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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解决的几种方法

发布时间:2022-12-23 19:21:08

⑴ 自诉案件的处理方式有哪几种

一、 自诉案件 的处理方式有哪几种? 《 刑事诉讼法 》第172条规定,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根据该条规定,自诉案件有4种处理方式: 1、调解。 2、当事人在庭外自行和解。 3、撤回自诉。 4、判决。 值得一提的是,按《刑事诉讼法》第170条第3项规定审理的自诉案件不适用调解。这是因为这类案件原属 公诉 案件,只是被害人依法向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举报、控告后,公安机关不予 立案 ,或者人民检察院已决定对被告人不予起诉或者仍维持对被告人不予起诉的决定,但被害人有 证据 证明能够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不得已直接向法院起诉,因而人民法院审理这类案件时不能进行调解。 二、自诉案件的办案程序是怎样的? 提起自诉,被害人或其法定 代理 人、近亲属以及他们的诉讼代理人在法定的起诉时效期限内,可以用书面或口头的方式直接向有 管辖权 的人民法院提出。自诉一般用书面的形式,即应当制作并向法院呈递刑事自诉状。但是,自诉人书写自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告诉,由人民法院工作人员作出告诉笔录,向自诉人宣读,自诉人确认无误后,应当签名或盖章。 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自诉状或口头告诉第2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并书面通知自诉人或带为告诉的人,对于已经立案的,经审查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诉或 裁定驳回起诉 。但当自诉人又提出新的足以证明被告有罪的证据而再次起诉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综上所述,一些刑事案件属于自诉案件,需要受害人向法院提出 诉讼 ,比如 遗弃罪 、 虐待罪 等。法院受理后会采取不同的方式处理,可以展开调解,或者当事人在庭外达成和解。原告也可以撤销自己的诉讼请求,这些方式都不采用的,法院按照程序展开审理判决。

⑵ 解决纠纷的方式

调解方式是指人民法院调解民事纠纷案件、商事纠纷案件所采用的形式。针对案件的难易程度和不同情况,在实践中,人民法院一般采用以下几种方式进行调解,诉前调解是在诉讼活动开始前,人民法院利用近年来开展的“法院干警送法下基层”活动,同已建立的民调网络相结合,所进行的调解,将纠纷化解在基层,消化在初始状态。立案调解是人民法院在立案时,及早介入,对案件进行调解,是对诉前调解的一种有效补充。庭前调解指在诉讼程序启动后,开庭审理之前,由法院组织纠纷当事人进行和解,并促使当事人达成合意从而解决纷争的诉讼活动。庭前调解是对适合调解的案件进行的先行处理程序,其显着特征是在法院的主持下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根据案情和实际情况达成调解协议或转入庭审程序,它能最大限度的促成和解,化解矛盾,提高诉讼效率。书信(网络、短信)方式调解是指当事人起诉后,人民法院以书信(网络、短信)往来调处纠纷的一种方式。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进行调解,根据案件需要,可以邀请有关单位和群众协助。被邀请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协助人民法院进行调解。按这一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或商事纠纷案件时,根据调解的需要,可以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建立与政府职能部门、村委会、村民小组、街道、社区、工青妇等人民团体、人民调解委员会相配合的民调网络,利用巡回办案、干警下基层的第一手信息作依托,召开调解会调处纠纷。开庭调解是指在开庭审理时,对当事人进行调解,是开庭审理的组成部分。民事诉讼法规定“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在法庭审理中,调解是贯彻始终的。不仅在调查、辩论阶段可以进行调解,在辩论终结以后,仍可再行调解。开庭调解,达成协议的可能性比较大。送达调解是人民法院在向当事人送达法律文书时,充分利用与当事人接触见面的时机,对当事人进行的调解。综上,对于民事纠纷的调解一般有以上七种方式,民事纠纷调解作为解决民事纠纷案件的一种方法,在日常的的纠纷案件中起着很好的作用。
拓展资料:民事纠纷特点
民事纠纷与其它类型案件相比较而言,有其自身特点,在笔者看来,民事纠纷的特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从法律角度来说,民事纠纷中所涉及到的主体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这一点是民事纠纷主体的平等性特征,并且这种平等地位会在民事纠纷处理过程中得以一直延续。
第二,在民事纠纷中,民事主体所争议的内容是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在这种关系中,一方主体享有权利,相对另一方主体就有应当履行的义务。其纠纷的具体内容就是享有权力者要使其权利得到恢复,从而使另外一方要履行自身义务。
第三,对于民事纠纷内容,民事纠纷中的主体能够进行自由协商处理。这主要是由民事纠纷主体法律上的平等性以及其内容特点来决定的。
第四,民事纠纷具有多元化的解决方法。民事纠纷的这一特点,不同于行政纠纷以及刑事纠纷。行政纠纷以及刑事纠纷都是由人民法院依法来进行解决,但是民事纠纷有所不同,它可以通过多种形式以及渠道来进行解决,主要有个人、单位以及社会与国家等多种途径,选择何种方法主要是由纠纷主体来决定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条民事诉讼当事人有平等的诉讼权利。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保障和便利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对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第九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⑶ 案件结案方式有哪几种

