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消防电气焊接钢管混凝土内连接工艺
14.3.1 钢管暗敷设
1.工艺流程
2.材料准备防腐
(1)根据图纸要求准备好相应规格的管材及附件。
(2)非镀锌管应进行防腐处理,内外均应涂刷两遍防腐漆,埋在混凝土内的钢管外表可不防腐,内壁可用棉布,蘸油漆,从一端来回拖拉,直到另一端有油漆渗出为合格,待干后再做1次。
(3)钢管要求:
1)钢管的壁厚是否均匀、一致,不应有折扁、裂缝、砂眼、塌陷等现象。
2)内外表面应光滑,不应有折叠、裂缝、分层、搭焊、缺焊、毛刺等现象。
3)切口应垂直、无毛刺,切口斜度不应大于2°,焊缝应整齐,无缺陷。
4)镀锌层应完好无损,锌层厚度均匀一致,不得有剥落、气泡等现象。
5)管箍:大小应符合国家规范要求,丝扣清晰、均匀,不乱扣,镀锌层均匀,无剥落、无劈裂,两端光滑无毛刺。
6)锁紧螺母:尺寸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外层完好无损,丝扣清晰、均匀、不乱扣、镀锌层均匀。
7)盒、箱:铁制盒、箱的大小尺寸以及壁厚应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无变形,敲落孔完整无损,面板的安装孔应齐全,丝扣清晰,面板、盖板应与盒、箱配套,外形完整无损且颜色均匀,无锈蚀等现象。
如为铸铁盒,则大小应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壁厚均匀、一致,表面光滑,镀锌层均匀,完整无损,且丝扣清晰、均匀,无乱扣现象。
3.按图画线定位
根据施工图和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确定管段起始点的位置并标明,并应将盒箱固定,量取实际尺寸。
4.量尺寸割管
(1)配管前根据图纸要求的实际尺寸将管线切断,大批量的管线切断时,可以采用型钢切割机,利用纤维增强砂轮片切割,操作时用力要均匀、平稳、不能过猛,以免砂轮崩裂。
(2)
小批量的钢管一般采用钢锯进行切割,将需要切断的管子放在台虎钳(压力钳)的钳口内卡牢,注意切口位置与钳口距离应适宜,不能过长或过短,操作应准确。在锯管时锯条要与管子保持垂直,人要站直,操作时要扶直锯架,使锯条保持平直,手腕不能颤动,当管子快要断时,要减慢速度,平稳锯断。
(3)切断管子也可采用割管器,但使用割管器切断管子,管口易产生内缩,缩小后的管口要用绞刀或锉刀刮光。
5.套丝
(1)套丝一般采用套丝板来进行。套丝时,先将管子固定在台虎钳或压力钳架上,钳紧。根据管子的外径选择好相应的板牙,将绞扳轻轻套在管端,调整绞板的3个支承脚,使其紧贴管子,这样套丝时不会出现斜丝,调整好绞扳后,手握绞扳,平稳向里推,带上2~3扣后,再站在侧面按顺时针方向转动套丝板,开始时速度应放慢,套丝时应注意用力均匀,以免发生偏丝、啃丝的现象,丝扣即将套成时,轻轻松开扳机,开机通扳。
(2)管径小于DN20的管子应分两板套成,管径大于DN25的管子应分三板套成。
(3)进入盒(箱)的管子其套丝长度不宜小于管外径的1.5倍,管路间连接时,套丝长度一般为管箍长度的1/2加2~4扣,需要退丝连接的丝扣长度为管箍的长度加2~4扣。
(4)套丝量大的可采用套丝机。
6.煨弯
(1)管径在DN25及其以上的管子应使用液压煨管器,根据管线需要煨成的弧度选择相应的模具,将管子的起弯点对准煨管的起弯点,然后拧紧夹具,煨出所需的弯度。煨弯时使管外径与弯管器紧贴,以免出现凹凸现象。
(2)焊接钢管也可采用热煨法。煨管前将管子一端堵住,灌入事先已被炒干的沙子,并随灌随敲打管壁,直灌满时,然后将另一端堵严。煨管时将管子放在火上加热,烧红后煨出所需的角度,随煨随加冷却液,热煨法应掌握好火候。弯管处无折皱、凹凸和裂缝等现象。
(3)管径在DN25以下的管子可使用手动弯管器。操作时,先将管子需要弯曲的部分的前段放在弯管器内,管子的焊缝放在弯曲方向的背面或旁边,弯曲时逐渐向后方移动弯管器,使管子弯成所需要的弯曲半径。
(4)管路的弯扁度应不大于管外径的10%,弯曲角度不宜小于90°,弯曲处不可有折皱、凹穴和裂缝等现象。
(5)暗配管时弯曲半径不应小于管外径的6倍,埋设于地下或混凝土楼板时,不应小于管外径的10倍。煨管时管子焊缝一般应放在管子弯曲方向的正、侧面交角的45°线上。
7.管路连接
(1)管与盒的连接:
1)在配管施工中,管与盒、箱的连接一般情况采用螺母连接。采用螺母连接的管子必须以套好丝,将套好丝的管端拧上锁紧螺母,插入管外径相匹配的接线盒的敲落孔内,管线要与盒壁垂直,再在盒内的管端拧上锁紧螺母;应避免在左侧管线已带上锁紧螺母,而右侧管线未拧锁紧螺母。
2)带上螺母的管端在盒内露出锁紧螺母纹应为2~4扣,不能过长或过短,如采用金属护口,在盒内可不用锁紧螺母,但入箱的管端必须加锁紧螺母。多根管线同时入箱时应注意其入箱部分的管端长度应一致,管口应平齐。
3)配电箱内如引入管太多时,可在箱内设置一块平挡板,将入箱管口顶在挡板上,待管子用锁母固定后拆去挡板,这样管口入箱可保持一致高度。
