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养鸡产业如何三产融合
首先将养殖鸡作为主要的业务,然后把养殖成果进行深加工,并根据鸡的特点推出认养等其他模式就可以实现三产融合。养鸡注意事项:在鸡刚出生时就要及时打预防针,避免发生疫病,鸡舍冬季注意保暖,夏季注意通风,同时定期打扫鸡舍,及时清理粪便,保持干净卫生。
一、养鸡产业如何三产融合
1、养鸡业实现三产融合的方法
养鸡业想实现三产融合,首先要以养殖为主要的业务,然后把养殖成果进行深加工,并根据鸡的特点推出认养等其他模式,这样做既有养殖业,也有工业和第三产业,很好的实现了三产融合。
2、养鸡的注意事项
(1)打预防针
从鸡刚出生开始,就要定期给它打预防针,避免发生鸡疫病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
(2)保持鸡舍卫生
①鸡舍要建在干燥且通风的地方,冬季注意保暖,夏季注意通风和防晒。
②经常打扫鸡舍,及时清理粪便和剩余饲料,保持鸡舍的干净卫生。
(3)分群饲养
将体积不同的鸡分群饲养,避免出现小鸡因为抢不到食而无法正常生长的情况。
(4)散养
除了在鸡舍中饲养鸡群之外,也需要定时让它们去草地上自由活动,不仅有利于它们的生长而且肉质会变得更加的鲜美。
② 推进互联网+现代农业,怎么促进农业产业融合
随着社会经济不断的发展,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会遇到各种各样的情况,尤其是当我们该如何去推进互联网和现代农业进行农业产业融合这个问题,也是让很多网友对此表示非常困惑的,实际上我们想要促进农业产业的融合是非常麻烦的,但是这个是需要一定过程和一定的方法来去解决,接下来小编就带领大家来看一下,我们可以通过哪些办法去促进农业产业融合。
其实我们要明白一个问题,那就是想要促进农业产业的融合,这并不是短短时间就能够完成的,想要促进农业产业融合,必须要经历过长时间的发展,以及长时间的试验之后才知道。
③ 农业一二三产业如何加快融合
近日,农业农村部副部长韩俊说,当前农业农村部正以编制村庄布局规划为重点,科学有序推进乡村建设;以提升产业发展水平为重点,加快健全现代乡村产业体系;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为重点,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田园风光;以培育新型职业农民为重点,强化乡村人才支撑;以加强乡村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加快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以推进乡村善治为重点,提升乡风文明水平。
农村一二三产业加快融合,农村新动能加快成长。上半年,农产品加工业稳中增效,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7.8万亿元,同比增长6.1%;实现利润总额5000多亿元,同比增长7.4%。食用类农产品加工业企业景气指数为131.9,较去年同期提高2.5个百分点。农村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目前全国农村网商超过980万家,带动就业超过2800万人。上半年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快速发展,共接待16亿人次,实现营业收入4200亿元,同比增长15%。
乡村发展潜力逐步释放,农村消费投资较快增长。农村消费增速快于城市,乡村消费品零售额达到25927亿元,同比增长10.5%,快于城镇增速1.3个百分点。农业农村投资保持较快增长,全国第一产业固定资产投资达到9872亿元,同比增长13.5%,分别高于二、三产业9.7个、6.7个百分点,持续成为固定资产投资领域的亮点。农产品进出口平稳增长,1―5月份农产品进出口总值5645.7亿元,同比增长4.1%。其中出口1993.7亿元,同比增长2.5%;进口3652亿元,同比增长5.1%。“一带一路”倡议参与国家成为出口新增长点,其中对东盟农产品出口额同比增长7%。
特别让人欣喜的是,上半年农民收入稳定增长,外出务工收入继续增加。据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半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7142元,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8%,与GDP增速保持一致,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高1个百分点,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倍差为2.77,比上年同期缩小0.02。其中,农村外出务工劳动力总量达到1.8亿人,同比增长0.8%;外出务工劳动力月均收入3661元,同比增长7.5%,增速比去年同期加快1.2个百分点。
④ 如何实现现代农业三产融合发展
一二三产业融合,核心是充分开发农业的多种功能和多重价值,将农业流出到工商业和城市的就业岗位和附加价值内部化,将加工流通、休闲观光和消费环节的收益留在本地、留给农民。