法律分析:一、执结结案与和解案执结是最圆满最彻底的结案方式,也是执行工作追求的理想状态,它包括全部履行和实际履行一部分但权利人明确放弃了其余部分权利,不需要再履行的部分履行等两种方式。和解的具体含义在《执行规定》中指当事人之间达成执行和解并已履行完毕,它强调履行完毕。二、终结执行与保留债权,终结执行终结执行是在执行中出现特殊情况或者法定事由,虽然权利人的权利没有实现或没有完全实现,也不得不结束执行程序的一种结案方式。保留债权、终结执行,是指在执行程序中,以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调解书等法律文书为基础,由执行法院向申请执行人发放具有法律效力,用以证明申请执行人对被执行人尚享有债权的权利证书的一种结案方式。终结执行是在执行中出现特殊情况或者法定事由,虽然权利人的权利没有实现或没有完全实现,也不得不结束执行程序的一种结案方式。强制执行,是指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执行文书的规定,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⑷ 民事纠纷的处理方式

民事纠纷的处理方式

民事纠纷的处理方式,法律在我们的生活或者工作中是相互融合的,一般我们遇到的很多难以解决的事情其实都是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去解决的,以下了解民事纠纷的处理方式。

民事纠纷的处理方式1

民事纠纷的解决方式主要有:

1、协商。双方共同协商处理纠纷;

2、调解。通过第三方居中调解,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达成调解协议。包括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行政调解,法院庭前调解等;

3、仲裁。双方事前或者事后签订仲裁协议,共同将争议提交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4、起诉。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对纠纷进行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

第十条 处理民事纠纷,应当依照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习惯,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

第十七条 当事人在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持下达成的具有劳动权利义务内容的调解协议,具有劳动合同的约束力,可以作为人民法院裁判的根据。

当事人在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持下仅就劳动报酬争议达成调解协议,用人单位不履行调解协议确定的给付义务,劳动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普通民事纠纷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八条 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提出申诉。

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民事纠纷的处理方式2

民事纠纷解决的方式只有两种,一种是私了,一种是公了。私了就是双方私下协商或者在有关部门的调解下达成和解;而公了就是直接走法律程序,经法院审判。

农村纠纷的解决途径主要有五种:

1、当事人协商。当事人协商符合意思自治的原则,是最省力、最经济的解决方式,且可以将纠纷化解在萌芽阶段,对双方当事人都有好处。

2、私人(中间人)调解。这种解决方法以中间人的私人关系为纽带,用中间人的特殊身份去影响和推动双方当事人达成谅解和协议,在家庭民事纠纷中特别常见。中间人一般为双方当事人所信任的长辈或亲戚朋友。

3、自治调解。自治调解是指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村民委员会调解解决民事纠纷。自治调解的实质是在群众自治组织的基础上,自己管理自己,自己教育自己,协商解决人民内部矛盾的方法。村委会组成人员中即有一名专门调解委员来负责农村民事纠纷的调解。这是目前农村最常见、最有效的解决纠纷的途径。

4、行政调解。行政调解是指由行政机关调解部门调解解决民事纠纷,实践中一般由乡(镇)一级机关调解部门进行。行政机关应坚持在双方当事人自愿合法的基础上进行;若纠纷久调不解,应通知当事人通过诉讼解决。

5、诉讼解决。诉讼解决是指通过法律手段解决纠纷,以国家强制力维护当事人合法利益的纠纷解决途径,是效力最强的解决手段。当纠纷通过其他手段无法解决时,司法将最终对之进行救济,即司法最终救济。