4)电气设备防爆接线盒的端子箱上,多余的孔应采用丝堵堵塞严密,当孔内垫有弹性密封圈时则弹性密封圈的外侧,应设钢制堵板,其厚度不应小于2mm,钢制堵板应经压盘或螺母压紧。
(2)管与管的连接:
1)丝接:丝接的两根管应分别拧进管箍长度的1/2,并在管箍内吻合好,连接好的管子外露丝扣应为2~3扣,不应过长,需退丝连接的管线,其外露丝扣可相应增多,但也应在5~6扣,连接的管线应顺直,丝扣连接紧密,不能脱扣。管箍必须采用通丝管箍。
2)套管焊接:套管焊接的方法只可用于暗配厚壁管。套管的内径应与连接管的外径相吻合,其配合间隙以1~2mm为宜。不得过大或过小,套管的长度应为连接管外径的1.5~3倍,连接时应把连接管的对口处放在套管的中心处,连接管的管口应光滑、平齐,两根管对口相吻合。套管的管口应平齐并焊接牢固,不得有缝隙。
(3)防爆配管:
1)防爆钢管敷设时,钢管间及钢管与电气设备应采用螺纹连接,不得采用套管焊接。螺纹连接处应连接紧密牢固,啮合扣数应不少于6扣,并应加防松螺帽牢固拧紧。并应在螺纹上涂电力复合酯或导电性防锈酯,不得在螺纹上缠麻或绝缘胶带及涂其他油漆,除设计有特殊要求外,各连接处不可焊接接地线。
2)防爆钢管管路之间不得采用倒扣连接,当连接有困难时应采用防爆活接头,其结合面应紧贴。防爆钢管与电气设备直接连接若有困难应采用防爆可挠管连接,防爆可挠管应无裂纹孔洞机械损伤变形等缺陷。
3)爆炸危险场所钢管配线,应使用镀锌水煤气管或经防腐处理的厚壁钢管(敷于混凝土的钢管外壁可不防腐)。
4)钢管配线的隔离密封。钢管配线必须设不同形式的隔离密封盒,盒内填充非燃性密封混合填料,以隔绝管路。
5)管路通过与其他场所相邻的隔墙,应在隔墙任一侧装设横向式隔离密封盒且应将管道穿墙处的孔洞堵塞严密。
6)管道通过楼板或地坪引入相领场所时,应在楼板或地坪的上方装设纵向式密封盒,并将楼板或地坪的穿管孔洞堵塞严密。
7)当管径大于50mm,管路长度超过15m时,每15m左右应在适当地点装设一个隔离密封盒。
8)易积聚冷凝水的管路应装设排水式隔离密封盒。
8.固定盒、箱
(1)盒、箱固定应平整牢固、灰浆饱满,纵横坐标准确,符合设计图和施工验收规范规定。
(2)砖墙稳埋盒、箱:
1)预留盒、箱孔洞:根据设计图规定的盒、箱预留具体位置,随土建砌体电工配合施工,在约300mm处预留出进入盒、箱的管子长度,将管子甩在盒、箱预留孔外,管端头堵好,等待最后一管一孔地进入盒、箱稳埋完毕。
2)剔洞稳埋盒、箱,再接短管:按画线处的水平线,对照设计图找出盒、箱的准确位置,然后剔洞,所剔孔洞应比盒、箱稍大一些。洞剔好后,先用水把洞内四壁浇湿,并将洞中杂物清理干净。依照管路的走向敲掉盒子的敲落孔,用不低于M10水泥砂浆填入洞内将盒、箱稳端正,待水泥砂浆凝固后,再接短管入盒、箱。
(3)组合钢模板、大模板混凝土墙稳埋盒、箱:
1)在模板上打孔,用螺丝将盒、箱固定在模板上;拆模前及时将固定盒、箱的螺丝拆除。
2)利用穿筋盒,直接固定的钢筋上,并根据墙体厚度焊好支撑钢筋,使盒口或箱口与墙体平面平齐。
(4)滑模板混凝土墙稳埋盒、箱:
1)预留盒、箱孔洞,采取下盒套、箱套,然后待滑模板过后再拆除盒套或箱套,同时稳埋盒或箱体。
2)用螺丝将盒、箱固定在扁铁上,然后将扁铁焊在钢筋上,或直接用穿筋固定在钢筋上,并根据墙厚度焊好支撑钢筋,使盒口平面与墙体平面平齐。
(5)顶板稳埋灯头盒:
1)加气混凝土板、圆孔板稳埋灯头盒。根据设计图标注出灯位的位置尺寸,先打孔,然后由下向上剔洞,洞口下小上大。将盒子配上相应的固定体放入洞中,并固定好吊顶,待配管后用高标号水泥砂浆稳埋牢固。
2)现浇混凝土楼板等,需要安装吊扇、花灯或吊装灯具超过3kg时,应预埋吊钩或螺栓,其吊挂力矩应保证承载要求和安全。
(6)隔墙稳埋开关盒、插座盒。如在砖墙泡沫混凝土墙等,剔槽前应在槽两边弹线,槽的宽度及深度均应比管外径大,开槽宽度与深度以大于1.5倍管外径为宜。砖墙可用錾子沿槽内边进行剔槽;泡沫混凝土墙可用手提切割机锯成槽的两边后,再剔成槽。剔槽后应先稳埋盒,再接管,管路每隔1m左右用镀锌铁丝固定好管路,最后抹灰并抹平齐。如为石膏圆孔板时,宜将管穿入板孔内并敷至盒或箱处。
9.随土建施工管路敷设
(1)现浇混凝土结构中管路敷设:
1)墙、柱内管路敷设:墙体内的配管应在两层钢筋网中沿最近的路径敷设,并沿钢筋内侧进行绑扎固定,绑扎间距不应大于1m,柱内管线应与柱主筋绑扎牢固。当线管穿过柱时,应适当加筋,以减少暗配管对结构的影响。柱内管路需与墙连接时,伸出柱外的短管不要过长,以免碰断。也可在柱侧留接线盒,以备与墙内管连接。墙柱内的管线并行时,应注意其管间距不可小于25mm,管间距过小,会造成混凝土填充不饱满,从而影响土建的施工质量。管线穿外墙时应加套管保护,并做防水。
2)楼板内管路的敷设:现浇混凝土楼板内的管路敷设应在模板支好后,根据图纸要求及土建放线进行划线定位,确定好管、盒的位置,待土建底筋绑好,而顶筋未铺时敷设盒、管,并加以固定。土建顶筋绑好后,应再检查管线的固定情况,并对盒进行封堵。在施工中需注意,敷设于现浇混凝土楼板中的管子,其管径应不大于楼板混凝土厚度的1/2。由于楼板内的管线较多,所以施工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分层、分段进行。先敷设好与已预埋于墙体等部位的管子,再连接与盒相连接的管线,最后连接中间的管线,并应先敷设带弯的管子再连接直管。并行的管子间距不应小于25mm,使管子周围能够充满混凝土,避免出现空洞。在敷设管线时,应注意避开土建所预留的洞。当管线需从盒顶进入时应注意管子煨弯不应过大,不能高出楼板顶筋,保护层厚度不小于15mm。
