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柯南故事中有哪些常见的推理套路
说起侦探动画,知名度最高的莫过于青山刚昌创作,连载超过二十年的名侦探柯南,在柯南的故事存在各种各样的案件,其中有不少案件十分棘手,而柯南和他的小伙伴们都通过案件细节分析和巧妙的推理在嫌疑人中找到真正的兇手
以上便是柯南故事中常见的破案套路,基本上只要掌握以上方法,加上故事中所透露出来的某些线索,便可以大概锁定故事中的真正兇手
❷ 福尔摩斯的推理方法
1、排除法
“我就是利用这种淘汰一切不合理的假设的办法,终于得到了这个结论,因为其他任何假设都不可能和这些事实吻合。”——《血字的研究》
“你总是不按我的理论去研究。我不是曾经和你说过多少次吗,当你把绝不可能的因素都除去以后,不管剩下的是什么,不管多么难以相信的事,那就是事实。”——《四签名》
有意者可以把上面两段话放入原文细细品味,感受这种排除法的妙处。这种方法看起来没什么难处,但真实施起来却是困难重重。就像福尔摩斯所说,你必须考虑到一切合理和不合理的猜测,对思维的严谨性是一个极大的挑战。
2、综合分析法
“我已经对你说过,凡是异乎寻常的事物,一般都不是什么阻碍,反而是一种线索。在解决这类问题时,最主要的事情就是能够用推理的方法,一层层的回溯推理。这是一种很有用的本领,而且也是很容易的,不过,人们在实践中却不常应用它。在日常生活中,向前推理的用处大些,因此人们也就往往容易忽略回溯推理这一层。如果说有五十人能够从事物的各个方面加以综合推理的话,那么,能用分析的方法推理的,不过是个把人而已。”
“大多数人都是这样:如果你告诉他们事情的经过,他们就会告诉你接下来的结果。他们默默地对事情的经过进行综合分析,通过取舍,就能得出结论。只有少数人,如果你把结果告诉了他们,他们就能通过他们内在的意识,推断出造成这种结果的每个步骤是什么。这就是在我说到'回溯推理'或者'分析的方法'时,所指的那种能力。”——《血字的研究》
简单来说,福尔摩斯希望能把每一个复杂的情况尽可能的拆分成若干容易处理的情况,进而解决问题。也就是说给出一组事实,通过因果关系和回朔推理找到事情发生的原因。
3、“瞎猜乱想”法
这种方法可以算是福尔摩斯的独门绝技了,在科学方法论中,这种方法有个更好听的名字——假设法。此言一出,必定会遭到福尔摩斯迷的“围攻”:福尔摩斯的推理有理有据,怎么会是“瞎猜乱想”呢?
先来看看下面几段话:
“啊!这还算侥幸,我只是说出一些可能的情况,并没想到会这样正确”。
“那么你并不是猜想出来的了?”
“对,对,我向来不猜想。猜想是很不好的习惯,它有害于作逻辑的推理。你所以觉得奇怪,是因为你没有了解我的思路,没有注意到往往能推断出大事来的那些细小问题。”——《四签名》
“现在,我们简直胡猜起来了”。摩梯末医生说道
“嗯,不如说是在比较各种可能性,并将其中最与实际相接近的选择出来;这就是科学的运用想象力,可靠的物质根据永远是我们进行思考的出发点。”——《巴斯克维尔魔犬》
我们注意到福尔摩斯的推理方法里有些形成鲜明对比的地方,一方面他通过比较基于“猜测的可能性”来做出结论,另一方面他极为反对破坏逻辑推理的行为。他一直说他的方法是逻辑的、科学的,虽然在华生和摩梯末之类的外行看来有些靠不住。
❸ 福尔摩斯破案的方法
福尔摩斯侦探的主要思路是溯因推理。福尔摩斯故事常常是他“演绎法”才华的展示。对于逻辑学家和对逻辑有兴趣的人来说,分析福尔摩斯的“演绎法”是蛮有意思的。“福尔摩斯演绎法”看上去像是从实践原则中直接得出,根据细心观察,如福尔摩斯研究各种烟灰,或是从最佳解释中做出推论。从福尔摩斯那里,我们可以常常听到:“如果你把所有不可能的刨去,那么剩下的,无论多么难以置信,肯定不错。”
❹ 怎样写侦探推理情节急用!