促进现代农业三产融合发展,北京中农富通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指出要以区域农业产业基础为依托,通过合理布局,确定因地制宜的产业发展策略;以农产品加工业为引领,以资产为纽带,以创新为动力,通过产业间相互渗透、交叉重组、前后联动、要素聚集、机制完善和跨界配置,将农村一二三产业有机整合、紧密相连、一体推进,形成新技术、新业态、新商业模式,带动资源、要素、技术、市场需求在农村的整合集成和优化重组,最终实现产业链条和价值链条延伸、产业范围扩大、产业功能拓展和农民就业增收渠道增加的经营方式。着力构建区域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加快形成资源利用高效、生态系统稳定、产地环境良好、产品质量安全的农业发展新格局。
⑤ 产融结合的方法有哪些
从世界经济的范围来看,产融结合可以大体上分为“由产到融”及“由融到产”两种。“由产到融”的意思是产业资本的旗下,把一部分的资本由产业转到金融机构中,从而成为强大的金融核心;而“由融到产”是指金融资产有策略地控制着实业的资本,并不是选择纯粹地入股,从而去获取平均回报,由融到产一般都会选择投长线产业或是巨进巨出的产业。
第一,产融结合有利于实现规模经济。通过产融结合,往往由于成本提高的速度远远低于业务规模的扩张,使得产融结合运作起来更有效率,其在开发高度细分化的产品、建立与维护信息技术系统、进行资产管理及建立营销网络时,都存在规模经济优势。
第二,产融结合有利于降低交易费用。产融结合双方在信息获得方面,与融合前相比,具有明显的优势,即双方在产生经济交往时,相关的谈判、履约等费用将不同程度地降低。而降低的交易费用,可以为产融结合的双方提供更多的融资便利。
第三,产融结合有利于实现优势互补。由于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的运转周期不尽相同,两者结合,可以熨平经济周期波动导致的冲击。产融双方在资本、人才、技术等方面可能互有余缺,通过有效的结合,可以使这些要素发挥更大的作用。在无形资产方面,通过产融结合,可以膨胀有优势一方的无形资产。最后,产融结合有利于促进企业国际化战略的实现。
第四,当前部分企业着力建设求大、求强的企业文化,而国际化是其做大做强的重要战略。相对于产业资本而言,金融资本具有较强的流动性,资本的专用性较弱,产融结合是产业资本实现国际化发展的有效途径。
第五, 作为一个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产融结合没有一个完善的产业金融体系是不可想象的,但我国文化金融还未形成一种系统性业态。我国文化产业规模己经超过2万亿元人民币,产融结合根据增长趋势,未来五年,文化产业增加值的GDP占比将超过5%,产融结合文化产业将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如此庞大的经济规模能够支撑一个相对独立的产业金融体系。
最后,产融结合随着文化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作用日趋重要。产融结合金融资本和产业资本在文化金融中的角色和着力点都将发生变化,一个从外至内、产融结合内外结合的资本市场形态—文化产业的产业金融形态.即将形成。
⑥ 如何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以下简称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是拓宽农民增收渠道、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的重要举措,是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探索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的必然要求。
一、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用工业理念发展农业,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完善利益联结机制为核心,以制度、技术和商业模式创新为动力,以新型城镇化为依托,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构建农业与二三产业交叉融合的现代产业体系,形成城乡一体化的农村发展新格局,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繁荣,为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重要支撑。
2、基本原则。
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严守耕地保护红线,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探索不同地区、不同产业融合模式。坚持尊重农民意愿,强化利益联结,保障农民获得合理的产业链增值收益。坚持市场导向,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加快培育市场主体。坚持改革创新,打破要素瓶颈制约和体制机制障碍,激发融合发展活力。坚持农业现代化与新型城镇化相衔接,与新农村建设协调推进,引导农村产业集聚发展。
3、主要目标。
到2020年,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总体水平明显提升,产业链条完整、功能多样、业态丰富、利益联结紧密、产城融合更加协调的新格局基本形成,农业竞争力明显提高,农民收入持续增加,农村活力显着增强。
二、发展多类型农村产业融合方式:
1、着力推进新型城镇化。
将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与新型城镇化建设有机结合,引导农村二三产业向县城、重点乡镇及产业园区等集中。加强规划引导和市场开发,培育农产品加工、商贸物流等专业特色小城镇。强化产业支撑,实施差别化落户政策,努力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稳定吸纳农业转移人口。