我国农村纠纷矛盾特点

我国农村矛盾纠纷具有乡土性。我国农村社会是人与人、人与土地、各种事物、空间充分接触和了解的熟人社会。农村纠纷具有乡土性,大都是“家务事”或是“鸡毛蒜皮的小事”,往往起因简单,标的额较小,但所涉及的人际关系复杂,如果没有得到及时圆满解决,矛盾容易激化,甚至酿成刑事案件。

当下,我国社会正处于转型时期,村民与村民之间、村民与外界之间的经济、文化和社会交往不断扩大,农村民商事活动更加活跃,矛盾纠纷更加多发。

除了传统的婚姻家庭纠纷、邻里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外,农村还出现了新类型的纠纷,主要包括改善居住条件引发的宅基地使用权纠纷,土地承包流转等关系引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人身权领域中的选举权纠纷、名誉权纠纷,村民之间因商事活动引发的劳务合同及劳动争议纠纷、挂靠经营合同纠纷,村民自治引发的村务管理纠纷以及环境污染侵权纠纷、土地征迁补偿纠纷等等。

但这些新类型纠纷仍然离不开熟人社会的本质属性,也同样具有乡土性的特点

民事纠纷的处理方式3

解决民事纠纷有几条途径

在我国,解决民事纠纷的方式有下列四种:(一)和解 (二)调解(三)仲裁(四)诉讼

(一)和解。即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当事人是民事纠纷的主体,他们对争议的事项享有充分的处分权能。是否行使处分权能、何时行使处分权能以及以何种方式行使处分权能概由当事人自行决定。

(二)调解。纠纷当事人之外的第三者依据一定的社会规范(习惯、道德、法律等规范),在纠纷主体之间沟通信息,摆事实明道理,促成纠纷主体相互谅解、妥协,从而达成最终解决纠纷的合意。

在我国现阶段的调解制度,主要是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事主体之间的纠纷,这被西方人士成为“**经验”,除此之外,还有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公民之间的调解等。

(三)仲裁。所谓仲裁是指在仲裁庭的主持下,在民事纠纷双方当事人的参与下,依法对民事纠纷居中审理并制作一定法律文书平息冲突的方法。仲裁属民间性质。仲裁的基础是当事人的合意。也就是说,提交仲裁必须以双方当事人同意为前提,否则,仲裁程序不能启动。在通常情形下,仲裁庭成员也由当事人选任。仲裁的最大特点是快速、简便。随着国家法制的日益健全,仲裁正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青睐。

(五)诉讼。民事诉讼即老百姓所讲的“打民事官司”。相对于人民调解、当事人自我平息、单位(或部门、社区)处理和仲裁机制而言,民事诉讼是典型的公力救济形式。这种公力救济的最大特点是具有特殊的法律强制性。民事诉讼还是国家处理民事纠纷的`最有效也是最后的手段。因此,国家往往要对诉讼的主体、程序、制度等做出严格的规定。

民事纠纷的处理方式4

一、民事纠纷怎么处理

(一)协商解决。双方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通过友好协商、互谅互让达成和解协议,进而解决纠纷。

(二)调解解决。在有关组织(如人民调解委员会)或中间人的主持下,在平等、自愿、合法的基础上分清是非、明确责任,并通过摆事实、讲道理,促使双方当事人自主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纠纷。

(三)仲裁解决。纠纷当事人根据纠纷前或者后达成的仲裁协议或合同中仲裁条款向仲裁机构提出申请,由仲裁机构依法审理,作出裁决,并通过当事人对裁决的自觉履行或由一方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使纠纷得以解决。

二、民事纠纷特点

(一)民事纠纷主体之间法律地位平等。

(二)民事纠纷的内容是对民事权利义务的争议。

(三)民事纠纷的可处分性。分别于行政争议和刑事争议。

根据民事纠纷特点和内容,可将民事纠纷分为两大内容:

一类是财产关系方面的民事纠纷,包括财产所有关系的民事纠纷和财产流转关系的民事纠纷。

另一类是人身关系的民事纠纷,包括人格权关系民事纠纷和身份关系的民事纠纷。

三、民事纠纷解决机制

(一)自力救济

自力救济,包括自决与和解。它是指纠纷主体依靠自身力量解决纠纷,以达到维护自己权益的目的。自决是指纠纷主体一方凭借自己的力量使对方服从。和解是指双方互相妥协和让步。两者共同点是,都是依靠自我的力量来解决争议,无需第三方的参与,也不受任何规范的制约。

