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兽药残留检测方法
(1)按照分离或者检测原理分类①理化分析方法,包括波谱法、色谱法及其联用技术,如高效液相色谱(HPLC)、气相色谱法(GC)、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LC-MS/MS)、气相色谱-质谱法(CC-MS)、薄层色谱法(TLC)、毛细管电泳(CE)等。
②免疫分析法,如放射免疫测定法(RIA)、酶免疫测定法(EIA、ELISA)、荧光免疫测定法(FIA)等。
③生物测定法,如微生物学测定法(microbiologyassays)、放射受体测定法(radioreceptorassays)等。
(2)按照被测组分数量分类单组分残留分析法(singleresieanalysis)、多组分残留分析法(multi-resieanalysis)。
(3)按分析目的分类①筛选分析方法(screeningmethods):一般提供被测组分是否存在或者浓度是否超过最高残留限量的初步信息。对筛选分析方法只要求具备半定量和一定的定性能力,但必须灵敏度高、过程简单、分析速度快。
②常规分析方法(routinemethods):要求具有准确的定量分析能力,但不一定具有准确的定性能力。
③确证分析方法(confirmatorymethods):不仅要求高的灵敏度,而且特别要求具有准确的定性分析(给出被测组分的结构信息)和定量分析能力。残留组分绝对量极小的测定只能用色-质联用确证方法。
B. 如何检验兽药鞣酸蛋白的方法
鞣酸蛋白的检验只要求测总氮重
总氮重 取本品约0.2g,精密称定,置凯氏烧瓶中,加无水硫酸钠2g、硫酸铜0.2g及硫酸10ml,使溶液保持在沸点以下,等泡沸停止,强热沸腾,并用小火缓缓加热至溶液成澄明的绿色后,继续加热10分钟,放冷,移入100ml量瓶中,用水稀释至刻度,摇匀,精密量取稀释液5ml,照氮测定法(中国药典2000年版二部附录42页第二法)自“取2%硼酸溶液10ml”起,依法测定,即得。
C. 《关于发布动物源食品中兽药残留检验方法的通知》(农牧发〔2001〕38号文)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4789.2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
GB 4789.3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测定
GB 4789.4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
GB 4789.5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志贺氏菌检验
GB 4789.10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
GB 4789.11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溶血性链球菌检验
GB/T 5009.11 食品中总砷的测定方法
GB/T 5009.12 食品中铅的测定方法
GB/T 5009.15 食品中镉的测定方法
GB/T 5009.17 食品中总汞的测定方法
GB/T 5009.19 食品中六六六、滴滴涕残留量的测定方法
GB/T 5009.44 肉与肉制品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GB/T 6388 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
GB 7718 食品标签通用标准
GB 9687 食品包装用聚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
GB 11680 食品包装用原纸卫生标准
GB/T 14931.1 畜禽肉中土霉素、四环素、金霉素残留量测定方法(高效液相色谱法)
GB/T 14931.2 畜禽肉中己烯雌酚的测定方法
GB/T 14962 食品中铬的测定方法
NY/Y 330 肉用仔鸡加工技术规程
NY 5035 无公害食品 肉鸡饲养兽药使用准则