3)梁内的管线敷设:管路的敷设应尽量避开梁。如不可避免时,注意以下要求:管线竖向穿梁时,应选择梁内受剪力、应力较小的部位穿过,当管线较多时需并行敷设,管间的间距同样不应小于25mm,并应与土建协商适当加筋。管线横向穿插时,也应选择从梁受剪力、应力较小的部位穿过,管线横向穿梁时,管线距梁底距离不小于50mm,且管接头尽量避免放于梁内。灯头盒需设置在梁内时,其管线顺梁敷设,应沿梁的中部敷设,并可靠固定,管线可煨成90°的弯从灯头盒顶部的敲落孔进入,也可煨成鸭脖弯从灯头盒的侧面敲落孔进入。
(2)垫层内管线敷设:需敷设于楼板混凝土垫层内的管线应注意其保护层的厚度不应小于15mm。所以其跨接地线应焊接在其侧面。当楼板上为炉渣垫层时,需沿管线铺设水泥砂浆进行防腐,管线应固定牢固后再打垫层。
(3)地面内管线敷设:
1)管线在地面内敷设,应根据图纸要求及土建测出的标高,确定管线的路径,进行配管。在配管时应注意尽量减少管线的接头,采用丝接时,要缠麻抹铅油后拧紧接头,以防水气的侵蚀。如果管线敷设于土壤中,应先把土壤夯实,然后沿管路方向垫不小于50mm厚的小石块,管线敷好后,在管线周围浇灌素混凝土。将管线保护起来,其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50mm。如果管线较多时,可在夯实的土壤上,沿管路敷设路线铺设混凝土打底,然后再敷设管路,再在管路周围用混凝土保护。保护层厚度同样不小于50mm。
2)地面内的管线使用金属地面出线盒时,盒口应与地面平齐,引出管与地面垂直。
3)敷设的管线需露出地面时,其管口距地面的高度不应小于200mm。
4)多根线管进入配电箱时,管线排列应整齐。如进入落地式配电箱,其管口应高于基础面不小于50mm。
5)线管与设备相连时,尽量将线管直接敷设至设备内,如果条件不允许直接进入设备,则在干燥环境下,可加软管引入设备,但管口应包紧密。如在室外或较潮湿的环境下,可在管口处加防水弯头。线管进设备时,不应穿过设备基础,如穿过设备基础则应加套管保护,套管的内径应不小于线管外径的2倍。
6)管线敷设时应尽量避开采暖沟、电信管沟等各种管沟。如躲避不开时,应按实际情况与设计要求进行敷设。
(4)空心砖墙内的管线敷设:施工时应与土建配合,在土建砌筑墙体前,根据现场放出的线,确定盒、箱的位置,并根据预留管位置确定管线路径,进行预制加工。准备工作做好后,将管线与盒、箱连接,并与预留管进行连接,管路连接好,可以开始砌墙,在砌墙时应调整盒、箱口与墙面的位置,使其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管线经过部位的空心砖应改为普通砖立砌,或在管线周围浇一条不少于C15混凝土带将管子保护起来,当多根管进箱时,应注意管口平齐、入箱长度小于5mm,且应用圆钢将管线固定好。空心砖墙内管线敷设应与土建配合好,避免在已砌好的墙体上进行剔凿。
(5)加气混凝土砌块墙内管线敷设:施工时除配电箱应根据设计图纸要求进行定位预埋外,其余管线的敷设应在墙体砌好后,根据土建放的线确定好盒(箱)的位置及管线所走的路径,然后进行切割再剔凿,不得直接剔凿但应注意剔的洞、槽不得过大。切割剔槽的宽度应不大于管外径加15mm,槽深不小于管外径15mm,管外侧的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15mm,接好盒(箱)管路后用不小于M10的水泥砂浆进行填充,抹面保护。
(6)在配管时应与土建施工配合,尽量避免切割剔凿,如果发生需切割剔凿墙面,敷设线管,需剔槽的深度、宽度应合适不可过大、过小,管线敷设好后,应在槽内用管卡进行固定,再抹水泥砂浆,管卡数量应依据管径大小及管线长度而定,不需太多,以固定牢固为标准。
(7)为防止垂直敷设管路,导线自垂下滑,垂直敷设管路应按表14.3.1.9(7)加设接线盒。
(8)电缆管两端应加热做成喇叭口。
表14.3.1.9(7) 垂直敷设管路加接线盒要求
管内导线截面(mm)
管线长度(m)
<50
<30
>70且<95
<20
>120且<240
<18
10.管路接地
(1)管子与管子(采用套管焊接除外)、管子与配电箱及接线盒等连接处都应做系统接地。接地的方法一般是连接处焊上跨接地线;或用螺栓及配套接地卡子进行连接。
(2)
跨接线的直径可参照表14.3.1.10。地线的焊接长度要求达到接地线直径6倍以上。钢管与配电箱的连接地线,为便于检修,可先在钢管上焊以专用接地螺栓,然后用接地导线与配电箱可靠连接。
表14.3.1.10
跨接线选择表
公称直径(mm)
跨接线(mm)
电线管
钢管
圆钢
扁钢
≤
32
40
50
70~80
≤
25
32
40~50
70~80
Φ6
Φ8
Φ10
—
—
—
—
25×4
(3)卡接:镀锌钢管应用专用接地线卡连接,不得采用熔焊连接地线。
(4)管路应做整体接地连接,穿过建筑物变形缝时,应有接地补偿装置。可采用跨接或卡接,以使整个管路形成一个电气通路。