(二)社会救济

社会救济,包括调解(诉讼外调解)和仲裁。他是指依靠社会力量处理民事纠纷的一种机制。

调解是由第三者(调解机构或调解人)出面对纠纷的双方当事人进行调停说和,用一定的法律规范和道德规范劝导冲突双方,促使他们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达成解决纠纷的协议。调解协议不具有法律上的强制力,但具有合同意义上的效力。

⑸ 民事纠纷的解决方式有哪几种

民事纠纷解决方式主要有三类:自力救济、社会救济、公力救济。自力救济包括自决与和解。社会救济包括调解和仲裁。公力救济包括诉讼和行政裁决。

民事纠纷的处理机制,是指缓解和消除民事纠纷的方法和制度。根据纠纷处理的制度和方法的不同可以从以下三种形式来论述民事纠纷的处理机制。

自力救济

自力救济,包括自决与和解。它是指纠纷主体依靠自身力量解决纠纷,以达到维护自己权益的目的。自决是指纠纷主体一方凭借自己的力量使对方服从。和解是指双方互相妥协和让步。两者共同点是,都是依靠自我的力量来解决争议,无需第三方的参与,也不受任何规范的制约。

社会救济

社会救济,包括调解(诉讼外调解)和仲裁。他是只依靠社会力量处理民事纠纷的一种机制。

调解是由第三者(调解机构或调解人)出面对纠纷的双方当事人进行调停说和,用一定的法律规范和道德规范劝导冲突双方,促使他们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达成解决纠纷的协议。调解协议不具有法律上的强制力,但具有合同意义上的效力。

仲裁是由双方当事人选定的仲裁机构对纠纷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仲裁不同于调解,仲裁裁决对双方当事人有法律上的拘束力。但是,仲裁与调解一样,也是以双方当事人的自愿为前提条件的,只有纠纷的双方达成仲裁协议,一致同意将纠纷交付裁决,仲裁才能够开始。

公力救济

公力救济,包括诉讼和行政裁决。民事诉讼是指法院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以审理、判决、执行等方式解决民事纠纷的活动,以及由这些活动产生的各种诉讼关系的总和。

民事诉讼动态地表现为法院、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进行的各种诉讼活动,静态地则表现为在诉讼活动中产生的诉讼关系。

行政裁决是指行政机关或法定授权的组织,依照法律授权,对当事人之间发生的、与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与合同无关的民事纠纷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裁决的主体具有法定性。

行政机关只有获得法律授权,才能对授权范围内的民事纠纷案件进行审查并裁决,没有法律授权,行政机关不能自行决定和裁决某些民事纠纷案件。

(5)案件解决的几种方法扩展阅读

民事纠纷是指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发生的纠纷。比如,财产权、人身权、知识产权受到侵害引起的纠纷,因合同的订立履行引起的纠纷,或者因婚姻、继承、收养等家庭关系等引起的纠纷。

发生了民事纠纷,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调解委员会、有关单位、有关行政部门进行调解,也可以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人民调解委员会是在基层人民政府和基层人民法院指导下,调解民间纠纷的组织。人民调解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根据自愿原则进行调解。当事人对调解达成的协议应当履行;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反悔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有关单位、有关行政部门的调解,主要指当事人所在单位或者某些行政管理部门对民事纠纷的调解,比如当事人所在单位对离婚问题的调解,公安部门对于因交通事故产生的损害赔偿所做的调解。有关单位和行政部门对民事纠纷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人民调解委员会和有关单位、有关行政部门的调解不是解决民事纠纷的必经程序,民事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不经调解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民事纠纷

