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医用防护口罩检验方法
在我国医用口罩执行标准中,有GB19083-2010《医用防护口罩技术要求》、YY0469-2011《医用外科口罩》和YY/T0969-2013《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对此,需要理化指标检测仪器、环氧乙烷残留检测仪器及微生物指标检测仪器。在上述三个标准中,对于微生物指标检测执行GB/T15979-2002《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卫生标准》附录B–产品微生物检测方法和GB/T14233.2-2005《 医用输液、输血、注射器具检验方法 第2部分:生物学试验方法》第3章–无菌试验。
B1 产品采集与样品处理
于同一批 号的 二个运输包装中至少抽取 12个蕞小销售包装样品,1/4样品用于检测,1/4样品用于留样,另 1/2样品(可就地封存)必要时用于复检。抽样的蕞小销售包装不应有破裂,检验前不得启开。
在100级净化条件下用无菌方法打开用于检测的至少 3个包装,从每个包装中取样,准确称取10g±1g样品。剪碎后加人到200ml灭菌生理盐水中,充分混匀,得到一个生理盐水样液。液体产品用原液直接做样液。
如被检样品含有大量吸水树脂材料而导致不能吸出足够样液时,稀释液量可按每次 50ml递增,直至能吸出足够测试用样液。在计算细菌菌落总数与真菌菌落总数时相应调整稀释度。
B2 细菌菌落总数与初始污染菌检测方法
本方法适用于产品初始污染菌与细菌菌落总数(以下统称为细菌菌落总数)检测。
B2.1 操作步骤
待上述生理盐水样液自然沉降后取上清液作菌落计数。共接种 5个平皿,每个平皿中加人 1ml样液,然后用冷却至45℃左右的熔化的营养琼脂培养基 15~20ml倒人每个平皿内混合均匀 。待琼脂凝固后翻转平皿置 35℃±2℃培养 48h后,计算平板上的菌落数。
B2.2 结果报告
菌落呈片状生长的平板不宜采用;计数符合要求的平板上的菌落,按式(B1)计算结果:
X1=A×(K÷5)
式中X1—–细菌菌落总数 cfu/g或cfu/mL;
A——5块营养琼脂培养基平板上的细菌菌落总数;
K——稀释度。
当菌落数在 100以内,按实有数报告,大于 100时采用二位有效数字。
如果样品菌落总数超过本标准的规定,按 B2.3进行复检和结果报告。
B2.3 复检方法
将留存的复检样品依前法复测 2次,2次结果平均值都达到本标准的规定,则判定被检样品合格;其中有任何 1次结果平均值超过本标准规定,则判定被检样品不合格。
B3 大肠菌群检测方法
B3.1 操作步骤
取样液 5ml接种 50ml,乳糖胆盐发酵管,置 35℃±2℃培养 24h,如不产酸也不产气,则报告为大肠菌群阴性。
如产酸产气,则划线接种伊红美蓝琼脂平板,置35℃±2℃培养 18~24h,观察平板上菌落形态。典型的大肠菌落为黑紫色或红紫色,圆形,边缘整齐,表面光滑湿润,常具有金属光泽,也有的呈紫黑色,不带或略带金属光泽,或粉红色,中心较深的菌落。
取疑似菌落 1-2个作革兰氏染色镜检,同时接种乳糖发醉管,置 35℃±2℃培养 24h,观察产气情况。
B3.2 结果报告
凡乳糖胆盐发酵骨产酸产气,乳糖发酵管产酸产气,在伊红美蓝平板上有典型大肠菌落,革兰氏染色为阴性无芽胞杆菌,可报告被检样品检出大肠杆菌。
B4 绿脓杆菌检测方法
B4.1 操作步骤
取样液 5ml,加人到50ml SCDLP培养液中,充分混匀,置 35℃±2℃培养 18~24h。如有绿脓杆菌生长,培养液农面呈现一层薄菌膜,培养液常呈黄绿色或蓝绿色。从培养液的薄菌膜处挑取培养物,划线接种十六烷三甲基溴化胺琼脂平板,置 35℃±2℃ 培养 18~24h,观察菌落特征。绿脓杆菌在此培养基上生长良好,菌落扁平,边缘不整,菌落周围培养基略带粉红色,其他菌不长。
取可疑菌落涂片作革兰氏染色,镜检为革兰氏阴性菌者应进行下列试验:
氧化酶试验:取一小块洁净的白色滤纸片放在灭菌平皿内,用无菌玻棒挑取可疑菌落涂在滤纸片上,然后在其上滴加一滴新配制的 1%二甲基对苯二胺试液,30s内出现粉红色或紫红色,为氧化酶试验阳性,不变色者为阴性。
绿脓菌素试验:取2-3个可疑菌落,分别接种在绿脓菌素测定用培养基斜面,35℃±2℃培养24h,加入 3~5ml,充分振荡使培养物中可能存在的绿脓菌素溶解,待三-氯-甲-烷呈蓝色时,用吸管移到另一试管中并加人 1mol/L的盐酸1mL,振荡后静置片刻。如上层出现粉红色或紫红色即为阳性,表示有绿脓菌素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