2、加快农业结构调整。
以农牧结合、农林结合、循环发展为导向,调整优化农业种植养殖结构,加快发展绿色农业。建设现代饲草料产业体系,推广优质饲草料种植,促进粮食、经济作物、饲草料三元种植结构协调发展。大力发展种养结合循环农业,合理布局规模化养殖场。加强海洋牧场建设。积极发展林下经济,推进农林复合经营。推广适合精深加工、休闲采摘的作物新品种。加强农业标准体系建设,严格生产全过程管理。
3、延伸农业产业链。
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鼓励开展代耕代种代收、大田托管、统防统治、烘干储藏等市场化和专业化服务。完善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政策,扩大实施区域和品种范围,初加工用电享受农用电政策。加强政策引导,支持农产品深加工发展,促进其向优势产区和关键物流节点集中,加快消化粮棉油库存。支持农村特色加工业发展。
加快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建设,支持优势产区产地批发市场建设,推进市场流通体系与储运加工布局有机衔接。在各省(区、市)年度建设用地指标中单列一定比例,专门用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农产品加工、仓储物流、产地批发市场等辅助设施建设。健全农产品产地营销体系,推广农超、农企等形式的产销对接,鼓励在城市社区设立鲜活农产品直销网点。
4、拓展农业多种功能。
加强统筹规划,推进农业与旅游、教育、文化、健康养老等产业深度融合。积极发展多种形式的农家乐,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建设一批具有历史、地域、民族特点的特色旅游村镇和乡村旅游示范村,有序发展新型乡村旅游休闲产品。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发展智慧乡村游,提高在线营销能力。
加强农村传统文化保护,合理开发农业文化遗产,大力推进农耕文化教育进校园,统筹利用现有资源建设农业教育和社会实践基地,引导公众特别是中小学生参与农业科普和农事体验。(农业部、旅游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教育部、文化部、民政部、林业局等负责)
5、大力发展农业新型业态。
实施“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推进现代信息技术应用于农业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鼓励对大田种植、畜禽养殖、渔业生产等进行物联网改造。采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改进监测统计、分析预警、信息发布等手段,健全农业信息监测预警体系。
大力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完善配送及综合服务网络。推动科技、人文等元素融入农业,发展农田艺术景观、阳台农艺等创意农业。鼓励在大城市郊区发展工厂化、立体化等高科技农业,提高本地鲜活农产品供应保障能力。鼓励发展农业生产租赁业务,积极探索农产品个性化定制服务、会展农业、农业众筹等新型业态。
6、引导产业集聚发展。
加强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与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效衔接,完善县域产业空间布局和功能定位。通过农村闲置宅基地整理、土地整治等新增的耕地和建设用地,优先用于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创建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和现代农业示范区,完善配套服务体系,形成农产品集散中心、物流配送中心和展销中心。
扶持发展一乡(县)一业、一村一品,加快培育乡村手工艺品和农村土特产品品牌,推进农产品品牌建设。依托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农业科研院校和“星创天地”,培育农业科技创新应用企业集群。
三、培育多元化农村产业融合主体:
1、强化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基础作用。
鼓励农民合作社发展农产品加工、销售,拓展合作领域和服务内容。鼓励家庭农场开展农产品直销。引导大中专毕业生、新型职业农民、务工经商返乡人员领办农民合作社、兴办家庭农场、开展乡村旅游等经营活动。支持符合条件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优先承担政府涉农项目,落实财政项目资金直接投向农民合作社、形成资产转交合作社成员持有和管护政策。开展农民合作社创新试点,引导发展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引导土地流向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