NY 5036 无公害食品 肉鸡饲养兽医防疫准则
NY 5037 无公害食品 肉鸡饲养饲料使用准则
NY 5038 无公害食品 肉鸡饲养管理准则
SN 0341 出口肉及肉制品中氯霉素残留量检验方法
关于发布动物源食品中兽药残留检测方法的通知(农牧发〔2001〕38号)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鸡杂碎 offals
包括鸡头、鸡颈、鸡内脏、鸡爪、鸡翅尖、鸡骨架、鸡碎皮、鸡碎肉。
3.2 硬杆毛 feather
长度超过12 mm的羽毛,或羽毛根直径超过2mm的羽毛。
3.3 肉眼可见异物 visible abnormal materials
有碍食用的屠宰加工废弃物、污染物,如羽毛、黄皮、粪便、胆汁污染物及塑料、金属、饲料等其他非可食性异物。
4 技术要求
4.1 原料
4.1.1 屠宰前的活鸡应来自非疫区,其饲养规程符合NY 5035、NY 5036、NY 5037、NY 5038标准的要求,活鸡屠宰加工符合NY 330的要求并经兽医卫生检验检疫合格。
4.1.2 进口产品应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检验机关出具的检疫合格证明,未通过检疫的产品不得进口。
4.1.3 产品应整齐一致,单位包装内产品种类单一,不得将不同产品(例如鸡爪、鸡头、鸡翅等)混装。
4.2 感官指标
感官指标应符合表1规定。
不知道下面适不适合你
无公害鸡杂碎感官指标
项 目 指 标
色泽 表面有光泽,具有产品固有的色泽
气味 具有产品固有的气味,无异味
淤血面积/cm2 不得检出
硬杆毛(带皮产品)/(根/10 kg) ≤1
外源性水分/(%) ≤5
肉眼可见异物 不得检出
注:冻鸡杂碎应解冻后观察。
4.3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规定。
表2 无公害鸡杂碎理化指标
项 目 指 标
挥发性盐基氮/(mg/100g) ≤15
汞(以Hg计)/(mg/kg) ≤0.05
铅(以Pb计)/(mg/kg) ≤0.10
砷(以As计)/(mg/kg) ≤0.50
铬(以Cr计)/(mg/kg) ≤1.0
镉(以Cd计)/(mg/kg) ≤0.10
六六六/(mg/kg) ≤0.20
滴滴涕/(mg/kg) ≤0.20
金霉素/(mg/kg) ≤0.10
土霉素/(mg/kg) ≤0.10
四环素/(mg/kg) ≤0.10
磺胺类(以磺胺类总量计)/(mg/kg) ≤0.10
呋喃唑酮/(mg/kg) 不得检出
氯羟吡啶/(mg/kg) ≤0.01
己烯雌酚/(mg/kg) 不得检出
氯霉素/(mg/kg) 不得检出
4.4 微生物指标
微生物指标应符合表3规定。
表3 无公害鸡杂碎微生物指标
项 目 指 标
菌落总数/(cfu/g) ≤5×105
大肠菌群/(NPN/100 g) ≤1×103
沙门氏菌 不得检出
志贺氏菌 不得检出
致病菌 金黄色葡萄球菌 不得检出
溶血性链球菌 不得检出
5 检验方法
5.1 感官检验
按GB/T 5009.44 规定方法检验。
5.2 理化检验
5.2.1 按发性盐基氮:按GB/TT 5009.44规定方法测定。
5.2.2 汞:按GB/T 5009.17规定方法测定。
5.2.3 铅:按GB/T 5009.12规定方法测定。
5.2.4 砷:按GB/T 5009.11规定方法测定。
5.2.5 铬:按GB/T 14962规定方法测定。
5.2.6 镉:按GB/T 5009.15规定方法测定。
5.2.7 六六六、滴滴涕:按GB/T 5009.19规定方法测定。
5.2.8 金霉素、土霉素、四环素:按GB/T 14931.1规定方法测定。
5.2.9 己烯雌酚:按GB/T 14931.2规定方法测定。
5.2.10 磺胺类:按《关于发布动物源食品中兽药残留检验方法的通知》(农牧发〔2001〕38号文)规定方法测定。
5.2.11 氯霉素:按SN 0341规定方法测定。
5.2.12 呋喃唑酮:按《关于发布动物源食品中兽药残留检验方法的通知》(农牧发〔2001〕38号文)规定方法测定。
5.2.13 氯羟吡啶:按《关于发布动物源食品中兽药残留检验方法的通知》(农牧发〔2001〕38号文)规定方法测定。
5.3 微生物学检验
5.3.1 菌落总数:按GB 4789.2规定方法检验。
