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换工作,“社保”到底怎么处理,才是最恰当的方式
①已经找好新工作,才跳槽
②还没找好新工作,裸辞
③辞职后创业/自由职业/旅行
第一种情况:已经找好新的工作,才跳槽。
如果已经找好新工作,社保的处理不用太过操心,正规的公司会有专门的负责人员帮您解决社保问题。
这种情况完全不用担心社保的断缴?答:错误。入职时间选不对,社保可能会断缴。
大多数公司规定,每月15号之前入职的,新公司会给您缴纳当月的社保;每月15号之后入职的,顺延到下个月才开始缴纳社保。
同理,15号之前离职的,原公司不再缴纳当月社保;15号之后离职的,可缴纳当月社保。
举个例子:
A先生打算跳槽,并找好了下家。约定6月23号到新公司入职,但是A先生6月5号就已经辞职了,这种情况下,6月份的社保将会出现断缴。如果A先生6月15号之后再辞职,那么原公司会缴纳6月份社保,就不会出现断缴了。
提醒一下,辞职之前一定要弄清旧公司和新公司的缴纳社保时间,保证无缝衔接,这样才好把自己的损失降到最小。
第二种情况:还没找到新工作,直接裸辞。
如果裸辞后3个月内找到了新工作,可以申请补缴,不会出现太大问题。
如果裸辞后3个月还没找到新工作,社保就断了。
受影响比较大的是医保,医保断缴超过3个月,不仅生病住院报销受影响,还要重新计算缴费年限,缴纳满一定年限,退休后才可终身享受医保待遇。(建议自己缴纳社保,具体方法看第三种情况)
第三种情况:辞职后创业/自由职业/旅行
辞职后不打算找新工作,打算创业、成为自己有职业者,或者干脆去旅行,只能自己缴纳社保。有这几种方式:
以自由职业者身份缴纳职工医保和职工养老保险:自己承担“公司+个人”的费用,退休后的待遇和正常上班族一样。这种方式仅限本地户口。
第三方社保代缴机构:这种方式价格高,也容易上当受骗。缴费=“公司+个人的费用+代缴手续费”,需要缴纳三部分费用,价格自然高。另外,各种代缴机构的资质参差不齐,一旦碰到不正规的机构,白花钱不说,还耽误事。
参加“城乡居民社会保险”:在街道社保或居委会参保,这种方式费用低,医保报销比例也少。
可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缴费方式。
第四种情况:跨省市换工作。
很多人在大城市工作几年后选择回老家,或者去其他城市体验不同的生活。这就是跨省市工作,涉及到社保转移。
社保转移手续很简单,退休之前办好就行了。
步骤1:在原来城市的社保部门,开具《社会
Ⅱ 和公司的社保纠纷问题,该怎么投诉解决
和公司的社保纠纷,员工可以带上劳动合同以及参保记录到劳动部门进行投诉,也可以带上其他能证明时候在职的资料。
到单位上班几个月也不购买社保?相信很多刚毕业的年轻人都会遇到这个情况,想维护自己的权益也希望得到补偿,就应该准备好各种能证明自己在单位上班的资料,到到劳动部门投诉。
先私下沟通,再合理投诉,才能让我们得到自己该有的社保。
Ⅲ 关于企业员工社保代理的常见问题解答
一些刚刚成立的小公司,由于人员配置还没有到位,并没有人事专员来负责员工的社保缴纳事务应怎么办,分公司办事处的员工想要享受当地的社保待遇时,应该如何处理呢?这时一些企业就会选择通过社保代理的方式来解决员工的参保问题,今天专业代缴社保公司小编整理了关于企业代理员工社保时的一些问题及解决方法,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对于医保报销的攻略,我刚好整理了相关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2020年全国社保医保申办报销流程!
企业客户提问:
我们公司是最近刚刚成立的,但公司还没有聘请人事专员,目前公司的人员对社保缴纳方面也不是很了解,但是公司又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保,这种情况下企业应该如何为员工进行参保呢?
回答:
面对一些刚成立的小企业,建议您找一家专业人力资源公司办理广州企业社保代理服务即可,即能解决员工缴纳社保的意愿,又能给公司节省聘请人事专员的成本,可谓是一举两得了。
企业客户提问:
我在网上也了解过企业社保代理服务,但是市面上做代理员工社保的公司有很多,如何去判断这家公司是否正规,那什么样的代理服务机构可以信赖并提供企业社保代理服务?