2、支持龙头企业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培育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林业重点龙头企业,引导其重点发展农产品加工流通、电子商务和农业社会化服务,并通过直接投资、参股经营、签订长期合同等方式,建设标准化和规模化的原料生产基地,带动农户和农民合作社发展适度规模经营。龙头企业要优化要素资源配置,加强产业链建设和供应链管理,提高产品附加值。
鼓励龙头企业建设现代物流体系,健全农产品营销网络。充分发挥农垦企业资金、技术、品牌和管理优势,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现代农业企业集团,推进垦地合作共建,示范带动农村产业融合发展。
3、发挥供销合作社综合服务优势。
推动供销合作社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有效对接,培育大型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健全供销合作社经营网络,支持流通方式和业态创新,搭建全国性和区域性电子商务平台。拓展供销合作社经营领域,由主要从事流通服务向全程农业社会化服务延伸、向全方位城乡社区服务拓展,在农资供应、农产品流通、农村服务等重点领域和环节为农民提供便利实惠、安全优质的服务。
4、积极发展行业协会和产业联盟。
充分发挥行业协会自律、教育培训和品牌营销作用,开展标准制订、商业模式推介等工作。在质量检测、信用评估等领域,将适合行业协会承担的职能移交行业协会。鼓励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涉农院校和科研院所成立产业联盟,支持联盟成员通过共同研发、科技成果产业化、融资拆借、共有品牌、统一营销等方式,实现信息互通、优势互补。
5、鼓励社会资本投入。
优化农村市场环境,鼓励各类社会资本投向农业农村,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现代种养业,利用农村“四荒”(荒山、荒沟、荒丘、荒滩)资源发展多种经营,开展农业环境治理、农田水利建设和生态修复。国家相关扶持政策对各类社会资本投资项目同等对待。
对社会资本投资建设连片面积达到一定规模的高标准农田、生态公益林等,允许在符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坚持节约集约用地的前提下,利用一定比例的土地开展观光和休闲度假旅游、加工流通等经营活动。能够商业化运营的农村服务业,要向社会资本全面开放。积极引导外商投资农村产业融合发展。
四、建立多形式利益联结机制:
1、创新发展订单农业。
引导龙头企业在平等互利基础上,与农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签订农产品购销合同,合理确定收购价格,形成稳定购销关系。支持龙头企业为农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提供贷款担保,资助订单农户参加农业保险。鼓励农产品产销合作,建立技术开发、生产标准和质量追溯体系,设立共同营销基金,打造联合品牌,实现利益共享。
2、鼓励发展股份合作。
加快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将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到户、集体经营性资产折股量化到户。地方人民政府可探索制订发布本行政区域内农用地基准地价,为农户土地入股或流转提供参考依据。
以土地、林地为基础的各种形式合作,凡是享受财政投入或政策支持的承包经营者均应成为股东方,并采取“保底收益+按股分红”等形式,让农户分享加工、销售环节收益。探索形成以农户承包土地经营权入股的股份合作社、股份合作制企业利润分配机制,切实保障土地经营权入股部分的收益。
3、强化工商企业社会责任。
鼓励从事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工商企业优先聘用流转出土地的农民,为其提供技能培训、就业岗位和社会保障。引导工商企业发挥自身优势,辐射带动农户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提高管理水平。完善龙头企业认定监测制度,实行动态管理,逐步建立社会责任报告制度。强化龙头企业联农带农激励机制,国家相关扶持政策与利益联结机制相挂钩。
4、健全风险防范机制。
稳定土地流转关系,推广实物计租货币结算、租金动态调整等计价方式。规范工商资本租赁农地行为,建立农户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分级备案制度。引导各地建立土地流转、订单农业等风险保障金制度,并探索与农业保险、担保相结合,提高风险防范能力。
增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契约意识,鼓励制定适合农村特点的信用评级方法体系。制定和推行涉农合同示范文本,依法打击涉农合同欺诈违法行为。加强土地流转、订单等合同履约监督,建立健全纠纷调解仲裁体系,保护双方合法权益。
五、完善多渠道农村产业融合服务:
1、搭建公共服务平台。以县(市、区)为基础,搭建农村综合性信息化服务平台,提供电子商务、乡村旅游、农业物联网、价格信息、公共营销等服务。优化农村创业孵化平台,建立在线技术支持体系,提供设计、创意、技术、市场、融资等定制化解决方案及其他创业服务。建设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引导其健康发展。采取政府购买、资助、奖励等形式,引导科研机构、行业协会、龙头企业等提供公共服务。
2、创新农村金融服务。