㈡ 地下室镀锌钢管电气配管丝接施工方法
有消防要求或者人防要求的地下室,电气配管采用钢管或镀锌钢管。
作为消防电气配管,一般采用镀锌线管.比如jdg管,sc20sc16sc25的意思就是钢线
明敷于潮湿场所或埋地敷设的金属导管,应采用管壁厚度不小于2.0mm的钢导管
明敷或暗敷于干燥场所的金属导管宜采用管壁厚度不小于1.5mm的电线管。
㈢ 防爆电器设备安装规定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
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57—96
条文说明
1 总 则
1.0.2 本规范不适用的环境,是指不是由于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质量而引起,而是由于其它原因构成危险的环境。对于这些危险环境的电气装置的施工及验收,应按其各专用规程执行。
1.0.3 按设计进行施工是现场施工的基本要求。
1.0.5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采用的电气设备和器材,设计时根据其环境危险程度选用适合环境防爆要求的型号规格。所采用的设备和器材,应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包括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有接线板的防爆接线盒出厂时,根据产品标准的规定,也应有铭牌标志,故也应视为设备对待。
1.0.6 设备和器材到达现场后,应及时验收,通过验收可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为施工安装的顺利进行打下基础。
1.0.7 在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进行电气装置的施工安装,尤其是扩建和改建工程中,安全技术措施是非常重要的,必须事先制定并严格遵守。
1.0.8 国家现行的有关建筑工程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中的一些规定不完全适合电气设备安装的要求,如建筑工程的允许误差以厘米计,而电气设备安装允许误差以毫米计。这些电气设备的特殊要求应在电气设计图中标出,但建筑工程中的其它质量标准,在电气设计图中不可能全部标出,则应符合国家现行的建筑工程的施工及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
为了尽量减少现场施工时电气设备安装和建筑工程之间的交叉作业,做到文明施工,确保设备安装工作的顺利进行和设备的安全运行,规定了设备安装前及设备安装后投入运行前,建筑工程应具备的一些具体条件和应达到的要求。
1.0.11 本规范主要是针对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中的电气设备的施工及验收,用于这类环境的电气设备有防爆电气设备,也还有大量的普通电气设备,而且防爆电气设备除了在外部结构、温升控制等方面有些特殊要求外,在许多地方跟普通电气设备是近似的,故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的电气装置的安装,除应按本规范执行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系列中的“高压电器”、“电力变压器、油浸电抗器、互感器”、“母线装置”、“旋转电机”、“盘、柜及二次回路结线”、“电缆线路”、“接地装置”、“电气照明”、“配线工程”等施工及验收规范和《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以及其它各专业标准规程的有关规定。
2 防爆电气设备的安装
防爆电气设备的安装,根据防爆电气设备的发展,产品国家标准中出现了新的防爆类型,已增加了无火花型和粉尘防爆型电气设备,所以本规范在这次修订时增加了这些新型防爆电气设备的有关内容,使之与我国防爆电气设备制造、检验用的现行国家标准《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和现行国家标准《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相协调。
本规范这次修订时,与原《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 232—82)中的“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电气装置篇”相比,在整体结构和编写层次上做了较大的调整,将“爆炸危险环境的电气设备安装”和“爆炸危险环境的电气线路”分章逐节编写,使之层次清晰,更为合理。
2.1 一 般 规 定