⑹ 争议解决的方法有哪几种

法律分析
解决民事纠纷的方式有:和解、调解、仲裁及诉讼。在以上四种方式中,只有仲裁和诉讼具有执行方面的强制性。仲裁的优势在于:
1.仲裁尊重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双方当事人出现了纠纷,愿意把纠纷提交给谁来仲裁,双方当事人有选择权。同时,双方当事人须在合同纠纷解决的方式中明确约定,或事后达成补充的仲裁协议。这种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和事后达成的仲裁协议,体现了双方当事人的意愿和选择权。另外,仲裁无级别、地域、专属的限制,当事人有充分的选择权。
2.当事人可自由选择仲裁员和仲裁庭。 审理仲裁案件的仲裁员和仲裁庭的产生,首先由双方当事人各自或共同选定或共同委托仲裁委主任指定。当一方当事人弃权或不能共同选定首席仲裁员后,才能由仲裁委员会主任来指定。在仲裁员和仲裁庭的产生和组成上,仍然强调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
3.双方当事人有权决定审理方式。 仲裁不公开审理,不允许旁听和新闻媒体采访,为当事人保守商业秘密。当事人协议公开的,可以公开进行。这既是仲裁的优势和特点,也体现了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原则。
4.仲裁程序灵活、简便、快捷,当事人可以自主决定。 仲裁案件,不论案件的当事人多少、标的大小,当事人都可以约定3名或1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是采用简易程序还是采用一般程序,是书面审理还是开庭审理等,双方当事人都可以协议的方式确定和选择。
5. 当事人协议不愿写明争议事实和裁决理由的,可以不写。
从以上可以看出,仲裁法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和自主性原则,从仲裁的程序到实体都得到充分体现。这是仲裁与诉讼相比最突出的特点和最大的优势,也是近年来仲裁越来越吸引当事人的根本原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人民调解,是指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说服、疏导等方法,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解决民间纠纷的活动。

⑺ 解决民事纠纷的四种方式是什么

法律分析:解决民事纠纷的方式有:和解、调解、仲裁及诉讼。

民事纠纷是指平等主体之间的公民、法人或其她组织在民事交往中发生的各种纠纷或摩擦。

和解是指发生民事纠纷的当事人通过协商、谈判等方式,自愿、互谅、友好地解决纠纷的一种方式。

调解是指发生民事纠纷的当事人在纠纷发生后,通过第三人在纠纷当事人之间进行斡旋,主持纠纷解决的一种方式。

仲裁是指平等主体之间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发生合同纠纷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时,依双方达成的仲裁协议,将纠纷提交协议约定的仲裁委员会裁决,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提交仲裁的纠纷进行裁决解决。

诉讼,这里是指民事诉讼。是指平等主体之间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发生民事纠纷后,向人民法院提出解决纠纷的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作出裁判的司法解决方式。俗称打官司。民事纠纷,由法院负责管辖并裁决,法院会对民事纠纷案件存档。所以,民事纠纷案件,法院当然会有案件记录(案底)。但这里的案底只是法院的案件档案,不是行政处罚案底,也不是刑事犯罪案底。

另外,如果没有履行法院判决,法院还会进入强制执行程序。故意逃避执行的,还会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八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零九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⑻ 经济纠纷案件该如何处理

法律分析:发生经济纠纷的,处理方式一般有以下几种:1、由双方自行协商处理。2、依法向法院起诉,通过法院诉讼的方式来解决纠纷。3、如果签有仲裁协议的,则应向相应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⑼ 案件结案方式有哪几种

1执结结案与和解案执结是最圆满最彻底的结案方式,也是执行工作追求的理想状态,它包括全部履行和实际履行一部分但权利人明确放弃了其余部分权利,不需要再履行的部分履行等两种方式。
2终结执行与保留债权,终结执行终结执行是在执行中出现特殊情况或者法定事由,虽然权利人的权利没有实现或没有完全实现,也不得不结束执行程序的一种结案方式。
一、法院起诉状是什么意思
起诉状是刑事自诉案件的自诉人或民事、行政案件的原告向人民法院提出的指控被告的书状。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起诉,应当递交起诉状。
起诉状亦称“诉状”。是指公民或法人因自身合法权益遭受侵害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的文书。根据诉讼的性质和目的不同,起诉状可以分为民事起诉状、行政起诉状和刑事自诉状三类。
二、民事案件指定管辖程序
《民诉法》第37条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人民法院之间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报请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第38条: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三、民事诉讼起诉立案条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规定,起诉的实质要件是:
1、原告是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⑽ 纠纷案件怎么处理

一、纠纷案件怎么处理
1、纠纷案件的处理如下:
(1)协商。双方依靠自身力量,相互妥协和让步,解决纠纷;
(2)调解。由第三方介入促使争议各方相互谅解和让步,最终化解矛盾;
(3)仲裁。将纠纷提交仲裁机构,由其居中裁决的纠纷解决机制;
(4)诉讼。一方向法院提出请求,由法院裁决纠纷的制度。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二、民事纠纷案件会有案底吗
民事纠纷案件不会有案底。民事纠纷是由法院负责管辖并裁决,法院会对民事纠纷案件存档,但这里的案底只是法院的案件档案,不是行政处罚案底,也不是刑事犯罪案底,留有案底的是属于刑事案件,民事纠纷如果上升到刑事案件就要留案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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