发展农村普惠金融,优化县域金融机构网点布局,推动农村基础金融服务全覆盖。综合运用奖励、补助、税收优惠等政策,鼓励金融机构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立紧密合作关系,推广产业链金融模式,加大对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信贷支持。推进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主体营销贷款试点,稳妥有序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
坚持社员制、封闭性、民主管理原则,发展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稳妥开展农民合作社内部资金互助试点。鼓励发展政府支持的“三农”融资担保和再担保机构,为农业经营主体提供担保服务。鼓励开展支持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融资租赁业务。积极推动涉农企业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支持符合条件的涉农企业通过发行债券、资产证券化等方式融资。加强涉农信贷与保险合作,拓宽农业保险保单质押范围。
3、强化人才和科技支撑。
加快发展农村教育特别是职业教育,加大农村实用人才和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力度。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引导各类科技人员、大中专毕业生等到农村创业,实施鼓励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三年行动计划和现代青年农场主计划,开展百万乡村旅游创客行动。
鼓励科研人员到农村合作社、农业企业任职兼职,完善知识产权入股、参与分红等激励机制。支持农业企业、科研机构等开展产业融合发展的科技创新,积极开发农产品加工贮藏、分级包装等新技术。
4、改善农业农村基础设施条件。
统筹实施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继续加强农村土地整治和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改造提升中低产田。加快完善农村水、电、路、通信等基础设施。加强农村环境整治和生态保护,建设持续健康和环境友好的新农村。
统筹规划建设农村物流设施,逐步健全以县、乡、村三级物流节点为支撑的农村物流网络体系。完善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道路、供电、供水、停车场、观景台、游客接待中心等配套设施。
5、支持贫困地区农村产业融合发展。
支持贫困地区立足当地资源优势,发展特色种养业、农产品加工业和乡村旅游、电子商务等农村服务业,实施符合当地条件、适应市场需求的农村产业融合项目,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相关扶持资金向贫困地区倾斜。鼓励经济发达地区与贫困地区开展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合作,支持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投资贫困地区农村产业融合项目。
六、健全农村产业融合推进机制:
1、加大财税支持力度。
支持地方扩大农产品加工企业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行业范围,完善农产品初加工所得税优惠目录。落实小微企业税收扶持政策,积极支持“互联网+现代农业”等新型业态和商业模式发展。
统筹安排财政涉农资金,加大对农村产业融合投入,中央财政在现有资金渠道内安排一部分资金支持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试点,中央预算内投资、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等向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倾斜。创新政府涉农资金使用和管理方式,研究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设立基金、贷款贴息等方式,带动社会资本投向农村产业融合领域。
2、开展试点示范。
围绕产业融合模式、主体培育、政策创新和投融资机制,开展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积极探索和总结成功的做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促进农村产业融合加快发展。
3、落实地方责任。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推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要创新和完善乡村治理机制,加强分类指导,因地制宜探索融合发展模式。县级人民政府要强化主体责任,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引导资金、技术、人才等要素向农村产业融合集聚。
4、强化部门协作。
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意见精神,抓紧制定和完善相关规划、政策措施,密切协作配合,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