2.1.1 防爆电气设备的级别、组别与使用环境条件相符,才能保证安全,按新防爆电气设备产品标准的规定,对为保证安全,指明在规定条件下使用的电气设备和低冲击能量的电气设备在防爆合格证编号后加有特殊标志“X”,此外为指定环境条件而设计的产品在产品型号后缀有规定的符号,如户外环境用产品——W;湿热带环境用产品——TH;中等防腐环境用产品——FI等标志。安装时需要注意。
2.1.2 按现行国家标准《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GB 3836.1—83)的规定,防爆电气产品获得防爆合格证后才可生产,防爆合格证号是设备的防爆性能经过国家指定的检验单位检验认可的证明。防爆电气设备的类型、级别、组别和外壳上“EX”标志是防爆电气设备的重要特征,安装前需要首先查明。
2.1.3 支架的固定,可采用预埋、膨胀螺栓、尼龙塞、塑料塞以及焊接法,在具体工程施工安装时,可参照《防爆电气设备安装标准图集》的规定,但要求固定应牢固。为防止降低钢结构的强度,采用焊接法固定时,应施行点焊。
2.1.4 电气设备接线盒内部紧固后,若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过小,容易产生电弧和火花放电引起事故,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是确保安全,防止事故的有效措施之一,需进行检查。据某化工厂反映,多年电气事故统计表明,事故多半是发生在电气设备接线盒内的。附录A中所列数值,是按1993年新的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而规定的,增加了低电压时的数值,并废止了低等绝缘材料的应用,只限用前三种耐泄痕性能较好的材料。
2.1.5 为了安全,电缆或导线引入设备后,应连接可靠,并密封良好。根据生产和使用的方便,有些产品设有多个进线口,但为了保持防爆性能或防水防尘能力而将多余的进线口密封。
2.1.6 电气设备允许最高表面温度,根据其使用环境,现行设备制造产品国家标准已将其修改为6组,其中增安型和无火花型设备还包括设备内部的最高温度。
2.1.7 塑料制品种类很多,其中有些塑料不耐溶剂侵蚀,故推荐使用家用洗涤剂清洗。
2.1.8 爆炸危险环境装设事故排风机,及时通风降低爆炸性气体浓度,是防止爆炸的重要保证和主要措施,为在事故情况下便于及时开动排风机,要求在现场的排风机按钮要安装在便于操作的地方,并要醒目和操作方便。
2.1.9 因为灯具的种类、型号和功率的变动和互换可改变其发热状态,所以强调灯具要符合设计要求,不得随意变更。旋转光源灯泡时,应旋紧,不得松动,以防止产生火花和接触不良而发生过热现象。灯罩应按要求装好并将螺栓紧固,以往曾发生在更换灯泡后,不将灯罩重新装好的现象,故在此特别强调,应引起重视。
2.2 隔爆型电气设备的安装
本节与原规范(GBJ 232—82)相比,作了较大的修改,因为随着隔爆型电气设备产品质量和产品国家标准的提高和修改,对制造厂出厂时已检验合格的产品,安装单位和使用部门应尽量减少拆卸检查,以免破坏其产品的隔爆性能,故将原规范中的有关属于产品制造标准的一些条文内容不再写入本规范。
2.2.1 制造厂检验合格的产品,到现场后进行了验收检查,一般情况下就无需进行拆卸检查,而只进行外观检查,本条列出了外观检查的内容和要求。
2.2.2 当隔爆型电气设备经检查确定需进一步拆卸检查时,因为不同的产品其防爆结构不同,应详细参照其产品说明书的规定。本条所列各款规定,旨在确保隔爆面不致因拆卸后影响其隔爆性能。
2.2.3 机械碰擦是爆炸事故的危险源,故安装时应特别引起重视。
2.2.4 制造标准中规定了正常运行时产生火花或电弧的设备要进行联锁或加警告牌,施工和验收时要检验其可靠性,并保留完好的警告牌交付生产和使用者。
2.2.5 为了防止插头插入或拔出时产生火花和电弧而引起爆炸事故,按照新的产品制造标准的要求,还需设有防止骤然拔脱的徐动装置,保证在使用过程中不能松脱。
2.3 增安型和无火花型电气设备的安装
增安型(即原规范中的“防爆安全型”)与无火花型(新增加的一种型号的防爆电气设备)电气设备的要求,除电气性能外基本相同,安装要求和安装前的检查项目完全相同,故作为一节合并写出,避免重复。
2.3.1 增安型电气设备与无火花型电气设备有相同的外壳防护要求,外壳和透光部分要防止裂纹和损坏,防止进灰、进水,接线盒盖应紧固,设备的紧固螺栓应无松动和锈蚀。
2.3.2 增安型电动机和无火花型电动机有相同的定、转子单边气隙最小值的要求,按现行产品国家标准《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增安型电气设备“e”》(GB 3836.2)和《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无火花型电气设备“n”》(GB 3836.8)的规定,增加了表注中的有关规定。这些要求是防止电动机定子与转子之间的间隙过小,在长期使用后,电动机定子、转子之间发生摩擦,产生高温和火花而引起爆炸事故。
2.4 正压型电气设备的安装
2.4.1 正压型电气设备(即原规范中的“防爆通风、充气型电气设备”)有防护、减少漏气、防止火花吹出等要求,要密封良好。
