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解决乡村旅游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所采取的措施有哪些
1.挖掘文化内涵,开发特色化产品
(1)、树立鲜明的乡村意象,保持独特的乡土气息
乡村意向是乡村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在人们头脑里所形成的“共同的心理图像”,其主要表现为乡村景观意象和乡村文化意象。远景设计院指出鲜明的乡村意象是乡村旅游得以发展的巨大财富,是一项对城市旅游者具有巨大吸引力的无形旅游资源。乡村意象强调的是一种整体氛围,而这种整体氛围的体现,必须靠对内营造和对外宣传两方面结合才能够完成。因此,在乡村旅游开发中,一方面必须有意识在乡村营造一种“可印象性”的整体氛围,另一方面又必须通过宣传把它推向市场,形成鲜明的乡村意象。如淮北平原的“绿洲仙境”----小张庄,江苏“江南农村”----周庄等都是靠这种方式树立起鲜明的乡村意象,并进而推动乡村旅游发展的。
(2)、挖掘乡村资源的文化内涵,开发特色化产品
我国地大物博,乡村资源的文化内涵丰富,有着反映人与自然的依存和延续、形态独特的乡村聚落;有着反映我国数千年的传统文化、宗教理念、社会组织形式和家庭关系、古朴典雅的乡村建筑;有着浓厚文化底蕴的乡村节庆、农作方式、生活习惯、趣闻传说。将这种文化内涵挖掘出来,深层次、多方位开发设计适销对路、具有乡村特色的产品,才能增强乡村旅游产品吸引力,提高市场竞争能力。当前,我国乡村旅游地应加强休闲娱乐、民俗风情及“绿色产品”等特色产品的开发,努力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精,人精我新”,乡村旅游才不流于浅层次的观光游览,不局限于旅游资源的表面现象,才能更富于观念和感情的沟通与体验,更钟情于表象下文化底蕴的体验,更具有民间文化的独特魅力。这也才能解决文化含量不够的问题。
(3)、注重产品参与性和知识含量,提高产品的安全性
提高旅游活动的参与性和知识含量是吸引游客的重要手段,也是留住游客、延长其逗留时间的最好方法。乡村旅游经营者要充分利用当地特有的农家气氛及农事活动,使旅游项目贴近农家生活,营造出一种真正的“农家乐”。如可让旅游者与渔民一起随船撒网捕鱼,和农民一起防线织布,制作工艺品、绿色食品,一起参加民族节庆活动;可以根据季节的推移、经济作物成熟期的不同,推出具有知识性和乐趣性的、新的农家旅游项目,如举行采茶节、竹笋宴、桃花节、杨梅节、百合宴等。通过提炼民俗文化和农耕文化,让旅游者体验返璞归真和乡野的乐趣,通过收获劳动成果使旅游者从中获取一定的知识,满足旅游者寓教于乐的需要。
旅游安全是旅游者决定出游要考虑的首要问题。除了一般旅游共有的安全问题外,乡村旅游安全还应注意以下两点。一是农事方面的操作性安全问题。由于乡村旅游参与性强,而游客又不熟悉农村的农事操作,所以很容易由于操作不当而出现安全问题。二是农药、肥料、植物花粉造成的皮肤过敏问题。如游客可能因为农田中的肥料、残余农药等引起皮肤骚痒,在果园中活动也可能因某种植物花粉引起皮肤不适等等。所以对游客参与性项目要加强监导,以保证乡村旅游活动的安全。
2.政府主导、健全相应管理体制、实施规范化管理
要解决乡村旅游产生的没有建立科学的管理体制与方法,必须采用政府主导,行政、经济、法律等相配套的宏观调整、监督、指导和管理手段和方法。 乡村旅游地政府要把乡村旅游的管理纳入政府的行政管理职能,各级政府职能部门要明确责任,制定出乡村旅游相关管理办法或条例,对乡村旅游的规划审批、经营管理、安全管理、环境卫生等方面进行规范与监督,引导其逐步走向行业协会自律管理。乡村旅游在内部由一家一户分散经营,自负盈亏。但对游客市场和社会来讲,一个地方的乡村旅游地是一个整体,有着整体的形象和全局的利益。这就需要当地政府和职能管理部门为广大游客的利益、当地经营户的利益、旅游地健康发展的长远利益积极引导,进行规范管理。如,成都龙泉驿区把乡村旅游纳入该区旅游局管理的工作范围,充分发挥政府职能部门的作用,坚持“政府主导、各方支持、发挥优势、大办旅游”的方针,把争创国家级花果山风景名胜区作为乡村旅游发展的未来目标,大大提升了乡村旅游地的地位。