回答:
企业在选择与人力资源公司合作之前,首先你需要确认该代理公司资质,比如:第一看营业执照和服务许可证,第二看是否有正规的办公场所,第三看收费价格和收据的开具情况,以上三点是验证该机构是否有从事广州企业社保代理服务的资质,是否是正规代理企业和正规纳税企业。通过以上几点的分析,如果都符合,那么你可以放心将企业社保代理服务的工作交由这家机构了。
企业客户提问:
既然企业需要找家能提供企业社保代理服务的公司或机构帮忙代理社保,不知道您这边有没有一些好介绍呢,帮忙推荐一家比较正规的人力资源公司吧!
回答:
确实,选择一家专业正规的人力资源公司合作,是企业需要重点考虑的问题。我和大家推荐广东招才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旗下。,以在线参保服务为切入口,依托SaaS云平台,专注于通过互联网平台和模式,为企业、个人提供更加专业、高效、智能的人力资源服务,解决顾客的后顾之忧,帮助客户省时、省心、省钱。
Ⅳ 社保问题 怎么解决
1、离职后单位开具离职证明,将社保转个人缴交,即个人负责部分和单位负责部分全部转为由个人缴交,不要中断。
2、只要你还在广东省内工作,找到新单位后,即可将社保转到新单位衔接继续缴交。目前全国只有广东实行社保省内流转。不过,人保部已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相信社保全国流转问题很快得到解决。因此,即使你离职了,建议你继续缴交保费,到时找到新单位后即可迁移了。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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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关于社保问题该如何解决的问题
购买社保是一项涉及到职工社会保障的事宜,与个人和社会都有好处,所以首先要让职工了解到购买的社保的益处,
其次要了解到职工为何不愿意买卖,比如有的职工认为在家里(农村)已经购买了农村保险,就不愿意再购买职工社保了,或担心离职时所交社保金额不能取出或转移,针对这些问题,公司要帮忙咨询社保管理局,解决职工所担心的问题。
如果实在不愿缴纳社保费,公司可咨询律师和社保局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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Ⅵ 社保问题怎么解决
看你入职合同是什么时候签的,要是七月签的,那么你七月份的社保就需要公司交,如果你查不到七月社保缴费记录,那就说明公司没有给你交七月份的社保。
你工资扣的应该是八月的社保,你二十号入职的话公司可能没有给你算在七月新增,算在了八月份了。你少交了一个月社保,找你领导反映一下吧。
Ⅶ 作为保险销售人员,如何应对客户说有社保这个问题,有什么数据类的能有很强的说服力,谢谢了
首先,社保是有报销比例的,一般是75%报销,而商业保险是可以做到100%报销的。
其次,社保在装置和药物上也是有明确限制的,许多进口的药物都是不能给报销的,而高端的医疗保险是没有这些限制的,所有的简短的医疗设备,所有的进口药物都是可以得到报销的。
最后,目前社保只是开通了少数异地使用城市,也就是说许多时候当我在外地就医的时候,我的社保是不能用的,而商业保险不但解决了异地就医的难题,而且就算我身在国外也是可以得到报销的。
以上只是一些理论上的阐述,你可以针对上面三点补充一些数据进去形成自己的话术,希望可以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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Ⅷ 社保问题怎么解决
1.你在北京工作,北京单位有义务给你在北京交社保,而不是让你在户口地自己交,然后给你报销
外地户口在北京首次参保,提供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就可以了,不必要求档案,你高中毕业是没有正规人事档案的
2.在户口地不是太好的选择,因为你也知道异地就医很麻烦的
你就要求单位给你在北京交就好了
Ⅸ 我国社会保障中存在的问题及其解决方法
新中国成立50年来,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从无到有,保障范围由小到大,保障项目由少到多,保障水平由低到高不断发展。
我国社会保障目前存在的问题:覆盖面小,实施范围窄;社会化程度低,企业负担过重;管理体制分散,政出多门,缺乏完整的立法和统一的管理;等等。
总的来看,主要体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1.制度不统一。