2.4.2 进入正压型电气设备内的气体是防爆措施,气体来源不得取自爆炸性环境,为防止有腐蚀金属和降低绝缘性能、有损设备性能的气体进入设备和管道,规定进入通风、充气系统及电气设备内部的空气或气体不得含有有害物质。
2.4.3 为了避免因火花或炽热颗粒排入爆炸危险环境引起爆炸事故,特作出此规定。
2.4.4 正压型电气设备的通风充气系统的电气联锁装置是确保设备安全运行的技术措施,联锁装置的动作程序应正确。但设备通电前的置换风量因设备结构各异,故应按产品的技术条件或产品说明书的规定来确定,管道部分仍按5倍相连管道的容积计算风量。
2.4.5 电气设备及系统要维持产品技术条件中最低的所需压力值,是为了防止外部可燃气体进入,因产品的结构和所要求的最低压力值不尽相同,所以不作统一的硬性规定,而应以产品的技术条件为准。
2.4.6 运行中的正压型电气设备,如果内部的火花和电弧从缝隙或出风口吹出,就可能会引起爆炸事故的发生,因此设备安装和施工完成后应进行检查。
2.4.7 现行的产品制造国家标准有此项要求,对管道的密封应经过认真检查,以保证整个通风系统的正压。
2.5 充油型电气设备的安装
2.5.1 充油型电气设备(即原规范中的“防爆充油型电气设备”)外壳有密封和防护要求,外壳和油箱、油标有损坏和渗漏时,将使油位降低而失去防爆性能,排油孔便于更换废油,排气孔是使变压器油在火花或电弧作用下分解出的气体排出,防止内部过压而引起爆炸。
2.5.2 充油型电气设备对油面高度有要求,设备需垂直安装,当设备倾斜时,油标不能正确反映油位高度,有可能造成设备内部缺油情况,故要求安装时其倾斜度不得大于5°。
2.5.3 产品的制造标准已将油面最高允许温度组别改为6组,在环境温度为40℃时,T1~T5组设备油面最高允许温度为100℃,其油面温升定为60℃,T6组设备的油面温升限定为40℃,防止油面温度超过气体自燃点温度或变压器油的闪点。
2.6 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安装
2.6.1 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即原规范中的“安全火花型电气设备”)安装前的检查项目及要求,在进行检查时,不但应对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进行认真的检查,而且对与之关联的电气设备也应进行检查。
2.6.2 凡是与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配套的关联电气设备都是经过国家检验单位检验确认的设备,如其关联的电气设备的型号不符合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铭牌中的规定,则破坏了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
2.6.3 为了防止因电源变压器的缺陷而破坏了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及其线路的防爆性能。
2.6.4 防止由于电池型号、规格的改变而改变了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能量供应,在事故情况下,产生的电火花和温度超过其额定值而可能引起爆炸事故。
2.6.5 根据现行的产品制造国家标准,增加了对防爆安全栅的接地要求。
2.6.6 由于电气线路的参数对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安全性能有影响,故提出了电气线路的参数应符合设计的规定,以限制线路的储能。
2.7 粉尘防爆电气设备的安装
2.7.1 本条列出了设备安装前的检查项目,主要是标志、防护等级、温度组别、产品的密封以及防止粉尘沉积等,检查设备是否与使用环境相适应。
2.7.2 粉尘防爆电气设备安装时应注意的事项,尤其是有关通风孔道不得堵塞,以减少粉尘的聚集堆积。
2.7.3 粉尘防爆电气设备外壳及进线装置的完整及密封性能至关重要,粉尘可以吸附于壳壁、绕组及绝缘零件的表面,影响散热和降低绝缘电阻,增大电路故障,所以设备安装时不得损伤其密封性能。
2.7.4 许多可燃粉尘受热后能够引燃,故划分了组别和划定了外壳表面最高温度值。
2.7.5 粉尘防爆电气设备安装后,应按产品技术条件的要求做好保护装置的调整和试操作,发展问题及时处理,以保证设备的安全运行。
3 爆炸危险环境的电气线路
3.1 一 般 规 定
3.1.1 爆炸危险环境的电气线路的敷设方式和敷设路径,现行国家标准《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中有明确的规定,施工应按设计规定进行。但鉴于工程的具体情况,对那些既可由设计规定,亦可根据施工现场的具体条件决定的问题,可采取设计图纸有规定时按设计施工,若设计无明确规定时,可按本条规定执行的方法。本条的规定是根据现行国家标准《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有关条文的规定而作出的。
