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美国大选几年一次:
美国总统选举制度是指美国每四年举行一次总统选举时所遵循的制度。根据该制度,美国总统由选举人团选举产生,而非选民直接选举产生,获得半数以上选举人票者当选总统。选民在大选日投票时,不仅要在总统候选人当中选择,还要选出代表50个州和华盛顿特区的538名选举人,以组成选举人团。
预选是美国总统选举的第一阶段,通常从大选年的年初开始,到年中结束。预选有两种形式,分别是政党基层会议和直接预选。前者是指两党在各州自下而上,从选举点、县、选区到州逐级召开代表会议,最终选出代表本党在本州的选民参加全国代表大会的代表。后者在形式上如同普选,一个州的两党选民同一天到投票站投票选出代表本党在本州的选民参加全国代表大会的代表,这是大多数州采用的预选方式。
预选结束后,两党通常将分别在七、八月份召开全国代表大会。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最终确定本党总统、副总统候选人,并讨论通过总统竞选纲领。
全国代表大会之后,总统竞选活动便正式拉开帷幕。这一过程一般要持续8至9周。在此期间,两党总统候选人将耗费巨资,穿梭于全国各地,进行广告大战、发表竞选演说、会见选民、召开招待会以及进行公开辩论。此外,候选人还将通过多种形式阐述对国内外事务的政策主张,以赢得选民信任,争取选票。
全国选民投票在选举年11月份的首个星期一的翌日(2008年是11月4日,2012年为11月6日),这一天被称为总统大选日。根据选举团制度,每个州的选举团成员(也称选举人)人数与每个州的联邦议员人数相等。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也拥有3张选举人选票。全国一共有538张选举人选票,总统候选人必须赢得其中至少270张选票才能当选。除了缅因和内布拉斯加两个州是按普选票得票比例分配选举人票以外,所有其他州都实行赢者囊括全票,即在这个州赢得多数选民选票的候选人获得该州选举人的全部选票。
在大多数州,选举人经地区和州级政党代表大会产生。得胜候选人所属政党的选举人参加该州选举团的最后投票。选举人通常于12月在本州首府聚会投票表决。选举团投票结果随后送报华盛顿,1月在国会两院联席会议上进行计票。尽管国会不时会出现一些提案,要求取消选举团制度,代之以选民直接投票选举总统,但这类提案往往没有得到多少响应。另外,在总统大选日,选民还要在联邦范围内进行参议院和众议院选举。根据美国1787年宪法,参议员由各州议会选出,每州两名,任期六年,每两年改选三分之一;
众议员由各州按照人口比例选出,任期两年,期满后全部改选。
㈡ 美国大选什么人具有投票资格
美国大选具有投票资格的人主要包括美国公民,但需满足一定的条件。
首先,投票者必须是美国公民,这是最基本的资格要求。非公民,包括合法永久居民,在联邦、州和大多数地方选举中是没有投票权的。此外,投票者还需要满足所在州的居住要求,这意味着他们必须是在该州居住的居民。即使是无家可归的人,只要他们满足居住要求,也仍然有资格投票。
其次,年龄也是投票资格的一个重要因素。在几乎所有州,投票者必须在选举日或之前年满18岁。一些州还允许在选举日之前年满18岁的17岁青少年参加初选投票,以更好地培养他们的公民意识和投票习惯。
最后,投票者还需要在所在州的选民登记截止日期之前完成选民登记。选民登记是一个重要的步骤,它确保了投票者的身份和资格。在登记过程中,需要核实公民身份、年龄、姓名、生日、ID、地址等信息。这些信息将用于确认投票者的身份,并确保每个人只有一次投票机会。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大部分州都要求选民亲自到场投票,但也有一些州允许缺席投票或邮寄投票。然而,不管采用何种投票方式,都需要确保投票者的身份和资格。
总的来说,美国大选的投票资格主要取决于公民身份、居住要求、年龄和选民登记等因素。这些要求确保了选举的公正性和合法性,同时也体现了美国民主制度的基本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