目前,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是以社会保险费征缴和发放为基础、以部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居民生活救济为辅助而形成的一套制度。可以说,社会保险制度是我国目前社会保障制度的主体。1999年1月我国颁布了《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但由于此《条例》在征费率等方面没作具体规定,在此前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也都制定或修订了本地区的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或规定。由此往下,不少地市也制定了本地的社会保险费征缴规定,一些县或县级市也制定了本地的社会保险费征缴规定或办法。每一个地区的社会保险费征缴制度在具体规定上都有别于其他地区,例如,就基本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来看,有的地方规定为企业的职工,有的地方规定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及企业所有职工,有的地方规定为行政机关及企业和事业单位的所有职工,有的地方把范围进一步扩大到个体户、临时工、农民工及自由职业者。就征收费率看,有的地方高,有的地方低。一般来说,发达地区征收费率低,不发达地区征收费率高,新兴城市征收费率低,老工业城市征收费率高。征收费率低的地区,如珠海市,基本养老保险仅为15%,其中企业缴费部分为10个百分点;高的地区如沈阳市则达31.5%,其中企业缴费部分为23.5个百分点,后者是前者的两倍多。其他社会保险科目也同样存在这种趋势的差异。形成这种巨大差异的原因是由于发达地区工资水平高、新兴城市老龄人口比例小,以较低比例的保险费征收即可满足当地当前离退休人员的养老需要;相反,不发达地区以较高比例的保险费征收也不能满足当前离退休人员的养老需要。从制度上来解释,是由于当前我国还没有形成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社会保障资金的统筹层次低,社会保险费的征缴和发放等各项具体措施规定还是由各地区根据本地区的经济状况、人口结构等因素来制定。从本质上看,这是发达地区保障发达地区,不发达地区保障不发达地区,富裕地区保障富裕地区,穷困地区保障穷困地区。
2.统筹层次低。
统筹层次决定动员社会保障资金的伸缩能力,从一个侧面也能反映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程度。目前我国社会保险费的统筹层次很低,虽然国家也要求各地区尽快实现省级统筹,但大部分地区落实到地市级统筹,还存在不少的县级统筹。我国各地区的自然资源、天然环境各不相同,经济基础也不一样,管理水平和人才条件也存在着一定差异,这些都决定着一个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进而也决定着一个地区的资金筹措能力。社会保障资金的统筹层次决定了动员社会保障资金的伸缩能力,统筹层次越高,动员社会保障资金的伸缩力越强;相反,统筹层次越低,动员社会保障资金的伸缩能力越弱。所以,一个国家的社会保障资金的统筹层次应尽可能地高,即实现国家级的统收统支,形成全国一盘棋。目前,我国过低的社会保障资金的统筹层次直接影响了社会保障的良好运行,表现为:条件好的地方,较低的收费率即可满足当地的社会保障支出,条件差的地方,较高的收费率也无法满足当地的社会保障支出。
3.覆盖范围小。
健全的社会保障制度应覆盖全体公民,这里的“覆盖全体公民”并不是说全体公民在同一时间内都在享用社会保障资金,而是说社会保障制度对任何一个公民都有制度意义,制度没有排他性,全体公民都能“享用”社会保障制度。目前,作为我国保障非主体的社会救济应该说具备这种特性。但作为我国社会保障主体的社会保险则不具备这种非排他性,我国《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范围是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职工,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范围是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事业单位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职工,社会团体专职人员;失业保险的范围是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职工,事业单位职工。可见,目前社会保险还没有一个统一的参加范围,社会保险的三项内容有三个范围,最大的范围(基本医疗保险)也仅局限于国有企业、城镇各类企业、事业职工,社会团体专职人员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其他城镇非单位从业人员和广大农村从业人员及失业人员和非从业人员都不在制度规定的范会保险的制度覆盖面(制度规定应该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占全部从业人员的比例)为30%左右,但由于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人们对社会保险的认知程度、参与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还远远不够,再加上社会保险制度本身的执行成本高,基本养老社会保险的实际覆盖面(实际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占全部从业人员的比例)仅为15%左右。如果从全部人口的角度来考察,当前我国社会保险的覆盖面会更低。从制度执行状况看,国有企业执行得相对较好,其他所有制企业尤其是私营或“三资”企业则执行得很差,社会保险制度执行面(实际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占应该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的比例)很低。匡算基本养老社会保险制度执行面为52%左右。