首先有个大框架。
比如,如果是甲被杀了,那么先搞清楚案发点(地点)、案发时间(时间)、嫌犯和兇手,还有目击者、侦探、警察等角色(人物)、案发经过、手法等。
然后完善细节。如一楼所言,可以倒推。但我建议双向推。比如。假设甲带了一只狗,那么会延伸出两支:狗吠或未吠。然后思考:狗为何吠或未吠?假设未吠,那么为什么?因为兇手是熟人,狗没有警惕。(此例已用烂,请勿用)
同时可以延伸出多个选择支,以绕开读者视线。主要方法:极力扩大某嫌犯的嫌疑,但却柳暗花明,因为某件事而完全推翻;或者某嫌犯有完美的不在场证明,但却因一个小小的原因而导致被完全推翻。名侦探柯南中有很多优秀的例子,有机会可以看看。
总之,结局在读者意料之外,却又在情理之中。类似美国短篇小说大师欧亨利的结尾。
但若是写单纯的推理侦破类小说,请勿轻易将兇手定位为侦探或警察,否则有愚弄读者之嫌。令附上美国侦探小说鼻祖范达因关于如何写侦探小说的二十条规则:
1、探案小说必须给读者与侦探同等的机会去推理,因此所有的线索要交待清楚。
2、除兇手对侦探布置的谜团之外,作者不应故意向读者设置诡计,诱导读者发生混乱。
3、探案小说不应加入恋爱故事,因为这容易使纯粹的斗智游戏,渗透不纯粹的情绪,以至引起推理的混乱。
4、侦探本人或警方搜查人员不可摇身一变变成兇手。因为这样做,有愚弄读者之嫌。
5、兇手必须从严格的逻辑推理过程中得出。不可偶然或巧合,以及无推理根据的自供。
6、探案小说需要设定侦探,有他来侦察案情及收集解谜的线索,并从而找出真兇。
7、探案小说绝对要有啥人事件,事件显露的疑点越多越好。因为杀人案件最容易引起读者兴趣。
8、探案小说的谜团必须以严格而自然的方式解决。不可使用占卜、魔术以及诸如读心术、降灵术、水晶透视术等超自然力的方法去解谜。
9、侦探只应有一人。过多侦探往往会分散读者的注意力,搅乱读者逻辑思考的脉络。(插句:两人其实也可以,但线索不要交叉,最好写成对手戏)
10、兇手在故事中,必须是主要人物之一。作者不要故意将兇手定为与故事毫无瓜葛的局外人或无足轻重的小角色。
11、不应设定那些极有可能被怀疑为兇手的人为兇手,如秘书、马夫、园丁、佣人、守门人、厨师等人。兇手在故事中,须具社会地位,最好是以常识判断不会犯案的任务。
12、不管被害者有多少人,兇手只应有一个。不过可以设定共犯,只是案件的全部责任必须由一个兇手承担。
13、不可以用秘密结社、黑社会犯罪组织等作为探案小说的主体。这类小说应属政治小说。
14、杀人方法须合理且具科学根据。如杜撰发现一种科学新元素,或是发明了一种新奇毒药并以此作为杀人方法,是对读者不公平的戏弄
15、案件自发生到侦察破案,须保持连贯性,以便读者参与推理。作者不可以故意隐藏重要的破案线索,那无异于欺骗作者。
16、不需要用很长的篇幅来描述与案件进展无关的事物。比如文学性的粉饰、完美的写景等。因为读者只想参与案件的智力游戏,其余皆无关紧要。
17、不可将兇手最终设为强盗、山贼、海盗等职业犯罪者。如此的设定,对于破案毫无斗智的魅力可言。
18、解决案件时,应避免未到最后关头,以兇手自杀和意外死亡的情节做结束。这样做是虎头蛇尾。
19、探案小说中的犯罪动机必须是纯个人性的。如国际阴谋、政变、战争等等,属于间谍小说的范围不是探案小说范畴。
20、最后列举几项凡是认真的探案作家,都应竭力避免的几种用烂了的手法:
A.犯罪现场留有烟蒂,籍此找出兇手。
B.假造受害者鬼魂显灵,以致使嫌疑犯自白。
C.故意设下假造指纹在犯罪现场。
D.找替身制造不在场证明。
E.犯罪现场的狗没叫,以此判定兇手和被害者是熟人。
F.揭开谜底时,才告知读者兇手是双胞胎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