制定相关法令法规,使乡村旅游的经营运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是乡村旅游地向法制化、规范化健康发展的关键。在政府职能部门的指导下,应可成立乡村旅游协会,制定有关的章程,对乡村旅游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为确实保护好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的乡村旅游资源,要制定有效的保护措施,避免对生态环境和景观开发性的破坏。
3 完善相关设施设备条件,实行规模化经营
完善相关设施设备条件,全方位、综合性的开发各种乡村旅游项目,实施一体化、联合化经营是实行规模化经营的基础。
在设施设备条件的建设上,要加强乡村旅游地公共设施与食宿设施的建设。要解决好交通、通信、厕所等问题。应与交通部门合作,开辟旅游专线,为城市市民游客出游提供方便。在食宿设施建设上,要注意旅游环境和接待设施的卫生标准。由于乡村旅游地的旅游者大多来自都市,他们习惯于都市生活的清洁和环境卫生标准,这就要求乡村旅游经营者在食宿设施建设上要重视厨房、餐具、卧室、浴室、厕所、水池及公共娱乐场所的卫生标准,并定期进行杀菌消毒处理。
在全方位、综合性的开发各种乡村旅游项目方面,要大力发展食、住、行、游、购、娱六大要素互相配合的项目,在“吃农家饭、干农家活、住农家房”的乡村旅游活动项目中把各种乡村民间娱乐艺术如舞狮、龙灯、高桥、吹打乐、花鼓、民歌对唱及各种民俗表演纳入乡村旅游产品中,形成系列和规模,延长游客的停留时间,产生规模经济效益。
4 合理规划、精心设计、灵活营销、打造品牌
乡村旅游地要把资源优势转变为经济优势,必须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充分利用当地资源,全面规划,合理布局,打造自己的品牌。乡村旅游资源的开发应对旅游地的区位条件、资源特色、生态环境、社会经济及客源市场等进行认真和详实的调查与评价,并以区域旅游经济开发及系统生态学理论为指导进行合理规划和科学开发。通过科学规划、精心设计,开发具有区域特色、与乡村环境相协调、具有品牌效应的乡村旅游目的地。
Ⅱ 中国民俗旅游文化在开发发展中面临的问题是什么
一,面对大量的旅客,一些古建筑等可能会被破坏。这需要对于旅游资源的测量,测出接待人数和维护的要求
二,为了招待游客或者有了钱,新建的房子可能会破坏掉民俗旅游文化的气氛和氛围,这需要对旅游资源和环境的统一规划。
三,在旅游这个过程一般人都会有买旅游品的愿望,但是当前的旅游纪念品呈现出品种单一,纪念性不强,不能很好地表达民俗特色的特点,要是这些做好了之后,放在家里,有人过来,给他们看,这对于介绍宣传民俗旅游文化也起到推动作用。
四,对于一些有趣的民俗,人们往往想去参与制作,这需要在能提供材料制作方法的情况下,让人们在现场,在家里都有条件参与制作民俗文化,这对于保护民俗文化,推广民俗民俗文化也会起到保护作用。
五,要发展民俗文化,要有市场,当代很多好的民俗文化都因为没有市场而濒临倒闭,而单个的民俗文化很难引起人们有组织的参观热情,这就需要文化部门等相应部门提供相应的场所,例如在城市旅游当中加入民俗文化,或选取一个场地,专门进行民俗文化旅游。
六,可以举行民俗文化旅游节,专门宣传介绍民俗文化,让人们在这个活动当中得到享受。
O(∩_∩)O哈哈~
Ⅲ 在旅游开发中如何对待民俗文化
在旅游开发中如何对待民俗文化?