5.3.2 大肠菌群:按GB 4789.3规定方法检验。
5.3.3 沙门氏菌:按GB 4789.4规定方法检验。
5.3.4 志贺氏菌:按GB 4789.5规定方法检验。
5.3.5 金黄色葡萄球菌:按GB 4789.10规定方法检验。
5.3.6 溶血性链球菌:按GB 4789.11规定方法检验。
6 标志、包装、贮存、运输
6.1 标志
产品标志应符合GB 7718的规定,箱外标志应符合GB 191和GB/T 6388的规定。
6.2 包装
6.2.1 包装材料应符合GB 11680和GB 9687的规定。
6.2.2 包装印刷油墨无毒,不应向内容物渗漏。
6.2.3 包装物不得重复使用,生产方和使用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6.3 运输、贮存
6.3.1 运输
产品运输时应使用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冷藏车(船)或保温车,不得与有毒、有害、有气味的物品混放。
6.3.2 贮存
产品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挥发、易腐蚀的物品同处贮存。冻鸡杂碎在–18℃以下贮存。
D. 怎么样辨别兽药真假
需要进行实验室检测才能知道的项我就不说了,我只说说根据包装盒可认定假药的情形:
兽药批准文号,可在“中国兽药信息网”中的“国家兽药基础信息查询”中进行查询,可查到那这个批准文号为真的,查不到不一定为假,因为特别新的批准文号可能尚未录入数据库。
查到这个批准文号后,对照厂家和规格,包装盒上印的和查得的应完全一致,这里的规格指的是含量规格,有一个不一致的,则为假药。另外,批准文号有效期为5年,生产日期如果在5年之外,则批号已过期,为假药。
包装盒上标明的功能主治超出了这个药的治疗范围,比如治疗细菌病的写了可治疗病毒病,治疗禽类疾病的写了可治疗家畜疾病等。
包装盒上有企业生产许可证号,在“中国兽药信息网”中查询,该证有效期也为5年,生产日期如果在5年之外,也有问题,那个企业涉嫌无证生产,但药不能定性为假药。
以上供参考。
另附你这个药的查询结果。
E. 我国兽药质量监督、检验、鉴定的法定专业技术机构有哪些兽药质量检验的依据是什么
我国兽药质量监督、检验、鉴定的法定专业技术机构是由各级农牧行政管理机关设立的兽药监察所。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设立中国兽药监察所(简称中监所),负责国家兽药质量监督、检验、鉴定和最终裁决。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畜牧)厅(局)设立省、自治区、直辖市兽药监察所,负责本辖区的兽药质量监督、检验工作。根据需要,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畜牧)厅(局)审查同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计划单列城市、市(地)农业(畜牧)局可设立市(地)兽药监察所。各级兽药监察所受同级农牧行政管理机关领导,在业务技术上受上级兽药监察所的指导。
兽药质量监督、检验的依据是兽药质量标准。兽药质量标准可分为:
(1)国家标准: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典》、《兽药规范》,由中国兽药典委员会制定、修定,农业部审批、发布。
(2)专业标准:即《兽药暂行质量标准》,由中国兽药监察所制定、修订,农业部审批、发布。
(3)地方标准:即省、自治区、直辖市《兽药制剂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兽药监察所制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畜牧)厅(局)审批、发布。
凡我国国内正式投入生产、供应市场的兽药,均应符合上述质量标准的规定。
F. 有谁知道常规兽药残留检测有哪些指标分别用什么方法检测拜托各位大神