3.1.2 本条是为了防止电气线路因外界损伤而破坏绝缘,击穿打火而引起爆炸事故。
3.1.3 本条是为了避免因线路的绝缘不良产生电火花而引起爆炸事故。
3.1.4 现行国家标准《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对于不同的爆炸危险区所采用的电气设备和器材的选型都作出了具体的规定,施工安装时应按设计规定选用相应类型的连接件。
3.1.5 导线或电缆的连接应可靠。绕接是一种不可靠的连接,往往会由于受外界的影响而松动,连接处的接触不良,接触电阻增大,引起接头发热;铝芯电缆与设备连接应采用铜�铝过渡接头。
3.1.6 本规范表3.1.6中所列电缆和绝缘导线的最小截面,是从电缆和导线应满足其机械强度的角度而规定的最小截面。实际施工中,电缆和导线的截面大小,应根据设计规定进行选择。
3.1.7 因气体或蒸气爆炸性混合物易随风向扩散,所以为防止架空线路正常运行或事故情况下产生的电火花、电弧等引起爆炸事故的发生而作此规定。
3.2 爆炸危险环境内的电缆线路
3.2.1 在爆炸危险环境内设置电缆中间接头,是事故的隐患。现行国家标准《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规定:“在1区内电缆线路严禁有中间接头,在2区内不应有中间接头”。但在其条文说明中说明,“若将该接头置于符合相应区域等级的防爆类型的接头盒中时,则是符合要求的”。日本1985年版《最新工厂用电气设备防爆指南》第三篇第3.3.4条(6)款规定:“电缆与电缆之间的连接,最好极力避免,但是不得已进行连接时可采用隔爆型或增安型防爆结构的连接箱来连接电缆”。原苏联的《电气装置安装规范》1985年版第7.3.111条规定:“在任何级别的爆炸危险区内,禁止装设电缆盒和分线盒,无冒火花危险的电路例外”。根据以上所述,要求施工人员必须做到周密的安排,按电缆的长度,把电缆的中间接头安排在爆炸危险区域之外,并应将敷设好的电缆切实加以保护,杜绝产生中间接头的可能性。
3.2.2 电缆线路穿过不同危险区域或界面时,为了防止爆炸性混合物沿管路及其与建筑物的空隙流动和火花的传播而引起爆炸事故的发生,必须采取隔离密封措施。
3.2.3 根据现行国家标准《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通用要求》进行修订,是为了防止电气设备及接线盒内部产生爆炸时,由引入口的空隙而引起外部爆炸。
3.2.4 根据引入装置的现状及工矿企业运行经验,使用具有一定机械强度的挠性连接管及其附件即可满足要求。只要进线电缆、挠性软管和防爆电动机接线盒之间的配合符合防爆要求即可。所采用的挠性连接管类型应适合所使用的环境特征如防腐蚀、防潮湿和环境温度对挠性管的特殊要求。
3.2.5 为了使电缆与金属密封环之间的密封可靠,不致因电缆表面有脏物而影响密封效果。
3.2.6 本条是为了防止管内积水结冰或将水压入引入装置而损坏电缆和引入装置的绝缘。
3.3 爆炸危险环境内的钢管配线
3.3.1 以往采用黑铁管进行刷漆处理的施工方法,由于在施工现场受条件限制,处理很难达到完善,致使管壁锈蚀而影响管壁强度。为了提高钢管防腐能力和使用寿命,明确规定爆炸危险环境的钢管配线,应采用镀锌焊接钢管。
3.3.2 为了确保钢管与钢管、钢管与电气设备、钢管与钢管附件之间的连接牢固,密封性能及电气性能可靠,特提出施工中应注意的事项,只要钢管采用螺纹连接,按本条各项规定认真执行,都符合本条规定的要求,在连接处可不焊接金属跨接线。因为钢管都采用镀锌钢管,焊跨接线不免要损坏钢管的镀锌层,破坏了钢管的防腐性能。
3.3.3 电气管路采用倒扣连接时,其外露的丝扣必然过长,不但破坏了管壁的防腐性能,而且降低了管壁的强度。
3.3.4 根据国家现行标准《爆炸危险环境的配线和电气设备的安装通用图》附录二中隔离密封技术要求的规定编号。隔离密封的目的是使爆炸性混合物或火焰隔离切断,以防止通过管路扩散到其它部分,提高管路的防爆效果。
3.3.5 根据国家现行标准《爆炸危险环境的配线和电气设备的安装通用图》附录二中隔离密封操作方法要求修订。因隔离密封装置不能在施工现场做不传爆性能试验,只有按照制造厂产品技术规定的要求进行施工,以达到隔离密封的效果。
3.3.6 为了避免在这些地方钢管直接连接时可能承受过大的额外应力和连接困难,规定应采用挠性管连接。爆炸危险环境内的钢管配线需采用挠性连接管的地方,为满足防爆要求,应采用防爆型挠性连接管。
3.3.7 挠性连接管的类型应与危险环境区域相适应,材质应与使用的环境条件(防腐、防潮、高温)相适应,以达到其防爆要求。
3.3.8 本条是为防止电气设备或接线盒内在事故情况下产生的电气火花或高温,在其内部发生爆炸时,由多余的线孔引起钢管内部爆炸。
3.4 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及其关联电气设备的线路