4.执行成本高。
制度的执行成本高表面的含义是执行制度的操作费用大,它可体现为两种情况:第一,制度在现有环境下很难完全执行,表现为执行度不高;第二,要达到一个较高的执行度,就要付出更大的人力、财力和物力(都可体现为成本费用)。我国目前的社会保障制度执行成本高,主要是指社会保障资金中的社会保险费征缴成本高。我国社会保障中的居民生活救济和部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资金来源于政府财政收入,其资金的征收以强制力很强的“税”的形式由税务系统完成,应该说不存在成本高的问题。然而,用于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补助等社会保险项目的社会保障资金仍以“费”的形式征收,其强制力就不够,再加上群众基础薄,就很难取得被征收单位和个人的有力配合和支持。其结果,社会保险的执行面就上不去,提不高。此外,社会保险费的征缴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是由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由于社会保险费的征收对象点多面广,还要进行多项内容的登记及监督检查,其工作量是很大的。受机构、人力、财力的约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保证社会保险的执行面的扩大,往往感到力不从心。若增加劳动和社会保障机构的人力和经费,必然带来政府运行成本的扩大。社会保险费由税务机关征收,税务机关的同志感到不是自己的分内之事。在现有的制度规定下要使社会保险制度完全执行,就要付出高昂的制度执行成本。
5.社会保险基础薄,妨碍因素多。
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虽说有区别,但在具体的保险活动过程中,在生活用语甚至书面用语中,人们说具体保险的时候往往不带“社会”或“商业”的限定词,如“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在一次调研中,有一位具备大专学历的职工问我:“如果保险公司破产,上交的社会保险费就算白交了吧?”这说明有一些同志对社会保险的认识还停留在商业保险的位置上。这是由于商业保险相对于政府组织实施的社会保险起步早,渗透面广,其活动早就深人到城市的大街小巷、办公楼、宿舍区、住户家里以及广大的农村地区,人们把这类保险活动称作“拉保险”。由于一些人们听说或自己有过“上险容易索赔难”的经历,城乡有不少居民对这种“拉保险”活动有置之不理的思想。所以,至今在更多人们的头脑中,不管什么保险都是保险,保险可以投保,也可以不投保。这也正是许许多多私营个体老板及职工不参加社会保险的重要思想原因之一。有的基层职员还自愿放弃企业本可以为他们上的社会保险,其原因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认为上社会保险是可以选择的,是可上可不上的;二是不想让老板从自己的工资中扣除要上保险的那部分钱;三是对保险有信任危机;四是预期自己会经常换工作单位,社会保险关系带不走。
另外,从当前的制度和操作上来看,在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员工是否参加社会保险还不是员工个人的自主行为,而是由企事业单位领导决定的,与企事业单位领导的行为方式和单位经营状况有着密切的关系。许多弱势职工(往往是单位的临时工或短期合同工),即使认识到自己应当有一份社会保险,但是工作单位没给他们上社会保险,他们也不敢对单位有关领导说什么,也不知道或有顾虑而不敢向有关职能部门举报。此外,也有相当多的单位利用政策或制度的空当,虽然工作上需要某一员工,并长期使用,就是不与此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也不用为此职工上社会保险。也有不少国有企业的领导想按时为其正式职工上社会保险,但由于企业困难得连职工工资都发不了,自然也无能力为职工交社会保险费了。
社会保障制度的改进建议
世界银行建议的社会保障是一个多极体系,它包括:强制性的、公共管理税收维持的再分配极,强制性的、完全基金型私人管理的储蓄极,自愿参与的追加保护极。“十五”计划提出我国要构建独立于企事业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元化、保障水平规范化、管理服务社会化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体系。针对我国社会保障存在的问题,参考世界银行建议,结合我国国情,建议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改进应以养老保障为突破口。
1.统一制度。