近年来,随着民族文化旅游的兴盛,民族文化保护与旅游开发的矛盾也日益凸现。不合理的旅游开发会给旅游地的民族文化带来许多消极影响和负面效应,如民族文化的表面化、庸俗化、商业化等。强调在保护中开发,结果是既开发不好也保护不了,强调在开发中保护,结果是只开发不保护。在民族文化保护与旅游开发过程中,如何处理好保护与开发的关系,如何与旅游结合是一个需要认真思考、慎重对待的问题,既要考虑民族文化的传承与发展,又要有利于旅游的经济开发。因此,为了进一步探讨贵州民族文化保护与旅游开发这一问题,有效解决贵州民族文化保护与旅游开发的矛盾,贵州世居民族研究中心和贵州省民族研究学会于2005年9月25日在贵阳花溪共同举办了民族文化保护与旅游开发研讨会。
出席这次会议的人员有贵州民族学院、贵州省教育厅、贵州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贵州省旅游局、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贵州省文化厅、黔东南州旅游局的领导,贵州世居民族研究中心和贵州省民族研究学会有关专家,贵州单一民族研究学会的代表共80余人。与会的有关领导和专家学者畅所欲言,紧扣民族文化保护和旅游开发这一主题展开了热烈的讨论,采取专家发言、专家点评的方式,活跃研讨会的气氛,多角度地为民族文化保护与旅游开发问题献计献策。现将此次研讨会的主要内容综述如下:
一、存在问题
研讨会上,各专家学者认为,贵州民族文化保护与旅游开发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贵州省民族文化旅游开发存在若干误区
l、对贵州省民族文化总的家底不清楚,许多搞贵州省民族文化旅游开发的专家各有一大套,但都是不甚了了,知其然而已。2、对贵州省民族文化旅游资源中,什么是可以开发的民族文化资源,什么是不能开发的民族文化资源,什么是要讲究方式方法才能开发的民族文化资源,什么是应该严格禁止开发的民族文化资源,大多没有弄懂。3、贵州省民族文化旅游开发的所谓市场运作。这是商人的智慧,在这种商人的智慧中,不论什么民族,什么文化,什么保护,只要政府给他特许权,只要可能,都可以进行交易。4、为了旅游开发,对贵州省民族文化进行所谓的包装。对民族文化事象乱取名字,乱作所谓商品性的解释,把这种包装称为所谓的“创意”。5、伪民俗现象严重。有几种表现:第一,是基层的文化人从根源上制造出伪民俗。第二,是为了迎合旅游者的口味,在原有的民俗的基础上“瞎编”的伪民俗。第三是所谓的开发者为了降低成本,自己想当然的编造。第四,是为迎合某些旅游者猎奇的心理和低级趣味,有意夸大民俗文化中某些部分,如性、暴力、血腥、奇婚异俗等等。6、掠夺性开发。一个地方“热”了,旅游团队一来,吃了,喝了,住了,看了,玩了,最后走了。一个旅游过程完成,村民们以自己的民族文化作为这场“生意”的资本投进去,与旅游组织“合伙”做这场“生意”。民族文化可以说是这场“生意”的基本本钱,但村民们却拿不到利润的10%,可以说这是对民族文化的掠夺。7、扶贫性开发。有时侯,贵州省的民族文化旅游开发是打着“扶贫"的旗号来进行的,看某个地方穷途末路,没什么指望,就搞一下民族文化旅游开发。这种指导思想下的民族文化旅游开发,投资的基础是同情,而不是正常情况下的理性认识。结果是“自己热闹”一阵完事,既浪费了金钱,也影响了旅游开发的形象。8、干涉性开发。在贵州省的民族文化旅游开发中,过多地干涉当地的民族文化的正常进行和旅游地民众的生存和发展权利。9、理不顺开发与保护的关系。面对一个民族文化事象,弄不清楚它的文化性质,也弄不清楚它其中能开发什么,不能开发什么,自然也就理不顺正常的开发与保护的关系。
(二)原生态文化保护模式的局限性