楼主您好 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残留的特点是样品中残留物水平很低,样品基质复杂,干扰物质多,不易从样品中分离、纯化残留物。因此,兽药残留分析是针对复杂生物样品基质中痕量组分的分析技术。样品的分离纯化是兽药残留分析中最费时和劳动强度最大的步骤。传统的样品制备技术如液一液分配等仍在广泛使用,同时一些新的样品分离纯化技术也不断被引入到兽药残留分析中。免疫亲和色谱技术、分子印迹技术、基质固相分散技术、超临界流体萃取(sFE)等是残留分析中有效的分离纯化方法,目前是兽药残留分析领域中的研究热点。
G. 兽药需要做第三方检测什么项目
第三方检测又称公证检验,指两个相互联系的主体之外的某个客体,我们把它叫作第三方。第三方可以是和两个主体有联系,也可以是独立于两个主体之外,是由处于买卖利益之外的第三方(如专职监督检验机构),以公正、权威的非当事人身份,根据有关法律、标准或合同所进行的商品检验、测试等活动。
产品已经是成品了,客户要求原材料和一些环节的检测,其中最重要的是纤维含量检测,这个是可以检测的。此外,很多的检测项目必须是成品才能检测。
国家针织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是由国家认监委授权、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的专门从事服
H. 怎样化验不知名的兽药的成分和含量
药物成分的检测很难,固体还好说,液体就难想了,可以做红外光谱,再做原子吸收光谱,确定元素的成分含量,最好去中科院药物所或者有机所,让他们帮你做合成物判断,用气质联用或液质联用,真的很难。不过兽用药应当种类不多,问问农科院应当也可以。
I. 兽药残留是怎么出现的,有什么危害,能检测么
兽药残留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1.兽药使用不当,主要表现为卵用兽药和不按标准量使用;在屠宰前使用药物改善症状,逃避检查;以及不遵守休药期的规定,进而导致兽药在动物性食品中的长时间存留。
2.违规使用饲料添加剂和抗生素;如瘦肉精可以促进动物生长,缩短生长周期提高瘦肉率,但是人类使用会中毒;
3.饲养环境受到抗生素和化学元素的污染,比如饲料中掺杂了抗生素,工业废水随地表水渗透被动物饮用等,都会导致兽药残留超标。
兽药残留主要表现为激素类残留、兴奋剂类残留、抗生素类残留、毒素类残留,有测网现有的兽药检测项有:土霉素,四环素,金霉素,强力霉素,林可霉素,泰乐霉素,螺旋霉素,红霉素,交沙霉素,竹桃霉素,以及重金属含量检测等。
兽药残留的危害:
1.中毒反应,对于青霉素类、磺胺类抗生素,由于具有抗原新性,容易引发过敏反应;瘦肉精在人体食入时则会出现心悸、头疼眼花、肌肉震颤、四肢无力等急性毒性作用;
2.诱导产生耐药菌株,动物经常反复接触某一种抗菌药物后,其体内敏感菌株将受到选择性的抑制,从而使耐药菌株大量繁殖,最终导致一些病毒抗生素无法抑制、治疗;
3.引起激素样作用,人经常食用含有激素残留的食品,会干扰人体内的激素平衡,产生一系列激素样作用,比如提前发育,生殖系统紊乱以及癌变疾病等。
兽药残留的应对措施:
1.健全法律法规,只有健全法律机制,加快对兽药残留管理立法,把兽药残留监管纳入法制监管的轨道,使监督和处罚有法可依,法律的可操作性更强,推动和促进兽药残留监控工作。
2.建立兽药残留监控体系,积极引进国外的先进技术,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各级兽药残留检测检验机构的建设,提高相关人员的业务素养,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符合我国国情的兽药残留监控体系。
3.重视和加强兽药残留基础研究,主要有以下三点:
a.加强兽药休药期的制定;
b.开展抗生素环境生态毒理风险性评估体系研究;
c.建立快速、常规的检测方法;
d.改善饲养环境,发展生态养殖,提倡福利养殖,减少兽药使用;
e.普及相关知识,合理使用兽药,严格执行兽药休药期。
希望以上回答能解决你的疑问,望采纳。
J. 兽药分析检测技术的介绍
简介:2005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典》已于2006年7月正式起用,本书能够帮助兽药生产、经营、使用及质量监督检验部门更好地使用新版兽药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