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从保障对象、保障内容到征费(税)比例等方面的政策全国要尽快统一起来。如果一时有难度,至少应把全国的养老保障制度尽快统一起来。从政策制定到资金统筹再也不能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己操作,更不能再下放到地市或县市操作。.地区性的社会保障,其社会化程度是不够的,不是现代真正意义上的社会保障,不能充分起到分散风险和财富再分配的作用,也很难顺利地操作下去。这不仅由于地区级社会保障的财富再分配能力弱,而且由于征费率的巨大差异会影响企业等经济组织在全国的公平竞争,进而影响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和企业改革的向前推进,长期下去还会造成“马太效应”。
2.以税收确保基础保障,全国统收统支。
社会保障资金在全国的统收统支是制度统一的前提和基础,没有基础养老等保障的统收统支,制度统一就难以实现。因为各地区的经济水平、财力状况、人口结构等方面存在着差异,若各地基础保障实行自收自支,必然要求各地制定相应的政策,才能保证当地保障的需要。要实现基础养老等保障的统收统支,应该建立一个强制性的、主要靠税收维持的再分配系统。首先,必须建立并不断完善全国社会保障公共账户。社会保障公共账户是国家设立的属于全体国民并用于或可能用于全体国民的社会保障资金账户。其次,公共账户的资金来源要主要以税收做保证。目前我国的社会保险公共账户一个统筹地区有一个,且其资金仅用于或可能用于当地社会保险政策所覆盖的那部分公民,即便如此,多数地区社会保险公共账户的资金还不够用,挤占了个人账户上的资金,使个人账户空账运行。以税源保证公共账户资金的政策选择有两种:一种是开征社会保障税,为中央税,向一切从事经营活动的企业或组织征收,税率由中央统一确定,税基可以是企业或组织一定时期内发放的工资总额,也可以是其营业收入或增加值。另一种方式是把现有的某税种如增值税或营业税的征缴率提高一定幅度,把提高部分的税金专用作社会保障资金,存人国家社会保障公共账户。两种方式的实质是一样的,差别在于后一种方式不增加总的税种。据测算,若国家保证全国65岁及以上的老人都享有20%替代率的基础养老金,一年需要1732亿元的税收作保证,相当于2000年国家财政收入的12.9%,若以增值额为税基,设定6.5%的养老社会保障税率即可满足。若国家保证市镇65岁及以上的老人都享有20%替代率的基础养老金,乡村65岁及以上的老人都享有10%替代率的基础养老金,一年需要1129亿元的税收作保证,相当于2000年国家财政收入的8.4%,若以增值额为税基,设定4.2%的养老社会保障税率即可满足。
3.扩大覆盖面。
社会保障制度要做到以国家税收形式征缴的社会保障资金能惠及到全体公民,让全体公民现在或将来都能“享受”到国家提供的社会保障。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改进可把基本养老保障的改进作为突破口,采取“全面覆盖,城乡有别,低位替代,平稳过渡”的办法。也就是说每个公民当他足够老的时候都可以拿到国家发放的一份“基础养老金”。在起步阶段的具体操作上,农村允许领取“基础养老金”的年龄可以比城市高5岁到10岁,“基础养老金”水平(替代率)可以比城市低5个到10个百分点。在过渡阶段,国家发放的基础养老金水平(替代率)平均保持在20%的低位上,以后逐步过渡到30%的目标水平,再加上个人账户可能达到30%的社会平均目标水平,合计实现60%的替代率的社会平均养老水平。为了实现社会平稳,对由于政策原因而未建立个人账户并在特殊岗位(如公务员)工作过一定年限的人可以适当调高国家发放的基础养老金水平。假设每人平均一生工作40年,对公务员采取的是低工资政策,国家统筹对非公务员基础养老金的目标水平为30%的替代率,国家统筹对公务员的基础养老金水平适当调高为40%的替代率,那么,平均每年公务员工龄可调高的基础养老金水平(替代率)为0.25个百分点。
4.切断单位与个人的社会保障联系,约束和激励公民建立个人社会保障账户。
任何单位除了依法上缴国家统一确定的社会保障税外,不再发生其他社会保障支出,任何单位上缴的社会保障税属于全体公民,不与职工个人发生社会保障上的直接联系,国家利用国家统筹的社会保障资金向公民个人提供基础养老等保障,这也意味着每个公民都自然参与到了国家统筹的社会保障中,当前社会保险中的扩面(扩大社会保险参加面)难题将迎刃而解。现行社会保险制度执行过程中的“国家与单位、单位与个人、国家与个人”的复杂交织关系变为“单位与国家、国家与个人”的简单关系。单位与个人之间产生社会保障纠纷的土壤从制度上被彻底清除掉了,每一个公民不受其自身状况、工作单位经济效益及领导人的行为方式的影响,至少可以享受到国家统筹的那部分社会保障。同时,国家要求每一个公民都要建立与自己身份证号码相一致的个人社会保障账户,凭个人账户享受国家统筹的基础养老等保障待遇。包括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在内的任何从业人员都要依法向其个人账户存人其工资的一定比例,个人账户上的资金完全由职工个人的缴纳构成,不再与统筹基金发生联系。个人账户的本金和投资收益归个人所有,不交利息税,退休年龄到达前除非有特殊情况(如发现有不治之症),不得提前享用个人养老账户上的资金。但死亡后,个人养老账户上的资金余额可以继承。为确保社会稳定,对国有部门(机关、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的员工可以采取老人老办法,即已退休人员享受原有的养老政策;中人中办法,即目前在职人员国家通过变现国有资产等方式筹资并根据个人以前已有工龄多少为其个人社会保障账户补充基金,以后由个人承担;新人新办法,即以后新加入的员工其个人社会保障账户完全由个人充实资金。
作者:国家统计局企业调查总队 杨玉民 来源:《经济研究参考》2002年第3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