3.4.1 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线路中的本质安全电路、关联电路,设计人员在设计时对防止与其它电路发生混触,防止静电感应和电磁感应等,都作了认真、细致的考虑,所以配线工程中的钢管和电缆或导线的型号规格、线路的走向及标高等,都要按设计施工;当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对其外部连接线的长度有规定时,尚应符合产品的规定。主要是为防止由于配线工程施工不当而破坏了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及其电气线路的防爆性能。
3.4.2 本条的3.4.2.1~3.4.2.3主要是为了避免本质安全电路之间、本质安全电路与关联电路之间、本质安全电路与其它电路之间发生混触而破坏本质安全电气设备和本质安全电路的防爆性能。
3.4.2.4 为防止爆炸性混合物的流动或火花传递而引起爆炸事故的发生,需按规定进行隔离密封。
3.4.2.5 为引起施工人员和生产维护人员注意,防止任意改变线路或将线路接错,需用颜色标明,以区别于其它电路。
3.4.2.6 根据本质安全电路的特殊要求,为了避免因屏蔽层中出现电流而影响本质安全电路的安全,屏蔽层只允许一点接地,应特别注意。
3.4.2.7 原规范规定“本质安全电路的保护管不应用镀锌钢管”,这种规定是依据当时的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电路点燃参数曲线中,有不适用于含镉、锌、镁、铝的点燃参数曲线。现在的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产品及修订后的产品国家标准都已取消了上述不适用于含镉、锌、镁、铝的点燃参数曲线,故原规范的这一规定已无必要,而从保护管的防腐要求考虑,应采用镀锌钢管。
3.4.3 用本质安全电路配线连接危险环境的电气设备(多数为本质安全型)和非危险环境的电气设备(本质安全型或关联电气设备)时,在非危险环境中就存在着本质安全电路和关联电路,而这两种电路都是低电压、小电流,如不按危险环境的规定进行施工,同样能破坏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及本质安全电路的防爆性能。
4 火灾危险环境的电气装置
4.1 电气设备的安装
4.1.1 现行国家标准《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根据火灾危险区域等级及使用条件选择不同类型的电气设备都作了明确规定,施工时应检查所使用的电气设备是否符合设计规定。
4.1.2 电气开关、正常运行时有火花或外壳表面温度较高的电气设备,应远离可燃物质,主要是考虑到电气设备的表面高温、电弧及线路接触不良或断线引起的火花,将引燃周围的可燃物质,造成火灾事故。有的单位反映曾因电气设备事故造成木制箱子着火引起火灾,故规定装有电气设备的箱、盒等应采用金属制品。
4.1.3 电热器在使用时产生高温,容易引燃可燃物质,为避免造成火灾事故而作出此规定。
4.1.4 移动式和携带式照明灯具,如果没有金属网保护,容易碰破玻璃罩而引起火灾事故。
4.1.5 主要考虑防止从上面落下物体时,引起短路或接地等事故。
4.2 电 气 线 路
4.2.1~4.2.6 根据现行国家标准《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第4.3.8条的有关规定,施工安装时应认真遵照执行。
4.2.7、4.2.8 主要是为了防止可燃物质或灰尘等其它有害物质侵入电气设备和接线盒内。
4.2.9 为防止架空线路在事故情况下由于电火花或电弧的产生而引起火灾事故的发生。
5 接 地
5.1 保 护 接 地
5.1.1~5.1.4 根据现行国家标准《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进行修订,按不同危险区域及其不同的电气设备,对其接地线或接零线的设置,加以区别对待。特别注意,在爆炸危险环境内的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无论是否安装在已接地的金属结构上都应接地。
5.1.5~5.1.8 参照国家现行标准《防爆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编写,主要是为了保证爆炸危险环境内电气设备接地的安全可靠。
5.1.9 为了防止因紧固不良产生火花或高温而引起爆炸事故的发生。
5.2 防静电接地
5.2.1 在爆炸危险环境内,条文中所述的设备及管道易产生和集聚静电,当设计中有防静电接地要求时,必须按设计规定进行可靠接地,以防止产生静电火花而引起爆炸事故发生。
5.2.2 本条是为了防止高电位引入爆炸危险环境所产生的电气火花引起爆炸事故的发生而制定的。
㈣ 防爆导管不应采用倒扣连接,应用防爆活接头连接,这个“倒扣连接”是什么东东
指中间增加一段连接管时,固定的一端将连接件螺纹旋到底,后加的一段管对准连接件另一端,此时将连接件反旋一半螺纹长度,则连接件两端的钢管均被旋入并连接起来,但两头钢管连接螺纹长度仅有一半,易脱落,故不被允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