超过5g,中国营养学会推荐每日食盐摄入量不超过6g,但膳食调查结果显示我国居民盐平均摄入量远高于中国营养学会推荐水平。过量摄入食盐可引起高血压等许多健康问题,因此倡导低盐饮食。
(二十六)关于反式脂肪酸。
反式脂肪酸是油脂加工中产生的含1个或1个以上非共轭反式双键的不饱和脂 肪酸的总和,不包括天然反式脂肪酸。在食品配料中含有或生产过程中使用了氢化和(或)部分氢化油脂时,应标示反式脂肪(酸)含量。
配料中含有以氢化油和(或)部分氢化油为主要原料的产品,如人造奶油、起酥油和代可可脂(未使用氢化油的除外)等,也应标示反式脂肪(酸)含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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⑷ 食品安全检验标准具体是
一、食品安全的检验标准具体是
1、食品安全的检验标准具体如下:
(1)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
(2)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
(3)专供婴幼儿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
(4)对与食品安全、营养有关的标签、标识、说明书的要求;
(5)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
(6)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
(7)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
(8)食品中所有的添加剂必须详细列出;
(9)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一条
生产食品相关产品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对直接接触食品的包装材料等具有较高风险的食品相关产品,按照国家有关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规定实施生产许可。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食品相关产品生产活动的监督管理。
第六十六条
进入市场销售的食用农产品在包装、保鲜、贮存、运输中使用保鲜剂、防腐剂等食品添加剂和包装材料等食品相关产品,应当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第八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食品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抽样检验,并依据有关规定公布检验结果,不得免检。进行抽样检验,应当购买抽取的样品,委托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并支付相关费用;不得向食品生产经营者收取检验费和其他费用。
二、办理食品许可证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办理食品许可证需要提交的材料如下:
1、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
2、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3、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
4、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⑸ 国家食品安全检测标准
法律分析:(一)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
(二)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
(三)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
(四)对与卫生、营养等食品安全要求有关的标签、标志、说明书的要求;
(五)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
(六)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
(七)与食品安全有关的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
(八)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二十六条 食品安全标准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
(二)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
(三)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
(四)对与卫生、营养等食品安全要求有关的标签、标志、说明书的要求;
(五)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
(六)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
(七)与食品安全有关的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
(八)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
第二十七条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公布,国务院标准化行政部门提供国家标准编号。
食品中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的限量规定及其检验方法与规程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国务院农业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制定。
屠宰畜、禽的检验规程由国务院农业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⑹ 食品检测标准有哪些
1、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
2、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
3、专供婴幼儿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
4、对与食品安全、营养有关的标签、标识、说明书的要求。
5、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
6、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
7、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
8、食品中所有的添加剂必须详细列出。
9、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
⑺ 食品营养成分检测项目有哪些
营养成分检测
碳水化合物:总碳水化合物、单糖、二糖、低聚糖、多糖
脂肪:甘油三脂、脂肪酸、脂蛋白
蛋白质:总蛋白、氨基酸
膳食纤维:总膳食纤维、纤维素/半纤维素、果胶/树胶、木质素
维生素:水溶性维生素、脂溶性维生素、维生素A B C D E
矿物元素:钙、铁、锌等元素
⑻ 食品检验方法标准分哪几类
一、食品检验方法标准分哪几类
1、食品检验方法标准分类如下:
(1)国家标准。是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和公布,国家标准是食品标准的重要指标之一;
(2)地方标准。对地方特色食品,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可以制定并公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3)企业标准。国家鼓励食品生产企业制定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食品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抽样检验,并依据有关规定公布检验结果,不得免检。进行抽样检验,应当购买抽取的样品,委托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正烂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并支付相关费团迟用;不得向食品生产经营者收取检验费和其他费用。
二、食品检验工作标准是什么
食品检验工作标准包括:
1、食品检验机构及其检验人应当尊重科学,恪守职业道德,保证出具的检验数据和结论客观、公正、准确;
2、按照国家有关认证认可规塌清李定通过资质认定后,在批准的检验能力范围内,按规范和食品安全标准开展检验活动。
⑼ 食品都需要进行卫生质量检测,检测的标准是什么
为了满足特殊身体或生理状态和/或疾病、障碍等状态的特殊膳食需求,专门加工或食谱的食品,专门为婴幼儿及其他特定人群食用的主要辅食,对营养成分有特殊需求,各种营养成分应科学调配,不能过多或过少,少会导致营养不足,多会引起营养过剩,甚至中毒。我国已拥有《婴儿配方食品》 (GB10765-2010)、《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 (GB10767-2010)、《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通则》 (GB25596-2010)、《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通则》 对卫生、营养等与食品安全要求相关的标签、封面、说明书的要求。
在面条检查中,我们还经常遇到一些违规添加剂超标的制造商,经常发生明矾、福尔马林,含有明矾、重金属,对人体形成慢性积累,容易发生铝中毒。根据国家食品添加剂的相关标准,严禁在面条生产中添加明矾。我们经常吃的面条定期检查有哪些项目?
⑽ 食品安全检测方法有哪些
感官、理化、微生物检测三大类方法。
感官主要是,看、闻、品尝,如评茶员、品酒师等,
理化主要是通过物理化学手段进行分析检测,如用化学滴定法,重量分析法,仪器分析法等,
微生物检验则是通过培养法,镜检法或快速筛选分析仪分析评估食品中可能的微生物含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