l、知识产权保护模式的局限性:现行法律、法规没有保护原生态文化的规定,也没有现成的法律保护体系。2、物质文化遗产申报保护模式的局限性:保护面较宽,有17个方面。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要求,又成为圈地式的保护,不利于与外界的交流。3、生态民俗文化区保护模式的局限性:城市化现象严重,民族文化特征不突出。4、生态博物馆保护模式的局限性:凝固、定格与发展相冲突。5、民俗民间习惯法保护模式的局限性:仅对社区内的人起制约作用,对社区以外的人起不到制约作用。6、旅游开发保护模式的局限性:开发者、管理者缺乏对民族文化旅游资源知识的了解,政府有关部门往往也是想当然。
(三)民族旅游开发给民族社区带来的负面影响
l、古雅淳朴的民俗民风商品化。2、社会价值观的改变。3、社会道德风尚的退化。4、流失了某些传统技能及工艺品设计图案包含的意义。
二、对策建议
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民族文化旅游开发的研究,具有更加重要的意义。在可持续发展、文化多样性保护和生态旅游等思潮的影响之下,民族文化旅游产品的开发和学术研究,都会面临许多机遇和挑战。如何使旅游业的发展和当地社区的传统文化的保护和发展相一致?如何使旅游业的发展和当地民族社区社会发展相互促进?如何通过保护民族社区的传统文化和自然环境资源以促进旅游业在该社区得以持续发展下去?这是民族地区旅游开发必须认真思考的问题。因此,结合贵州实际,与会的专家学者提出了以下几方面的建议:
(一)很好地认识民族传统文化与旅游开发之间的关系
必须基于对文化内涵及文化特性的最充分的理解,在此基础上,根据文化具有消减性、传承性、变异性等特征,清醒地认识到文化保护的两条基本途径:一是对于那些不能适应时代发展的即在现代化过程中很可能消减的文化质因素,应该对其实行静态的保护方式,也对这些文化质因素加以挖掘、收集、整理,然后以文字、文物、图片、遗址、录音录象带等形式保护起来;二是对于那些能适应时代发展的文化质因素则应对其进行动态的保护,即对其加以整合,并在专家、政府有关部门的引导下,用现代的主体价值观之一——市场,来生成一种基于传统又有所发展创新的文化。科学合理的民族文化旅游开发就是对民族文化的动态保护。这两条途径必须同时并举,否则文化的保护就是残缺的、不完全的,未来的人们也很难从立体的角度去全方位地认识一种文化,更难体会到文化多样性的历史韵味。
(二)实现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同时保护和传承民族原生态文化
1、对于那些脆弱的原生态文化要采取积极的保护措施。要全面贯彻执行《贵州省民族民间文化保护条例》,并落实到旅游开发的每一项环节,实行保护为主、合理开发的原则。
2、旅游开发要多发掘多渗透本民族传统文化的内容,尽可能让都市服饰和现代歌舞远离各个民族风情旅游景点,还这些景点传统的民族风情旅游。3、强化民族传统美德教育,让那些远道而来的游客真切感受到各民族人民朴实善良、热情友好。
(三)正确处理好民族文化旅游开发的主客体之间的关系
与一般的开发项目不同,民族文化旅游开发投资大,投资论证评估难,开发涉及政府、投资商、民族文化主体以及科研等部门的方方面面,这些方面缺一不可,因此一定要摆正主次关系。政府的角色应该主要在于旅游景点的宏观布控,在于给予资金项目支持、政策引导、媒体宣传以及动用其职能有效地协调各方面的关系等;投资商则是出开发资金,并对景区的开发和利用进行管理;民族文化主体是开发的关键因素,应该主动自觉地配合好政府、科研部门和投资商挖掘、开发本地区本民族文化质因素;科研部门则应充分利用自己文化研究的优势,对开发对象进行论证并给予科学的定位,在开发、经营过程中继续观察指导,在理论上进行适时的修正并指导开发经营活动。
(四)正确认识民族传统文化与现代化的关系
