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的发展以及经济的进步,在我们的生活中经常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那么对于一些在大城市工作的人来说,他们日常生活中经常能够听到股权这两个字。那个股权是股东以自己的出资行为而享有从公司获得一定的经济利益,但是当股权转让的时候也会出现一些纠纷。并且会出现一些法律问题,那么今天我们要说的就是究竟有哪些常见的法律问题,以及有哪些解决方式?
那么最后就是有的时候受让人实际投资没有到达一定的额度而引起的纠纷,那么像这样的纠纷需要用法律来介入才能够解决。并且受让人在这个时候必须要承担相对应的责任,也不能够免除第三方的责任,只有这样这家公司才能够正常的运作。严重的时候需要法律的介入,并且对其中的违约人员作出相对应的惩罚。
㈡ 企业股东权益纠纷如何处理
股东权益纠纷可以通过以下方法处理:向调解机构申请调解;股东之间相互协商;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诉;其他处理方法。常见股东权益纠纷包括:股权确认纠纷;股权转让纠纷;股东知情权纠纷;股东分配权纠纷;其他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
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第二百三十四条
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
㈢ 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纠纷的处理方式是什么
处理股权转让纠纷:
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对外转让股权的,应当向公司和其他股东告知拟受让人和拟转让价格条件,并征求其是否同意转让的意见。
公司和其他股东应于30日予以答复,逾期未答复者视为同意转让;公司和其他股东再起诉请求撤销转让行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未足额出资即转让股权,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转让人将转让股权价款用于补足出资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并且可以追加受让人为第三人参与诉讼。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未足额出资即转让股权,受让人以转让标的存在瑕疵或者受到欺诈为由主张撤销合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有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3、名义股东未经实际出资人同意而将股权转让的,实际出资人按照约定请求名义股东赔偿其因股权转让而遭受的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㈣ 股权转让纠纷怎么处理
法律分析:股权转让纠纷的处理方法如下:
1、协商处理;
2、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调解;
3、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㈤ 股东发生纠纷怎么处理
当股东之间出现纠纷时,有多种纠纷解决方式。首先可以协商解决。当股东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法律分析】
发生股东纠纷,首先要看公司章程,公司章程没有约定,则按照公司法规定处理,公司法的规定也没有,那就按照合同法来,但是很多公司开始的时候,几个人股权均分,为了保证每个股东利益,利润分红均分,但是无意中把经营权也分了下去,公司后期发展成熟,如果在经营战略方面发生分歧几个人无法敲定,则很可能出现公司僵局,只有通过诉讼甚至解散公司解决纠纷。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一条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㈥ 公司股权纠纷怎么处理
法律分析:公司股权纠纷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仲裁也无法纠纷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㈦ 股东发生纠纷怎么处理
当股东之间出现纠纷时,有多种纠纷解决方式。首先可以协商解决。当股东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法律分析
发生股东纠纷,首先要看公司章程,公司章程没有约定,则按照公司法规定处理,公司法的规定也没有,那就按照合同法来,但是很多公司开始的时候,几个人股权均分,为了保证每个股东利益,利润分红均分,但是无意中把经营权也分了下去,公司后期发展成熟,如果在经营战略方面发生分歧几个人无法敲定,则很可能出现公司僵局,只有通过诉讼甚至解散公司解决纠纷。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一条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㈧ 股东的权益纠纷的处理方式有哪些
常见股东权益纠纷处理方法:股东之间相互协商;向调解机构申请调解;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诉;其他处理方法。常见股东权益纠纷包括:股权确认纠纷;股权转让纠纷;股东知情权纠纷;股东分配权纠纷;其他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
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第二百三十四条
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
㈨ 股东权益纠纷如何处理
股东权益纠纷的几种处理方式:
1、股权转让,创业者之间发生意见分岐或者其他矛盾,某一方退出或许是个很好的解决办法;
2、股权确认,在行使股东权益时却遇到障碍,在很多情况下就需要对股权作出确认,也就是要确认其在公司的股东身份。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㈩ 股东之间发生争议怎么办
股东之间发生争议应该协商处理、调解处理、仲裁裁决、诉讼判决等,对于公司中股权纠纷的处理,是可以认定为合同纠纷的具体事宜,可以基于上述不同的方式来解决有关纠纷事项。对于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分析
首先股东作为合同当事人应该在友好的基础上,通过相互协商解决纠纷,这是最佳的方式。合同当事人如果不能协商一致,那么可以要求有关机构调解,比如一方或双方是国有企业的可以要求上级机关进行调解。上级机关应该在平等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当然不能进行行政干预。当事人还可以要求合同管理机关、仲裁机构、法庭等进行调解。对于合同当事人没有达成协商,不愿调解的,可以根据合同中规定的仲裁条款或双方在纠纷发生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如果合同中没有订立仲裁条款,事后也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那么合同当事人可以将合同纠纷起诉到法院去寻求司法解决。股东之间发生争议的要基于实际争议事项来进行处理的,需要根据实际的违约行为来进行处理,双方可以在对有关事项进行处理时签订协议,并在后期一方未履行义务,或者存在违法的行为下来追究有关违约的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