面对现代文明的强烈冲击,民族传统文化的现代化备受人们的关注。现代化是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的一种过程,因此不存在要不要“现代化”的问题,现代化是传统文化必然的存在形式;由于民族传统文化的生存环境是变化着的,产生于特定生存环境的民族文化也就不可避免地要随之产生变异,要想“原汁原味”地加以保护既不可能也不应该,只能保留它的神韵。虽然出现了旅游业开发到哪里,哪里的传统风貌会急剧改变,从而令旅游者大失所望的现象,但也应该认识到,当地的居民趋于现代化的生活方式、趋同现代化文化,是社会发展的大趋势,并非是人为能改变的。不能因为开发民族文化旅游,就要求所有的社区居民一律保持传统面貌,希望其生活方式永远守旧。但是,通过旅游业合理、科学的开发,既可保持民族文化特色,又能满足现代人旅游的需要;文化的现代化必须以民族文化为基础,弘扬民族传统文化的精华,剔除其糟粕,在继承民族传统文化的基础上,吸收外来文化的优秀成分。
与会者认为,旅游发展对民族文化的影响到底有多大?如何减少旅游者的进入对旅游地民族文化的剥蚀,民族社区的居民对旅游发展的态度、示范效应和憎畏感的演化过程,以及其他旅游人类学问题,都需要着手进行认真的适度超前的研究。因此,作为从事民族研究的科研工作者,需要建立特定的概念体系,来规范涉及民族文化旅游开发和管理的学术研究,使各自独立的研究能够交流到更加广泛的领域,并发挥其更大的应用效益,同时增加民族学、旅游学、资源学等学科的学术积累。
Ⅳ “旅游+”背景下 民俗文化旅游发展面临哪些问题
1、民俗文化出现舞台化、商品化,甚至庸俗化的倾向
为了发展旅游业,旅游地为了满足旅游者猎奇的心理,急功近利甚至一味迎合游客,把一些地方民俗文化特色的东西任意移植仿照,使民俗文化失去其赖以生存的文化底蕴,舞台化明显,甚至出现“伪民俗”。
2、民俗文化的独特性逐渐消失
旅游地的文化传统遭到异地强势文化的冲击和同化,地方文化的独特性逐渐消失。随着交通的改善,地理的封闭性被打破,旅游地文化的独特性也必然受到冲击,这使得民俗文化的独特性削弱。
3、利益分配不公平阻碍
由于民俗文化乡村旅游在发展的重点是招商引资,缺乏统一的机制平台协调各方利益,分配机制不公,导致社区参与不够,居民积极性不高,甚至存在抵触情绪,阻碍了旅游的长期健康发展,也不利于民俗文化的保护和发扬。——参考前瞻产业研究院整理
Ⅳ 山西民俗旅游开发的现状与对策
一、山西民俗旅游的开发现状山西是个文物大省,山西也是旅游资源大省,其民俗旅游资源更是丰富多彩,独具特色,然而到目前为止,还未充分开发利用,完全是“养在深闺人未知”。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开发的广度、深度不够山西是旅游资源大省,但不是旅游经济大省。这种状况决定了山西旅游资源大量不合理地被闲置和浪费,影响了山西旅游业的快速发展。山西民俗旅游资源分布全省各地,且各具特色,目前真正开发的仅晋中的几个大院,其余的几乎没有得到开发。只有把分散各地的民俗旅游资源挖掘出来,与当地已成的自然人文景观相结合,这样才能解决广度的问题。不管是开发的还是未开发的民俗旅游资源,我们都应该挖掘其深层次的东西。例如,山西的婚丧嫁娶别具一格,在旅游当中就可以体现,而且还要全盘端出来,把真正独特的地方特色让游客能体会到、感受到,这样才能吸引更多的旅游者,还有山西的刺绣、草编等手工艺品只流传于民间,没有打入市场,这都是开发广度、深度不够的表现。宣传的力度不够宣传对旅游业是至关重要的,民俗旅游尤其要借重宣传。由于民俗所具有的地方性、民间性,当地民俗不易为外人所知。宣传滞后会使山西民俗旅游资源不为人道,使山西民俗旅游资源得不到开发利用,影响山西旅游业发展。因此我们应该加大对民俗旅游的宣传力度,使更多的人了解山西,参与到山西的民俗旅游中来。文化内涵挖掘不够民俗旅游也是一种文化旅游,文化旅游要长盛不衰,关键在于挖掘其深厚的文化内涵。如江苏无锡市华西村开发江南水乡特色的民俗旅游、云南西双版纳傣族泼水节活动等,它们创意新颖,文化内涵突出,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增强了旅游业发展的后劲,山西民俗旅游资源项项独特,我们在开发民俗旅游时应挖掘其深厚的文化内涵,要让游客在亲身观赏、实际体验中感受到山西古老而独特的民俗文化。思想观念不解放有着丰富、深刻文化内涵的众多民俗旅游资源没有得到开发,主要是山西人的思想观念不解放。比如手工艺品(刺绣、剪纸、草编)、土特产品等都是山西特有的东西,但由于人们的思想观念不解放,没有充分认识到这些资源的可开发性,因此至今没有打入市场,没有形成系列产业。山西人思想上不前卫,比较守旧,而且旅游方面的从业人员观念落后、服务意识差、水平低等,这些主观因素严重的影响了民俗旅游资源开发利用。承继性不够民俗是一种悠久的历史文化传承,是一种相沿成习的东西。每一处民俗都有着与众不同之处,但现代文化的冲击使民俗越来越地方化,许多民俗独特之处只能在深山乡村或个别群体中找到,绝大多数地区民俗被同化和大众化,这对民俗旅游资源极为不利。如何将经过祖祖辈辈繁衍生息、相沿成习的民俗文化历代传承,在巩固自己优秀民俗文化传承的同时,又吸纳其它地区先进的民俗文化,不断的发展,形成自己的特色,是值得重视和深思的一个问题。 二、山西民俗旅游开发的对策思考山西民俗旅游的开发对于山西旅游业的发展和山西经济文化的繁荣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不仅可以展现源远流长的黄河文化和黄土文化,而且可以推进省内外及中外文化交流。山西由于地处北方,人文景观大都受到旅游季节的限制,且零散分布,大大削弱了其吸引力,进一步挖掘现有的旅游资源价值,相对来说非常困难。民俗旅游资源受季节影响相对较小,分布广泛而且魅力独特,开发起来比较容易。同时,由于山西民俗旅游资源现在还只是浅层次的开发,开发的空间相对较大,使民俗与现有分散旅游资源相融合,山西的旅游业就会前途无量。因而,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只要改变开发观念,山西丰富的民俗旅游资源,定能形成山西旅游新的增长点。在具体的开发中,一定要进行巧妙构思和独特设计,形成山西民俗的特色,为此要遵循以下原则。1、民俗旅游开发原则保护性原则民俗旅游资源是人类社会的巨大财富,在开发时,必须以保护为前提。以前也做了许多的工作,如建立了丁村、乔家堡、河边村三个民俗博物馆,把三个不同历史时期、不同地域特点的民俗风情通过文字的或可视的形式记录或再现出来。这不仅保存了濒临灭迹的古代民俗,而且使游客能在民俗旅游中,了解当时的历史和风情。在今后的开发中,也应始终贯彻这一原则。因地制宜原则民俗旅游不能跟风模仿,移花接木或造假欺世,应就地取材,挖掘本地区的民俗资源,并展现当地的真实生活。从本地资源着眼加以利用开发,会因其贴切、真实而葆有长久的生命。平中见奇、参与性原则民俗取自生活,追求自然,在朴实无华的外表下藏着丰厚的地方文化内涵和生活的情趣。民俗旅游最大的优势就是旅游者能亲身体验民风民俗,参与民间活动,从而感受浓郁的人情味、乡土味、文化味,使人回味无穷,而山西旅游在这方面做的不够,只能看不能参与,兴趣索然,影响了旅游的效果。乡土性、古朴性的原则民俗风情具有区域性、传统性和古朴性的特点。这要求我们在民俗旅游开发时坚持乡土性、古朴性的原则。山西的民俗旅游资源大都与文物古迹联系在一起,具有浓厚的民间传统特色和古朴风味,我们的开发一定要传递和保持这种特色。功能多样性原则民俗活动受岁时及其功能的制约,在民间总是作分散的、交替的传习与重演。由于民俗旅游是取材于民俗的旅游活动,而不是民俗的机械重现,因此它要求集中、紧凑而功能多样。它要让有限的景区发挥多重的效用,即不受时令、空间的制约,建成一个景致随和、因客设项的旅游基地,并以此显示一地民俗生活的丰富多彩和常见常新。民俗旅游具有强大的生命力,世界各国都很重视开展本国的民俗旅游活动。如何标民族之新、立地方之意来吸引大量旅游者,已成为各国各地旅游事业相互竞争的一种有效手段。如香港九龙荔园,为吸引旅游者特地在灯红酒绿的十里洋场修建了古风朴朴、古情幽幽的“宋城”,仿佛把旅游者带回到十个世纪以前的宋朝京城汴梁。面对活生生的例子,山西的民俗旅游要取得实质性的进展,还必须在不断开发旅游资源的基础上与时俱进,开拓创新。2、民俗旅游开发创新思维创新思维创新是一切创新的前提,山西民俗旅游业的发展必须从思想上打破常规,大胆创新。首先打破旅游淡季无作为的思维,把开发的目光盯住旅游淡季,依据民俗旅游的特点,设计一些新颖独特的旅游项目,再加大宣传力度,吸引游客到山西做客。其次要树立整体思维。山西的民俗旅游要打破常规,树立全省一盘棋的思路,提高游客的旅游效率。另外我们应树立动态旅游开发思维,多设计一些动态民俗旅游项目,让游客参与其中真正感受民俗旅游的乐趣。如在一些景点设计规划“山西美食一条街”,使游客游览之余可品尝山西独特的风味小吃;还可推出“民歌比拼赛”等让游客亲身处于活动中,体验和再现当时的情境,方式创新山西的民俗旅游资源丰富多样,不仅种类多数量大而且特色明显,这种优势使山西民俗旅游的开发可以具有多种方式。方式的创新包括旅游资源的开发方式、旅游路线设计方式、旅游内容安排方式等,在旅游开发方面可以采取国家、集体、个人单独投资开发或共同投资开发的方式,使旅游资源尽快成为经济资源、文化资源。在旅游线路开发方面可采取多种方式,如山西民俗旅游,可以形成“丁村-乔家堡-河边民俗博物馆”为中心的线路;山西民居旅游,可以形成“吕梁窑洞-平陆地窨院-晋商大院”为中心的线路等。科技创新民俗旅游在大多数人看来,也许没有多少高科技的内容,但科技创新仍应是民俗旅游开发的应有之义。民俗旅游开发的科技创新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一是民俗旅游资源本身的科技含量开发,如山西晋商大院古建筑,包含着不少科技成分,这种科技成分的挖掘不仅可使旅游者了解我国古代人民的科技智慧,也可促成我们对中国古代科技的借鉴、吸收和传承。另一方面,使用现代科技手段,表现或再现中国古代民俗,这对于游客了解和理解古代民俗,增加旅游兴趣,促进民俗旅游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民俗旅游已成为旅游业的一个新领域。山西作为华夏文明的发源地之一,积淀了丰富的、富有特色的民俗,值得我们去挖掘、品评和发扬,因此可以说民俗旅游是山西旅游业发展的希望所在,只有加大开发创新力度,民俗旅游定能成为山西旅游的一个新的增长点。
Ⅵ 谈谈民俗旅游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途径的作文
民俗旅游的价值 论文
二、民俗旅游的研究内容(价值体系研究) 本人通过万方数据库、google academic搜索引擎、中国期刊网等搜索到了近万篇关于民俗旅游的论文,再加之导师指定的论文,发现关于对民俗旅游的研究至今在这样的一个范围中反复讨论,同时加深加宽。民俗旅游的研究内容大多数集中在民俗旅游概念、特点和分类研究;民俗旅游规划、开发及开发模式的研究;民俗旅游的有关文化方面的研究;民俗旅游可持续发展研究;区域旅游发展研究;民俗旅游与市场、经济相关的研究;民俗旅游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民俗旅游的中外对比研究等等。探讨诸如此类问题的论文比比皆是,但是从民俗旅游本身的价值角度出发的文章并不多见,纵观民俗旅游的研究内容,其实质上主要探讨了民俗旅游的价值体系,其主要包括了以下几方面的价值内容: (一)文化价值观 1.文化的不和谐现状:旅游业往往被称之为“无烟”产业,然而在其发展过工程中对其赖以生存的旅游资源环境所造成的伤害, 从某种程度上看, 丝毫不亚于工业对生态环境的破坏。由于过于关注民俗文化的形式,常常导致民俗文化精神内核的丧失,出现大量的伪民俗,破坏了旅游地民俗文化的和谐性,促使旅游地民俗文化出现与外来文化快速趋同的趋势,使民俗文化的特色日渐消失。民俗旅游是在丰厚的民间文化土壤上发展起来的旅游形式,本应有利于民间文化的传承,但在不少地方,旅游开发却使民间文化受到了伤害,导致民族风情徒具形式,手工艺品艺术价值降低,文化的多样性渐趋丧失。孙天胜认为其主要原因是开发者和旅游者的功利主义,为此我们应强调民俗旅游对文化保护的责任,在发挥其经济功能的同时不忘其对文化传承应有的意义。田茂军从“没有科学地处理民族文化保护与开发的关系”和“没弄明白民俗文化保护与开发的主体问题”两个角度对民俗旅游文化进行了反思。周霄(2002)还引进了“文化殖民”这个概念,等等。 除此以外,还有学者认为中国当代文化巨变的明显特点是物质生活习俗与社会生活习俗、信仰生活习俗的两极化发展,即一方面在物质生活方式上疾速追逐超越时空和国情的消费与享受,甚至不加选择地套用外来文化模式,或错误地引进西方文化的败笔来填补鄙弃传统生活方式的空缺,另一方面在家族习俗、人生礼仪及信仰行为与观念上不加区别地全面恢复古旧的宗法性礼俗,无论外来的风俗还是本土的习惯,都处在冲撞、融合或重整再造之中。此外,现时风俗打上了“时尚”的印记,研究时尚这种能够趋同性行为模式的形成、时尚的不断更替等则成为民俗学者们的主要任务。 2.文化的协调发展:民俗旅游发展中存在的看似经济性问题的文化冲突,实则是深层次文化冲突的外现。所以旅游开发的实践中,不仅应该对一个地区的旅游开发进行技术经济论证,而且应该寻找文化冲突中的均衡,培养文化调协的概念。陶犁认为,其协调内容应含有民俗旅游者文化求异与文化认同间、民俗旅游的本质与民俗旅游产品形式间、民俗旅游中民族文化传承发展的自决性与互动性间、民俗旅游中接待地居民文化心态间、民俗旅游的开放性与限制性间、民俗旅游中文化与生态经济间的调协。 其实文化协调性的现行核心问题是民俗旅游本真性与商品性的协调问题。其实民俗旅游的本真性与商品化并非绝对对立,如民俗旅游开发以旅游业为驱动力,商品化则无法避免,我们应该寻求本真性与商品化的内在张力以获得旅游开发的可持续。同时不协调的关键实质上不在于民俗旅游商品化本身,而在于对商品化的肤浅理解和低级运用。民俗旅游中的“本真性”侧重于旅游者所经历的“真实”,通过市场运作来为旅游者提供一个体验民俗文化的机会。因此,民俗旅游是一种高层次的文化旅游,它具有经济的“外壳”和文化的“内涵”。因此,民俗旅游的开发既要遵循经济规律,又要遵照文化法则。置文化内涵于不顾的随心所欲、粗制滥造,实际上违反了商品化原则,是不可持续的发展,也不可能获得长远的经济效益。同时,在旅游开发中一定要把握商品化的“度”,不把旅游的经济效益把再过高的位置,商品化也未尝就是坏事,相反商品化还可以有效的传播和推广民俗文化,旅游也将成为民俗文化传播的使者。所以只有本着旅游本真性与商品性的均衡发展才会真正实现大范围的文化协调。 (二)经济价值观 作为文化旅游重要组成部分的民俗旅游,在经济效益方面已经显有成效: 1.显性效应:民俗旅游以其独特的魅力在吸引旅游者、增加客源方面具有巨大的优势。 2.隐性效应:需要经过时间的检验,民俗旅游是获得信息的重要途径,同时民俗旅游也扩大了当地的知名度,在带来直接的经济收益的同时,还可以吸引众多的投资者为当地经济建设宣传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